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圣神的罪为什么永不得赦?
亵渎圣神的罪为什么永不得赦?转:亵渎圣神的罪为什么永不得赦?今世和来世都不得赦的罪,听上去令人毛骨悚然。我第一次接触到这个问题,是在小时候上要理班。那时,教授课程的修士讲到这个问题时,有小朋友忍不住问:“为什么有永不得赦的罪啊?”本期望修士说详细点,但修士却轻轻带过,只说了一句:“所以我们要小心啊。”这样的回答不免令人有点失落。当时我还小,也没有多考虑这个问题。
渐渐长大,我对此问题越来越困惑,为什么世界上会有不得赦的罪过,在我心中不禁产生了对天主仁慈的质疑,这令我很苦恼。于是,我开始着手解开这个谜团。
圣经中关于亵渎圣神之罪的记载:
「我告诉你,一切罪过和亵渎,人都可得赦免;但是亵渎圣神的罪,必不得赦免。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可得赦免;但出言干犯圣神的,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玛十二31~32)
「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的一切罪恶,连所说的任何亵渎的话都可得免;但谁若亵渎了圣神,永远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恶的犯人。」(谷三28~29)
「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尚可获得赦免;但是,亵渎圣神的人,决不能获得赦免。
」(路十二10)
--------------------------
下面是台湾吕渔亭神父对于这段《圣经》的看法:
耶稣的这段话的确不容易懂!记得当年在修道受教育的年代,神师在每周的讲道中,也曾提过这种「永远不得赦免」的罪;我当时真的不甚了解,认为天主既无限慈悲为何有些罪衪不能宽恕原谅?这些又是怎么样的罪?天下有这种重罪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一下,所谓「圣神」这个观念,在耶稣时代的犹太人是怎样理解的。首先,当年的圣神并非指三位一体中的那位圣神,那时耶稣还没有死,耶稣所允诺的圣神当然也尚未降生,圣神降临是在耶稣升天以后才发生的。但耶稣时代的犹太人,早已信仰圣神之存在,并承认圣神具有两大功能:(一)把天主的真理启示给世界;(二)帮助人去了解及接受这些真理。
但问题是,这些圣神所启示的真理,若长期被疏忽及轻视,久而久之,必将渐趋衰弱,甚至可能完全消失。人的各种器官若长期不久,必将失去功能:如人长年卧床不走动,腿部必将萎缩;在校内所学的外文:如法语或日语,若长期不使用,也将渐渐变得生疏。一切记忆及知识皆如此,圣神的功能也不例外,因此人若长期紧闭心扉,不让自己去认识圣神所默示的具理,到最后可能会变得善恶不分」,有理的变成无理,无理的反而变得有理!这种极端的心理矛盾,正是当年那些法利塞党人及经师们所遭遇的厄运。明明耶稣为了救人而驱魔,他们反诬告衪藉魔王驱魔!
出言干犯人子的罪可赦免,出言干犯圣神的罪永远不得赦免!什么样的罪称是得罪人子,因此可以赦免?什么样的罪又是冒犯圣神,因此永远不得赦免?当年圣热罗尼莫曾巧妙地替耶稣回答了这个问题:「出言反对人子的人,是因为我的肉体而跌倒,因此说我是木匠的儿子,说我有兄弟雅各伯、若瑟,犹达,说我如同别人一样也吃也喝酒;这样的意见和亵渎,虽然不无罪过,但都可以赦免,因为那是出于肉身的软弱。但是那些清清楚楚看见天主作为的人,无法否认这种神力的人,竟出于嫉妒而诽谤天主,把圣神的作为归元于「魔王贝耳则步」的人这种人是无法赦免的。」
之所以无法赦免,因为他们昧着良心,明明是耶稣靠天主大能驱魔,他们却诽谤这是魔鬼的事,如此善恶不分且至死不悟,不知悔改当然就没有宽恕赦免的可能,即使天主无限的慈悲也已无计可施!人生一世谁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矣,只有那些至死不悔的人,才是最可怜的人。
最后,玛窦用了一个「善树结善果、恶树结恶果」的比喻,结束了这段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本是万物最基本的因果律,因此耶稣终于责备法利塞人说:「毒蛇的种类啊!你们既是恶的,怎能说出善来?因为心理充满什么,口里就说什么。善人从善库里取出善来;恶人从恶库里取出恶来。但我告诉你们:人所说的每句废话,在审判之日,都要交帐,因为凭你的话,要定你为义人,也凭你的话,要定你为罪人。」(玛十二33~37)若每句废话,来日在审判时都得交帐,更何况是那些人恶意诽谤,他们又当如何交待!
