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对霍金的反驳来解读“自然实义”(remix)
本帖最后由 银色地平线 于 2012-2-20 23:53 编辑(题记:这是我本人之前所写的一篇类似文章的remix版)
作者:银色地平线
以人相对的愿望为基础,并无止境的时间为方向,去定向于某种“形而上绝对的完善”,在此平行宇宙论和佛法是一个概念;从开始就注定了迷茫,在此时间只是一个不得已的理由,或者是一种无谓的消磨。——银色地平线
2010年9月,斯蒂芬霍金,在其新书《大设计》当中声称自己已经找到了关于宇宙存在的“终极理论”,意图否认宇宙来自天主(上帝)的创造,并且语出惊人:“哲学已死”,令在座哗然。并且,关于此书,霍金在答“全球读者”问当中,以一句话来否认有位格(位格:智慧、生命、旨意)的天主(上帝),他说:“我认为这种造物主并非是一个你可以与其建立个人关系的个体,而是物理学定律。我将它视为一种‘自然’的上帝”。曾几何时,“自然”成了许多理性主义、普遍相对主义者所惯用的名词,“自然”也派生出了所谓“自然主义方法论”,渗透在新时代运动后的普遍科学认知和一些狭隘的哲学伦理(诸如:自然辩证法)当中。实在说来,霍金和一般的学者尤其是当今中国学者一样,进入了一个由人类「相对」的理性自我限定的误区当中,因为,他们在对于“自然”的理解当中,已经完全把有「位格」的「自然」(自有)存在的可能性排斥在外!这样在霍金看来,宇宙的本原只是「无位格」的自然定律,可以在数字和公式里得到「完备」的解答,完全否认形而上的可能,而并不需要哲学认知。但是!我要说,事实并非如此!对于“自然”的寻本溯源,我将放在文章的结尾来讨论,我们先来谈霍金的“终极理论”本身的伦理问题。
在《大设计》当中,霍金意图引用人类「相对」理性而得来的“弦理论(主要是指后来的超弦理论)”(产生于1968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有所“进展”),及其派生而来的“M理论”当作一个「绝对、完备」的“宇宙法则终极理论”,通俗意思就是:有无数多个“平行宇宙”,彼此有间隔,每个宇宙系统是一个“膜”,就像晒的床单一样,大爆炸便是这种膜的相互碰撞导致,并不需要一个开始。在这里,霍金似乎弥补了他在零四年巴黎研讨会上那篇报告(《哥德尔特性与物理学的终结》)中承认科学终向有限中的遗憾,似乎很多科学主义者都可以为此欢呼雀跃了。但是!很显然,霍金在这里只是用“M理论”打包了一个根本无法确证的理论基础,那就是“M理论”自身的依据是建立在9个维度空间以及1个维度时间的系统框架里,关于所谓“9个维度空间以及1个维度时间”存有可能的认识论,早已超越了人类理性认知前提(“3个维度空间以及1个维度时间”),只能是一个完美的假设,所以在这里,“弦理论”虽然有诸多建基于此假设的合理推论以及观测结果,但其理论基础却是不可测度的,类同动画片《新世纪福音战士》的“人类补完计划”或者“融合体”理论,但却不像是严谨的科学研究,更像是科幻小说。
并且我要说,这“终极理论”的命题,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理论」,因为事实上,霍金先生并没有超越“哥德尔不完全定理”的范围,即,任何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完备性,于是,假设“终极理论”可以被证明,那么用于证明它的理论才是真正的“终极理论”,如此将永远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终极理论”,这本身就是一个“说谎者悖论”。这一事实,我在另一个文章当中也曾有过类似的探讨:“「绝对」可以作为「绝对推论」的前提,「相对」只能作为「相对推论」的前提。”,暂且定义为“地平线认知论”。也就是说:人类「相对」的理性永远不能产生「完备」的“终极理论”,而如果要得到“逻辑完备”推论,则必须有「绝对逻辑前提」。比如:得出“2+2=4”的结论,基础是“1+1=2”,在这里“1+1=2”是一个“既定为完备却不能证明自身完备”(前文“哥德尔不完全定理”)的「逻辑绝对基础」。并且,根据“地平线认知论”可以得到「绝对逻辑前提」一定不能从人「相对」理性的「经验模式」(证明)当中产生,即使有一天“1+1=2”被“证明”,那么无非是以另一个无法证明的「绝对逻辑前提」作为基础,就像把原子核拆成质子和中子甚至夸克一样。当然,“地平线认知论”本身同样不是「经验模式」,也必然不存在“证明和证伪”。在这里需要作为重点指出的是:传统的「经验模式」(证明或者证伪)本身绝对不是“终极法则”。