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123
发表于 2011-8-21 17:45:45
“我愿意”作主教,自办里神父们都争破了头!想座主教,因为有主教说这是“副部级干部”
小人
发表于 2011-8-21 22:52:04
本帖最后由 小人 于 2011-8-22 00:13 编辑
醍醐 发表于 2011-8-21 17:40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断章取义、偷梁换柱、胡搅蛮缠这就是你的本色或你代表***的本色吗?
1、你前面是两个问题,我就你的两个问 ...
1、A,“神父是耶和华拣选的,怎会有错?即使有错也是天主的刻意安排,要你多事?”由此我们讨论的是神父主教等神职人员(主题帖讨论是神职人员而非广泛的基督徒),你后面却扩大成“信仰天主的人”和“基督徒”;B,我以共产党和党书记做个浅显的比喻以使你清楚天主教和神职的关联,我相信你爱共产党多些也熟悉些,这个比喻对你应该更好懂,而你却说天主教是政治组织,难道把海比喻象天一样蓝你就要说天也只是一有水的区域而已吗?C,“不再天主教就不是基督徒,”不是我的意思,是你强加的我认为。所有这些你说是不是偷梁换柱混淆视听和胡搅蛮缠?
2,我说“只要你我还没死就都是天主的子民”,意思是不管你什么信仰或有无信仰,只要人没死你就还是天主的子民。如果你按照天主的圣言生活至死,那恭喜你将来可以升天堂你还是天主的子民,如果我作恶多端誓反天主死不悔改的话,很遗憾我死后只能下地狱与魔鬼一起,就不再被称是天主的子民了,只能是和魔鬼一样。
3,天主赋予人有自由的权利,他允许你自己自由的选择,你要犯罪他可以允许(因为你有自由),但允许不是安排更不是指示。共产党允许民众自由参加或退出中共党组织,但是这个允许退出党组织不是共产党安排的而只是党允许的,党安排的那叫开除党籍或解散组织。其实用中共党组织来做比喻是不恰当的,因为不够格,天主和天主教的道理世上没有其他任何组织所能媲美的。我的学识太浅薄,只好勉强用个浅显的来做比喻。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1-8-22 00:17:12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1-8-22 04:48 编辑
回复7楼修公爵的谬论:
你对我文字的回复,似乎有一个惯例,就是挑选一个主题来回复,而此次回复只回复了我文字最后的“顺道提醒”的内容!
既然你选择粘贴,我也把“顺道提醒”的相关内容粘贴出来:
一、关于与爱国会神职人员共祭的问题
请参阅若望保禄二世《活于感恩的教会》通喻 第四章感恩祭与教会共融44节相关内容是:
“正因为感恩祭是藉着主的牺牲,并藉着领受祂的圣体圣血而实现教会的合一,因而绝对需要在信仰的宣示、在圣事及在教会管理的联系上有完全的共融,因此,除非这些联系完全重建起来,就不能共同举行感恩祭。任何这样的共祭,都不是达到圆满共融的有效方法,反而可能成为其阻碍,因为它会让我们不再感觉到距离这目标尚远,同时对于所信仰的某些真理,也会产生或加剧模棱两可的情况;只有在真理中才能走上完全的共融之路。在这个领域中,教会的法律绝对没有通融的余地(参《天主教法典》908条;《东方教会法典》702条;宗座推行基督徒合一运动委员会,Ecumenical Directory, 一九九三年三月廿五日,122-125页:教廷公报85(一九九二年),1086-1089页:信理部、Lctter Ad Exsequendam(二年五月十八日):教廷公报93(二OO一年)786页),必须忠实遵守梵二大公会议所定的伦理规范(「神圣事物的共,如果损及教会的合一,或者故意附和谬论,或在信仰上有误入歧途,或有恶表及宗教中立主义的危险,是天主诫命所禁止的」:《东方公教会法令》26)。 ”
另外: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就雷世银神父的《绝罚说明》里:
7、其他七位祝圣者主教们目前是什么状况呢?
