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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民主与法制”本位关系探讨回望“炎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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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3: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银色地平线 于 2012-1-13 00:42 编辑

作者:银色地平线

民主,当然不是统治者做主;但是,民主也不是民意(普遍价值)做主,民主是要让民众认识到需要依靠在主基督内启蒙的人性道德与良知的普世价值,让主来做主!——银色地平线

        在论坛里和互动交流当中,接触到不少文章和评论,围绕「民主」与「法制」谁是谁的基础展开。不得不说,这样的讨论是不具有根本意义的,特别是在抹煞形而上的哲学省思,把实用主义、相对主义、制度决定论作为主体价值导向(独裁者、民主派的通病)的中国,更难以达成有价值的共识,那么就其瓶颈问题,根本体现在:相对主义的认识结构中,本身拒绝接受形而上、绝对真理的价值启蒙,只存在对道德以及良知的多愁善感,而没有作为伦理向度的终极依靠。

        本位,在此的含义应当类同「本质」,同时强调「范围」及「维度」。

        为满足多数人的意志,或者说经济关系中的主体民众,确保相对平衡及公正的主张和伦理原则,构成了普遍「民主」思想的初衷。法制则是执政当局或者建设社会伦理的精神审议团体所制定的意图体现社会系统政治意志及利益,为并维系社会关系秩序,并要求严格遵守的原则和制度。

        从本位来看,「民主」与「法制」两者的基础皆为体现「一定范围」、不同人群「相对意志」的价值系统,既然是“相对”、“一定”,则必然包含了两者本身的“不完备性”、“不确定性”,哥德尔数学不完备定理在这里同样适用。根源在于:人类的客观意志由于其本质的有限,不可能具有决定、终极的意义,同时也不可能成为实现「社会价值指向良知」的真正向度。同时,我们可以看出:「民主」往往表现为一种基于民众自觉的“非官方的法度”;而「法制」则是执政当局获准确认“官方法度”。两者的伦理基础和方向,因出于人的意志,只能在等量齐观,或者共融或者对立的层面,但并无本质的区别。

        民众为了自身的权益,所关注的焦点,往往集中在「民主」与「法制」间存在的张力,而不是造成两者的人类意识形态的向度和原因。民众对自由的渴望,以及统治集团为自身利益的考量,使得「民主」往往成为「法制」的“理想”,甚至更好说是“卖点”或者“幌子”。比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不敢说是“金胖子主义共和国”或者“金胖子庄园”;中国,在最初中共中央和毛太阳的文件指示中,也强调“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称呼,当然它后来不好意思提「民主」了,不过它也不敢说自己是“毛太阳主义共和国”。

        人类发展的进程当中,可以例举一万条“史料”说明“民主国家”的「法制」和制度「未必民主」,同时也可以例举一万条“史料”说明“民主国家”的「法制」和制度「足够民主」;同样的道理来说明“民主之法”,可良可恶,“君主之法”,可良可恶。就像中国道统大沦丧的春秋轴心时代后,出来几总的人,提出“性善论”,又出来几总的人,提出“性恶论”,最后几总的人抹抹稀泥,提出“性可善可恶论”,归根结底,谁都没有弄清楚善恶的根源所在。中国人的先贤老子,没有对性善和性恶进行分辨,而是对“分辨善恶”这件事情,做出了判断,即:“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说到这里,似乎话题有点远,其实,老子的意思很明显:人类的客观意志中,并不具有自我完善的机制和矩阵原力,绝对化“多数、主体意志”,还是绝对化“少数、政权意志”皆不足取。我们天主教教宗本笃十六世说:人们多次以为设立一些制度,就足以保证人类的进步。人们对这些制度寄以过分信赖,以为这些制度会自动达致目的。其实制度本身并不足够,人要明白,这样的进步不可全靠自己,还需要天主;否认天主,人就要承认进步是不可能的,或把它只寄望于人,而人自以为可以自我拯救,结果人造成一个违反人性的发展。

        我们天主教纽曼枢机说过,良知不来自主体的自觉,而来自合乎真理的声音。中国人的先贤老子在当时就指出了不幸竟成为轴心时代后至今中华主体文化伦理导师的孔丘的本质错谬,老子曾对问礼的孔丘说:“夫子亦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义”、“子所言者(先王礼规),其人与骨,皆已朽矣...”。无奈当时作为老子学生的孔丘固执己见,误以“纲纪礼法”等人本主义形式逻辑约束(制度伦理学)来恢复到前辈周公的世代,结果非但不能“大道之行”,反而面对楚国狂热者接舆的质问无言以对,晚年感伤:“天下无道久矣,莫能宗予”。果然被老子的话照单诠中:“夫子乱人之性也”、“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所以,当韩寒提出「良性」的社会制度,在于制定限制执政者权力的「法制」观点的时候,他却忘记了一点:其实共缠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别的什么乌托邦主义思想正是用于限制有产者或者当权者的权力,结果却走向暴力和更加黑暗深渊。

