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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民族报“三坚持”是中国天主教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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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09: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
  我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我国宗教界办教的基本原则。
  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指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教会事务管理上,由中国信徒独立自主自办,不受境外势力的利用和支配。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外势力利用天主教反对新生的人民政权,激起了我国天主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强烈义愤,天主教界的有识之士由此发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运动,并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1957年,中国天主教教友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成立了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中国天主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新生人民政权的政治立场,掷地有声地提出了“团结全国神长教友,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宗旨。从此,中国天主教从根本上摆脱了帝国主义和外国殖民势力的控制,成为中国天主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实践证明,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不仅不违背天主教信仰,而且也是天主教自身福传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中国天主教唯一正确的选择。
  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国家主权与民族根本利益,在加强自身建设、培养中青年人才、协助教会开展牧灵福传事业、推进民主办教、拓展对外友好交流、维护天主教界合法权益、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尊重,得到了广大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高度信任,不仅促进了我国天主教内部的和谐,也促进了中国天主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民主办教是中国天主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对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的深化发展。民主办教是指在教会的事务管理及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要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实行“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相互协商、共同决策”。推进民主办教,就是要把我国天主教的各个方面,包括各级教务组织和爱国会、神职人员和信徒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把聪明才智都发挥出来,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共同办好中国天主教事业。
  坚持推进自选自圣主教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教会137个教区中,有120多个教区主教空缺。“没有主教就没有教会”,基于当时中国主教空缺的严峻局面,1958年3月,中国湖北汉口教区、武昌教区分别选举董光清、袁文华为主教,并按惯例呈报教廷,请求教皇批准,但梵蒂冈很快回电予以否认,并以“绝罚”相威胁。这使中国天主教广大神长教友十分震惊和失望。中国的主教和神长教友慎重研究教会历史和传统,研读《圣经》,得出如下结论:教会历史上很多主教都是在天主圣神指引下由群众选举的,主教是由天主拣选,神权来自天主,而非某在世的权威。梵蒂冈出于政治原因,不同意中国选举主教,是人为的错误,违背了耶稣基督“不传福音是有祸的”圣训。因此中国教会毅然祝圣了董光清、袁文华两位主教,并从此走上了自选自圣主教的道路。中国天主教先后自选自圣了190位主教,并在历史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既符合教义教规,又符合中国天主教会实际,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做法。历史证明,自选自圣主教挽救了中国教会,使天主教在中国得以生存和发展。自选自圣主教的历史功绩是不能被否认和抹杀的,这一点也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天主教会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天主教实行自选自圣主教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但也是尊重普世教会的历史和传统的。天主教发展的历史表明,主教的神权从来都是来自于天主,而不是来自于教会有关机构的任命。对于这点,梵蒂冈也承认我国自选自圣主教的神权有效性。所以梵蒂冈攻击我们的爱国主教,也只能苍白地表示:这些主教的神权“有效但不合法”。问题是要合什么“法”?载有 “主教由教宗自由任命”这一规定的《天主教法典》,是在1917年颁布并于1983年修改的。由教会法典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教皇对主教的直接任命权,算起来还不到100年,由教皇直接任命主教的历史也还不到200年。相对于天主教会2000年的历史,相对于“神权从来都是来自于天主”这一最高的原则,梵蒂冈所说的“合法”并不是来自天主,也不是不可以讨论的。1983年,教廷颁布了新的教会法典,法典第377条第1款规定:“教宗得自由任命主教,或确认经合法选举之主教”。这项条款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并非只有教宗任命主教这一种形式。教廷多次公开强调:“教皇任命主教事关教会生命的核心,主教必须由教皇任命。”但在事实上,梵蒂冈从未真正取消世俗政权享有的选举、任命、推荐主教的权利,今天仍有很多国家,如法国、德国、古巴、越南等,并未按《天主教法典》的规定办,而是政府与梵蒂冈签署政教协议,按照各种不同协议和权宜方法参与主教的任命。
