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描以善胜恶之三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2-11-14 04:59 编辑我以前曾嘲笑“以善胜恶”是“躲在洞里的老鼠”,昨天他在给山人神父的回帖里有这样一段话,搧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记得今年明确告诉你:当局找我们去说事,去之前告诉你,结果你的意见是:不用去!你的意见是多么的对教会不负责任的说法! 我们照样去了,该说的都说了,总结是:感谢!我们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要让加入爱鬼灰,对不起!要让接受爱鬼灰的管理,也对不起;要派爱鬼灰的神父来,算了吧,不用麻烦,我们有神父;要让爱鬼灰的神职1年中进去做1次弥撒就足够了,也不成,他们的行为是亵渎圣事,另外这个属于教会内部事务,就不用当局为我们操心了;如果取缔,我们的神父就距离教友们更近了,会挨家挨户的去做弥撒行圣事,教友们巴不得神父上他们家去呢;国家保护的是天主教,而天主教的特征就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所以:你们应该保护我们正常的宗教信仰;如果不让大家在一起祈祷,当局就是在执法中违法了! 这就是我们“交易”的内容,当然:谈完后在一起吃了饭喝了酒,就是地震救灾和做相应的慈善,也是打电话通知他们:要不要一起去? 丢掉信仰原则了吗?一点没有!关系密切吗?你想入非非吧! 问题难解决吗?人家还从心底敬重我们的人格呢! 最另教会丢人的形象就是:像个巴儿狗,啥都要听人家吩咐,信仰原则都可以丢掉!一句自己的意见都不敢表达,自己先吓死自己! 教会权益是要靠众主内争取维护的!同样:先需要神职自身先维护教会信仰原则!+++++++++++++++++++++++++++++++++++++++++++++++++ 读罢以善胜恶的这段文字,我又一次笑了,我想起了共党拍的地雷战、地道战、小兵张嘎、李云龙、顺溜,在这些作品中,敌人是那么的愚笨,自己是那么的睿智、英勇。这和美国鬼子拍的《父辈的旗帜》、《硫磺岛海战》、Korea二鬼子拍的《登陆之日》,以及日本鬼子拍的《男人们的大和号》等描写日本鬼子为人残暴但骁勇善战的影片是多么的不同。 但笑归笑,根据善恶上面红色文字描述的部分,他们“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天呐!这破解了困扰中国天主教会的五十余年的难题,信仰自由!不受干扰!所以善恶从未反对过执政党,甚至用“感谢!”二字来形容。 老夫也是相当的激动,半夜爬起来(须知沈阳的气温现在已是零下),想跟善恶取取经。如果您能传授点经验,而不是一句空话:“教会权益是要靠众主内争取维护的”,那么将是中国天主教几百万信众的又一福音,万望不吝赐教!顿首百拜。 一、阁下是否读过《宗教事务条例》? 二、阁下所在的团体在接受政府管理之前是否有固定的圣堂或公所,在接受管理后是否到有关部门登记,还是如您所说的:“如果取缔,我们的神父就距离教友们更近了,会挨家挨户的去做弥撒行圣事,教友们巴不得神父上他们家去呢”。 如果登记,是以谁的名义登记。 三、我上次曾问道阁下所在的堂区或准堂区是否有神职人员,如果有,是否进行过“宗教教职人员备案”。须知这几年国家宗教局一直在抓两个专项工作(“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宗教或总场所财务管理”)。如果没备案,是否有备案的神职人员作为贵团体的名义上的负责人。 四、如果二、三项贵团体都没做,怎能说“接受政府管理”呢?换一个角度,尔等开辟了一种全新的模式,破解了困扰中国天主教会六十年的良心问题,有多少主教、神父因这个问题身陷囹圄,至今在监中的还有苏主教、师主教等人。如果您不传授一下经验,岂不是自私透顶,怎好意思说自己是一个“太耿直的北方人”。 五、您和哪些官吏“吃了饭喝了酒”,是国aa安的?GA(国88保)的、还是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如果是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在下还有一个问题,那次您通知他们的地震,是彝良吗?他们怎么表态的,难道在忙“宗教慈善周”顾不上你们? 六、容我先笑一会儿,再问你两个问题。您说:“你们应该保护我们正常的宗教信仰”,他们就保护你的正常的宗教信仰了?您说:“如果不让大家在一起祈祷,当局就是在执法中违法了,”他们就文明执法了?而且“人家还从心底敬重我们的人格”,O(∩_∩)O哈哈哈~ 七、最后,再次希望阁下不吝赐教,愚兄顿首百拜,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关乎整个中国天主教会。看来破解牧函中的难题,爱国会土崩瓦解,指日可待! 老夫要去忙着俗务了,万望吾弟不要意气用事,不可用空话或者气话搪塞老夫,因为这关切着整个中国天主教的未来走向。有多少忠贞人士如魏景义主教、安树新主教百思未得其解,以致圣座要专门行文为其解围。又有多少忠贞人士因为未能过了这一关,而身陷囹圄。而在我等看来比撼山还难之事,吾弟三言两语,竟使对方樯橹湮灭、把酒言欢,伪哉!其哉!吾弟乃当代中国之圣大良(Leo)教宗、圣额我略第一位教宗矣! 呵呵!这只能证明善恶只是个二货!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11-14 06: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夫要去忙着俗务了,万望吾弟不要意气用事,不可用空话或者气话搪塞老夫,因为这关切着整个中国天主教的未 ...