好树好果的比喻,玛窦早在第七章内就已提过。那时,耶稣曾警告衪的门徒,当提防那些言行不符的假善人,他们挂羊头卖狗肉,外披羊皮,内心却是一只凶残的豺狼。因此耶稣告诉他们,可从这些伪君子的果实中来辨别真伪:「荆棘上岂能收到葡萄?或者蒺藜上岂能收到无花果?坏树既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必要砍倒,投入火中!」(玛七15、19)
在这段福音对我们有什么关系?首先,我们千万不可昧着良心说话或行事。天主给每个人一颗良心,它有监督及鼓励的作用。但经验告诉我们,这颗良心也很脆弱,每当我们想犯罪作恶时,我们的良心可能会强力反抗,但若我们充耳不闻,久而久之,良心的呼声将渐超衰弱,最后甚至完全消失。那时,我们也可能变得像法利塞人一样,不但善恶不分,甚至做了恶事还沾沾自喜,自以为是,丧尽天良。那时我们要千万当心,因为良心一旦被泯没,悔改之心也将不翼而飞,不知悔改,正像那些不结善果的树一样,早晚将被砍掉投入出中去燃烧。(完)
--------------------------------
在教会的教理书中,我并没有找到对这段圣经的详细解释,这令我很沮丧,但令人欣慰的是,我发现圣多玛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有一道题讨论了这端道理,在此我引述这章给大家分享。
《神学大全》第十四题论亵渎圣神- 分为四节 -
然后要特别讨论的,是亵渎圣神的罪(参看第十三题引言)。
关于这一点,可以提出四个问题:
一、亵渎或反对圣神的罪,是否与源自某种恶意的罪相同。
二、论此罪的种类。
三、它是否不能被赦免。
四、在未犯其它的罪之前,一个人是否能首先犯相反圣神的罪。
第一节 反对圣神的罪是否与源自某种恶意的罪相同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反对圣神的罪,似乎不是与那源自某种恶意的罪相同。因为:
一、按照玛窦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一节,反对圣神的罪,是亵渎的罪。可是,并非每一个源自某种恶意的罪,都是亵渎的罪;因为有许多属于其它种类的罪,也是怀着某种恶意而犯的。所以,反对圣神的罪,并非与源自某种恶意的罪相同。
二、此外,源自某种恶意而犯的罪,是与那出于无知而犯的罪,以及由于软弱而犯的罪,相对分。而反对圣神的罪,按照玛窦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二节,却与反对人子的罪,相对分。所以,反对圣神的罪,与那源自某种恶意的罪不同;因为与其相对立者既不同,它们本身也就各异了。
三、此外,反对圣神的罪,本身自成一类,还有某几种的罪分属其下。而源自恶意的罪,却不是自成一类,而祇是罪的一个条件,或一个一般性的情况,可以加在任何一类罪上的。所以,反对圣神的罪,并非与源自某种恶意的罪相同。
反之 大师(隆巴度斯)在「语录」卷二第四十三题里说:「那以恶意本身为乐的,犯罪及对圣神。」可是,这是怀有某种恶意而犯罪。所以,源自某种恶意的罪,似乎与反对圣神的罪相同。
正解 我解答如下:反对或亵渎圣神的罪,曾有三种不同的说法。较早时期的圣师,如亚达纳修、希拉利、盎博罗修、耶洛尼莫、以及金口若望等人说,反对圣神的罪,以字面来解释,就是说亵渎圣神的话,无论是把圣神解作那可以适用于整个天主三位的本体之名,因为每一位都是既是神,又是圣的;或是把圣神解作天主三位中之一位所专有的名字。按照(后面)这个意思,玛窦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二节,把亵渎圣神与亵渎人子加以区别。因为基督,对有些事情,是以祂的人性去做的,如饮食等类的行为;对另一些事情,却是以祂的天主性去做的,如驱魔、复活死人、以及其它类似的事。祂一方面借着自己天主性的能力,同时又利用祂人性所充盈的圣神的行动,做了那些事情。犹太人说祂是「一个贪吃嗜酒的人,税吏和罪人的朋友」,如同玛窦福音第十一章十九节所记载的,这时他们先说了亵渎人子的话。后来他们又把祂本着自己的天主性,以及借着圣神的行动,所做的工作,归之于魔王(玛窦福音第十二章二十四节),这时他们亵渎了圣神。为此,说他们亵渎了圣神。
