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0:08:24

花雨清风啊,咱能不丢人行不?
你说:“根据罗马教宗公布绝罚令,那些未经宗座任命自愿陷于《天主教法典》第1382条所规定的惩罚已经自动生效。按照天主教法律,公开受绝罚者已无权管理主的教会,牧放主的羊群,其圣事不仅非法无效,更重要的是非法的弥撒圣祭亵渎了圣体圣事。”
我姑且不说你没有理论出处,单就你的推理来说就狗屁不通,既然你大前提都肯定了他们的圣事非法无效,他们做弥撒也就无效,怎么会亵渎了圣体圣事呢?如果他们做弥撒是无效的话,他们不就是在演戏吗?既然是在演戏,何来亵渎圣体圣事呢?
比如你吧,你不是神父,你做弥撒当然无效了,成的圣体圣血也无效,所以你想亵渎圣体圣事都不够资格。
看你一遍又一遍的修改主题贴,我建议你还是先考虑几天,把道理想通了,再写出一些没有矛盾的文字。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00:17:35

揪受绝罚者下台不是暴力行为,更不是极端势力抬头,而是维护我们的信仰和尊严而已。

当然你在39楼提出的一些办法实在是可行的好办法,但我认为都不如揪他下台来得干脆。

因为你提供的办法中含有计谋的成分,需要太多的谎言和造假,而揪他下台是我们信仰真诚的流露。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0:19:22

第四题 罚及其他处分
第一章 惩戒罚
1331   

1项-受绝罚者禁止:

1. 在弥撒圣祭或其它一切敬礼中,担任任何职务;

2. 举行圣事或圣仪或领受圣事;

3. 担任教会的任务或职务或行使治理的权力。

2项-绝罚一经科处或认定后,犯者:

1. 如违反1项1款的规定,应禁止或中止其敬礼行为;但有重大理由阻止执行时除外;

2. 其治理行为无效;并依1项3款之规定此行为不合法;

3. 禁止享受已得的特恩;

4. 不得有效在教会内承受尊位,职务或任务;

5. 不得将在教会中由于尊位,职务,任务而得利益及退休金据为己有。

惩戒罚有三种,即绝罚(缸∞UlIllWllC曲。)、禁罚(interdicbml)
及停职 (s田pensio) 。上三种罚的后果,在 1331 条至 1333 条中有
明文规定,有关主管不得任意增减。
1.绝罚的后果:法典 1331 条 1 项 l 款"受绝罚者禁止在弥
撒中或其他敬礼中担任任何职务"此处的职务属于圣职,即圣
职人员(2(f7条 1 项和 1∞8 条)所能担任的职务。因此在弥撒中
禁止受绝罚者主祭,或担任执事职务,或主持圣体降福或圣体游
行等职务。至于单纯参加弥撒或其他公开敬礼,不被禁止,甚至
在弥撒中领经、唱歌都可以。如果不在公开敬礼中,而是在私人
集会中担任祈祷、领念玫瑰经、拜苦路等,都不在禁止之列。
2 款"受绝罚者禁止举行圣事或圣仪或领受圣事"。但不禁
止领受圣仪。不过,如遇教友有死亡的危险,则受罚的神父,可
为之施行圣事。倘若神父所受的是未宣布的自科罚,而教友自动
请求神父为之施行圣事、圣仪或执行治权行为,则神父可合法地
为之施衍圣事等,因为禁止举行圣事的禁令暂时中止;教友可因
任何正当理由请领圣事 (1335 条)。

建议花雨清风先去看看法典以及法典注释第710-711页再来发表高见。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00:19:45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花雨清风啊,咱能不丢人行不?
你说:“根据罗马教宗公布绝罚令,那些未经宗座任命自愿陷于《天主教法典》 ...

造假不是亵渎是什么?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00:21:12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花雨清风啊,咱能不丢人行不?
你说:“根据罗马教宗公布绝罚令,那些未经宗座任命自愿陷于《天主教法典》 ...

我修改主题的内容是为了大家看得更明白。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0:21:16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0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造假不是亵渎是什么?