是呀,修公多么有诚意,希望善恶来拯救教会,你不要辜负修公呀。
这个冬天不会冷,因为有善恶这支傲雪腊梅花,一定是很''温暖''的......;P 造假师:
1、 当然是在“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不像你们:都独立自办了还有脸来说事——丢人不怕喝凉水!
2、“感谢”二字是一句待人接物的客气话,和人打交道,至少要有善意,你就发挥吧!
3、在下当然读过《宗教事务条例》,所以提出:当前的政策和天主教信仰有冲突的地方,需要改革!
4、“在接受管理后是否到有关部门登记”?这是你的认知,我们的前提是:“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仅仅表达的是一种意向,而不是说:登记!拜托:不要偷换基本概念,看来你的本事只能是偷换基本概念来造假!——请注意我们的前提条件!
5、神职人员一经祝圣,就是神职人员,需要备案吗?就如一宗教干部所说:只要教宗批准的主教,谁也没有办法!你的思维定式就是钻在《宗教事务条例》里了!能不能先从《宗教事务条例》里跳出来?难道没有看见:当前的政策和天主教信仰有冲突的地方,需要改革吗?
6、《宗教事务条例》是哪一年才出台的?天主教又是哪一年诞生的?需要我讲“全新的模式”吗?在《宗教事务条例》诞生之前,就没有正常的宗教活动?思维的定式和局限性啊,害死你了!
7、“吃了饭喝了酒”的几大部门全部到齐,就差你来检查工作了!地震难道是缅甸地震?哈哈哈哈!他们并没有随我们一起去,就这么简单:至少我们在增加信仰生活的透明度,保持沟通和接触!——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情况下!
8、顺道提及:我们明确告知:“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信仰”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及民主办教”是两个信仰!
山人 发表于 2012-11-14 0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这只能证明善恶只是个二货!
我如果是二货,你连二货都不是!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11-14 06: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夫要去忙着俗务了,万望吾弟不要意气用事,不可用空话或者气话搪塞老夫,因为这关切着整个中国天主教的未 ...
造假师:
你除了抹黑描红就不能做点正事?你思维的局限性决定了你的智商啊! 山人 发表于 2012-11-14 0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这只能证明善恶只是个二货!
呵呵,再怎么说我可不会造谣妄证啊!神父,你说呢?造谣妄证还不如二货!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11-14 11: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造假师:
1、 当然是在“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不像你们:都独立自办了还有脸 ...
善恶,你有权收回你在本贴中所有的话语,我将时间宽限至明天早晨北京时间八点。你可以问问神父、会长,看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
你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已经把一头牛吹到比贡嘎雪山还大了!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11-14 11:06
造假师:
1、 当然是在“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不像你们:都独立自办了还有脸 ...
你们接受政府管理,
政府如何管理你们?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11-14 11:06
造假师:
1、 当然是在“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不像你们:都独立自办了还有脸 ...
