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好」的意义
和好 (Reconciliation) 希腊文作「Katallage」,是新约内,尤其是圣保禄宗徒著作内,一重要术语。新约以基督的救赎事业,是在于为人赎罪,使人与天主「和好」 (罗5:9-11;格后5:18-19;弗2:11-17;哥1:19-22)。这并不是说旧约内没有这种思想,旧约内原是充满这种思想的,只不过是为预报未来;在所预报的既成事实以后,这种思想的论述,自然更为具体,明显详尽。「和好」,严格来说,不是指平常彼此要好,而是指消除彼此间的仇恨;天主与人间的仇恨是出于罪恶,罪恶使人成了天主的仇人(罗5:10;参见创 3:15, 23, 24);罪恶是仇恨的根,仇恨是罪恶的果,所以消除了仇恨的因──罪恶,也就消除了罪恶的果──仇恨。为此天主耶稣为要使人与天主「和好」,就非消灭罪恶不可。罪恶是由于人接受了从来不站在真理上的恶魔的欺骗(若8:44),而进入了这世界,死亡也随之而进入了这世界(罗5:12)。为此,基督战胜了罪恶,也就战胜了魔鬼,战胜了世界,战胜了死亡(若 12:31, 16:33;格前 15:21, 22, 55-57;希2:14-15)。天主不是不爱这世界和人类,如果他不爱,他就不会创造这世界和人类(智 11:24-27)。他恨的只是罪恶 (咏 5:6);降灾施罚无非是为人明白罪恶的凶恶,叫他回心转意,恼恨罪恶,而再与自己言归于好(耶3:14, 35:15;则 18:30-32)。无奈人性偏向邪恶 (创 8:21),怙恶不悛。虽然如此,天主仍不忍见人丧亡,自动设法营救 (耶 31:20;依 49:14-15;欧 11:8-9)。全部人类救恩史──旧新二约所记载的,无非是天主对人的爱,和人对天主的无情。
人能犯罪,却不能由罪恶中解救自己,因为人犯罪是得罪无限的天主,决没有人犯罪而又自救之理。人人都有罪 (罗 3:23-24;若一1:8-10);既有罪而不能自拔,所以天主的智慧想出了救赎的计划:派遣圣子降生赎罪,使人与自己再言归于好 (弗1:3-14)。这完全是出于天主的慈爱,并不是人有甚么可取待赎的功劳 (铎2:11-14; 1:3-14)。天主所施形形色色的救恩,无不彰显天主的慈爱,但救恩无大于十字架救恩的(弗2:14-16;哥1:20),也没有甚么救恩比十字架的救恩更彰显天主的慈爱(若3:16;罗5:8; 8:32; 若一4:10)。十字架是彻底暴露了罪恶的无情,却也彻底彰显了天主无限的慈爱。诚然天主是以彰显自己的慈爱,来表现和寻求自己的光荣 (若11:4;罗3:24-26;参见依35:2; 66:18-19;达3:42-43)。天主的慈爱,即所谓天主的恩宠,全是天主白赐与人的恩惠;在人犯罪以后,赖十字架复义,再生蒙救获宠;更是天主无限的赐与。天主的作风,实是以爱来吸引人归向自己(若12:32;参见依54:6-8;耶31:2-6;欧11:8-11),人应被吸引跟随天主后,形影不离 (若6:44;希12:2;若一2:6;参见歌1:4)。这番吸引即是所谓的「信」;人藉信德被吸引归向天主,而与天主「和好」。所以「和好」是天主和人双方的动作,但主动和完成这一「和好」的还是天主,人只有认罪,接受天主的爱而相信天主的爱。为此人在今世和来生,只有歌颂天主的仁慈 (罗9:14-29;参见咏23:6; 36:6; 86:12-13; 89:2-3;依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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