然而奥斯定在「论天主的话」(证道集第七十一篇第十二章)里说,亵渎或反对圣神的罪,就是至终不知悔改,也就是说,一个人至死仍在死罪中。他又说,这并不祇限于用口说的话,也包括用心思和行动所说的话;不仅是一句话,而且是许多话。按照这个意思来说,这样的话,就是反对圣神而说的,因为它相反罪的赦免,而罪的赦免,是身为圣父圣子之爱的圣神的工作。主对犹太人说的那些话,他的意思并非好像是说,他们已经犯了反对圣神的罪,因为他们还没有至终不知悔改。主祇是警告他们,以免他们因如此说话,而终于陷入反对圣神的罪。我们应该按照这个意思,来了解马尔谷福音第三章。在那里主先说了:「但谁若亵渎了圣神,(永远不得就赦免,而是永久罪恶的犯人)。」(二十九节)随后圣史(马尔谷)解释说:「这是因为他们说『他附有邪魔』。」(三十节)
不过,其它的人却有不同的的解法。他们说,亵渎或反对圣神的罪,是人反对归名或归属(appropriare)于圣神的圣善所犯的罪;因为圣善是归名于圣神的,正如德能是归名于父的,智慧是归名于子的。所以,他们说,如果人由于软弱而犯罪,就是反对父的罪;如果他出于无知而犯罪,就是反对子的罪;如果他怀有某种恶意,即选择罪恶本身而犯罪,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二集第一部第七十八题第一及三节),就是反对圣神的罪。这可能以两种方式发生。第一种方式是,由于称作「恶意」的罪恶习性的趋向。如此则怀有恶意犯罪,与反对圣神犯罪,并不相同。另一种方式是,由于鄙视而放弃或排除那原可阻止人去选择罪恶者;例如因失望而放弃或排除希望,因妄望而放弃或排除慎惧,以及其它类似的情形,如同我们以后所要讲的(第二节)。可是,这些能阻止人去选择罪恶的,完全都是圣神在我们身上的效果。所以,按照这个意思,怀有恶意而犯罪,就是反对圣神而犯罪。
释疑 一、正如明认信德,不仅是用言语,也是用行动来实行的;同样,反对圣神的亵渎,也可以用言语、心思和行动来表示的。
二、按照第三种解法,反对圣神的亵渎,与反对人子的亵渎,相对而分;这是因为人子也是天主子,即「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格林多前书第一章二十四节)所以,按照这个意思,反对人子而犯的罪,是由于无知,或由于软弱而犯的罪。
三、源自某种恶意的罪,就它是出于一种习性的趋向来说,不是一种特殊的罪,而是罪的一般性的条件。但就它是出于对圣神在我们身上的效果的特殊鄙视来说,它就合于特殊罪恶的理念。按照这个解法,反对圣神的罪,是一种特殊的罪按照第一种解法,也是如此。按照第二种解法,它就不是一种特殊的罪;因为至终不知悔改,可能是任何一种罪都能有的情况。
第二节 将反对圣神的罪分为六种是否适当
有关第二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将反对圣神的罪分为六种,即失望、妄望、怙恶不悛、固执于恶、反抗已知的真理、嫉视他人的神恩;大师(隆巴度斯)在「语录」第四十三编卷二里所作的这种分类法,似乎并不适宜。因为:
一、否认天主的公义或仁慈,是属于不信的行为。可是,如果一个人失望,就是拒绝天主的仁慈;如果他妄望,就是相反天主的公义。所以,每一个这样的行为,都是一种不信的罪,而不是反对圣神的罪。
