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尔道拙 发表于 2011-12-21 15:04:02

幸福论(三)

本帖最后由 耀尔道拙 于 2011-12-21 18:58 编辑

         先秦法家墨家对‘福’的理解

    法家之集大成者韩非子,基于其绝对法制且否定德治的立场,认为《尚书》中五福之一的“攸好德”,即遵行好品德这一条根本算不上什么幸福,所以对《尚书》上的五福进行删改,给“福”做了如下的定义:“全寿富贵谓之福”《韩非·解老篇》。很是简明扼要,但也使得“福”的内涵完全世俗化物质化。我们现今社会也特讲‘法制社会’,但法律常更多的是对一般人的警告命令或约束和对实际违法犯罪者的严厉制裁与惩罚,而不是对“攸好德”以德为福的肯定与安慰、鼓励与邀请!我不知道,这是否真能促使人道德上的进步与完善!

       再说说墨家,福”字在《墨子》一书中出现过30多次。但也没有给“福”一个明确的定义或指明“福”内容,从对“福”字的使用中可看出,墨子对“福”的理解有一般所谓的‘富贵寿考、健康安宁’之意。不同的是常和“上帝”“天”或“鬼神”联系在一起,《墨子》一书中常出现“天鬼之福”、 “上帝鬼神之福”、“以祷词祈福于天”、 “求福禄于天” 等到语句。看来墨子认为“福”应是由“上帝”或“鬼神”而来的。他也明言,“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墨子·法仪第四》 他也说到:“古圣王皆以鬼神为神明,而为祸福。《墨子·公孟》”但他一方面认为:“福”由“上帝”“鬼神”或“天”而来,借着自己的好修行可获得鬼神上天的赐福,另一方面似乎又认为“福不可请,祸不可讳”《墨子·非命上》
      有一次墨子他生了大病,有人问他说:“先生以鬼神为明,能为祸福。善者赏之,为不善者罚之。今先生圣人也。何故有疾?《墨子·公孟》” 墨子却回答说,人得病的原因途径很多,或受了寒暑,或疲劳过度。一家如有一百扇门,关一门,贼还可从其它门进来。言外之意祸福的原因很多,善恶,或鬼神不是每次祸福的决定因素。有一次他也批评嘲笑一个拿一头猪来祭祀鬼神而求百福的人,说那人“施人薄而望人厚”,是不可以的。总之而言,我们可看出墨家理解的“福”有一般所谓的富贵寿考、健康安宁之意,但也常常与鬼神上帝有关。这一点和我们开始对‘福’字从根源意义上的分析接近,没有完全忘记上帝!
      最后,对于墨子批评拿一头猪来祭祀鬼神而求百福的人这件事,我想到牛顿的一句很是究竟的话:企图光以迫切祷告诉求上帝的祝福来取代自己所该付出的努力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       夫爱之诚,不再虚言!       同样可说:夫信之诚,亦不在虚言!       那么,愿意获得信仰内的幸福该怎么办呢!我想读者应有答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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