任何一个既定为「绝对」的逻辑前提,除非你有「先验模式」的“感性认同”,否则探寻任何“意义的原本”,都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你不太可能让别人告诉你“白色”为什么是“白色”,就像任何一个婴儿认知自己的父母之前,不可能有别人告知他为什么对方是自己的父母,不知道人是否想过,自己的“理性意识”成长以后,比婴儿时期的自己究竟聪明多少呢?结论就是无论聪明多少,只因“需要成长”的过程,则注定永远「相对」,那么永远不能成为「完备」的认知基础。人类对于一切事物的认知,寻本溯源的结果就是:认知的前提必须是依靠「先验模式」(感性)来支撑,而不是「经验模式」(理性)。所以,也正是“哥德尔不完全定理”的引申,任何既定为完备的理论体系,一定不能被人的有限理性逻辑“证明和证伪”;反之,可以被人的有限理性逻辑“证明和证伪”的一定不是「完备体系」,它的存在还需要其它的「完备体系」来作为基础。
以上“地平线认知论”属于「先验模式」,而不是传统的「经验模式」(证明)。也就是说,除非你的感觉认同我的观点,否则你大可以把我当作一个偏执狂,或者疯子,而不必再看以下的内容了。但是,请允许我为自己至少申辩一句:任何人都不是在「经验模式」(证明)中首先确定自己的“理性存在”和“理性有意义”,之后才去思考的。
接下来,我们来谈霍金在“自然主义方法论”当中所认识到的“‘自然’的上帝”,和我们基督徒所认识的「位格的上帝」的本质区别,简单的说,前者是“人作为主动者去认识上帝”,后者是“上帝作为主动者,通过上帝创造的宇宙万物及其中的「秩序」来引导(按照上帝的旨意)人来认识自己”。所谓「‘自然’的上帝」,就是「经验模式」当中,「相对」的人认为上帝是‘自然’的,是一种「秩序」或者“规律”的客观存在,就像太阳的东升西落、春秋更替的规律一样。于是衍生出两种哲学体系:一种就是“人意图自己来建立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比较典型的就是“佛学”,在“佛学”看来,他们依靠自身的修行,来试图建立自身与其自身所定义的终极法则(“佛法”,或者某种“大宇宙间的智慧”)之间的「秩序」(关系);另一种则是广义的“物理学法则”,认为上帝与人之间的「秩序」(关系)本身也是“自然”的,不存在谁主动建立,人类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目的和想象去探寻这「秩序」(关系),而有没有“终极理论”也并不重要,按照霍金的回答而言,果真有“终极理论”的话,自己就失业了。而!「位格的上帝」,就是,「绝对」的上帝作为主动者告诉「相对」的人类,上帝是「自有者」,上帝自己以「自我启示」,即: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来主动建立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在「先验模式」当中,接受来自上帝的感动,以认识或者说认同来作为回应。关于「位格的上帝」,如果任何人问我:“你为什么知道”,或者“你怎么知道”。无论“为什么”还是“怎么”,其意图都是获得“理性”当中的「经验模式」(证明),这样的提问,首先否决了「先验模式」,所以,这并不是公正的提问。我只能说,是「上帝感动了我,或者是上帝使我这么认为」。
进一步认清「自然的上帝」,和「位格的上帝」之间的本质区别,我们需要面对一个非常经典的本质差异,即:到底是“宇宙法则”或者「自然秩序」产生了宇宙和其中的一切包括人类,并且使人类产生了「有位格」的本能(智慧、意识);还是一个“绝对超存在”和“有位格”的「上帝」,创造(创造,本身是一降低层次的秩序,因此创造者和受造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可逆)了宇宙及其中的一切,包括「秩序」,也包括人类,并赋予人类相对的“智慧和爱”等等本质和品格(人类的灵魂是上帝的肖像),使人类产生了不断追求,但却永远无法达到“完善的智慧和爱”(上帝自己)的本能(然上帝并不是给人类出了一个永无法实现的难题来捉弄人类,而是意图教人类通过认识宇宙间一切、也包括人类自己相互的「秩序」(关系),来回应的「上帝以自己的旨意,来对人的启示」)。简而言之,就是,到底是「自然秩序」产生了「智慧(来自位格的有意识)」,还是「智慧」产生了「自然秩序」。