二、此外,怙恶不悛似乎是关于过去的罪;而固执于恶则似乎是关于未来的罪。可是,时间的过去与未来,并不能使德性或罪恶成为不同的种类;因为我们用以相信基督已经诞生的信德,以及旧约时代的人用以相信祂将要诞生的信德,是同样的信德。所以,怙恶不悛与固执于恶,不应该被视作两种不同的反对圣神的罪。
三、此外,若望福音第一章十七节说:「恩宠和真理是由耶稣基督而来的。」所以,反抗已知的真理,以及嫉视他人的神恩,更是属于亵渎人子的罪,而不是属于亵渎圣神的罪。
四、此外,伯尔纳铎在「论命令与豁免」(第十一章)里说:「不愿服从,就是拒绝圣神。」关于肋未纪第十章,「批注」(常用圣经批注)上说:「佯装忏悔,就是亵渎圣神。」而且分裂似乎直接反对圣神,因为教会是因圣神而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反对圣神之罪的分类法,似乎并不周延。
反之 奥斯定在「致伯多禄执事论信德书」第三章,(按此书系富振秋之着作)里说,凡是对于自己的罪,失望能得到赦免的,或者无功而妄望得到天主的仁慈的,都是犯了反对圣神的罪。在「基本教理手册」(第八十三章)里他说:「那心灵固执于恶,而结束其生命的,是反对圣神的罪犯。」在「论天主的话」(证道集第七十一篇第十二、十三及二十一诸章)里他说,怙恶不悛是一个反对圣神的罪。在「山中圣训诠释」(卷一第二十二章)里他又说:「以妒嫉之火攻击兄弟之爱」,是反对圣神的罪。在「论圣洗唯一」(卷六第三十五章)里他说:「谁若轻视真理,或嫉视蒙恩得知真理的兄弟,或者对那用启示教导教会的天主,忘恩负义」,如此,则他似乎是在犯罪反对圣神。
正解 我解答如下:上述的分类法,很适合于按照第三个意思来解释的反对圣神的罪(参看第一节)。因为这些罪,是按着排除或鄙视那些原能阻止人选择犯罪的事物来分类的。它们或是关于天主的审判方面,或是关于天主的神恩方面,或是关于罪恶方面。因为,人之避免选择犯罪,是由于思及天主之公正而又仁慈的审判,及借着因想到(天主之)赦罪赏善的仁慈而有的希望,而这希望却为失望或绝望所排除;其次,也是借着因细想天主罚恶的公义而生的畏惧,而这畏惧却为妄望所排除,即一个人妄想自己能够无功而能得到光荣,或者不必忏悔而能够获得宽恕。
天主的神恩,能使我们避免犯罪的,共有两种。一种是承认或肯定真理,与它相反的是拒绝已知的真理,即人反抗他已经承认的真理,以便能够更放任地犯罪。另一种是恩宠内在的帮助,与它相反的是嫉视他人的神恩宠;即人不仅嫉视他的兄弟其人,而且也嫉视天主的恩宠在世上增长。
关于罪恶方面,有两件事能阻止人犯罪。一件是罪行的非法和可耻,细想这一点,往往激发人痛悔憎恨自己所犯的罪。而相反这件事的,就是怙恶不悛;不是说,至死常在罪中,如同前面(第一节)所讲过的那个意思【因为如果按照那个意思,它就不是一个特殊的罪,而是罪的一种情况】,而是说,刻意不愿悔改。另一件事是,人在犯罪时所追求的,祇是一种微力而短暂的善,如同罗马书第六章二十一节所说的:「那时你们得了什幺效果?只是叫你们现在以那些事为可耻。」如果一个人细想这一点,往往能使他的意志不至于冥顽不灵。这一点,却被固执于恶所排除了,即人意志顽强,坚欲犯罪。关于这两种人,耶肋米亚第八章六节说:「没有一个人悔恨自己的邪恶说:『可怜!我做的是什幺事』?」这是针对第一种(怙恶不悛的)人说的。接着又说:「各自一再任性奔驰,有如冲入战场的战马。」这是针对第二种(固执于恶的)人说的。
释疑 一、失望与妄望的罪,并不是在于不相信天主的公义和仁慈,而是在于鄙视它们。
二、怙恶不悛与固执于恶,不仅是在时间上有过去与将来的不同,而且也由于在某些形式之理方面,因为对罪恶中可能考虑到的那些因素,它们各有不同的考虑,如同上面所解释的(正解)。