  回顾教会历史,主教的产生有多种方式,如教会初期的宗徒们任命祝圣主教,教徒直接选举产生主教,临近教区的主教选举祝圣主教,皇帝、政府任命主教,皇帝、政府提名教皇任命主教,教皇提名政府同意后任命主教,教区提名教皇任命主教等。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政府、教廷和教区这3个因素,在主教任命的方式中都是相互作用的。梵蒂冈不考虑中国政府对人选政治态度的关注,更不征求教区广大神长教友的意见,不尊重民意,肆意任命地下主教,结果是进一步制造了中国教会的分裂。
  当前中国天主教会到了新老交替的关键时期,神职人员断代问题十分突出,全国97个教区,尚有40余个教区没有主教,14个教区主教在80岁以上(法典规定主教75岁退休)且没有助理主教,全国74名主教、助理主教平均年龄66岁,主教后备力量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仍然突出。为了中国天主教自身事业的发展,无论梵蒂冈持何种态度,中梵就主教任命达成协议前,中国教会要按照一贯做法和传统继续推进选圣主教工作,党和政府对中国教会推进选圣主教将给予大力支持。
  坚持改善中梵关系两条基本原则
  我国政府关于处理同梵蒂冈关系的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梵蒂冈必须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二是梵蒂冈不得干涉我国内政,包括不得以宗教为名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
  我国政府一直主张改善中梵关系,并为此作出了积极努力。我们愿意与梵蒂冈进行坦诚的、富有建设性的对话。但梵蒂冈刻意回避“两条原则”,不尊重我国主权,单方面发出具有明显政治立场的牧函,公然干涉我国内部事务,对我国教会和天主教徒发号施令,只会给改善中梵关系设置新的障碍。我们真诚希望梵蒂冈在改善中梵关系中拿出实际行动,迈出实质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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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1: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问题,归根结底是政治问题。对于中国天主教,“三坚持”是必须牢牢把握的。对于“三坚持”的把握,要明确三点:
    一是对“三坚持”, 要始终从国情认知的高度来认识,无论是谁,脱离国情而刻意强调所谓普世天主教的共性,那就是政治立场问题。
    二是对“三坚持”,要始终从全局来把握认识,刻意强调所谓本地方的特殊性就是将置全局于不顾的境地。这一点,近年来在某些地方表现尤为严重。如去年所谓的“凤翔模式”,如果不是被人点破其中奥妙,险些就成为公开教会中敌对势力借地方主管削弱一会一团权威的恶性事件。今次上海祝圣七七事件,也与某些人长期以来以“地方特殊性”纵容、甚至包庇金鲁贤隐性破坏中国天主教“双自路线”有密切关系。
    三是对“三坚持”,要始终在坚持维稳的层面上加以深化的同时,坚决地防止以维稳为藉口而置“三坚持”本身于不顾,最终导致对维稳的根本性破坏。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在“三坚持”的原则之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即要时刻意识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以放弃原则牺牲原则所换来的所谓的稳定,其实质一种妥协而非真正的和谐。这种“和谐”是软弱无力的,是表面的,是虚假的,最终是只能导向维稳的反面。
    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要强调一点,在“三坚持”的同时,更要防止其些人将无法见阳光却又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作包装的个人私利凌驾于“三坚持”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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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1:5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峰总书记永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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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2: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有见识,就像被人强奸,既然反抗不了就要学会自我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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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3: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致胡茄:
      尊驾有言:“主教由教宗自由任命”这一规定的《天主教法典》,是在1917年颁布并于1983年修改的。由教会法典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教皇对主教的直接任命权,算起来还不到100年,由教皇直接任命主教的历史也还不到200年。相对于天主教会2000年的历史,相对于“神权从来都是来自于天主”这一最高的原则,梵蒂冈所说的“合法”并不是来自天主,也不是不可以讨论的。
     五千年文明中没有重婚罪,现政府重婚罪论成文不过60年,按尊驾论调,重婚罪也不是不可以讨论的。令尊为尊驾娶几个娘,抑或令母。。。。。Die,尊驾自然应当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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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3: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致胡茄:
    尊驾谬言: 回顾教会历史,主教的产生有多种方式,如教会初期的宗徒们任命祝圣主教,教徒直接选举产生主教,临近教区的主教选举祝圣主教,皇帝、政府任命主教,皇帝、政府提名教皇任命主教,教皇提名政府同意后任命主教,教区提名教皇任命主教等。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政府、教廷和教区这3个因素,在主教任命的方式中都是相互作用的。梵蒂冈不考虑中国政府对人选政治态度的关注,更不征求教区广大神长教友的意见,不尊重民意,肆意任命地下主教,结果是进一步制造了中国教会的分裂。
    众所周知,法律实践过程中,有一个原则:有律按律,无律援例。法律制定出台,就必须遵行。比方说现在执行死刑,一是枪决,或注射死刑。我们翻看历史说过去有砍头 五马分尸 千刀万剐 浸猪笼,点天灯。。。。现在是否也可以按这些残忍的酷刑去处决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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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3: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选自圣”活动可以休矣

