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尔道拙 发表于 2012-5-2 16:48:32

归 因

本帖最后由 耀尔道拙 于 2012-5-2 16:52 编辑

归因,即归结行为的原因,指个体根据有关信息、线索对行为原因进行推测与判断的过程。    社会学心理学上有关归因、原因的分类、归因的原则、以及影响归因的因素都有详细的说明。如关于原因种类:有内因和外因、稳定性归因和非稳定性归因、可控制归因和不可控制归因等。     内因,指存在与个体内部的原因,如人格、品质、动机、态度、情绪、心境以及努力程度等个人特征。如将行为归因于个人特征,称之为内归因。   外因,是指行为或事件发生的外部条件,包括背景、机遇、他人影响、工作任务难度。如果将行为原因归于外部条件,称之为外归因或情境归因。       综合归因:在许多情境中,行为与事件之发生并非由内因或外因单一因素引起,而兼有二者的影响,这种归因称之为综合归因。      在有关影响归因的因素主要有三点   (1)社会视角的影响,由于人们在归因上的社会视角不同,因而对行为原因的解释也有明显的不同。比如有神论和无神论或从信仰的角度   (2)自我价值保护,个体在归因过程中,对有自我卷入的事情的解释,带有明显的自我价值保护倾向,即归因向有利于自我价值确立的方向倾斜。自然常常导致归因的偏差!    (3)时间因素。随着时间的流逝,归因越来越具有情境性,人们会将过去很久的事件解释为背景的原因,而不是行为主体、刺激客体的原因。影响归因的因素还有能力高低,努力程度,任务难易,运气好坏,身心状态,外界环境等。      总之:给我的感觉似乎表达了‘因果多元’!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很早就强调‘因果多元’,人类的具体社会行为有许多种原因,影响任何给定事件的原因、数量与种类也是非常之多,不能归因于单一的原因。韦伯也反复告诫人们不能站在因果一元论的立场上理论他的研究。他在社会学方面研究的成果也只是诸多诸多可能性中的一个!韦伯这种开放的研究精神值得学习!      当然,这样的归因理论用于一般的科学研究没错!可以把简单僵化的狭隘的因果决定论排斥在外,很好!不过站在基督信仰的角度看,人还得再进一步向上追寻,寻找众因之因——即那超越因果关系之终极‘因’——上主天主!“因为我们生活、行动和存在,都在祂内”(宗17:28)道拙也相信没有天主父的旨意,连一根头发也不会掉落在地上!所以也可以拿黑格尔的话说:凡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当然,这不是说就不可以对一件事或对一个人的行为或某社会行为提出自己认为合理的理及不合某种理的理来!但也要明白这只是‘大理至理’中所包含的众多可能性之一!最根本的是:在说理时,去掉那些含沙射影冷嘲热讽指桑骂槐式的人身攻击!耶稣教导“不要判断人”(玛7:1)中国古人讲‘学者为己’‘日三省乎己’‘静坐当思己过’,近日道拙很少发言,但却一直关注着本论坛,看到一帖子和品论常有近乎人身攻击的倾向!看着看着,一直把“上主我静默不言,有口不开,因为这是祢所安排”这句圣经当做自己座右铭的我还是禁不住想说几句!可以对一件事或对一个人的行为或某社会行为提出自己认为合理的理及不合某种理的理来,但请注意尺寸,不要人身攻击!如因人的身份、职务或某些言论而含沙射影评论其‘是人或不是人’、‘无赖’‘疯子’‘流氓’等,当然适当的调侃棒喝需要!这就看你是否有即如‘鸽子一样纯朴又蛇般机警’的智慧! 既能达到效果又不伤人!!!       哈哈……道拙确信:“天主使一切协助那些爱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获得益处”(罗8:28)更是确信耶稣所言:“在人不可能,在天主却不然,因为在天主,一切都是可能的。”(谷10:27) 天主能把人弄弯曲的拉直,但是人所言的‘弯曲’、‘直’与天主眼中的‘弯曲’、‘直’是否相同呢?也许有相似之处,但却不尽相同!最终我无比相信:最高归因和最后解释权全在于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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