假设,是「自然秩序」产生了「智慧」并带动人类的意识,产生出行为,那么由此而来的推论就是,一切人类的意识和行为都是“自然”的,任何人类的意识形态都是「合理」(无需辩证)的,因为,任何人类的意识形态,都有任何可能的「自然秩序」来源,“我思故我在”!人类不需要道德,甚至不需要“有意识的进步”,任何对人类社会“有方向的发展意图”都可以看作是个体的意志干涉其他个体顺应「自然秩序」的行动。任何人都不可以谴责希特勒,不必谈爱,这种社会形态不需要天主的「智慧」的主动,而完全是「自然秩序」做主动。并且,这种社会形态一直都存在着,就是动物关系伦理,一种自然主义、普遍达尔文主义(并非达尔文本意)的“关系构想”。显然,人类的良知并不能接受这种假设!人类普遍认同的「秩序」,比如「道德」本身,就是人类有意识的选择,如果没有主动而自由的选择,完全在「自然秩序」当中,也没有「道德」伦理的必要。「秩序」或者说某种规律,本身符合“特殊性”、“关联性”、“发展趋向”,而不是“随机性”,本身是一个有位格行为(有意识)的结果,只是一种方向表达,而不是自身的方向,因此探寻「秩序」的方向和原因是认识「秩序」的第一步。这就是1993年加州生物学研讨会中“智慧设计论”的由来,即,「智慧」创造了像DNA基因信息这样的「秩序」,就像《伽利略全集》,是伽利略本人有意识的行为使文字之间彼此关联,成为有意义的著作,比尔盖茨设计软件肯定会请一位有头脑的软件工程师来“赋予不同的代码之间的关联”,而不是找一个“随机代码发生器”。也好比牛顿面对哈雷询问“是谁造了太阳系模型”,而做出的反问:“如此小的模型,你说是一定来自创造,而比这个更浩瀚的太阳系,你却说是它自己形成的”?再比如,理性主义者总是喜欢停留在“雪花理论”中说,雪花很有「秩序」,并不一定是谁被造的啊,但是很显然,他忽视了是上帝创造了使雪花如此的「自然秩序」。
现在,有了以上文字的基础,我们可以回到文章开始,为“自然”这个词汇来点睛了。结合前文,对于霍金而言,他所理解到的“自然”和“上帝”,都是对于两者的误读。他通过自己所说的“‘自然’的上帝”表达了他主观否认天主(上帝)的位格,也就是否认上帝对于自己创造的一切存有有计画,有旨意。霍金的“自然主义”思想先入为主的摒弃了基督信仰对于天主(上帝)的认识,即霍金没有情愿去接受有位格有旨意的上帝自己的存在才是真正的自然这一事实!自然,顾名思义,就是“自己然”,“自己所是”,而并不一定要限定在传统意义上以先入为主的方式,即人为主观定义的“宇宙及其中的存在法则”当中!我们回望遥远的过去,圣经中,梅瑟(摩西)在西乃山上问天主(上帝),「当我到以色列子民那里,他们必要问我:祂叫什么名字?我要回答他们什么呢?」。(圣经出谷纪,3:13)上帝并没有直接告诉摩西应该怎么发音,更没有用谁,或者拿什么事物来比喻自己,而是向摩西用一个很逻辑的表达说:「I AM THAT I AM」(「我是自有者。」)(圣经出谷纪,3:14)。
对于天主(上帝)与人之间的逻辑关系(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也可以借鉴中华古贤老子对道的认识,在道德经二十五张结尾表达:“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很不幸!中国的大部分学者曲解了这“自然”的含义。不知道这些学者是否真的思考过既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那么道,如何又以远比古人理解到的天地范围更小的“大自然”当中的「自然秩序」取法了?显然这在逻辑上说不通,而且这种曲解使太多中国学者把老子归为“自然神论者”当中。其实,古贤人者,河上公君对于老子的这一句有明确的注解:“道性自然(自是、自我),无所法也”。意思就是,道以自身为法度!同样也是在逻辑说通了,道,是「自有者。」这一事实!结合老子的另一句话,“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和二十五章开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当中,肯定的说明了,老子所认识的道,就是那一位有「位格」(有旨意)的「造物主」!庄子也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在这里插一件事,理论物理的“经典大爆炸”理论,似乎早已被中华古贤老子说明,经典大爆炸理论指出,大爆炸之后才有时间和空间,这一道理如果不借助哲学,而在经验认识伦理当中很难被理解,因为经验认识体系虽然并非故意,但总是不得不假定宇宙大爆炸以及“之前”是一种“空间”的存在,其实,大爆炸不存在“之前”也不存在“之前的空间”,因为“之前”已经是时间范围内讨论的概念,而大爆炸之后才有时间和空间,所以大爆炸只有“之后”。