作为祝圣者的主教们,按教会的法律规定,已面临《法典》的严厉处罚(《声明》04.07.2011),其涵意是「有外在犯罪行为者,即推定应负罪责;但显有反证者,不在此限」(《法典》1321,§3)。 「被推定的罪责」是指已有充分理由去确立这些主教们因非法祝圣主教而犯下了严重违纪行为。除非相反的证据得以确立,他们则被推定为陷于绝罚中。
8. 他们可以继续照常奉行牧职吗?
不可以。直到他们「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之前,他们不可照常奉行主教的职务。
11. 神职人员和教友应避免领受他们所施行的圣事吗?
对!他们应该避免。这并不是因为神职人员和教友们可以评断有关主教的良心,而是因为他们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12. 一位祝圣者主教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还能做什么呢?
首先,他们应该坚定信仰、坚持维护团体的合一。他们的主教既然尚有「被推定的罪责」,那么有关此情况,便要尽量鼓励神职人员和教友为他祈祷;必要时,以教会的训导,晓以大义。非法祝圣主教不仅严重违反纪律,或者使教义模糊起来,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深深地伤害了教会共融。
上述章节和你断章取义的引用《牧函》,莫非是要证明《牧函》错了??
建议你仔细的阅读《牧函》!在阅读《牧函》的时候一定要阅读《牧函》后面的注释,也就是出处!好帮助你全面无误的理解《牧函》
特别提醒:你引用的“根据教会的道理,那些没有教宗任命、但按照教会主教祝圣礼规被祝圣的主教所产生的问题是应该解决的。如上面己说过(参见第八号第十二段),他们所受之祝圣虽不合法、但却有效。同理,他们所祝圣的司铎,以及这些主教和司铎所举行的圣事都是有效的。但信友们该注意:在可能的范围里当然先该参与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和司铎主持的感恩圣祭和其它圣事。但如果有严重不便而无法做到上述要求时,为了急迫的灵性需要,他们也可转向尚未与教宗共融者(第二部分,第十节)。
该段落”是指教友们参与圣事应该持有的原则!而非神职之间可以共祭的问题!就是指教友们参与圣事应该持有的原则,也是又前提条件的:急迫的灵性需要!若不是急迫的灵性需要就必需遵守“共融”原则!
两次引用《牧函》,两次都引用错误!不知道你们沈阳是如何组织学习《牧函》的?难道没有组织学习??你也是教会内文采飞扬的勤奋之士,怎么学习教宗的《牧函》如此毛糙?总是理解错误???
公爵:
1、你给其它人定断是“法利赛人、伪忠贞”,隐藏在文字后面的内容似乎是要显示:只有谁是忠贞的???而且你还违背教会训导还强词夺理的给不明真相的教友们错误的指导!你指导的到底是天主教的道理还是你个人的见解?这就是你所宣扬的忠贞?
2、难道只要圣事礼仪一样就能代表他和普世教会、和教宗保持共融?
3、一位祝圣者主教的「被推定的罪责」,按照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的指示除了为他们祈祷外,“必要时,以教会的训导,晓以大义”,你不但抛弃教会训导,并一再替裴开脱,就是你的“晓以大义”???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的指示是“教友应避免领受他们所施行的圣事”,你却大张旗鼓的为独立自办,自选自圣找市场,说可以参与马的圣事!你到底是维护教会还是支持独立自办?你不觉得在「被推定的罪责」内非法举行圣事,是对圣事的亵渎吗???
4、另外:提醒你遵守教会训导就是上纲上线???如果遵守法律是上纲上线,哪么:“歪理邪说”这个词就要修改它的含义了!建议你还是从修改这个词基本含义的基础工作做起,为其先建立理论基础再说!
再次顺道提醒你:你说“谁说的对,就听谁的”!这是你个人的见解,不是教会的道理!教会的圣统制是“听命”“服从”!而非:“说谁说的对,就听谁的”!
