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启歆 发表于 2011-9-5 12:18:19

蔷薇 发表于 2011-9-5 1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真爱无痛苦,我认为阳光妹妹这么痛苦不值得,因她潜意识里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 ...

女人心海底针,我还是搞不懂你们。

义峰 发表于 2011-9-5 12:31:56

山人 发表于 2011-9-5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开始到现在,论坛管理也是眼瞎!是你们让这些叵心莫测的人在论坛上散布毁人之言!这些狼狈为奸的人是可诅咒 ...

山人神甫,那无耻的,恰恰是你。
之前,我点出张春英开车撞李连贵大门,你说我造谣,甚至撒谎说从我的朋友处得知是谁指使的张春英。事实证明,我说的5件事,有三件事被阳光女人证实了,还有两件事,她避而不谈。而你所谓的从我朋友处得知张是受人指使,可有凭据?是我哪个朋友告诉你的?你撒谎成性,你不无耻,哪个无耻?凭你这种品性,且莫谈做神职,你也配做人?

义峰 发表于 2011-9-5 12:34:59

hzs0918 发表于 2011-9-5 0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义峰的善良了?杀人都不见血的!

先生,那杀人不见血的,恰恰是你。本来这事也没人提了,可阳光女人说了些话,那些话证明了我之前点出的5件事中3件属实。另外两件她没有回答。结果,是你视而不见,甚至要求我道歉。你这不是胡闹么?我说了事实而且被证明了,你要我道歉?说句吴语:侬脑子昏特了?正是因为你的胡闹,才使阳光女人的刺激越受越深。她要有什么事,你就是凶手。

义峰 发表于 2011-9-5 12:43:53

张女士,鉴于您目前的精神状态,对您和李连贵的事,我不想继续在论坛中追问,我提出的5件事中的余下2件,您可以不予以回答。同样,对我后来再提出的李今年因传闻经常躲出教区及他8月10日在教区神甫会议上的那番表述的由来,我也不再追问您了。
望您保重,珍惜生命。

阳光女人 发表于 2011-9-5 12:45:03

傍晚花 发表于 2011-9-5 11: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发重复了

      她没风,看你们倒是象风了。她接儿子上学回来,给孩子买了孩子要的巧克力蛋糕,回到家,她先吻了自己的孩子的额头,(她生怕泪水吓着儿子)告诉儿子:妈妈有点激动了。又热了昨晚剩下的粥,在给孩子煮孩子经常要吃的最爱吃的清汤面。

    她不会出事,因为她深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没有太高深的信仰,她不习惯跪下来念经。但是她做每一件事都要拷问自己的良心,她知道爱天主首先要爱自己的近人。她固然有错,失望过,她不是圣女。她更深信李连贵主教告诉她的每一句话;他曾经一再对她说道:不要怕!你不会有危险,我天天为你祈祷,天主在保护你一切安危!因为他告诉她:在你最痛苦的时候我就在圣堂里。
    她在流泪,但不是痛苦的泪,是热泪;是心里充满自信的泪;充满希望的泪!
    网络是桥梁,是信息,让希望的光借着网络洒遍人间,让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带去阳光!
   

傍晚花 发表于 2011-9-5 12:50:00

本帖最后由 傍晚花 于 2011-9-5 13:13 编辑

阳光女人 发表于 2011-9-5 12:45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没风,看你们倒是象风了。她接儿子上学回来,给孩子买了孩子要的巧克力蛋糕,回到家,她先吻了自 ...

