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与宽容 (2010-05-10 07:51:24)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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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讲这个真是太好笑了。这是学者专家研究出来的新东西。
我一直以为,公民社会指的是一种社会形态,就是政府主导与公民参与相制衡的一种良性社会形态。
老师说,狭义地来说,公民社会就是指NGO,公益团体,一些慈善机关,非营利组织等。
那么我们的组织,应该也属于公民社会组织。
为什么我要大家了解公民社会?如果你再不了解,就落后了,就OUT了。在公众场合,与陌生朋友交谈时,你会少一个参与的热门话题。公民社会其实是一种相当流行的趋势了。
曲老师讲过,也看了陈健民的文章。我记住了公民社会有三个重要的特点:1、对个人权利的重视;2、参与的美德;3、宽容。
我想,我是完全符合这些特点的。
这三点看来似乎很简单,但每一个人是否能做到,却不一定。
特别是宽容,尊重与包容这一点,对好为人师的中国人来说,太难了。我们对于个人的权利,个人的观点,不太重视。一向认为,小孩应该听长辈的,学生应该听老师,后到的,应该听先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不用听任何人的,只用听自己的。并且,会很懒散地去认为,主流的,便是正确的。很容易去忽视,少数人的权益,少数人的声音。甚至天经地义的认为,少数人应该为多数人牺牲。
有很多惯性思维,需要改变。
比如,我们总喜欢指挥别人的人生。“她这样生活不对,那样做是他自食其果。”我们把别人的命运,绑架了太多自己的个人观点,就忽视了别人的正当权益。
在评论一个热点事件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习惯性地去分析,”先看那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善良的人,我们就认为他冤,坏的人,就活该。我们常常会忘记,我们旁观者的身份,不自觉地成为了教师与法官。一个行事得不到周围认可的人,他也有自己的权利。
我们是不是可以放下自私的道德批判,给予别人生命中,应有的自由?
公民社会强调,未来的社会将是多元化的,少数与多数平等地相处。那么从现在开始,那些不能接受同性恋与性工作者,或者其他人群的朋友,就要试着放开自己,用宽容的心态接受与自己不同的人。
对于参与,我是非常有体会的。
我是一个行动者。其实世界上,还有两种人,是格格不入的。一种是行动者,一种是思想者。这里的思想者,不是指只耍嘴皮子的人,实际上,耍嘴皮子,也可以是一种行动。这里的思想者,是指那些只想,从来不付诸于行动的人,而且,这类人,最擅长的就是批评。行动者,是非常讨厌这一类人的。
我是深有体会的,有参与,才有快感,有参与,才有自我的成就。
现在中国正在走向进步!变化的速度是令人惊讶的。我们应该庆幸,我们生长在和平的年代,可以没有任何生命危险地,去实现自己的生命理想。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都应该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改良,去帮助少数人得到社会尊重,去帮助贫困者走向富裕。所谓的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底层嘲弄当局的笑话,而应该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昨天听说武汉市又有一个新的NGO组织诞生,我很高兴。又有一些参与者走进了这个改良队伍,在尽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大家不要认为,做公益是在牺牲,其实,做公益,为社会付出的人,得到的快乐,比他付出的要多。
不要观望,也不要感叹!参与进来吧。其实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我们不一定要成为某个领域的领袖,做一个普通的参与者,一样是有价值的。每一份参与的力量,对于社会来说都是可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