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鸣斋 发表于 2012-3-9 14:49:15

关于事主良友中的文言文

想说一下我的看法,虽然现如今已不大用文言文了,看到文言文的尔字用在天主以及圣母的称谓上好像不妥,尔即你(汝),但在中国的习惯上是上对下、同辈之间的称呼,不可下对上用尔字,为大不敬。你不能对父母称尔,只能称“父亲、母亲”。不可对上司称尔,只能称“官职加大人”例:巡抚大人、中堂大人等。对皇帝只能称”皇上、陛下“。上对下 可称“尔、尔等”。
例:天主经---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愿尔名见圣。尔国降临,尔旨承行于地…,等等。所以文言文经文中的尔字需要改正为:天主。诸如等。

耀尔道拙 发表于 2012-3-11 11:56:27

在文言经文中用“尔”,有第二人称‘你的’之意,在祈祷中更多的是表明天主与我们人彼此间“我——你”“你——我”之亲密关系!若如帖主说,改成“天主”,似乎关系更远了一步,成为第三人称!就如面对面的和朋友交流时却一直直呼其名,反而有所不敬!不过我们现在已经不念文言天主经了。

清茶黄 发表于 2012-3-11 16:42:28

耀尔道拙 发表于 2012-3-11 11:56
在文言经文中用“尔”,有第二人称‘你的’之意,在祈祷中更多的是表明天主与我们人彼此间“我——你”“你 ...

中华圣公教所言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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