三、恩宠与真理,是基督因着那些赐与人的圣神神恩而完成的。
四、不愿服从属于固执于恶,而佯装忏悔,却属于怙恶不悛;至于分裂,则属于嫉视他人的恩宠,因为是这恩宠,使教会内各肢体都结合为一。
第三节 反对圣神的罪是否能被赦免
有关第三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反对圣神的罪似乎是能被赦免的。因为:
一、奥斯定在「论天主的话」(证道集第七十四篇第十三章)里说:「我们对谁也不可失望,直到上主的仁慈使他回头改过。」可是,如果有的罪不能被赦免,我们就应该对某些罪人失望了。所以,反对圣神的罪是能被赦免的。
二、此外,除非灵魂为天主所治愈,没有一个罪被赦免。可是,关于圣咏第一O二篇三节的「是祂治愈了你的一切病苦」,「批注」(奥斯定及隆巴度斯)说:「没有一种疾病,是全能的医生所不能治愈的。」所以,反对圣神的罪是能被赦免的。
三、此外,自由的意志,能止于此,也能止于恶。几时人还在世界的旅途中,常能失去任何一种德性;因为甚至于天使也从天上堕落了。为此,乔布传第四章十八及十九节说:「祂的使者,祂还归罪,何况那以泥屋为居所的人!」根据同样的理由,人也可以脱离任何罪恶,而回归到正义的境界。所以,反对圣神的罪是能被赦免的。
反之 玛窦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二节说:「出言干犯圣神的,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奥斯定在「山中圣训诠释」(卷一第二十二章)里说:「这个罪堕落得这样深,使它不能自谦自下,要求赦免。」
正解 我解答如下:按照关于反对圣神之罪不同的解法,也有许多方式说,这个罪不能被赦免。因为,如果我们把反对圣神的罪,解作至终不知悔改,那幺说它不能被赦免,就是因为没有一个方法可以赦免它。因为,如果一个人至死是在死罪中,这个死罪,既然他在今生没有用痛悔到赦免,在来世也不会赦免的。
按照其它两种解法,说这个罪不能被赦免,不是因为它绝对不被赦免,而是因为以它本身来说,它有不堪被赦免的因素。这可能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关于惩罚的。因为,那出于无知,或由于软弱,而犯罪的,堪受较轻的惩罚;那怀有某种恶意而犯罪的,就不能有什幺藉词,可以减轻他的惩罚。同样,那在人子的天主性尚未明显之前,出言亵渎祂的,可以推诿说,这是由于他们看到祂肉体的软弱,因此他们堪得较轻的惩罚。可是,谁亵渎祂的天主性,竟把圣神的工作归之于魔鬼,就没有藉词可以减轻他们的惩罚。所以,按照金口若望的讲解(玛窦福音论赞第四十一篇),说犹太人在今世及来世,都不能获得赦免这个罪,是因为他们在今世被罗马人所罚,在来世则受地狱的痛苦。亚达纳修(在「致塞拉比翁书」第四篇里)也引证犹太人先袓的实例:他们先为了缺乏水和面包,而与梅瑟争吵;上主容忍了这件事,因为他们有肉体的软弱为藉词。可是,后来他们犯了更重大的罪,把天主领他们出离埃及时所赐与的一切恩惠,都归功于邪神偶像,而出言亵渎圣神说:「以色列,这就是领你出埃及国的天主。」(出谷纪第三十二章四节)为此,上主当即使他们受到了惩罚,因为「那一天百姓中被杀的约有三千人」(出谷纪第三十二章二十八节);并用将来的惩罚,警告他们说:「在我惩罚之日,我必惩罚他们的罪」(出谷纪第三十二章三十四节)。
另一种情形,可以说是关于罪过的,就同说,一种疾病,由于它的本性,而被人称为不治之症,因为它把一切治疗的方法都排除了,例如疾病破坏了本性自然的能力,或者使人厌恶食物和药品;虽然这样的疾病,能为天主所治愈。同样,说反对圣神的罪不能被赦免,也是由于它的本性;因为它把那些使人获得罪的赦免的方法都排除了。不过,这并不是给全能而仁慈的天主,关闭了祂赦罪和治疗的门路,天主有时利用奇迹,使这样的人恢复精神的健康。
