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2 19:54:04

醍醐教友:
    我在以前的帖子中已阐明我的观点,那就是由肉体和灵魂组成的人是不可分割的自立体。当人死亡后,肉体失去生物活性,日趋腐烂。此时,这个“位格人”便不复存在。
    所以,按照我的理解,炼灵没有位格。他们自身暂时丧失了与天主的位际关系,也无行动之主体性。故此,需要我们为他们祈祷。当然,我的观点不代表天主教会的官方观点。如有谬误,万望各位大虾指正。
    至于什么是自立体、位际关系、行动之主体性,我将于明日凌晨发布新帖《位格、耶稣、圣母子》,敬请关注。
   关于炼灵是否有位格,兹事体大,这几日我读了谷寒松神父的《神学中的人学》,这是沈阳神学院的教材及许志伟教授的《生命伦理》(这是香港李嘉诚医学院的伦理学教材),这两部权威著作均为说明炼灵是否有位格。由于沈阳神学院放假,所以我无法请教相关神师。只能根据位格的五个属性既自立性、整体性、个体性、关系性、行动主体性判定,炼灵至少有三项与位格不符。故此,我暂且认为炼灵无位格。当然,一切还得听圣教会的解释。
    学术讨论无所谓胜负,耶稣说是就说是,非就说非。真理是永恒的。

zxc123 发表于 2011-1-22 22:56:52

要理上说
2242.若执政当局发出的指令违反道德秩序的要求、人的基本权利、或福音的教导,公民依照良心有责任不予顺从。若执政当局的要求违反正直的良心,则在服务天主与服务政治团体的区分上,得到拒绝服从政府的理由。「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玛22:21)。「听天主的命应胜过听人的命」(宗5:29)。
假如政府擅自越权、欺压国民,国民不应拒绝实践为促进公益的客观要求。然而,国民有权维护自身及其他国民的的权利,免受政府滥用权力的危害。不过应尊重自然律及福音原则所画定的界限。

醍醐 发表于 2011-1-23 03:08:54

醍醐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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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不信教!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3 03:33:16