历史背景

  “自选自圣”主教事件自一九五八年开始,一直成为中国天主教会内令人感到心痛的问题。自一九五八年四月十三日汉口及武昌两教区的“自选自圣”典礼举行后,政府当局一直禁止当选者向教廷申请。自此以后,直至文化大革命爆发而教会活动全面停止时为止,参与“自选自圣”的人士,无论是出于被迫或自愿,都没有机会向宗座表白他们的真正内心意愿。

  当时这些被迫或自愿参与“自选自圣”活动的主教,如能幸存于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不少在一九七八年改革开放之后,都悄悄地向宗座申请原谅;当中不少亦得到教宗的许可,正式出任相关教区的主教。



八十年代以来的新气氛

  至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当局所不断施压要求举行主教选举的教区,许多“当选者”亦纷纷主动向教廷申请批准,在教廷经过严谨的调查及咨询后,予以适当的任命,才坦然接受祝圣。

  亦有不少的案例中,教廷经过调查后,得悉候选人不适宜出任所申请的主教职务,遂给予明确的答案,申请人及其相关的教区内人士,亦多能表示心悦诚服。

      不过,似乎自从公元二千禧年一月六日发生了在北京的“自选自圣”五位主教的事件之后,情况有所不同。

  在其后不少个案中,“自选自圣”者亦有“循例”向宗座申请,但即使教廷未予批准或经过调查后不予批准,这些“候选者”皆在政府干部的支持下,违背教会的指令而进行非法祝圣。



千奇百怪的“自选自圣”理由

  这些“自选自圣”活动的鼓动者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做法不同,他们并不是公开地否定教宗的首席权,而是用上千奇百怪的理由,去尝试为他们的“自选自圣”行为开脱,对于他们所常用的理由,笔者曾多次在接受海内外传播媒体访问时给予了清楚的破击,现将笔者历来的主要回答列举于下。

  “自选自圣”活动的鼓吹者认为:“自选自圣”始自五十年代,有六十年的历史,所以应继续这传统。

  但笔者却要指出,在今天中国有六十年历史的事物,正正表示这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极左时期的产物;这个时期国内不少左倾措举,包括“三反”“五反”、“三面红旗”、“反右”以至于“文化大革命”,都在日后遭到全国人民的否定及唾弃。天主教会内的“自选自圣”活动正正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左倾思想泛滥时期的遗毒,早应受到全国的鄙弃了。

  
      “自选自圣”鼓吹者亦经以“民主办教”作为他们操控主教选举的借口。

  笔者想要提出,教会并不反对在遴选教会领导层的过程中加入一定的民主元素,但必须严正指出的是,强加在中国大陆的天主教会上的“自选自圣”活动,完全不是民主行为,而是活脱脱的独裁活动,由少数政府干部伙同少数“爱国会”份子动用公安力量强制进行的惨剧,大部份参与者都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被挟迫出席。真正的教会成员无法自由地表达意见。

  更令人发指的是,“自选自圣”鼓吹者有时甚至误用“教会不能没有主教”作为非法祝圣活动的借口。

  无疑,“教会不能没有主教”,但教会更不能有非法的主教,否则教友更加变成无牧之羊。真正的主教才可以真正地领导教会,非法的主教只会带领他的教会群众进入困境。

  “自选自圣”鼓吹者不时提出以国家主权为借口去合理化他们的行为。

  但笔者更愿意指出,中国政府作为一个无神论政府,根本不可能透过自己的体制去辨别何人具有“神权”;本质上,任命主教不涉国家主权,绝对是教会的事务,因此必须由教会的最高权威──教宗──来裁定。

  当然,也有人用“中国特色”来开脱“自选自圣”的非法问题。

  但笔者愿意提醒他们,假如中国要避免自绝于世界,就不能以“中国特色”去取代国际标准;以二零零八年的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为例,连小至场馆内的风速及气温,都要符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要求;能遵守国际奥委会的规定,才可以成为真正的北京奥运,才可谈得上北京奥运的中国特色;唯有如此,在北京奥运中所产生的奥运冠军,才是真正的奥运冠军;假如有人尝试推出未经国际奥委员最终确认的“自选自颁”的冠军,只会是贻笑大方而已。



主教遴选的办法

  在天主教会内,有关主教的遴选方法,《天主教法典》有很清晰的说明:

  第377条:主教通则

  第1项:教宗得自由任命主教,或批准依法选出的主教。

  第2项:至少每隔三年教省内的主教们,或视环境需要,主教团的主教们共同商议以秘密方式作一个名单,载明适合作主教的司铎或度献身生活会成员,呈递宗座。但仍应保持每位主教个别推荐之权利,即他将认为堪当并适合作主教的司铎之姓名,呈报宗座。

  有关主教的任命,包括推荐、调查、咨询等等程序,《法典》的规定如下:

  法典第377条:主教通则第3项:

  除另有合法规定外,每次要任命一位教区主教或助理主教时,教宗使节向宗座推荐分别调查过的三人,并向宗座报告:自己的愿望,教省总主教及其同一教省的主教们或共同集会的主教们的建议,以及主教团主席的建议,再者,教宗使节应聆听参议会某些议员或座堂总参议会的意见,并且,如认为有益,也秘密地个别询问修会和教区的圣职人员,及智慧超众的平信徒等的意见。

  法典第364条申明教宗使节在主教出缺时的职责,其中法典第364条“教宗使节”第4项如下:“有关任命主教之事,将候选人名单呈递圣座或提名候选人,对将晋升者,按宗座所定规则作调查手续。”

  《法典》第378条“主教通则”第一项列举出主教候选人的条件

  第378条第1项:适于主教职之候选人必须:

  1. 信德坚固、品行良好、虔诚、有救灵之神火、智慧、明智及人品皆超群出众者,并具有适于尽此职务的其他才干。

  2. 享有良好名誉者。

  3. 至少有三十五岁者。

  4. 晋升司铎圣秩至少五年者

  5. 在宗座承认的高级学府获取圣经、神学或教会法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或者至少精通这些学科者。

  法典第378条第2项值得我们紧记,“对候选人的资格,由宗座作最后决定。”

  这一点,实际上是最重要的保障,以免有任何对主教候选人的争议,损及教会的团结及完整性。

  一般的选举,都是牵涉利益人士之间的互相选举,而在天主教法典所建构的整个遴选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优点,在于尽量避免有利益牵涉者参与在内,与事者都与咨询中的候选人没有利益关系。

  教廷中人,以至受到咨询的人士,都不会因为任何一个“被调查的人士”当选与否要有任何利益增减。

  目前中国大陆上的所谓“主教选举”,牵涉了太多个人利益,包括对个别候选人的喜恶,政府干部对自已在权力上及财力上利益的考虑,都令到所谓的选举,根本变成权力斗争。牵涉到利益交易,就会引伸出不少贿赂及私相授受的不正之风。这对教会对国家都是极为不幸的事。



结论

  总结一句,大公教会是一个按基督的命令成立的团体;她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继承初期教会宗徒的使命,在现世中期待基督的再临;因此,教会的牧者都有责任引领信众与宗徒之长伯多禄以及伯多禄的继承者紧密共融,牧者本人更不能与伯多禄继承人失去共融,否则只会造成教会肢体的断裂,为教会及其本身带来无限的痛苦。



【完】来源:《鼎》,引言为天亚社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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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5 14: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hzs0918  楼主属于没事找抽型的!怎么着?准备让历史的车轮倒转回到文革年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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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网看到的,也是方便大家讨论,才转载的,既然有管理审核通过,必然有道理。扎的不行呀?你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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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5 15: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7-25 12:49
苹果有见识,就像被人强奸,既然反抗不了就要学会自我享受。

少说些没用的,也不是我写的,有本事反驳本帖的禸容,冲我来干嘛?我转载文章,并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认同。

是针对当前的事情,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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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5 16: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7-25 14:22
hzs0918  楼主属于没事找抽型的!怎么着?准备让历史的车轮倒转回到文革年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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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就是用于,在网络上交流的地方,可以发表一个主题,让大家一起来探讨,也可以提出一个问题,大家一起来解决。转帖者并没有什么特别来头,所以搞人身攻击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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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8: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峰 发表于 2012-7-25 11:20
宗教问题,归根结底是政治问题。对于中国天主教,“三坚持”是必须牢牢把握的。对于“三坚持”的把握,要明 ...

     义峰:从你的文字中表达了你不要脸的自信,似乎是要证明你任何时候的策略都是正确的!

     但是:纵观你沪上祝圣前后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辞,充满了前茅后盾要不要我给你挑出若干句来“晒晒”?

    现在还要继续给统战部门扮演“先知”?你不是在沪上祝圣之前,就预言了“谁敢造次”吗?

    现在使出推卸责任的招数,只能是为求自保的临时抱佛脚而已!