释疑 一、如果我们细想天主的全能和仁慈,就不应该在今生,对任何一个人表示失望。不过,如果我们细想罪的情形,有些人就被称为「悖逆之子」,如同厄弗所书第二章二节及第五章六节所说的。
二、这个论证,是从天主的全能方面,而不是从罪的情形方面出发。
三、在这现世的生活里,自由的意志固然常是可能改变的;可是,有时意志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放弃那些能使它转向善的东西。所以,虽然天主能予赦免,但罪从自己本身方面来看,却是不能被赦免的。
第四节 人是否能不犯其它的罪而首先犯反对圣神的罪
有关第四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人似乎能不犯其它的罪,而首先犯反对圣神的罪。因为:
一、由于自然先后次序的关系,一个人必然由不完全的开始,然后才能进至完全的。这在善方面是很明显的,如同箴言第四章十八节所说的:「义人的途径,像黎明的曙光,越来越明亮,直至成日中。」可是,在恶方面,那完全的却是最大的恶,如同「哲学家」在「形上学」卷五(第十六章)里所说的。既然反对圣神是最重大的罪,所以一个人似乎经过犯了较轻的罪之后,才会犯这种罪的。
二、此外,犯罪反对圣神,是怀有某种恶意,或故意选择坏事而犯罪。可是,在多次犯罪以前,是不会立刻这样做的;因为「哲学家」在「伦理学」卷五(第六章)里说:虽然一个人能行不义之事,可是他不会立刻如同不义之人行事,即出于故意的选择行事。所以,反对圣神的罪,除非先犯了其它的罪之后,似乎是不能立刻就犯的。
三、此外,痛悔改过与怙恶不悛,二者都是关于同样的对象。可是,痛悔改过,祇是关于以前所犯的罪过的。所以,关于怙恶不悛,即反对圣神之罪中的一种,也有同样的情形。所以,反对圣神的罪,先应假定犯有其它的罪。
反之 德训篇第十一章二十三节说:「使穷人忽然升至荣显地位,在上主眼中,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相反的,一个人也可能被那诱人犯罪的邪恶魔鬼,引去犯那最重大的罪,即反对圣神的罪。
正解 我解答如下: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一节),反对圣神之罪的一种方式,就是源自某种恶意犯罪。可是,人可能依两种方式,源自恶意而犯罪,如同在前面所讲过的(第一节)。第一种方式是,由于一种习性的趋向;不过,严格地来说,这不是反对圣神的罪。按此方式,人也不会立刻源自某种恶意而犯罪,因为先应该有众多犯罪的行为,来形成促使人犯罪的习性。人源自恶意而犯罪的另一种方式是,人由于鄙视而放弃那些能阻止人犯罪的事物,这才是真正所谓反对圣神而犯罪,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一节)。这样的罪,往往也假定先该有别的罪;因为箴言第十八章三节说:「不虔敬者,既已深陷罪恶之中,遂即鄙视。」
不过,人也可能在他第一个罪行中,因着鄙视而犯罪反对圣神,一方面由于他意志的自由选择,另一方面由于已有的许多倾向,或者也因为受到了向恶的强烈冲动,而向善之情却过于微弱的缘故。为此,从一开始就犯反对圣神的罪,在修养到家的人身上,很难或总不会发生。所以,奥利振在「原则论」卷一(第三章)说:「我并不认为,任何一个修养已经到了最高地步的人,会突然失足堕落;这样的事祇会一步一步地逐渐发生的。」如果把反对圣神的罪,按照字面,解作出言亵渎圣神,也有同样的情形。因为主所说的这种亵渎,常是从鄙视的恶意而来的。