(接18日的帖子)
    4.2、最可笑的是刘幼民的这句话:至于说到,耶稣有天主子的位格,而这位格却与玛利亚无关:有没有玛利亚,耶稣都是天主子,所以在圣经中,耶稣不仅从来没有把玛利亚称为母亲,而且还特别提醒门徒说:“听了天主的话而奉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无知者无畏”。这个愚顽而又极端自负的刘幼民先生没厘清“本性”和“位格”的区别。下面我就“人”、“位格”、“耶稣与圣母的关系”等问题,借刘幼民先生一方宝地,与各位“华山论剑”。
    位格,又称之为人格,来源于拉丁文Persona,原来指演戏时戴的面具。有人可能要问,老修啊,汉语中有“假面具”一说,人戴了面具还是真实的自我吗?洋鬼子的的想法跟我们的想法恰好相反,他们认为面具恰好反映这个角色的真实本性。想想也有道理,比如我国戏剧中虽不戴面具,但是画脸谱。我们看到白脸的上场,那一定是位大奸佞臣;看到红脸的上场,肯定是一位骁勇善战的猛士;看到黑脸的上场,八成是位铁面无私的清官;看到鼻尖掸上一小撮白粉的人,一定是刘幼民一类的跳梁小丑。不是有那么一首歌吗:“蓝脸的窦尔敦盗御马,红脸的关公战长沙,黄脸的(得甲肝了?)典韦,白脸的曹操,黑脸的张飞叫喳喳。”脸谱(面具、位格)反映人的地位、角色、性格等等。所以圣多玛斯.阿奎那说:“位格是在理性内,有区别的个别自立体。(Persona est in natura intellectuali distinctum subsistens)”
    拉丁文的Persona,在英语中是Person,我自幼生活在农村,初中才有英语课,当时知道这个词是“人”的意思。大概八零后的网友在小学二年级就学习这个词了。
   我在高中时,英文课本里节选了《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一段,于是我又学了一个词组Human Being.Human Being和Person反映了西方人对“人”的两种不同的理解方式。Human Being强调人的物质属性和生物属性,表明人是动物的一种,不强调其伦理的、道德的价值。所以,鲁宾逊看到野人在吃Human Being,对毫无伦理价值观念的野人而言,吃Human Being与吃一只蚂蚱无异。
   反之,Person,也就是我们说的“人格人”、“位格人”,是指具有精神生活的主体的中心,或核心。说到这里,有人会说,老修,你又胡说了,你说的(实际是我抄的)那个“位格人”的定义怎么看都不像是在说“人”。实际上,“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这是任何一个学过民事法律的人都明白的道理。“法人”具有“集体位格(Corporate Person)”。
    位格包含五个主要的因素:分别是自立体、统一性(整体性)、个体性(独一性)、关系性(位际性)、行动主体性。(《神学中的人学》、谷寒松著,台湾光启出版社,民国八十五年三月第三版,P175)
    其一、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自立体(希腊语hypostasis,拉丁语Subsistence),这个概念是圣托马斯.阿奎那提出的。
    自立体是相对于依赖体(Accident,又译附体)而言,“自立体”乃存在的本质,即不依赖他物能独立存在。“依赖体”则不能自己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他物才能存在。“依赖体”的理论始自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他把所有概念分为十大范畴。除了实体一项外,其余九项都是附质(量、质、关系、位置、时间、姿态、状况、主动、被动)。一旦它所依附的物体消失,依赖体也就不存在了。
自立体存在于自身,故首先属于完整的实体。当然,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自立体都有位格,如马、报纸、树木等就无位格。
    其二是统一性(整体性,insistence),我的理解就是不能再继续分割的“一”位,再分割下去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关于人,许志伟教授在其所著的《生命伦理—对当代科技的道德评估》中写道:人的存在最圆满的显现是位格人,这位格人是自然的统一体,由知性与物质性的身体结合而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第一版, P29)原辅仁大学校长罗光总主教也指出:人的存有本身是真的,完全的,是善的美的,是灵与肉的自立整体,一个位格。所以,人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可再分。
    这个道理极其简单,任何人在意识到“我”时,绝不会将“我”分割成肉身和灵魂,举例说明。1、刘幼民上街时,像在“天主教在线”里一样恣意妄为,结果被人一顿毒打,刘先生一定会问:“你打我干什么”?而不是说:“你为什么打我的肉体(σῶμα,body)?”。2、刘幼民搜肠刮肚、东拼西凑,用了一夜的时间完成一篇攻击天主教的帖子,他会向人炫耀:“我昨天工作了一夜”。而不会说:“我的灵魂(ψυχὴ,soul)忙活了一宿”。3、刘幼民交友不慎,被人拉去吸K粉,人家问他:“老刘,感觉如何”。刘回答:“神清气爽、飘飘欲仙”。基本不会画蛇添足说:“我的精神(πνεῦμα,spirit)飘飘欲仙”。
    当然了,这方面的反面教材不少。一是马季老先生和他的弟子们说的群口相声《五官争功》,将“人”又分为“眼”、“鼻”、“耳”、“口”。作为艺术创作,《五官争功》堪称佳作,但谁要是真的以为“位格人”又可分为有位格的“眼”、“鼻”、“耳”、“口”,那必是痴人。
    二是鲁迅笔下的阿Q,老Q的独门绝技是“精神胜利法”,鲁迅是这样描写的:“ 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
阿Q这种将自己的位格一分为二的做法,人们只能哀其不争怒其不肖。100年后的今天,刘幼民先生接过阿Q的衣钵,将耶稣的位格一分为二。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起摔在沙滩上”。
   其三是个体性(solo-sistence,relationship又可称为独一性)。
    按某些古代哲学家的分析,具体的存有物包含三种不可分的层次:第一层次非定性的基体(希腊文为hypokeimenon,意即放在下面之物),如蛋白质、铁、聚乙烯;第二层次是在基体上有固定而且普遍的属性(quality)的事物,如人、马;第三层次是在这普遍性的存有物上又有个别的属性(希腊文为idiomata)如张三、李四、美国总统奥巴马、搅屎棍刘幼民。存有物包含上述三个层次,我们说这是一个有个性的“个体”。就是说每个位格(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其四是关系性(con-sistence),也就是位际性。关系(relation)一词指出一个存有物对另一个存有物的状况。在传统士林哲学中关系必须有三个因素:关系主体(subject),关系极(pole)及主体内的关系基础(basis);如父亲是父子关系的主体,儿子是关系极,生育是关系的基础。
    可以说,整部圣经都在讲述“关系”,旧约中的天主降尊纡贵,与圣祖们订立盟约;召唤梅瑟;拣选先知。新约中,天主更是取得了肉身,成为一个奴仆的形象,与人类建立永久的关系。所以,以色列人认为,人的存在发生在人神对话中(《圣经的语言和思想》,雷立柏著,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一版,P53)
    现在说说“人”,人可以说是一切行为的接受和答复的中心,人和物、人和神都有着互动关系。故此,法国神学家嘉俾厄尔.马塞尔(GabrielMarcel)认为:存在就是参与到生存中,没有什么是孤立存在的。具有可行性的位格是开放的、欢迎的、随时回应其他存在,可以通过超越自我,在无限地给予自己并从他人那儿接受(《生命伦理—对当代科技的道德评估》,P93)
    其五是行动的主体性(ek-sistence,center of action)。这个较好理解,
就是主体能行动自治,而不像那首歌唱得那样“我是你的稻草人,我没有自己的灵魂,我只能听你的摆布”。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3 04:50:44