貌似“一起聚餐饮酒”,
就是“接受政府管理”?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11-14 1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善恶,你有权收回你在本贴中所有的话语,我将时间宽限至明天早晨北京时间八点。你可以问问神父、会长,看 ...
造假师:
收回什么?收回事实吗???你宽限时间,你是谁啊?你就是国家主席又能怎样? 自由 发表于 2012-11-14 1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接受政府管理,
政府如何管理你们?
仅仅是对当局的要求表达了一个意愿而已,而且是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之下!
如何管理还没有谈到议事日程!
所以:请就事论事!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11-14 16:47 编辑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11-14 13:54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善恶,你有权收回你在本贴中所有的话语,我将时间宽限至明天早晨北京时间八点。你可以问问神父、会长,看 ...
吹什么牛?需要吹牛吗?
在你的眼里,只有王作安,只有《宗教事务条例》——这些都比《圣经》、圣传和教会训导权重要!
王作安怎能安排神职到另一个教区?谁给他这个权力了??他又不是教宗,为何要将他的话当圣旨?你就没有发现王作安说话的时候本身就没有“依法行政”?(连他的权力界定的范围都不清楚)
《宗教事务条例》如果没有问题,怎么才只是个“条例”而不是“法”呢?
这些东西都是需要改革的!
你嚷嚷着这不好,那不好,其实嚷嚷的都是“既得利益”者!你要干什么,是你的事情。
告诉你我的行程安排:
我本月20多号到沈阳,
等着让你看先认清我;
等着看你的能耐:看如何让裴邀请我去讲道理;
等着看你在我讲道完毕后(前提是有裴的邀请讲道的邀请书)是如何砸爱鬼灰的牌匾;
等着你顿首百拜;
等着看苹果的1万块人民币是否算数,因为:香格里拉藏中的单亲家庭的学生还盼望着这笔钱来完成学业呢!
如果我到了,还没有拿到裴牧让我讲道的邀请函,你自己看着办!
我现在给你宽限时间:我离开沈阳的时间最迟是本月25日!限你在23日之前拿到裴牧让我讲道的邀请函,如果拿不到,等着你的就是:“丢人”二字!
最后:请将电话留下,通过在论坛发消息的方式把联系方式给我! 山人 发表于 2012-11-14 0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这只能证明善恶只是个二货!
山人:如果我是二货!连二货都能维护信仰,你怎么就做不到呢?是否你还不如二货??? 自由 发表于 2012-11-14 15: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貌似“一起聚餐饮酒”,
就是“接受政府管理”?
自由:仅是表达了一个意愿而已!“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愿意接受管理!”——这是一个意愿!
这个意愿是符合《牧函》的指导原则的!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11-14 11: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造假师:
1、 当然是在“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不像你们:都独立自办了还有脸 ...
哈哈哈哈!他们并没有随我们一起去,就这么简单:至少我们在增加信仰生活的透明度,保持沟通和接触!——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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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恕老夫愚钝,再问你一言。你去赈灾的时候,想到的是吾主耶稣的圣训:“你们为最小的兄弟所做的,就是为我所做的”。还是想到了国家宗教局《关于积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共同倡议》。如果是荣主益人之举,为何要报告有关部门?增加哪门子“透明度”呢?你真在的善款善物的数量是否上报,计算在“宗教活动周”的统计数字内。
谢谢!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11-14 11: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造假师:
1、 当然是在“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不像你们:都独立自办了还有脸 ...
当然是在“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下,接受政府管理”。不像你们:都独立自办了还有脸来说事——丢人不怕喝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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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我之所以给你一次机会,是想让你收回这些话,给你留些颜面。你知道吗,天下的天主教徒不都是二货。你问问会有一个人相信你讲的神话故事吗?
我是多么希望趁此机会你能幡然悔悟,向所有你伤害过的人说一声对不起。 自由 发表于 2012-11-14 1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接受政府管理,
政府如何管理你们?
这次您算是问到点子上了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11-14 16: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仅仅是对当局的要求表达了一个意愿而已,而且是在不违背信仰原则的前提之下!
如何管理还没有谈到议事日 ...
如何管理还没有谈到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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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提到议事日程你怎么去赈灾还需要汇报?
笑死我了!接着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