法盲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00:24:42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盲

法盲总比钻法律的空隙为非法行为辩护强吧!

老草 发表于 2012-9-19 01:03:31



你老草兄在梵蒂冈广场上参与教宗主持的弥撒时,突然间看见一个狙击手正瞄准教宗,而你手上刚好有一个木棒可以制止他对教宗的谋杀,请问你会怎么做?******************************************************************************
兄弟啊!1382讲你"不但头脑发热、还有点发昏。一点不差,你发昏了连什么是暴力也不懂了吧,清看:
求助编辑
暴力
汉语词语
基本信息
  【词目】暴力
  【拼音】bào lì
  【词义】不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力量


我若看见一个狙击手正瞄准教宗,而我手上刚好有一个木棒可以制止他对教宗的谋杀,我就一棒打掉他手中的枪。我使用的力量不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这不叫使用暴力吧! 
来参与非法神长弥撒的教友大多是爱国会分子,你若去揪他们的神长他们不会把你打得死去活来交给公安局,定一个扰乱教堂、聚众斗殴罪吗?公安局本就想抓你这一类教友,就是苦无罪名你若去揪神长这不是送肉上钩吗?若这样做法符合法律吗?我们天主教徒可以做违法的亊吗?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1:10:25

1335   

惩戒罚禁止举行圣事或圣仪或治理行为者,如需照顾有死亡危险的信徒时,其罚中止;而自科罚未经认定者,如信徒要求举行圣事或圣仪或行使治权时,则其罚中止;信徒得由任何正当理由要求之。

受自科罚者,如不顾禁令,擅自执行所禁止之事,虽严
重违法,但有效。例如昕告解、证婚或执行治权行为都是有效
的,倘若教友有死亡危险或自动请领圣事,则受自科罚之司锋可
合法地为之行圣事或治权行为

对于受绝罚的主教,能在弥撒前阻止他们做弥撒是最好的方法,一旦他们开始举行弥撒,上去揪他们下来是非常不可取的。甚至如果他们已经开始成圣体了,则必须要等到成圣体圣血完成直至领圣体为止。

老草 发表于 2012-9-19 01:12:02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盲

正宗的法盲!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1:24:40

楼主的文章真的不能细读,细读的话,漏洞百出,比如这一段:“在基督奥体承受如此屈辱之下,我们的兄弟们没有选择流血暴力或恐怖的方式,而是探讨用哪种方式可以更好地达到制止他们亵渎,其中有一个兄弟在群里提出“勇敢揪非法神职下祭台”,当然,这位兄弟提出的思想我们并非达成赞同。这是我们几位兄弟讨论的是教会内部事务的处理,实在不是社会事务或政治事务,跟什么非暴力或暴力根本就沾不上边的。结果这句话被潜伏在群里的一位自称天主教友的董明月加以渲染,写了一篇所谓“警惕大陆天主教极端势力抬头”的文章发布到天主教在线。”

真的是你们几个人探讨何种方式吗?如果你们还没有定论,又何必公布发帖来倡导这种方式呢?你们怎么探讨都没有错,错在你们公开倡导上。若真的出了问题,这个责任你们应该负一半。
还有你的这句话:“这位兄弟提出的思想我们并非达成赞同”,至少花雨清风现在赞同了吧,还美其名曰:信仰的最后界线。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1:34:34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0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盲总比钻法律的空隙为非法行为辩护强吧!

再请教一下法盲先生,你说被绝罚主教做弥撒是亵渎圣体圣事,罪大恶极,那么,非法却没有被绝罚的主教做弥撒是否他们的罪就比那些被绝罚的主教小呢?或者没有罪?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19 04:33:10

hzs0918 发表于 2012-9-18 22: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苹果的表述不对!
爱国会必须弃绝!
地上教会团体必须走向大公教会的怀抱!


:handshake怎么了,我表述很清楚。不要''自欺欺人''。:lol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19 04:40:55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01: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请教一下法盲先生,你说被绝罚主教做弥撒是亵渎圣体圣事,罪大恶极,那么,非法却没有被绝罚的主教做弥 ...