明白了“位格”的五个属性后,就会知道刘幼民先生所说的那段话纯粹是胡说八道、胡诌八扯、糊了把涂。我们分析一下耶稣的“位格”。
保禄宗徒说:他出现于肉身,受证于圣神,发显于天使,被传于异民,见信于普世,被接于光荣(弟前:三:16)。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儿子来,生于女人,生于法律之下的(迦:四:4)。
这两段经文说得极其明白,天主的逻各斯(λογοξ,Logos),或者说圣言(Verbum ,Word),或者说圣子只有通过降生成人,才能与世人发生位际关系,成为一个“位格人”。所以,刘小枫博士说: “圣言成血肉”则是上帝作为无限恒在个体走向人之偶在有限个体,人与“圣言”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遇关系(《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P9)。”
许志伟教授说:“作为一个位格,位格性只有在位格人之间和位格人与世界之间构成的基质中,通过对话和相遇产生。”(P36)
这个道理极其简单,犹太人信唯一真神,因为天主只有一个本体。所以旧约时代的人们更强调天主是造物主,是一位公义而严厉的神。新约时代,天主的“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中间(若:一:14)”。这样,天主的第二位由潜在的位格变成圆满的位格。这个过程,是终身童贞圣母玛利亚的功劳,怎能说“耶稣有天主子的位格,而这位格却与玛利亚无关呢?”
其次,圣经记载天使向牧童报喜:“我给你们报告一个为全民族的大喜讯,今天在达味城中,为你们诞生了一位救世者,他是主默西亚。(路:二:10-11)”
天使们表达的意思极为明白,玛利亚生育的小婴孩就是救世主。然而,450年后,君士坦丁堡的宗主教聂斯多略却说,玛利亚怀中的婴儿不是上帝。又过了1560年,刘幼民先生将聂斯多略异端奉为圭臬,当成攻击天主圣教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聂、刘二人没注意到的是:耶稣作为天主子(天主),恰是他的身体执行着天主的职能。比如,“人啊!你的罪赦了”就是耶稣用口说出来的;风浪是靠耶稣的口叱责才平静下来;耶稣用手抚摸麻风病人,彰显了天主是爱(Deus Caritas Est)。耶稣的圣死是身体被钉在十字架上,希伯来书说:“他们亲自又把天主子钉在十字架上,公开加以凌辱。(希:六:6)”,而不是说把一个犹太人钉在十字架上。
“人是被经验的身体的核心,人的身体提供了人类感知的基本条件,是身体昭示了人的出现,它在人每天生活中表达感情、意愿、意向和行动(《生命伦理—对当代科技的道德评估》,P56)人作为这个世界上的位格的行为者,身体也必然是行为者发起行动的地方。他是一个人行动与经验的中心。作为行动者的位格存在意味着我们身体有其自身的内在意义:它确定了人在场和行动的所在。正是身体极富意义地成全了人的实体的“自在”方面,为人的位格“自我存在”提供了基础。(同上,P59)
所以,老刘你说圣母生育的儿子金贵不金贵。怎能说有没有玛利亚,耶稣都是天主子?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23 08:18:04