    当局虽然以前用了你的一些招数,但提醒你:不要把当局当傻子,以为一直会用你的招数?如果当局对你的诸多招数做一个全面评估(包括现在和将来),自然会得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结论你的招数为当局的当下和未来赢得了什么?到头来只是惹得人人义愤填胸,愿意为主作证的人会越来越多,自觉的去唾弃这个不符合天主教信仰的错误政策!

    提醒你:要当师爷,首先要有“鸟尽弓藏”的自知!另外提醒:祸福相依啊!

    就是你的歪门邪招才让国内广大天主教主内越来越清晰的看到了问题的所在!估计今年的“人权”报告又少不了我泱泱大国,这些都是拜你所赐!让我泱泱大国在全世界面前丢丑,阻碍了我中华民族融入世界大家庭!

依据我的观察:

    1、如果不敦促当局改革对天主教的现行政策,继续执行你的阴损招数,不仅是继续丢人,而且再错下去后不出10年,照样是天主教唾弃“三坚持”只不过是逆时针走一圈而已不要忘记天主教主内在信仰问题上的“民心向背”!

    逆“民心”就不是“执政为民”,而是自己砸自己的锅!

    2、如果现在就改革,不仅是顺时针,而且是顺势而为!

     班禅说:“做不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不是称职的宗教人士”!
    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理解:“做不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不是称职的宗教管理人士”!
    这句话更可以引申理解:“做不到维护宗教团体和谐稳定发展的管理人士,就是不想让社会和谐稳定”!

    记住:大禹治水就是顺势而为!
          水最终会流向大海,而不是流向珠穆朗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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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8: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峰是个官迷,过了一把瘾之后,发现自己还是个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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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8: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论坛的声音,大家都在被马主教维护共融的行为鼓舞的时候。
你转来一篇已经抛弃到历史垃圾桶的文字。
你是准备借尸还魂文革余孽恫吓天主教教友?
还是准备用软刀子逼迫天主教教友背弃信仰原则向邪恶屈服?

你这篇转载和义峰配合的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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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8: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7-25 15:00
少说些没用的,也不是我写的,有本事反驳本帖的禸容,冲我来干嘛?我转载文章,并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认同。 ...

既然你不认同该文章的观点,为什么转帖的时候不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既然你不阐述自己的观点又转帖,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你默认该文所有观点并赞成该观点!

记得,既然做得了事,就该担起责任。而不是驴粪蛋----两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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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9:13: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vangels 发表于 2012-7-25 18:26
义峰是个官迷,过了一把瘾之后,发现自己还是个小人物。

义峰何时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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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9: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峰  但如果说向梵蒂冈拱手交出中国天主教会管辖权才能“使我中华民族融入世界大家庭”,我想,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面对这种好听的话,都要三思的  

义峰:你这话越说越离谱!

      在全世界各国及各族人民之间,天主教会的管辖权什么时候是一个问题?        

      全世界共同认可的准则,在你这里要变个花样?这是为了体现特殊还是要体现个性有必要吗?,即使如此为之,都已经预见“民心向背”和将来的结果了,还不改革,这是在回应胡景涛主席的“不折腾”还是要体现“就是要折腾”?

       你的这句话,是否是要表达:全世界各国,全世界人民是没有理智呢还是你的“理智”就不是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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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5 20: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7-25 14:22
hzs0918  楼主属于没事找抽型的!怎么着?准备让历史的车轮倒转回到文革年代呢?  
...................... ...

满天星星  苹果不要怕人家说,很正常的。论坛吗,就也有不同的看法,说法。在这里情绪化是会造成彼此伤害的,学会彼此接纳!理解!  
....................................................................................................................................................

谢谢,此刻无语,我不想讲话了,自有公论。等我平静后在回复。主内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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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20: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苹果姊妹的转载,否则真是不知道还有这么无耻的《中国民族报》,也引不出义峰来。

苹果姊妹的智慧高于某些人的智慧,如此这般,才能让我们有拨乱反正、伸张正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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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20: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党的干部写这样的文章是能理解的。因为他们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说话,受他们的意识形态指导着。我们也就看看而已!在当前的时代!我们首要的是多多祈祷!信德坚定,接下我们尽量做好教友,活出信仰生活。有爱必有和谐!有爱就有和平。而和谐、和平是我们社会及世界都期望与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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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21:1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vangels 发表于 2012-7-25 18:26
义峰是个官迷,过了一把瘾之后,发现自己还是个小人物。

义峰何时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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