中华的老子,试图告诉人道与人之间的逻辑关系,却没有告诉人如何入道,实在说来他自己也不知,所以屡次用“吾不知、强为之”等词汇表达自己的无奈!但是老子肯定一点,「天人合一」的关系绝不可能以人类自己来建立,老子很清楚,形而下的人以形而下的循序渐进、为学日益的积累,在形而上的真道前不过是虚无,老子实在更是绝对否认后人可以把自己当作“大道的化身”,并说:“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更否认人可以通过“儒术礼法”来复归于道,毫不客气的斥责孔丘等人的无知:“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最后,老子用一句似乎自相矛盾,但实在可爱、更实在伟大而淳朴的话告诉后人:“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结合“道可道,非常道”那句话,意思是:“可以被人类的理性所言传的道不是永恒的道,我说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老子肯定自己要追求道,肯定任何人也要追求道,更肯定自己不知道。于是在“俗人昭昭,我独若昏”中乘风西去,若非出关之难,恐怕一字不留...中华自古炎黄祭天顺道,老子因失而求道,孔丘后儒以礼(理)解道,秦汉以“太一”为道,魏晋南北朝以“虚无”为道,隋唐以“佛”为道,明清以“想当然泱泱大国”为道,毛太阳以马(克思)为道,当今中国学者就剩下“道”这个字了!
那么要谁来说明呢,当然是让天主(上帝)自己来说明!圣经若望福音(约翰福音)第一章说,「在起初已有圣言,圣言与天主同在,圣言就是天主」(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老子的谦卑和明达,和他灵魂深处蒙受感动的回应,就在于他明白自己需要「等待」,并且所有的人,无论任何时空内的人都要「等待」,「等待」天主(上帝)的自我启示进入「时间系统和空间系统」的宇宙,降生在人类当中,即:道成肉身的人类的救主耶稣基督!天主耶稣基督以十字架上的无瑕祭献亲自为人类实现了「天人合一」,并使之不再是列国万邦的先祖贤者们世代魂牵梦绕的理想,而是普世人类得以获救回家的信实道路!「耶稣回答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经过我,谁也不能到父那里去。」(若 14:6)。
沙发还没有人座。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2-21 17:19
沙发还没有人座。
坐沙发看明白了?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2-21 1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坐沙发看明白了?
反正我看不明白,先抢座。{:soso__17288397011603901544_1:} ^_^我来坐板凳了 :)自然需要重新定义 黑河内梦路 发表于 2012-2-25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然需要重新定义
呵呵,能有更丰富的理解吗? 经典啊! 绿豆茶花 发表于 2012-3-9 1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典啊!
呵呵,谢谢,欢迎进一步交流 绿豆茶花 发表于 2012-3-9 11:17
经典啊!
同感。 黑河内梦路 发表于 2012-2-25 10:44
自然需要重新定义
自然的一般定义是什么? 自由 发表于 2012-3-15 22: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然的一般定义是什么?
自然,就是自己然。 绿豆茶花 发表于 2012-3-9 1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典啊!
呵呵,不敢,欢迎进一步交流 银色地平线 发表于 2012-4-21 0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不敢,欢迎进一步交流
:handshake {:soso_e100:} 地平线去天津吗? {:soso_e100:} {:soso_e100:} 黑河内梦路 发表于 2012-4-30 1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地平线去天津吗?
已经去了,现在回来了 虽然我不董 仍然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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