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18 05:51:31

《神学大全》并不等于教会训导

本帖最后由 夜来香 于 2013-4-18 16:55 编辑

    看到最近很多人都在引用《神学大全》,大概是dominus开的这个风气吧,总的来说,不是一件坏事。但也有一弊,就是很多人误把《神学大全》当成了教会训导。    为什么突然要谈这个问题呢?是因为今天看到一则天亚社的新闻,确切说是一个小评论:《甘浩望神父:死刑和政治游戏》,这个评论里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废除死刑。    这个评论跟《神学大全》有直接的关系吗?有的。我们知道《神学大全》里也有对死刑的相关论述,圣托马斯在讨论是否应该用爱德去爱罪人时,说:“不过,如果他们堕落在很重大的罪恶里,而已无法救治的话,我们就不应该再向他们表示友谊的亲善。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无论是天主的神律,或是人为的法律,都命把这样的罪人处死;因为他们加害于别人,比他们悔过自新更有可能。可是,法官在执法的时候,不是为了憎恨罪人,而是出于爱德之爱;由于这个爱,他更重视大众的利益,胜于重视个人的生命。再者,法官处死刑,如果罪人悔过,就能补偿他的罪行而对他有利;如果他不悔过的话,这也对他有利,因为结束他犯罪的行为,因为他不能再犯罪了。”    这个看似有道理的理论一直影响了教会几百年,但正是因为教会不是人性的,教会是天主的,教会才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发现真理的面貌。废除死刑这一呼吁也越来越高,也有许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    《神学大全》里所讨论的并非全部符合教会的训导,以这个死刑而论,教会的官方训导怎么说呢?    “教会看出一个希望的标记,就是‘已有愈来愈多人公开反对死刑,即使这种刑罚被视为是社会本身的合法自卫。现代社会已经有方法使得罪犯无法再造成伤害,从而有效抑制罪恶,而不必断然拒绝给他们自新的机会(《生命的福音》通谕27)。’”可是,假使能完全确定犯罪者的身分和责任时,教会传统的教导并未排除运用死刑,‘当这是对抗侵犯者而卫护人们生命的唯一实际方法(天主教新要理2267)’。但教会较赞成采用不流血的方法去阻吓及惩罚犯罪,因为这些方法‘更符合公益,也更合符人性的尊严(天主教新要理2267)’。废除死刑或终止执行死刑的国家愈来愈多,证明了绝对有需要以死刑处决犯罪者的情况,‘要不是实际上不存在,就非常罕见(《生命的福音》通谕56)’。反对死刑的舆论日多,也有愈来愈多国家立例废除死刑,或终止执行,在在显示出道德自觉性的提高。《教会社会训导汇编》405    教会在传统上曾一直采用声托马斯的这一理论作为死刑有力的证据,但随着人们道德自觉性的提高,发现死刑并非是最好的办法,于是人们开始反对死刑的执行。这也说明了圣托马斯理论对教会训导的影响,不过更说明了教会训导并不等于圣托马斯的理论。只是圣托马斯的绝大部分理论都是靠得住的,是符合教会训导的。    但也往往因为圣托马斯讨论的繁复,远不及福音来到直接、明了。比如圣托马斯在讨论是否应该爱罪人的时候,就讨论的云山雾罩,让人不知所以然。如果我们去看福音,看耶稣对待罪人的态度,就一清二楚了,比如对待犯奸时被捉住的妇人,耶稣给她说:去吧,我也不定你的罪,但以后不要再犯了。从这个例子里,耶稣非常清楚的告诉我们:要爱罪人,但不要爱他们的罪。也就是说,因为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人,我们要爱他们,但不要爱他们的罪。    很多人分不清这点,以为爱可以是带有条件的,除非罪人悔改以后他才有被爱的资格,其实这已经不是爱了,而是宽恕,宽恕要求一个悔改的具体表现,但爱则不需要。爱不需要条件并非说爱的时候可以不必基于真理,比如我们不能因为爱国而损害他人的利益,也不可说为了爱穷人我们就可以合法的杀富济贫。爱之所以不需要条件是因为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天主就爱了我们,且为我们牺牲了性命。    在结束这篇小短文之前,刚好看到普世博爱网站上更新的一篇文章,非常的让人受感动,这篇文章谈合一的途径,但却是通过爱的艺术。我把这篇文章附在最后,跟大家共享好文。