约书亚
发表于 2011-8-22 00:34:52
修公爵病倒了,这几天在医院打吊针,什么时候可以复原连天主也不知道:现在挂出免战牌。
zxc123
发表于 2011-8-22 01:24:52
为修公爵病祈祷,求天主早早赏他康复,如果路途近一定去看望他一下,近的兄弟姊妹多去关照他一下。修公爵我们争归争,论归论,我们都还是兄弟姊妹,我们都在这个与世不同的环境中,论及我们信仰及教会的发展,讨论还是应该继续,因为我们论及的是否遵守天主教的教规教义问题,是否遵守天主教的法律问题,等等。
zxc123
发表于 2011-8-22 01:29:54
一位主教「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参加这样的弥撒,是破坏教会的合一共融的。是罪!!
醍醐
发表于 2011-8-22 02:58:26
1、A,“神父是耶和华拣选的,怎会有错?即使有错也是天主的刻意安排,要你多事?”由此我们讨论的是神父主教等神职人员(主题帖讨论是神职人员而非广泛的基督徒),你后面却扩大成“信仰天主的人”和“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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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上面我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你说不被教皇祝圣的不能算官员,我说那好,就算不是官员,那他还是基督徒吧,是不是也是天主拣选的?
B,我以共产党和党书记做个浅显的比喻以使你清楚天主教和神职的关联,我相信你爱共产党多些也熟悉些,这个比喻对你应该更好懂,而你却说天主教是政治组织,难道把海比喻象天一样蓝你就要说天也只是一有水的区域而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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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是政治组织是我说的,原因不是因为你的比喻,我讲得是我承认的一个事实,这个你去看我的帖子,你理解有问题,况且我没必要诬赖你!
C,“不再天主教就不是基督徒,”不是我的意思,是你强加的我认为。所有这些你说是不是偷梁换柱混淆视听和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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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偷梁换柱说的是这个吗?我是在确认你的观点,只有确认了你的观点我才好批判你!
2,我说“只要你我还没死就都是天主的子民”,意思是不管你什么信仰或有无信仰,只要人没死你就还是天主的子民。如果你按照天主的圣言生活至死,那恭喜你将来可以升天堂你还是天主的子民,如果我作恶多端誓反天主死不悔改的话,很遗憾我死后只能下地狱与魔鬼一起,就不再被称是天主的子民了,只能是和魔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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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不是天主的子民,天主还有权力管吗?
3,天主赋予人有自由的权利,他允许你自己自由的选择,你要犯罪他可以允许(因为你有自由),但允许不是安排更不是指示。共产党允许民众自由参加或退出中共党组织,但是这个允许退出党组织不是共产党安排的而只是党允许的,党安排的那叫开除党籍或解散组织。其实用中共党组织来做比喻是不恰当的,因为不够格,天主和天主教的道理世上没有其他任何组织所能媲美的。我的学识太浅薄,只好勉强用个浅显的来做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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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人不管做什么选择,天主都允许是吗?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8-22 03:25:56
zxc123 发表于 2011-8-21 17: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奔波几百公里过圣母升天瞻礼,这就是信仰的见证!!许多人在这种情况下早就放弃了,还有些人放弃真理去了 ...
老草的这种行为实在值得敬佩,想当年1991年时我在湖南,大约有三年时间里找不到当地的天主教会,就直接去新教里参加他们的礼拜,但我并不认为如此就是放弃自己的信仰啊!因为当时我还没有受洗,我有自由的选择余地。我跟新教的姊妹弟兄和谐相处,那真是一件美好的回忆啊!
瑅瑚
发表于 2011-8-22 03:39:32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8-22 03: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草的这种行为实在值得敬佩,想当年1991年时我在湖南,大约有三年时间里找不到当地的天主教会,就直接去 ...
