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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k89 于 2010-7-23 23:04 编辑
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以洋教士东来为开端。
早在十六世纪,一些随着葡萄牙商船来华的洋教士就开始在澳门传教。为减少阻力,吸引中国人,早期教士采取与中国文化折衷的态度,却不为教廷所容。相互不能妥协的结果是,清王朝从康熙后期即实行禁教政策。
两次鸦片战争,洋枪洋炮的威力,不但使洋教士得到了向中国各省传教的权利,且享有治外法权。然而仅有纸上条约,是无法消除不同文明之间的对立的。所谓“教案”,乃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一大关目。
当谣言成为相互认知的媒介
针对中国民间的反教情绪,美国著名史学家费正清等主编的《剑桥中国晚清史》流露了深深的困惑:
外国人中间唯有基督教传教士到中国来不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是要给予利益;不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至少在表面上是为中国人的利益效劳。那末,在十九世纪所有那些来中国冒险的人们当中,为什么传教士反而引起了最大的恐惧和仇恨呢?如果对这个问题有任何一个答案的话,那就是传教士常常要、不可避免地坚信这一主张:只有从根本上改组中国文化,才能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他们的共同目标是使中国皈依基督教,而且他们是不达目的不肯罢休的。
洋教士“不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至少在表面上是为中国人的利益效劳”,这不是一句让我们舒服的话,幸好这句话还没有说满,“至少在表面上”云云,使习惯“文化侵略”定势的我们尚不至于大动肝火。实际上,即便是在持“文化侵略”论的人那里,与持洋枪洋炮叩击中国国门者相比,手拿福音书的洋教士的面貌也温和多了,只不过他们认为,这种温和是一种“掩饰”和“伪善”。
相对温和,或曰善于“掩饰”的洋教士们,为什么反而引起了中国人最大的恐惧和仇恨?费正清们提供的答案,归结于洋教士的“文化自负”。他们认为,根本原因在于,洋教士认定中国文化不如基督教文化,决心从改造中国的文化入手来彻底改造中国。易言之,这是由洋教士“文化自负”所导致的“文明的冲突”。
不同的文明之间未必只有冲突,大可求同存异。这是当代人的共识,取得这点共识远非容易。特别是在不同的文明相遇之初,如果沟通和交流不畅,甚至根本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有效渠道,那作为某一个民族精神共同体的文明,在异族眼里,会呈现出一种怎样的图景呢?《剑桥中国晚清史》中提到了十九世纪在中国流行过的一本小册子《辟邪纪实》,是专门抨击洋人洋教的,内容骇人听闻,如说外国“所有出生三个月的婴儿,不论男女,肛门都塞以空心小管,而于晚上取出,他们称这为‘固定生命力要素之术’,这使肛门扩大,长大时便于鸡奸……”
现在很难找到《辟邪纪实》来证明以上说法,不过,类似的言辞曾在中国流行应是事实。大陆出版的《筹办夷务始末》收录了一份1862年在江西出现的《扑灭异端邪教公启》,实际上就是当年知识分子张贴的一张匿名大字报。其中洋教士的罪责被归纳为:“采生折割”,“奸淫妇女”,“锢蔽幼童”,“行踪诡秘”,大字报号召民众“齐心拆毁天主教堂,泄我公愤。”当时为息事宁人,清朝官方还派人到江西查访,了解民情。官员问:“我等从上海来,彼处天主堂甚多,都说是劝人为善。譬如育婴一节,岂不是好事?”回答者说:“我本地育婴,都是把人家才养出孩子抱来乳哺。他堂内都买的是十几岁男女,你们想是育婴耶?还是借此采生折割耶?”
