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油球 发表于 2016-1-20 21:23:09

我见的不少,为你包不平,更为人别在受到伤害,包括你我对人的伤害,那样会更好。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0 21:24:21

溜油球 发表于 2016-1-20 20:54
他们太无法无天了,害人啊!那些写评语的人,法盲一个!误人子弟后代!
这样的权柄最好不存在。级级一样。 ...

老夫可以同情你,却无帮助之法。除非你们与教会签订过合法合同,否则任何人也是爱莫能助。但是,很少有教会与社会同步。

pujjfo 发表于 2016-1-21 02:24:25

别在这自虐了,唉!你是真无知呢,还是到处拨弄是非,混淆视听?违法,撤销修会,违反了教会法典,驱散修女团体,不知道劳动法管不管,肯定管,你绝对不能游离于法律体制之外,法制社会,决不能让你为所欲为,你认为你这样做法律管不上,只要你身处中国,就一定要在法律之下,你不是游离的,想钻法律空子,甩开政府,断无可能!别在这糊弄鬼了,不值一哂!

pujjfo 发表于 2016-1-21 02:27:27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0 21:24
老夫可以同情你,却无帮助之法。除非你们与教会签订过合法合同,否则任何人也是爱莫能助。但是,很少有教 ...

教会也要在国家法律体制之下合法运作才行,不是游离于法律体制之外的 ,教会不是法律盲区    请铭记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08:30:36

pujjfo 发表于 2016-1-21 02:24
别在这自虐了,唉!你是真无知呢,还是到处拨弄是非,混淆视听?违法,撤销修会,违反了教会法典,驱散修女 ...

见你的鬼去,教会法典就是在天主教系也是无用,不信你可以到梵蒂冈起诉那个什么主教,看看是否有人受理?愚不可及的自虐者。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4:35:02

tangth 发表于 2016-1-21 12:54
坛子里有五毛兴奋地说:“tangth陷入车轮战,眼花了”
其实不然。刘先生曾传授我说:网络就是个虚拟世界 ...

这个论坛就叫五毛论坛好了,这里的绝大多数网友都是爱国者。

爱国是天主教的一端教义,坐在众水之上的那位女人攻击爱国者就是五毛,老夫一笑置之,既然爱国出于自愿,也就不怕这女人泼出的污水了。


公民的义务是与政府合作,在真理、正义、连带责任和自由的气氛下,给社会的福利作出贡献。爱国及服务国家是基于感恩责任,并由爱德而来。顺从合法当局和为公益服务,要求公民在政治团体生活里克尽己职。


如何解释爱国呢?海林神父这样说: “爱国的责任植根于自然的法则。这是一项严格的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求人牺牲生命。祖国是我们以共同的习俗、文化、和(通常)语言,而结合在一起的人民团体。”作为基督徒,要“服从权威的人,应视他们的上司如同天主的代表,为天主所指派的天主财物的管家:「你们要为主的缘故,服从人立的一切制度。……你们要做自由的人,却不可做以自由为掩饰邪恶的人,但该做天主的仆人」(伯前2:13,16)


小朋友tangth的信仰显然跟随了坐在众水之上的那位女人,你不爱国可以理解,反正你不是天主教徒,也就不必遵守天主教的教义教规。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5:55:03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15:35
老刘,信仰只有一个,圣传原是为圣经服务的,却成了人用自己的思想取代圣经,你看那些人对圣经知识贫乏也 ...

公明:

信仰是多元的,即便是基督教信仰也不例外。这一点在早期教会尤为明显,只是到了君士坦丁大帝那里,他老先生为了意识形态需要,强奸教会信仰,硬是亲自厘定圣经和教会信经,打击不同信仰者,杀的杀,关的关,流放的流放。


结果,基督教信仰趋于一致,与皇权紧密连接。


于是,现今的圣经还有多少属于耶稣教训?是不是在教会传承中隐匿了更多的信仰精神?