合一的途径:爱的艺术最近台湾辅仁大学的会议正探究卢嘉勒的合一思想在各个学科领域之间的可能性与延展性。我们为您刊登她于1997年在当地谈及基督信仰中爱的特色。基督徒的爱是一项艺术:我们必须认识这爱的艺术。其实,爱具有某些特性和某些要求。现在我会为你们逐一列举出来,并同时建议大家为了众人及你们自己的益处而把这些特性生活出来。这份我们愿意并正在传扬普世的真爱具有以下的特质。首先,真爱要求我们去爱那位临在于被爱的人身上的耶稣。我们必须紧记:耶稣是临在于每一位相遇的人的身上。耶稣论及公审判的宏伟场面时,不是说过祂会把我们为他人而做的,无论善行或恶行,都视作为对祂做的吗?耶稣在最后审判时不是重复的说:「你为我做了,你为我做了」吗?因此,如果我们希望把这爱的革命带到世上,我们必须紧记凡我们愿意为耶稣而做的,也必须同样的为他人而做,因为耶稣隐藏在每一位兄弟或姊妹的身上。所以我们要爱每一个人身上的耶稣。普世博爱运动就是凭着这信念而诞生出来的,并借着这信念传遍世界各地。真爱也具有另一个特性,让我们也藉此作一个简短的省察,看看我们是否具备这份真爱的特质:即爱所有的人。这特性不容许有任何例外,即:我爱这个,不爱那个。这种爱不容许在人与人之间存有可爱或可恶、美丽或丑陋、年长或年幼、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分别。所有人都应得到我的爱。我还记得在「理想」早期,当我们发现福音要求我们去爱所有人时,引起了一项革命。从前我们也有自己的喜好和厌恶;我们会远离那些丑陋的人而亲近那些漂亮的人;我们对外籍人士不加注意,却关注自己的同胞。可是一个革命产生了:我们明白必须去爱所有的人。爱所有的人乃是信仰要求我们基督徒必须进行的一种神修操练。真爱还有另一个特性:第一个去爱。就是说我们不应等候他人先来爱我,我才去爱人,而是要采取主动去爱的态度。就如当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圣父已派遣了祂的圣子耶稣为我们而死。不是我们先爱了天主,而是天主先爱了我们。所以,真正基督徒的爱是主动的。你们尝试这样去做吧,当你们以这样的方式爱人时,将会看见在你们的四周开始一项革命。所以让我们注意这几点:爱所有的人、在每人身上看耶稣、第一个去爱。还有,真爱要求你爱人如己,可是你要切切实实的爱人如己,不可马虎了事。我们对自己的爱不能是马虎的。对方等如我,我就是对方,因为我要爱人如己。所以,在一切的好事上,凡我愿意为自己做的,也该为他人而做。另一个特性是:真爱使你与他人打成一片。譬如,当有人受苦,你就与他一起受苦;当有人感到喜乐,你就与他一同喜乐。例如,如果你拉长着脸的去参加婚礼,你便做错了。你应该与喜乐的人一同喜乐。或当你探望病人时却想开怀大笑或想念着别的事情,都是不对的。你应该跟他一起受苦,投入对方的处境中,感同身受。因此,你必须跟别人打成一片。所以,真爱不是一种感性的爱;而要以实际行动表示出来。另一个特质:基督徒的真爱会教你爱仇人,去宽恕七十个七次。晓得怎样去爱仇人,对他们好,为他们祈祷。爱仇敌是基督徒革命的特色。我在其它地方都找不到这样的特质。爱仇人是基督徒的特色。还有另一个特性:耶稣把真爱带到世上来,祂希望这份爱能变成互爱。耶稣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彼此相爱,好能达致合一,即达到耶稣在祂的遗愿,祂的大司祭祷文中所提及的合一。耶稣给世人带来的确是一条新的诫命,祂说:「你们要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一样」。耶稣要我们仿效天主圣三,好像至圣圣三一样彼此相爱,耶稣希望我们基督徒也以这样的方式彼此相爱。还有最后一个特性,之后我们会重复一遍。那就是耶稣透过十字架的苦难,并借着亲身被钉在十字架上,使我们明白爱的意义。耶稣让我们明白到,有时,甚至很多次和经常地,爱等如痛苦。因为当我们跟他人打成一片时,我们必须舍弃自我,为他人设想。但这样做能令你的心充满无限的喜乐!节录自卢嘉勒在1997年1月26日与台北(台湾)教会团体见面的讲话内容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09:56:48