相似的事物,在不同的文明环境中,往往呈现迥然不同的外观。这里提到的育婴堂,同为中外皆有的慈善机构,但一旦到了异质文明的土壤中,双方不接触不了解,谣言就会转而成为相互认知的唯一媒介,这样,在异族的奇特想象中,文明也将成为格外狰狞和恐怖的东西。
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天津教案”,就是因育婴堂的风波而起的。
“八国联军”险些提前入京
“天津教案”的严峻性,清末人已有所认识,一本晚清笔记的作者就曾感叹,如果此案当时处理不当,庚子年中的“八国联军”侵华就会提前上演。
此案的过程大致如是:1870年四、五月间,天津境内屡屡发生用迷药诱拐儿童的案件,不久民团组织拿获了一个叫武兰珍的嫌疑犯,武兰珍供称,迷药来自法国教堂的杂役王三。当时清朝负责北方沿海开放口岸通商、外交事务的是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其衙门设在天津。崇厚约法国领事丰大业来衙门,要求教堂交出嫌犯对质。这时候,天津街上已聚集了不少愤怒的群众,各种说法不胫而走,人情汹汹。丰大业为人之骄横傲慢,英国在华的一些外交人员都啧有烦言,其在中国人面前气焰更盛,一言不合,于崇厚衙门里居然拔出枪来,三口通商大臣慌忙躲避。丰大业忿忿然离开衙门,恰好遇上天津知县刘杰,二人为迷拐案争吵了起来,丰大业开枪击之,打死了护卫知县的家丁。此举激怒了本就愤愤不平的围观民众,大家一拥而上,将丰大业及随从群殴至死,余恨未消,又焚毁了法国教堂,教堂中十名修女、两名牧师在冲突中死亡。事态进一步扩大,四座英、美教堂成为池鱼之殃,被天津民众捣毁,3个俄国商人也丢掉了性命。
教案发生后,外国炮舰迅速开至天津示威,同时七个国家的公使联名向清政府的总理衙门提出强烈抗议,要求赔偿损失和惩凶。
与洋教有关而酝巨案,早有前兆。天津教案发生前,民众与洋教的冲突在神州大地早已此起彼伏。1861年,山西传教士不许入教的中国百姓出资参加传统的摊派演戏酬神活动,引起了绅民不满。山西巡抚向总理衙门报告:“该教士欲令奉教者概不摊派,且斥不奉教者为异端,是显分奉教与不奉教者为两类。其奉教者必因此倚恃教众,欺侮良民。而不奉教者亦必因此轻视教民,不肯相下”;1862年,湖南、江西、贵州等地相继发生群众焚毁教堂、育婴堂事件……
与上述事件相比,天津教案不仅牵涉国家多,死伤人众,而且有失控的危险,外国人的反应也更为激烈。但这种比较只是规模和冲突烈度的差距,而就其性质而言,均属于不同文明在文化惰性的驱使下,相遇却不愿沟通所结下的果实。洋教士视中国人演戏酬神为“异端”,和中国人用怀疑的目光审视育婴堂,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谣言的飞速传播,加上社会异动力量如会党分子的推波助澜,使中国人对异质文明的隔膜和误解更深而已。
天津教案之处理于清政府真如利剑头悬。一方面,经过两次鸦片战争,清王朝已充分领教了坚船利炮的利害,现在多国的外交和军事压力不容他们有丝毫闪失。另一方面,民间对教堂乃至洋人的愤怒情绪,既不失正义,又未必不是统治者眼里可以倚重的力量。清廷很清楚,如果对内蛮横打压,对外一味曲从,那等于损伤“民气”,失掉“民心”,自身统治的合法性将不复存在。教案起,总理衙门向高级官员征求意见,时任陕甘总督的左宗棠的一番话颇具代表性,他认为“津民之哄然群起,事出有因,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正宜养其锋锐,修我戈矛”。
清政府善后的进退两难在崇厚身上已有显露。据著名洋务派官僚黎庶昌所记,这位满洲贵族“驻天津近十年,调停于民教之间,人颇讥之。事变之后,崇公出示解散,有严禁聚众滋事之语,由是怨声载道。”清政府只好让崇厚出国避开风头,另择人办理教案。
清政府另选的人就是黎庶昌的老师,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平定太平军的曾国藩声望正隆,但此时已经抱病,这从农历五月二十五日,清廷“(曾国藩)精神如可支持,着前赴天津”的上谕中显露无遗,同时也说明,在清廷最高统治者心目中,实在也找不出比曾更适当的人选。曾国藩的态度呢?他儿子,即著名外交家曾纪泽后来回忆,“臣的父亲先臣曾国藩,在保定动身,正是卧病之时,即写了遗嘱,分付家里人,安排将性命不要了。”平情而论,大概也不算太夸张。
曾国藩到底老谋深算,二十五日领命,二十九日他即回奏:武兰珍所供之王三,业经庾获,必须讯取确供;武兰珍是否果为王三所使?王三是否果为教堂所养?挖眼剖心之说,是否凭空谣传?抑系确有证据?此两者为案中最要之关键。从此两层悉心研鞫,力求平允,乃可服中外之心。
曾国藩看得很清楚,要对外国人和本国民众都有所交待,首要的问题,就是查清真相。而真相的要害,则在于拨开笼罩在育婴堂上的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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