这才是历史,是凯撒与上帝不断较力的历史。基督教不一定对,天主教不一定错。谁是真理的化身?答案只在生活之中,不在生活之外。

god120 发表于 2016-1-21 15:55:51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0 18:42
天主教法盲不少,难怪政府要对他们严格管理。

      刘光第神父,你在论坛多次公开否认自己滴信仰,给网友的印象是:你不信仰天主教。你吃着天主教,穿着天主教,住着天主教,骂着天主教,天主教养了你这么一个戴着镜框的白眼狼,你把李苏光领倒滴江西教区折腾滴臭名远洋,又把教会论坛闹腾滴臭气冲田,刘光第,你真有本事就离开江西教区,让江西教区的神长教友看看你滴能耐。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15:59:16

god120 发表于 2016-1-21 15:55
刘光第神父,你在论坛多次公开否认自己滴信仰,给网友的印象是:你不信仰天主教。你吃着天主教,穿 ...

老夫不离开江西,就是因为喜欢了你们的吼叫之声。有本事把老夫告到梵蒂冈那里,看看教宗会不会抽你们的嘴巴!!

god120 发表于 2016-1-21 19:56:49

      刘光弟,你是不愿意离开江西教区,江西教区多适合你呀,不做弥撒还瓜分弥撒费,每天还可以在网上昏天黑地滴发疯骂人,如果你离开了,全中国的教区都不会要你,凭你邪滴那几兽尸,是养活不了自己的,充其量只会尸人膨胀最后饿死街头。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20:04:58

god120 发表于 2016-1-21 19:56
刘光弟,你是不愿意离开江西教区,江西教区多适合你呀,不做弥撒还瓜分弥撒费,每天还可以在网上昏 ...

呵呵,这天还没有黑,你就昏了头。老夫不离开江西,就等教宗委任个枢机,穿红衣呢。而你永不录用,即时生效。O(∩_∩)O哈哈哈~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21:30:55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20:04
呵呵,这天还没有黑,你就昏了头。老夫不离开江西,就等教宗委任个枢机,穿红衣呢。而你永不录用,即时生 ...

你是得陇望蜀,当官上瘾了。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1 21:35:18

wang公明 发表于 2016-1-21 21:30
你是得陇望蜀,当官上瘾了。

可以吃香喝辣,可以列入仙班,可以封圣升天,又有谁人不想?

pujjfo 发表于 2016-1-21 23:50:12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0 21:24
老夫可以同情你,却无帮助之法。除非你们与教会签订过合法合同,否则任何人也是爱莫能助。但是,很少有教 ...

教区不是独立王国,要在国家管理之下,在教区的人员是国家公民,是国家的一员,所有在教区的人谁跟教去签合同了,没有一个人吧,但在教区工作服务就是不争的事实,教区不能说散了就散了,没有下文了,就是散了,自生自灭,这样做符合劳动法么,与国家法律明显相悖,和谐社会,宗教适应中国社会发展,融入中国,就是这样适应和融入的么,不是你想撇干净就能撇的干干净净的,在教区服务工作数十载,就是签了合同,毋庸置疑,事实存在,不容更改质疑,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现在解散了,交给了社会,推给了政府,政府有权来管,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没签合同,不代表合同关系不成立。

pujjfo 发表于 2016-1-21 23:50:41

本帖最后由 pujjfo 于 2016-1-21 23:55 编辑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0 21:24
老夫可以同情你,却无帮助之法。除非你们与教会签订过合法合同,否则任何人也是爱莫能助。但是,很少有教 ...
教区不是独立王国,要在国家管理之下,在教区服务和工作的人员是国家公民,是国家的一员,所有在教区的人谁跟教区签合同了,没有一个人吧,但在教区工作服务就是不争的事实,教区不能说散了就散了,没有下文了,就是散了,自生自灭,这样做符合劳动法么,与国家法律明显相悖,和谐社会,宗教适应中国社会发展,融入中国,就是这样适应和融入的么,不是你想撇干净就能撇的干干净净的,在教区服务工作数十载,就是签了合同,毋庸置疑,事实存在,不容更改质疑,是无可争辩的既成事实。现在解散了,交给了社会,推给了政府,政府有权来管,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没签合同,不代表合同关系不成立。 所以说就不要再拿合同来说事了,此举实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2 00:06:23

pujjfo 发表于 2016-1-21 23:50
教区不是独立王国,要在国家管理之下,在教区的人员是国家公民,是国家的一员,所有在教区的人谁跟教去签 ...