天主教徒生命不息,抄书不止,何时才有独立思考的自由?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23 09:34:41

这两段经文说得极其明白,天主的逻各斯(λογοξ,Logos),或者说圣言(Verbum ,Word),或者说圣子只有通过降生成人,才能与世人发生位际关系,成为一个“位格人”。 ...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3 04:50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修公爵抄书也不看一看自己的消化能力是否可以承受?消化不良就会跑肚子!


修公爵抄来抄去,想说的话只有一句:耶稣的位格来自于玛利亚的生育,因为耶稣“通过降生成人,才能与世人发生位际关系,成为一个‘位格人’”。原来如此。玛利亚生了一个“位格人”,那么玛利亚位格人之母了。


如果不是抄书抄成了这样,那我还能给他打上58分,可是最多现在只能打上18分了。


分数太低,已经失去了评论的价值。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3 20:07:43

分数太低,已经失去了评论的价值。
######################
:lol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23 20:32:58

圣子只有通过降生成人,才能与世人发生位际关系,成为一个“位格人”。所以,刘小枫博士说: “圣言成血肉”则是上帝作为无限恒在个体走向人之偶在有限个体,人与“圣言”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遇关系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3 04:50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耶稣的位格来自于玛利亚的生育,是“通过降生成人,才能与世人发生位际关系,成为一个‘位格人’”那么,你称呼玛利亚是“天主之母”就是渎神,你应该合乎逻辑地称她为“玛利亚位格人之母”。由此也可看见,你的思维混乱,常常自相矛盾而不自警。

    多看书是好事,可是食书不化就不如不看书了。

醍醐 发表于 2011-1-24 23:53:50

修公爵洋洋洒洒千言,但看了半天没有一句可以构成对哑牛第三点的反驳,而且修公爵对于位格的论述看起来严谨严密,实则毫无价值,漏洞百出!
下面慢慢论述!
位格包含五个主要的因素:分别是自立体、统一性(整体性)、个体性(独一性)、关系性(位际性)、行动主体性。(《神学中的人学》、谷寒松著,台湾光启出版社,民国八十五年三月第三版,P175)
    其一、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自立体(希腊语hypostasis,拉丁语Subsistence),这个概念是圣托马斯.阿奎那提出的。
    自立体是相对于依赖体(Accident,又译附体)而言,“自立体”乃存在的本质,即不依赖他物能独立存在。“依赖体”则不能自己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他 物才能存在。“依赖体”的理论始自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他把所有概念分为十大范畴。除了实体一项外,其余九项都是附质(量、质、关系、位置、时间、姿态、状况、主动、被动)。一旦它所依附的 物体消失,依赖体也就不存在了。
自立体存在于自身,故首先属于完整的实体。当然,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自立体都有位格,如马、报纸、树木等就无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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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公爵首先向我们介绍的是位格的第一个要素:自立体。但看完上面的概念,有谁能举例告诉我哪些是自立体?修公爵引述的定义里有很多含糊不清的概念,何为“存在”?何为“依赖”,依赖到何种程度?何为“实体”?稍有哲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词往往出现在诡辩者的嘴中,因为他们含混不清,可以被截然相反观点者共同接受。
修公爵告诉我们马、报纸、树木是自立体,可修公爵没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些是自立体,从定义我们也看不出为什么。原因就在于定义说了很多但等于什么都没说!