谢谢分享!
"现代社会已经有方法使得罪犯无法再造成伤害,从而有效抑制罪恶,而必须断然拒绝给他们自新的机会"这句话不是很明白“必须断然拒绝”什么意思,谢谢。
个人感觉无论何种“大全”“训导”都应是“爱”作为前提的,我个人也认为应该废除死刑,毕竟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他杀人是他在犯错,我们反过来再杀他则是我们在犯错,所以现在有很多“穷凶极恶”之人被判处终身监禁、几百年甚至千年的判罚,但是有些人(包括受刑之人)会不会说与其终身监禁没的自由还不如死的好呢?个人认为这些还都应在“爱”的前提下去讨论及实施,尤其是实施,比如说监禁,监禁的目的不应单单是监禁,而是去感化,之后依对方具体情况还要给其机会,呵呵这样说一定会有很多人反对,各种反对,反对就反对吧,因为耶稣所讲的“爱”虽然多数情况下执行起来是喜悦的,但在这个物质的现实社会中会有“不适与痛苦”,但这也正是教会的职责所在。
    耶稣所讲的是爱,但具体执行中有无标准呢?楼主所引用的《爱的艺术》中也详尽的列出了,一是爱身边的需要帮助的人;一是不分彼此的去爱去帮助;还有要主动、要切切实实、要设身处地的去爱去帮助,哪怕是仇人也要去爱(参照有些地方发生的枪击案中受害者家属也为枪手祈祷的事例),以便最终彼此相爱的境界。
    但是我个人对于爱还有一些不解,比如战争片中的人受很重的伤,请求战友帮自己结束生命以减轻伤痛,或者人受疾病的折磨请求安乐死等等这些在“爱”的前提下又怎么看待?还望大家讨论下。
    再次感谢“夜来香”的分享,主佑!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0:19:33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分享!
"现代社会已经有方法使得罪犯无法再造成伤害,从而有效抑制罪恶,而必须断然拒绝给他们自新的机 ...

21:12 凡打人至死的,应受死刑。
21:13 但若不是有意杀人,而是天主许他的手行的,我给你指定一个他可以逃避的地方。
21:14 假使有人向人行凶,蓄意谋杀,应将他由我的祭坛前抓来处死。
21:15 凡打父亲或母亲的,应受死刑。
21:16 凡拐带人口的,无论已将人卖了,或者还在他手中,都应受死刑。
21:17 凡咒骂父亲或母亲的,应受死刑。
22:17 女巫,你不应让她活着。
22:18 凡与走兽交合的,应受死刑。
22:19 在唯一上主以外,又祭献外神的,应被毁灭。

上帝也错了吗?警惕虚伪的人道(本)主义的酵

我实在告诉你们:既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0:25:04

现代主义异端

教宗保祿六世本人也親口提及教會內的自我毀滅。所謂自我毀滅,若不是指教會被其份子破壞,還有別的意思嗎?這正正和教宗聖庇護十世的第一篇文告和應。文告中,他寫:“教會的仇敵已不再在教會以外,而是在教會內。”教宗更亳不猶豫地直指此仇敵的所在:“仇敵就在神學院內。”由此可見,教宗庇護十世在世紀初已察覺教會仇敵在神學院內的存在。
當時的修生,現時的司鐸,已受到時代主義、Sillon主義和前衛主義的影響。在這些人當中更有些成為了主教和樞機。這些已故、世紀初的修生很明顯是帶著時代及前衛主義的精神。
教宗聖庇護十世已察覺到教會內的分歧。此乃是教會及神職人員敗壞之端。

仇敵就在神學院內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0:28:00

社会训导不应违背天主的法律
既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1:32:19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09:56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分享!
"现代社会已经有方法使得罪犯无法再造成伤害,从而有效抑制罪恶,而必须断然拒绝给他们自新的机 ...