教会的存在本身就有自己的独特性,政府一般不会干预教会内部管理事务,除非问题太大,教民反映强烈。即便政府开始过问,也要依法而行,教职人员如果没有与教会签订劳动合同,教会裁员(不问理由),政府第一反应,肯定是站到教会领导一边。你以前提到过教会法典云云,这个话如果反映到政府,此事就更没有希望让政府插手了。因为,它只会引起政府的警惕与反感。

pujjfo 发表于 2016-1-22 05:33:11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2 00:06
教会的存在本身就有自己的独特性,政府一般不会干预教会内部管理事务,除非问题太大,教民反映强烈。即便 ...

中国是法制国家,独特性也不能与此相悖,也应依法而行,教会人员都社会的一员,他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就可以诉诸于法律,求助于政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会内部事务,也应在法律框架之内,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解决。教职人员是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说他不是教职人员么,套用社会上的说是劳务工,临时工,以便于你随便开销,是这样吗,这种说法明显太荒谬了!至于政府站到谁一边,那肯定是公平公正的一边了,主持公义 ,维护国家法律了,宗教事务有宗教局专管,宗教局专门解决宗教问题。至于你说的教会法,鞭长莫及,都是良心账了,不一定管用的!国家有法律,有职能部门,老百姓有问题求助于法律,求助于政府,最为正常不过了,政府反感与警惕的是不遵守国家法律,给政府惹麻烦,无视政府,给社会制造不和谐因素,不能与中国社会相适应,这肯定会引起政府的警惕,因为这些需要规范和治理,彰显我们国家是法制国家,而不是有例外和独特!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2 09:03:26

本帖最后由 詩人/刘幼民 于 2016-1-22 20:21 编辑

pujjfo 发表于 2016-1-22 05:33
中国是法制国家,独特性也不能与此相悖,也应依法而行,教会人员都社会的一员,他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 ...
教会的存在本身就有自己的独特性,政府一般不会干预教会内部管理事务,除非问题太大,教民反映强烈。即便政府开始过问,也要依法而行,教职人员如果没有与教会签订劳动合同,教会裁员(不问理由),政府第一反应,肯定是站到教会领导一边。你以前提到过教会法典云云,如果你们用这个法典证明某主教违法,并且用此去说服政府,你们也就没任何希望了,因为,它只会引起政府的警惕与反感,致使政府无论如何都要支持某主教的决定。某主教一旦获得政府的支持,就是自己想要改变决定,也是无计可施了。如今你们面对的可能是死局,不闹没有希望,闹也没有希望!

pujjfo 发表于 2016-1-22 23:36:18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2 09:03
教会的存在本身就有自己的独特性,政府一般不会干预教会内部管理事务,除非问题太大,教民反映强烈。即便 ...

中国有劳动法,来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有劳动法的支持,这是强有力的支持。在既定事实面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维权行为!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奔跑呐喊,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天经地义!不是闹,是维权,诉诸于法律,求助于政府!

詩人/刘幼民 发表于 2016-1-23 09:36:46

pujjfo 发表于 2016-1-22 23:36
中国有劳动法,来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有劳动法的支持,这是强有力的支持。在既定事实面前,拿起法 ...

你们是哪一门的劳动者?修女与教会是雇佣关系吗?就像是党员与共产党组织,上级组织撤销下级组织,政府可以管吗?只能由党组织自己管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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