醍醐 发表于 2011-1-25 00:43:57

其二是统一性(整体性,insistence),我的理解就是不能再继续分割的“一”位,再分割下去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关于人,许志伟教授在其所著的《生命伦理—对当代科技的道德评估》中写道:人的存在最圆满的显现是位格人,这位格人是自然的统一体,由知性与物质性的身体 结合而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第一版, P29)原辅仁大学校长罗光总主教也指出:人的存有本身是真的,完全的,是善的美的,是灵与肉的自立整体,一个位格。所以,人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可再 分。
    这个道理极其简单,任何人在意识到“我”时,绝不会将“我”分割成肉身和灵魂,举例说明。1、刘幼民上街时,像在“天主教在线”里一样恣意妄为,结果被人 一顿毒打,刘先生一定会问:“你打我干什么”?而不是说:“你为什么打我的肉体(σῶμα,body)?”。2、刘幼民搜肠刮肚、东拼西凑,用了一夜的时 间完成一篇攻击天主教的帖子,他会向人炫耀:“我昨天工作了一夜”。而不会说:“我的灵魂(ψυχὴ,soul)忙活了一宿”。3、刘幼民交友不慎,被人 拉去吸K粉,人家问他:“老刘,感觉如何”。刘回答:“神清气爽、飘飘欲仙”。基本不会画蛇添足说:“我的精神(πνεῦμα,spirit)飘飘欲 仙”。
    当然了,这方面的反面教材不少。一是马季老先生和他的弟子们说的群口相声《五官争功》,将“人”又分为“眼”、“鼻”、“耳”、“口”。作为艺术创作, 《五官争功》堪称佳作,但谁要是真的以为“位格人”又可分为有位格的“眼”、“鼻”、“耳”、“口”,那必是痴人。
    二是鲁迅笔下的阿Q,老Q的独门绝技是“精神胜利法”,鲁迅是这样描写的:“ 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 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
阿Q这种将自己的位格一分为二的做法,人们只能哀其不争怒其不肖。100年后的今天,刘幼民先生接过阿Q的衣钵,将耶稣的位格一分为二。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起摔在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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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公爵告诉我们位格的第二个要素是统一性(整体性),但修公爵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位格需要统一性(整体性)。然后修公爵开始论证人的整体性,还举了大量的例子,这些例子貌似很有说服力,其实完全是想当然,随便举个例子:“而不是说:“你为什么打我的肉体””,我想问修公爵不能这么说么?你小时候打架,回家向你妈告状:小明打我的脑袋!这是语言的模糊与具体,不是像你说的每个人都会去考虑什么灵与肉,你这个例子毫无说服力,后边的就更可笑了,比如“神清气爽、飘飘欲仙”,这个句子里已经有主语“神、气”,也就是人家已经说了是精神飘飘欲仙!其他不再说了,没有一个站得住!
所以修公爵没能证明人的整体性,这里先让一步,假设这是个不证自明的,那是否会像修公爵说的位格不能一分为二呢?也不是,医学上有人格分裂,处于不同人格状态时,行为迥然,位格自然不同,也许修公爵会说,不同人格状态时,已经不能算同一个人了,所以位格还是没有一分为二,可是哑牛说的是“耶稣的位格一分为二“,耶稣,是名“耶稣”,至于“一分为二”后,每一个的实质,那是另外一回事!

醍醐 发表于 2011-1-25 01:19:19

总结:
修公爵洋洋洒洒千言,仔细看完,根本什么都没有说!
位格的5个要素没有框住任何东西,没有区分任何东西!
更没有对哑牛的第3点形成任何反驳!