严正警告:「泛人道主義」不但不是基督信仰的朋友,更是最可怕的敵人!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13:56:42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严正警告:「泛人道主義」不但不是基督信仰的朋友,更是最可怕的敵人! ...

呵呵 朋友你不能只给你认为的结论而没有认识的过程啊?请详细列出您的论据,谢谢!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13:57:20

本帖最后由 abelle 于 2013-4-18 13:59 编辑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0:28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社会训导不应违背天主的法律
既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
...

那是当然!问题是你认为的天主的法律是什么?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4:08:59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1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是当然!问题是你认为的天主的法律是什么?

21:12 凡打人至死的,应受死刑。
21:13 但若不是有意杀人,而是天主许他的手行的,我给你指定一个他可以逃避的地方。
21:14 假使有人向人行凶,蓄意谋杀,应将他由我的祭坛前抓来处死。
21:15 凡打父亲或母亲的,应受死刑。
21:16 凡拐带人口的,无论已将人卖了,或者还在他手中,都应受死刑。
21:17 凡咒骂父亲或母亲的,应受死刑。
22:17 女巫,你不应让她活着。
22:18 凡与走兽交合的,应受死刑。
22:19 在唯一上主以外,又祭献外神的,应被毁灭。

这些是不是天主的法律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4:24:24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13: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 朋友你不能只给你认为的结论而没有认识的过程啊?请详细列出您的论据,谢谢! ...

架空基督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4:29:56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13: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 朋友你不能只给你认为的结论而没有认识的过程啊?请详细列出您的论据,谢谢! ...

人道主义一词,由 Humanitarianism 译述而来。著名慈善公益组织国际君友会王爱君在其《人道》中有如下记载:人道主义,在文艺上系鼓吹自由思想的主义,原在排斥教会的束缚,以人道取代神道,亦为人文主义的展现,在伦理上则与博爱主义相同,主张超越人种、国家、宗教等所有的差别,承认人人平等的人格,互相尊重,互相扶助,以谋人类全体之安宁幸福为理想的主义。

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18 16:58:05

abelle 发表于 2013-4-18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分享!
"现代社会已经有方法使得罪犯无法再造成伤害,从而有效抑制罪恶,而必须断然拒绝给他们自新的机 ...

非常感谢这位仁兄的质疑,是我打字的错误,而且还做在了关键之处。
正确的原文应该是:而不必断然拒绝给他们自新的机会。

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18 17:03:16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1:12 凡打人至死的,应受死刑。
21:13 但若不是有意杀人,而是天主许他的手行的,我给你指定一个他可以 ...

旧约的伦理是一个缓慢进化的过程,从不完善到完善,到耶稣达到顶峰,最后在天主内达到圆满。
旧约时代的伦理观并非全部值得承袭,比如男人可以休妻。我们现今的人总不能根据旧约也合法的休妻吧。
旧约的确记载了很多杀戮,甚至假借天主的名义。但新约中耶稣已经矫正了这个过时的伦理,断然拒绝了杀人的合法性。

新法律成全旧法律 
5:17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既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
5:19 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
5:20 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
5:21 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了人,应受裁判。
5:22 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
5:23 所以,你若在祭坛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的事,
5:24 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
5:25 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与判官,判官交给差役,把你投在狱里。
5:26 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5:27 你们一向听说过:『不可奸淫!』
5:28 我却对你们说: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
5:29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来,从你身上扔掉,因为丧失你一个肢体,比你全身投入地狱里,为你更好;
5:30 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它来,从你身上扔掉,因为丧失你一个肢体,比你全身投入地狱里,为你更好。
5:31 又说过『谁若休妻,就该给她休书。』
5:32 我却给你们说:除了姘居外,凡休自己的妻子的,便是叫她受奸污;并且谁若娶被休的妇人,就是犯奸淫。
5:33 你们又一向听过对古人说:『不可发虚誓,要向上主偿还你的誓愿!』
5:34 我却对你们说:你们总不可发誓:不可指天,因为天是天主的宝座;
5:35 不可指地,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因为她是大王的城市;
5:36 也不可指你的头发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
5:37 你们的话该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它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
5:38 你们一向听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5:39 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而且,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
5:40 那愿与你争讼,拿你的内衣的,你连外衣也让给他。
5:41 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
5:42 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 
5:43 你们一向听说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
5:44 我却对你们说: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当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
5:45 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因为他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5:46 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你们还有什么赏报呢?税吏不是也这样作吗﹖
5:47 你们若只问候你们的弟兄,你们做了什么特别的呢?外邦人不是也这样做吗?
5:48 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7:29:17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20 21:54 编辑