既然圣事有效,就不是亵渎圣体圣事,更不能上台去揪。:(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19 05:30:11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18 21:16
你总结的很好。人也很帅

“人民心声”是精神食粮,
“总结”当然很好也很帅。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19 08:29:47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19 04:40
既然圣事有效,就不是亵渎圣体圣事,更不能上台去揪。

“不是亵渎圣体圣事”这个问题,
“民心声”粉丝与苹果达成共识。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19 08:55:45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19 05:30
“人民心声”是精神食粮,
“总结”当然很好也很帅。

do(做、读)min(人民的、幼民的)us(我们、心思)

1382 发表于 2012-9-19 09:54:44

花雨是有一定的修养的,写了那么多好文章,确有启发人的作用,此信友是参加地上教会的人员,但,教会少有风吹草动就可始变形,左右晃荡,与他写的灵修文章各各不如,这就是自办人的具体表现,用动手来止制一种恶是暴力的行为都不懂了,真的是太可怜了,忘了耶稣来世对人的教导了。想想今天会团自办里的人唱 的那些高喊,他们的帖子里有多少是有损教会的东西,他们与政治搅在一起,还强词夺理,表面上看是忧国忧民忧教,实际是在为自办会团出力装门面,可怜啊!谁让他们退出自办会团谁就是他们的敌人,骂他们是窝囊废伪忠贞,领着一帮粉丝就开始在网上群骂,此“牧人”挑起事端就走人,大家可想而知这是什么牧人和信徒,各位粉丝们你们是受了洗的新人和基督徒啊、你们骂也好,污辱人也好,你们说伪忠贞窝囊废伪忠贞也好,你们只少不要去参加非法祝圣和乱共祭亵渎天主啊!你们只少对得起天主对你们的拣选啊!为什么有耶稣的教会而你要去参加一个自办教会那?为什么你们还去参于乱共祭亵渎天主? 各位自办里的牧人和信友们,是我们的行为把我们自己与天主教会隔裂了,这不是十分明显的事吗!如果我们的眼不瞎应该看的非常清楚,如果眼瞎扣出来扔掉最好。各位我们不能只唱高调做没有行为的信仰,这样时间长了会兄弟姊妹带来信仰及信德上的削弱。上海马达钦主教做了,他没喊那么多高调,他用自己的行动给全体上下信友作了光辉的见证,光荣了天主和圣教会。各位自办会团的牧人及信友们,你们不能等到自办真的要另立门户的时刻,那我们的罪就大了。父啊!求你降福!一切都顺从你的旨意,不管发生什么巨变,你的忠贞儿女始终信你是我们的主,服从你在世代表,是我们信仰的具体表现。

我是主羊 发表于 2012-9-19 10:05:07

【说地】

    一只小羊迷途,被狼发现了。狼当然不能放过这顿美餐。可是狼想改变一下过去那种野蛮行径,希望通过较“文明”的手段达到目的。因此,它必须找到吃掉羊的理由。

    狼走近羊,说:“小家伙,去年你骂过我。”小羊悲声悲调地说:“没有呀!去年我还没有出生呢!”“那么这块草地上的青草肯定是你偷吃的。”狼继续逼供。而小羊瑟瑟发抖说:“没有啊,我至今还没有尝过青草的滋味哩!”狼的火气大起来了:“我井里的水一定是你喝过的。”小羊说:“到今天为止我一直在吃妈妈的奶水啊!”

    狼恶狠狠地说:“好啊!我说一句,你顶一句,你的礼貌何在?”说完,它还是扑上去把小羊吃掉了。

    【谈天】

    “欲加于罪,何患无辞。”会找借口的人,什么事情都可能办到,但什么意见都难以接受,有时也似乎去征求别人的意见,但永远不会听的。

    【经文】“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9-19 10:32:49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19 0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圣事有效,就不是亵渎圣体圣事,更不能上台去揪。

既然圣事有效,就不是亵渎圣体圣事??

苹果:你的理论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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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原著】揪亵渎者下祭台不是暴力行为,乃是最后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