        那么我们人类应当如何呢?我们人类只能在少数意志和多数意志的博弈中纠结,在相对和冲突中重蹈不可能的覆辙,在循环往复去筑就无比苍白的斑斓吗?那么,什么是真理?什么又是循道而趋?必须承认!在这里,我绝不可能用形而下的「相对」逻辑和方法论,来诠释一个形而上的「绝对」根本事实。但请允许我为大家指明一个本应被人类所接受的事实:那就是人类无法在历史中依靠自身实现真美善圣(映射表达为对于公正、自由、良知、真相、艺术、秩序等等的寻求),但!却在沧海桑田中、在时间和空间纬度所架构的宇宙系统中这无比平凡但却特别的星球上不断的,世代寻求真美善圣,有人为此不惜付出毕生的精力甚至生命作为代价。其真正原因在于:人类以及一切存有,来自天主(上帝)的创造,人类的灵魂起初就被天主(上帝)赋予了循求真美善圣的必然本能(肖像),而天主(上帝)就是无限、绝对的自有者,就是真理和真美善圣的原本。

        正如中国人的先贤老子在《道德论》中第二十五章对「道」的认识:“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并无意从本位上诠释他所认识的「道」,而只是在逻辑中表达了「人」与「道」之间的关系。圣经若望福音(约翰福音)中说:「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我的目的,并非为说明老子认识的「道」完全等同于主耶稣自我启示的「道」,但可以肯定的说,老子对「道」的认识,是人类纯朴的意志,对于天主(上帝)的普遍默示的一种本能的回应,虽然是倒影,不是根本,但却也精彩,「其实,自从天主创世以来,他那看不见的美善,即他永远的大能和他为神的本性,都可凭他所造的万物,辨认洞察出来,以致人无可推诿。」(罗马书 1:20)。「相对」的人类以自己(相对的意志)为开始寻求「完善」的结果必然是终极「相对」,这一客观的哲学逻辑说明了「原罪」的事实,即:罪性(犯罪的必然性,而不是本罪罪行),因此人类归于超越时间空间的真美善圣本源的桥梁,只有来自于「完善」并联系「相对」世界的救世主耶稣基督自己来建立!「耶稣回答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经过我,谁也不能到父那里去。」(若望福音 14:6)。

        只有认识人类的救主耶稣基督,人类才会明白:普世人类自由和良知的价值视野,既不是以普遍意志为向度,也不是以统治者的意志为向度,而应该需要一个形而上的完善。只有认识到救主耶稣基督,炎黄子孙才能真正了解到自己的贤王(尧舜禹)chan让之风所蕴含民主关系的原因;真正了解到周公世纪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真正原因;认识到黄帝的谦卑,与小童的纯朴治国之道:“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亦去其害马者而已矣”。认识到春秋之前的《三坟》、《尚书》、《国语》等等文献中提到的“郊社之礼,所以是上帝也”,“若不烟于神而求福焉,神必祸之”,更认识到“春秋诸子,百家争鸣”,所呼喊的绝不是什么中华道统的积淀与文义的博大精深,而事实恰恰相反,他们为失去的道统捶胸顿足!正如孔子的哀鸣:“今大道既 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五毛、愤青也是人,同样需要内在觉醒。我们不是要站在与他们的对立面,不是以选择西方的主义和制度为根本,而是致力于人类内在道德与良知、自由与人权的普世价值启蒙!超越五毛、愤青们恪守的狭隘的民族、国家、血缘主义。我们不可以像共缠主义者那样通过暴力、掠夺来实现所谓“公正”。——银色地平线

发表于 2012-1-13 16: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言之有理势必所至!内在觉醒需要旷野呼喊者的声音,也需要神恩光照下倾听的耳朵与承认的心灵!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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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7: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耀尔道拙 发表于 2012-1-13 16:08
学习了。言之有理势必所至!内在觉醒需要旷野呼喊者的声音,也需要神恩光照下倾听的耳朵与承认的心灵!支持 ...

恩,彼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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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10: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了解民主与法制的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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