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拉拉 发表于 2011-9-10 01:11:32

李连贵主教对外来人员和本地教友外出活动作出具体规定

李连贵主教对外来人员和本地教友外出活动作出具体规定【转】   

    随着梵二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教友们积极参与教区的牧灵及福传事业,极大地促进了本教区福传及各项事业的开展和进行,涌现出了一大批教理讲师和有热情的传道员。由于工作的深入,对其进行培训和与其它教区和同道的相互交流,愈显需要。有些教友在本堂神父的支持下自费到外教区交流学习,或请其它教区的教理讲师,传道员前来授课或分享,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教友们的福传热情。
    然面随着交往的次数和人数的增加,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甚至比较严重。比如:有的外来传道人员未经本堂神父批准擅自到各处宣讲;在分享或宣讲时把自己的想法和言论当成教会的道理;有的批评教会的传统和道理,并对教会进行攻击;有的假借传教需要为名大肆聚敛财富;有的肆意渲染神恩、神视、奇迹,甚至编造神视和奇迹等;不是为基督作见证,而是为自己或团体领导人做广告、树形象,甚至神化其领导人;更有甚者,有的教友被外来所谓传教团的表面现象所迷惑,离家出走,加入其团体,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睦和正常的生活,在社会和教会中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使本教区各项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特规定如下:
一、教区和堂区要切实关心并加强对教友的培训,让其掌握教会的正确道理并领会教会的精神,全面提高教友的理论水平和信仰素质,提高分辨能力,不受错误和邪说的蒙蔽。
二、对外来的神职人员,本堂神父如不熟悉,一定要上报教区,以核准其真实身份和来此目的,避免教友上当。本堂神父如邀请外教区神父前去帮忙,亦须提前上报教区批准。
三、如邀请外教区教友或传道员来堂区讲道、见证或讲课,本堂神父一定要事先了解其背景,所属教区、堂区或团体,并不被所属教区或团体禁止。
四、未经教区或堂区主任邀请的外来人员,如欲在堂区为教友讲道、宣讲或作见证,一定要先报请当地本堂神父批准,否则不能擅自进行。
五、被批准处来讲道人员,在讲道、宣讲或见证时,本堂神父必须本人或派代表全程参与,如发现讲道内容与教会相左,应及时纠正或制止,若不听从即责令其离开。
六、教友自己或组织团队到外地学习或参加活动,需事先征得本堂神父同意,批准后方可成行。本常神父亦须关注其活动,保证不出事端。

天主教献县教区
主教:李连贵
2011年9月1日




c63036c 发表于 2011-9-10 01:47:40

全国都应该和献县教区一样,教区的牧人直接归罗马管轄,一个教区就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就应该有自己的管理规定,只要大的方向别错了。牧人就是教区之长,对那些来搞自办的,坚决挡在门外,决不留情,让那些手举圣经搞自圣的人,也滾的远远的。

zxc123 发表于 2011-9-10 14:19:28

在分享或宣讲时把自己的想法和言论当成教会的道理;有的批评教会的传统和道理,并对教会进行攻击;有的假借传教需要为名大肆聚敛财富;有的肆意渲染神恩、神视、奇迹,甚至编造神视和奇迹等;不是为基督作见证,而是为自己或团体领导人做广告、树形象,甚至神化其领导人;更有甚者,有的教友被外来所谓传教团的表面现象所迷惑,离家出走,加入其团体,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睦和正常的生活,在社会和教会中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zxc123 发表于 2011-9-10 15:08:09

ak89文不对题发表于 13 小时前

唔一下!

自由 发表于 2011-9-11 03:31:38

zxc123 发表于 2011-9-10 15:08
ak89文不对题发表于 13 小时前

唔一下!

什么文不对题?

zxc123 发表于 2011-9-11 13:43:51

各教区应该回归普世教会的教义教规之中,主教是一区之长,按普世教会之规定行事,去处理教务事情。摆脱那种主教在不符教义教规的组织里而变曲教务的办教方式和乱共祭的礼仪活动。支持主教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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