你是误会我了,我说的我风妹,她的网名叫让风吹。如果因为我言语的疏懒,给你添加一丝一毫的痛苦,我情愿你的所有的痛苦由我一人来负担。
但是姐妹。你可知道,看到你如此激动与痛苦,让风吹、与箫姐妹,她们是这个论坛被禁言的人。去为你这个帖子所有受到灵性伤害的人去祈祷了。包括你、包括主教、包括一切受伤害的人。
张姊妹,我本是不是爱多说话的人,但是还是要说:不管有多大的痛苦,要用理智驾驭自己的情绪,如果理智不管用,就用意志来处理,如果意志还不管用,就交给我们的天主。好吗?
你该知道 让风吹、还有箫、还有傍晚花还有很多人是爱你的!但是,人的爱与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天主爱我们这些罪人、爱我们这些软弱的人,爱我们这些女人。不要怕,立刻起来,来到主的面前。耶稣基督必时时看顾。

hzs0918 发表于 2011-9-5 12:51:40

愿天主的平安常与我们同在!也愿天主的喜乐常赏赐给我们!求天主赏赐我们智慧。

韩启歆 发表于 2011-9-5 12:58:48

义峰 发表于 2011-9-5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女士,鉴于您目前的精神状态,对您和李连贵的事,我不想继续在论坛中追问,我提出的5件事中的余下2件,您 ...

义峰先生,你做的很好,你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愿主与你的心灵同在!阿门。

韩启歆 发表于 2011-9-5 13:49:52

本帖最后由 韩启歆 于 2011-9-5 13:50 编辑

香茗朋友,心胸开阔一些,不要与小男人结仇。此时要学习义峰先生,为了真正关心一片绿叶的命运,宁可屏住自己的呼吸承受万般委屈。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3:53:16

看来张春英与其丈夫不和由来已久,闹离婚的事实基本可以确认。张春英开车撞教堂大门也是事实(当时是一时冲动还是自寻短见不得而知)。李连贵主教对其表外甥女的关照也是事实。

韩启歆 发表于 2011-9-5 13:57:08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张春英与其丈夫不和由来已久,闹离婚的事实基本可以确认。张春英开车撞教堂大门也是事实(当时是一时冲 ...

此事到此为止,不要拿别人的痛苦开心。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4:12:17

接下来说说离婚这个敏感的话题,我不从神学和宗教学上讨论这个问题,先从本人肤浅的世俗眼光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两个天主教徒之间合法有效的婚姻,人当然无法拆散。如果两人之后确实有很多理由无法共同生活,导致分居也好,按照民法解除婚姻关系也好,那也无可奈何,但是教会的底线是两人不得再与他人同居。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4:15:48

还有的情况是天主教徒和教外人的婚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教会的程序,可以由圣座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但未解除之前不得非法与他人同居。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4:18:20

按照某些人的想象力,李连贵对表外甥女的关照,那必定两人有染。如果李连贵对老太太关心,那是有恋母情节。

韩启歆 发表于 2011-9-5 14:18:30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4: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接下来说说离婚这个敏感的话题,我不从神学和宗教学上讨论这个问题,先从本人肤浅的世俗眼光谈一些自己的看 ...

小陶先生,宗教不是让人死的无情之物,宗教是为人而设的,只要能够使人向善,也没有什么不可改变的法律规定。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4:23:09

按照新教很多派别的做法,口中喊着信基督,行为上确是远离基督。本人多年来对新教的印象不佳,原则上是敬而远之。

韩启歆 发表于 2011-9-5 14:24:09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新教很多派别的做法,口中喊着信基督,行为上确是远离基督。本人多年来对新教的印象不佳,原则上是敬而 ...

噢,圣徒先生,那就到此为止。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9-5 14:36:27

韩启歆 发表于 2011-9-5 14: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噢,圣徒先生,那就到此为止。

我不是圣徒,我是罪人。
我再心平气和的劝你一句,说话不要这么尖讽。

蔷薇 发表于 2011-9-5 14:49:07

    :)当你真爱过一个人你就会懂,爱就是牺牲,可还是很痛的。:'(你说如果他以现在的身份,爱与不爱他又能怎么样啊,人生就是这样一个无奈接着又一个无奈,不是用爱恨两个字能解决得了的:(

蔷薇 发表于 2011-9-5 14:51:28

别拍我啊,:'(我说的都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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