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犇 发表于 2014-9-4 09:05:32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4 09:03
绅士,你的口里流不出主的话

大便从你口中喷出。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4 09:19:17

呵呵,再同你这无知、无赖的人纠缠下去,损害论坛版面了,对你以后没有内容的灌水不予理睬了。

李犇 发表于 2014-9-4 09:21:45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4 09:19
呵呵,再同你这无知、无赖的人纠缠下去,损害论坛版面了,对你以后没有内容的灌水不予理睬了。 ...

你吃屎吧你,下地狱的玩意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4 22:37:58

解放思想,自力更生的自筹自建教会才是正确的出路

李犇 发表于 2014-9-5 08:02:06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4 22:37
解放思想,自力更生的自筹自建教会才是正确的出路

解放你个蠢猪,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5 08:18:24

别无他法,只能是教友团结起来,采取上访、散步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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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法轮共邪教的做法!你狼子野心暴露无遗。
团结是可以的,依法信访不等于就是“上访”,更不等于像神经病一样的满地“散步”!

李犇 发表于 2014-9-5 08:24:48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5 08:18
别无他法,只能是教友团结起来,采取上访、散步等手段。

——————————————————————— ...

离开了葡萄树的枝叶,只会承受地狱的永火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6 15:55:55

文明国家财产私有,权力公有。鸡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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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是主赐给人类的,所以一切的产业最终都要归主,所以一切的产业最终都归人类共有,不是归哪个私有,所以文明的国家财产最终是共有的,修公你对观点是反主的,你知道吗?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9-6 20:52:39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6 15:55
文明国家财产私有,权力公有。鸡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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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说现在中国大陆财产是公有还是私有,爷想听听你的高见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6 21:51:49

    作为执政者来说,所建立的生产关系,即关于财产的公有或私有这一问题,要依据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而定,既不要面目的追求共有,也不要保着私有不放。按当今世界总的形势来看,人类社会生产关系进入私有与共有混合型经济时期,中国如此,美国亦如此,俄罗斯等等……大致都如此。这就是在生产关系方面的“和谐‘。
   所以,一味维护私有,是出自那些哪怕以危害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代价,亦不愿放弃自己那点既得利益的资本主义,而不顾生产力水平和人们的道德水平而盲目追求公有,则是不现实的共产主义的乌托邦,亦是大有危害的!
我告诉你这虽是我的见解,但却是主的圣神告知我的。

修公爵 发表于 2014-9-6 22:15:27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6 21:51
作为执政者来说,所建立的生产关系,即关于财产的公有或私有这一问题,要依据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而定 ...

   这是你原来的话
"地球是主赐给人类的,所以一切的产业最终都要归主,所以一切的产业最终都归人类共有,不是归哪个私有,所以文明的国家财产最终是共有的,修公你对观点是反主的,你知道吗?"
    所以,你自己否定自己。你就是一个十足的傻X!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6 22:35:20

这是你原来的话
"地球是主赐给人类的,所以一切的产业最终都要归主,所以一切的产业最终都归人类共有,不是归哪个私有,所以文明的国家财产最终是共有的,修公你对观点是反主的,你知道吗?"
    所以,你自己否定自己。你就是一个十足的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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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逻辑思维有问题,我自相矛盾了吗?
从奴隶社会起,按那时的生产力水平,主要是私有,到当今以私有、公有混合型为特征,这是与当今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未来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人的道德水平也极高(信主),当然进入公有制。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6 22:37:35

你就是一个十足的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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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还有一点伪善面纱的也想堕落为三牛那样的无赖、流氓啊!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6 22:44:45

别说是你,就是当今天下所有号称什么顶级权威的人,也别想超越我上述的理论见解,哪个不服的,不管他是无神论者的还是有神论者的,敢出来亮一亮自己或自己所持的观点?
我讲了我所说出的上述观点是主的圣神所赐,你敢说这样的话?你不怕主惩罚你!
不懂就不要装懂,还装伪善的来欺骗人,欺骗信友,

还是大实话 发表于 2014-9-6 23:00:45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6 22:44
别说是你,就是当今天下所有号称什么顶级权威的人,也别想超越我上述的理论见解,哪个不服的,不管他是无神 ...

典型的异端,单讲骂街不对但你到论坛的效果恰恰是:不骂你不足以表达人们的义愤,你是来诱惑人们犯罪的,你的言语我从无耐心看完,相反基督的真理该当诅咒。:@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9-7 05:35:29

典型的异端,单讲骂街不对但你到论坛的效果恰恰是:不骂你不足以表达人们的义愤,你是来诱惑人们犯罪的,你的言语我从无耐心看完,相反基督的真理该当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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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是没文化的人,算是原谅你,把你上面的话看成语法问题、病句也就算了,汉语都没过关,知一点廉耻好不好。
哼,什么异端,你们这些人懂一丁点政治经济学吗?井底之蛙!

失色的彩虹 发表于 2014-9-18 20:38:26

这个是历史问题,你找国民党去这官员作死啊 要遇到整风光这句话就能让他下马 傻了吧

不过按土地法 土地属国有 承包到户政策落实之后 应该每块地都有土地证吧 反正我家就有

再说:要求位于清流河畔的教堂1月28日之前完成搬迁,仅仅给200来平方面积作为补偿 是临时补偿还是永久性的 总有签什么协议之类的吧 好好看清楚协议的内容吧 如果什么都没签 只要你能证明1.5亩地的使用权在你 就构成非法侵占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审理 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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