不过,如果我们好像奥斯定那样,把反对圣神的罪,解作至终不知悔改的话,那幺就没有什幺问题;因为为形成反对圣神的罪,需要人继续留在罪里,直到生命末日。
释疑 一、无论在善或恶方面,绝大多数,都是由不完全的开始,然后进至完全的,这要看一个人是向着善或恶前进的。不过,无论是在二者之中那一种情形下,一个人总可以从高于另一个人的程度上开始。为此,一个人的起点,无论在善或恶方面,按照善恶的种类(或意义)来说,能是完全的(按即不折不扣的善或恶);虽然按照人进展的过程来说,是不完全的,即向着更好或更坏前进的。
二、这个论证的出发点,是怀有某种恶意而犯的罪,而这种恶意是由习性的趋向而来的。
三、如果我们好像奥斯定那样,把怙恶不悛解作至终常留在罪里的话,那幺,就像痛悔改过一样,怙恶不悛也显然应该先假定犯了别的罪。不过,如果我们把怙恶不悛解作一种习性或心态,而按照这个意思,这是一种反对圣神的罪,怙恶不悛显然也可能先于罪行;因为一个从未犯过罪的人,可能(预先)立意或者悔改,或者不悔改,假使他(未来)犯了罪的话。(完)
---------------------------------
以上就是《神学大全》中的解释,但是,圣师托玛斯列举了多位圣师的观点,而这些圣师对此处圣经的解释似乎又不尽相同,这依旧使我非常困惑。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最权威的答案---------教宗通谕。
原来,我们敬爱的已故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主及赋予生命者》通谕中,专门用通谕一小节来解释亵渎圣神的罪,下面就分享给大家。
六 违反圣神的罪
比对前面所述,耶稣的另一些使人震惊和不安的话就比较易明白。我们可以称之为“不得赦免”的话。福音书告诉我们有关“亵渎圣神”的特别罪过。试看三部福音书中如何
亵渎圣神、违背圣神、不相信圣神。没有了圣神的光照,就不成罪过,不认识罪过。这样就没有悔改,没有悔改,怎么得赦呢? 即使天主无限的慈悲也已无计可施?
天主无计可施?天主是全能的天主? @2468wang 发表于 2014-4-28 06:29
亵渎圣神、违背圣神、不相信圣神。没有了圣神的光照,就不成罪过,不认识罪过。这样就没有悔改,没有悔改, ...
:victory::handshake @2468wang 发表于 2014-4-28 06:29
亵渎圣神、违背圣神、不相信圣神。没有了圣神的光照,就不成罪过,不认识罪过。这样就没有悔改,没有悔改, ...
:victory::handshake 自由 发表于 2014-4-28 06:36
即使天主无限的慈悲也已无计可施?
天主无计可施?天主是全能的天主?
即使?天主或许是无限慈悲? @2468wang 发表于 2014-4-28 06:29
亵渎圣神、违背圣神、不相信圣神。没有了圣神的光照,就不成罪过,不认识罪过。这样就没有悔改,没有悔改, ...
呵呵。 若翰L 发表于 2014-4-28 19:37
:handshake 自由 发表于 2014-4-28 21:14
即使?天主或许是无限慈悲?
对!天主是无限仁慈,没有圣神的引导你就不认识天主的仁慈。更谈不上接受,这样还能得救吗? @2468wang 发表于 2014-4-29 05:44
对!天主是无限仁慈,没有圣神的引导你就不认识天主的仁慈。更谈不上接受,这样还能得救吗? ...
呵呵。 @2468wang 发表于 2014-4-29 05:44
对!天主是无限仁慈,没有圣神的引导你就不认识天主的仁慈。更谈不上接受,这样还能得救吗? ...
感谢天主的仁慈,感谢基督的救赎,感谢圣神的引导。 打左脸再给右脸是鼓励犯罪?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