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章八节)。
“亏欠人”这件事在一般基督徒的眼中看来不算什么大事。他们更不看这是罪恶。但在实际上这件事最能使天主受羞辱,使人受亏损,使自己惹人的轻看、厌恶、憎嫌、反对。许多基督徒在其他的事并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就是在与人同处的时候常亏欠人,就因此讨人的厌恶,惹人的轻看,被人看得不值一文钱,当然天主的名也就连带着受了羞辱。大多数的人亏欠人是因为有贪心,因为自私,但也有不少人亏欠人是因为粗心大意。后一种人虽然不像前一种人那样卑鄙,但在事实上他们都是同样的亏欠了人,也同样的弄出不好的结果来。因此这两种人也都同样的需要听天主的教训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亏欠人”的大原因是存心利己。一个人因为存心利己,不知不觉的便会在一切事上亏欠人,讨别人的便宜,侵占别人的利益。一个人因为存心利己,所以无论什么事只顾自己舒适享受,不再想到别人是否吃亏,是否受损。一个人因为存心利己,所以凡事只看见自己,再看不见别人。这样,他自然而然的会在一切事上亏欠人,同时还不觉得自己有错处。因此治疗这种“亏欠人”的沉疴只有用“爱人”这剂良药。把“专爱自己”的心变成了“爱邻舍如同自己”的心,在一切事上自然就不再亏欠人了。所以要学习“凡事都不可亏欠人”这门功课,还是需要先求天主把他的大爱浇灌在我们里面,使我们能爱邻舍如同自己。
在财物上当特别谨慎,总不要亏欠人。不可向人索要他们的财物。当给人的一丝一毫也不可少给人。与别人共财利宁可使人亏欠我们,我们总不要亏欠人。和人共同分享财物,除了当得的以外,一点不可多取。分不均的时候宁可把较多的那一份让给别人,不可把它归给自己。好食物让人先吃,好东西让人先取。与别人共事,搭邻舍,作买卖,都不可使别人吃亏,使自己占便宜。
雇用工人到发工资的时候不可迟发一天。租别人的房子到交房租的时候不可迟交一日。当纳的捐税到日子就应当交清,不但不可存心迟付,也不可因为粗心大意以致迟付,应当早早的把这笔款预备妥当,日子一到,最好那天早晨就付出去。其他应当按期付给的款项,也都应当这样早早预备妥当,到时候一点不迟误的交付。当给人的钱到日子不给就是亏欠人。
若不是万不得已,总不要向人借钱。借钱不但是亏欠人,也极容易毁坏自己的信用。如果万不得已向人借了钱,就当竭力设法及早偿还,为这件事应当节衣撙食,直到把债务还清才算卸了重担。要记得负债一日便是亏欠人一日。
不要借用别人常使用的东西。那要使人感受困难,使人到用的时候没有得用,那也是亏欠人。借用别人不常用的东西用完以后也应当及早归还,万不可放在自己的地方,日久仍不归还。要记得用别人的东西一日,便是亏欠人一日。借用别人的东西要特别留心保守,不可有丝毫的损坏和玷污。如果损坏了或玷污了,就应当设法赔偿。贵重值钱的东西最好不向人借用,免得你损坏了不能赔偿,就要亏欠人了。许多很好的基督徒借用别人的东西不早早归还,或是污损了向人借用的东西不知道赔补,因此招来别人的轻看指摘,以致使他们的信用和名誉受了极大的亏损。真是极可惜的事。
托人代买东西应当先把钱交给人。切不可请人代劳还使人为你垫钱。如果别人替你垫了钱,应当及早归还。在未曾归还以前,应当时时刻刻想到这件事。
要立定心志,无论什么时候,买东西决不赊欠。一个好基督徒的家里在年节的时候不当有一个讨债的人临门索欠。
人托你办理什么事,不可迅速允诺,应当仔细考虑自己是否能办得到。如果办不到,就当立时推却。如果应许为人去办,那样无论费多少力,流多少汗,作多大牺牲,都不可顾惜,不可放手,在你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必须为人办好。不然,你便是亏欠人。你既应许了他,就有为他办成的义务。
你若允诺人什么事,后来因为环境的变化,境遇的转移,使你吃亏,使你受损,如果不是对方体恤你,请你取消前言,你还是应当忍受这一切损失,照着你起初所允诺的去作。不但是与人立了约定了合同的事必须这样作,就是你口头允诺的事也当如此。
你若从熟识的人手里购买什么物件,切不可存贪心想少给钱。如果你这样作,他因为情面的关系不得不应允你,但他里面又不甘心,许多的纠纷便要从此发生了。