这就是信仰的行为见证。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1-8-22 04:21:49
瑅瑚 发表于 2011-8-22 03:39
这就是信仰的行为见证。
楼上名叫得好:
醍醐
瑅瑚
发表于 2011-8-22 04:41:08
{:soso_e128:}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8-22 04:44:41
瑅瑚和醍醐是同一个人吗?
好郁闷啊!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22 05:24:33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8-22 0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瑅瑚和醍醐是同一个人吗?
好郁闷啊!
很弱智的模仿~~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1-8-22 10:47:21
瑅瑚 发表于 2011-8-22 04:41
醍醐:佛教比喻最高的佛法。
小人
发表于 2011-8-22 14:47:15
醍醐 发表于 2011-8-22 0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A,“神父是耶和华拣选的,怎会有错?即使有错也是天主的刻意安排,要你多事?”由此我们讨论的是神父主 ...
“神父是耶和华拣选的,怎会有错?即使有错也是天主的刻意安排,要你多事?”“你说不被教皇祝圣的不能算官员,我说那好,就算不是官员,那他还是基督徒吧,是不是也是天主拣选的?”
1、主教或神父(通篇讨论的都是神职)是不是天主所拣选的,要看他们是不是由教宗任命或与教宗共融的合法主教所祝圣(不合法的就是错);后面你把他们归为天主拣选的基督徒更不能成为“怎么会错”的理由或证据。支部书记就算有胡总书记钦点推荐这一事实也不能作出支部书记不会“贪污腐败”的定论,而脱离中国共产党的人做中共党书记不是会不会有错,根本他们连党员资格都没有。
2、天主赋予人有自由的权利,他允许你自己自由的选择,你要犯罪他可以允许(因为你有自由),但请不要居心叵测的意图绑架天主来推脱人为的罪责和把自己犯罪归为天主。
3、就算出现个别假基督是天主安排的,执意要跟假基督走那是天主给的自由选择权,但不能因为天主给的自由而把我们人为的罪责归为天主,因为天主允许也更希望我们弃绝假基督而选择真天主。如果看到主内兄弟跟了假基督走并反天主时,大家应该给予分析劝导和为他祈祷,这不是我们“多事”,而是爱的表现。
为你为我能更好的追随真天主祈祷,该话题不再做无谓的辩解和后续回复。
醍醐
发表于 2011-8-22 22:07:42
呵呵,明显没词了!
我提的问题几乎都没有涉及,开始回避了!
瑅瑚
发表于 2011-8-22 23:30:26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22 05: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弱智的模仿~~
在这个问题上刘幼民先弱智了,オ能说出上述的流言。
如果对他人一点影响没有,那这个名也就白模仿了。
瑅瑚
发表于 2011-8-22 23:34:57
醍醐 发表于 2011-8-22 2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明显没词了!
我提的问题几乎都没有涉及,开始回避了!
不是没有词了,是人们不大愿意跟你的帖子,你也别见外,误会!因信仰不同,教义教规不同,无法和你讨论。不是回避,这你应该明白。
小人
发表于 2011-8-22 23:38:42
本帖最后由 小人 于 2011-8-22 23:41 编辑
醍醐 发表于 2011-8-22 22:07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明显没词了!
我提的问题几乎都没有涉及,开始回避了!
“神父是耶和华拣选的,怎会有错?即使有错也是天主的刻意安排,要你多事?”“你说不被教皇祝圣的不能算官员,我说那好,就算不是官员,那他还是基督徒吧,是不是也是天主拣选的?”
你的这些与主题帖相关联主教(神职)的问题已多次回复,对于你其他转移话题的问题和无关的胡搅蛮缠实在不屑一提,你可以另开一帖发表,请别为了几毛钱或什么目的而在这个主题帖里喧宾夺主地转移话题和胡搅蛮缠,在人家的主题帖下胡搅蛮缠瞎扯其他话题是不要尊重的行为。谢谢!
醍醐
发表于 2011-8-22 23:41:59
呵呵,就这么几个问题,你瞧瞧你发了几个帖子都讲不清,老在原地打转转,你这样的人能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