醍醐 发表于 2011-1-25 22:20:27

删帖删得莫名其妙!版主能讲讲删帖规则吗?还是只是随你的意?

admin 发表于 2011-1-26 02:12:31

删帖删得莫名其妙!版主能讲讲删帖规则吗?还是只是随你的意?
醍醐 发表于 2011-1-25 22:20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点评就像小学生点评高等代数,多少沾点边的我给你放行,一点边也不沾的,直接处理掉。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26 08:43:31

修公爵洋洋洒洒千言,结果无法消化别人的观点,位格的5个要素不仅没有框住任何东西,而且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把玛利亚弄成了“位格人之母”。如果他遇到的不是我,而是搞阴谋诡计的坏人西利尔(Cyril),修公爵就惨了,他可能已是异端的同路人了!

醍醐 发表于 2011-1-26 22:20:36

你的点评就像小学生点评高等代数,多少沾点边的我给你放行,一点边也不沾的,直接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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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来你是高手,既然这样,那就把我的帖子都发出来然后批驳一下,咱们也交交手,让我也学习学习!

admin 发表于 2011-1-26 22:49:54

你的点评就像小学生点评高等代数,多少沾点边的我给你放行,一点边也不沾的,直接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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醍醐 发表于 2011-1-26 22:20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修公爵引述的定义里有很多含糊不清的概念,何为“存在”?何为“依赖”,依赖到何种程度?何为“实体”?……修公爵告诉我们马、报纸、树木是自立体,可修公爵没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些是自立体……”
   
    看看你提的这些问题,连哲学的门还没有迈进去,还评论啥?我跟你交手那叫掉价。别斗嘴了,先去学习然后再来辩论。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6 22:53:09

修公爵洋洋洒洒千言,结果无法消化别人的观点,位格的5个要素不仅没有框住任何东西,而且搬起石头砸了自己 ...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26 08:43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纳闷了,我说“天主子通过玛利亚由潜在的位格成为一个圆满的位格人”。就是康德再世、尼采重生,也说不出个不字。刘幼民兴奋哪门子呢?

醍醐 发表于 2011-1-26 23:07:37

“修公爵引述的定义里有很多含糊不清的概念,何为“存在”?何为“依赖”,依赖到何种程度?何为“实体”?……修公爵告诉我们马、报纸、树木是自立体,可修公爵没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些是自立体……”
   
    看看你提的这些问题,连哲学的门还没有迈进去,还评论啥?我跟你交手那叫掉价。别斗嘴了,先去学习然后再来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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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那你就掉价一回,让大家看看我有多烂!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看你不是不屑是不敢!;P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7 06:20:42

回复醍醐:
    1、关于刘幼民所提的第三条,我在以前的帖子里已阐述的极其明白,我在此愿意在抄一下我在44楼的话:
   。。。肉体和灵魂组成的人是不可分割的自立体。当人死亡后,肉体失去生物活性,日趋腐烂。此时,这个“位格人”便不复存在。所以,按照我的理解,炼灵没有位格。他们自身暂时丧失了与天主的位际关系,也无行动之主体性。故此,需要我们为他们祈祷。当然,我的观点不代表天主教会的官方观点。如有谬误,万望各位大虾指正。
    2、至于你说的“小明打我的脑袋”。当一个人在陈述“我被人打了脑袋”时,无论他是九十三岁的老人,还是十三岁的儿童。“我”一定是他的最后一层意识主题,你说“不是像你说的每个人都会去考虑什么灵与肉”,我再进一步说:根本没有人去考虑灵、肉分离。
    小孩子说:“小明打我的脑袋”,绝无可能将他自己分割成灵魂、肉身,再进一步考虑到挨打与灵魂毫无瓜葛,只是肉体的一部分受苦。他说”我的脑袋“时,所提到的”我“一定是灵肉结合体,也就是一个”位格人“。你现在不是小孩子了,你想想你如果挨打了,是否这个思路,还是先考虑灵、肉分离的状况。
    至于说”神清气爽、飘飘欲仙“,主语不仍然”是“我”吗?只是被省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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