如果有人因为缺乏贫穷出卖他的东西,你却比他富足,你就不可低价收买。这在人面前虽然并不犯法,在天主面前却是亏欠了人,而且所亏久的还是穷苦的人,你的罪自然也更大了。
不可凭恃你的金钱财产势力地位欺压苦待侮辱叱喝那些比你软弱贫贱的人。天主赐给你金钱财产势力地位,是要你去帮助扶持救济保护那些比你软弱贫贱的人。如今你不但不尽你的本分去帮助他们,反倒大胆妄为去苦待他们,这不但是亏欠人,而且是亏欠神。请想你的罪该有多大呢。
不可信囗传说别人的不好。你所听见的也许是谣传,也许是一个人的仇敌因为要败坏他的名誉所说的谤语,你所看见的也许是你自己不正确的观察和错误的判断。你就这样随随便便信囗开河的去传说,以致使别人的名誉事业幸福前途受了无限的亏损,这种害处常是远超过在财物上亏欠人。
不可轻易向人发怒,尤其是对比你地位低的人,就如你的晚辈、你的属员、你的仆人等等。他们因为怕你的缘故不敢同你对抗,不敢向你辩白,只有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但是他们心中不免受到多少痛苦委屈。这也是一件极亏欠人的事。
无论到那里去,或在什么地方停留,总要爱惜别人的东西,不可有丝毫的损坏,如果损坏了就当照样赔补。
无论对家中的人、对亲戚、对邻舍、对同学、对同事、或对什么其他与自己接触往来的人,总要抱定宁令别人都亏欠我,不叫我亏欠别人的思想,去与人同处,去与人交接,因为天主曾教训我们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为天主的荣耀打算,我们凡事都不可亏欠人。为别人的益处打算,我们凡事都不可亏欠人。为自己的德行打算,我们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我猜想很多人都会担心,如果我们照着耶稣的教导去做,会发生什么事?
救主提醒我们说,祂来是要使我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若望福音10章10节)。祂呼召我们为基督放下自己,唯有如此行,才能发现在祂里面的丰盛生命。
我听见救主呼召我,
当背起十架跟随祂;
主耶稣曾为我舍命,
我岂能牺牲一点点?
为基督献上自己,必在祂里面得着丰盛生命。
当1997年德蕾莎修女去世时,她谦卑服事天主和贫病之人的榜样,再次让人们惊叹不已。她花了五十年的岁月,透过印度加尔各答的仁爱传教会(又称博济会),服事那些贫民、病人、孤儿和垂死的人。
英国记者马尔科姆·蒙格瑞奇(Malcolm Muggeridge)在多次访问她之后,这样写道:「现今很多人谈到发掘自我,对许多人而言,自我发掘似乎就像赢得乐透奖一般让人期待。找着后,却往往将之储存、珍藏。然而你付出越多,所得便越多。所以德蕾莎修女放下自己,谦逊地为人付出,反倒使她找到了真正的自己,活得有价值。我没认识任何比她更值得怀念的人。」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9章23-24节)。
主耶稣!恳求祢怜悯我亏欠祢的!恳求祢赦免我犯下的过错!我常常只有圣经的属灵知识!却在生活中没有美好的品行!我常常只有嘴唇向祢亲近!心却不归于祢!却没有寻求体会祢的心肠!可怜我这个罪人的祷告吧!
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训9:10)凡你手所当做的事,意指日常可行的事;我们必须将理想付诸行动,不能仅止于坐而言,而没有起而行。现在就采取行动,不要推脱延宕到明天再为天主作工,做主的工要及时趁早,不管做什么,都要尽心尽意尽力地去做。而我们所需要的力气,是来自于天主而非自己。弟兄姐妹们,我们借着信心与祷告,向天主求取帮助,并等候天主的福,坚立我们手中所做的工。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玛7:12)天主很重视我们的行事为人,然而人有各样的性情、存心、好恶,我们很难讨所有人的喜欢,也常容易犯错误,对人对己都造成不好的结果。我们需要天主给我们智慧,如同箴言书上所说的,好知道怎样与人交往,应付不同的人,那就是你愿意人怎样待自己,就怎样去对待人。你愿意人对你有同情、爱心、帮助、安慰、尊重... ...你就那样对待人好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