旧约的确记载了很多杀戮,甚至假借天主的名义。但新约中耶稣已经矫正了这个过时的伦理,断然拒绝了杀人的合法性。错
旧约的毁灭律来自天主的旨意,新约也有毁灭的事记载在圣经里,
11:5 假使有人想谋害他们,必有火从他们的口中射出,吞灭他们的仇人;所以谁若想谋害他们,必定这样被杀。
第六号角 战争的灾祸 
9:13 第六位天使一吹了号角,我听见有一种声音,由天主前的金祭坛四角发出,
9:14 向那持有号角的第六位天使说:「放开那在幼发拉的大河所捆着的四位天使罢!」
9:15 於是那四位天使被放开了;他们已准备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把世人杀死三分之一。
9:16 那马队的数目共有两万万;我也听见了他们的这个数目。
9:17 我在异像中看见的马和骑马的是这样:他们穿着火红、紫青和硫磺色的铠甲;马头像狮子头,从它们的口中射出火、烟和硫磺。
9:18 由于从它们口中所射出的火、烟和硫磺这三种灾害,世人被杀死了三分之一。
9:19 马的能力就在它们的口和它们的尾上;它们的尾相似蛇,并且有害人的头。
9:20 可是,其余没有被这灾害杀死的人,仍然没有悔改,离开他们手所作的,仍旧去崇拜邪魔和那看不见,听不见,走不动的金、银、铜、石、木神像;
9:21 他们也没有悔改,放弃各种凶杀、邪术、奸淫和偷窃。


请仔细阅读默示录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7:33:14

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18 17: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旧约的伦理是一个缓慢进化的过程,从不完善到完善,到耶稣达到顶峰,最后在天主内达到圆满。
旧约时代的 ...

我们现今的人总不能根据旧约也合法的休妻吧。

现在同性婚姻都合法了,人类进步了吗?错,全体堕落了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7:35:22

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18 17:03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旧约的伦理是一个缓慢进化的过程,从不完善到完善,到耶稣达到顶峰,最后在天主内达到圆满。
旧约时代的 ...

新约的毁灭律都记载默示录里

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20 13:35:42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7: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旧约的确记载了很多杀戮,甚至假借天主的名义。但新约中耶稣已经矫正了这个过时的伦理,断然拒绝了杀人的合 ...

这就是毁灭律啊!长见识了。你认为这事会发生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或者早就发生了?

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20 13:37:55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8 17: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现今的人总不能根据旧约也合法的休妻吧。

现在同性婚姻都合法了,人类进步了吗?错,全体堕落了 ...

你的意思是说现代人回到旧约法律就可以阻止堕落?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20 14:06:30

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20 1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是毁灭律啊!长见识了。你认为这事会发生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或者早就发生了? ...

这些事天天在发生,你不读新闻吗?今天又地震了,7.0级

24:6 你们要听到战争和战争的风声。小心,不要惊慌!因为这是必须发生的,但还不是结局,
24:7 因为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并且到处要有饥荒、瘟疫和地震。
24:8 但是,这一切只是痛苦的开始。
24:9 那时,人要交付你们去受刑,要杀害你们;你们为了我的名字,要为各民族所憎恨。
24:10 那时,必有许多人要跌倒,互相出卖,互相仇恨;
24:11 许多假先知要起来,欺骗许多人;
24:12 由于罪恶的增加,许多人的爱情必要冷淡。
24:13 唯独坚持到底的,才可得救。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20 14:09:22

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20 1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是说现代人回到旧约法律就可以阻止堕落?

不必回到旧约,你能回到梵2以前,就算你有信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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