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学生 发表于 2008-5-3 15:06:22

我必不留下你们為孤儿

復活期第六主日
阎德龙神父
二零零二年五月期间,从大眾传媒的报导中,我们得知香港教会有些神父曾性侵犯未成年人士,当时的教区主教胡振中枢机公开发表了以下声明:

「无可否认,这些侵犯儿童的行為不但是一种罪过,也是严重刑事行為,教区当局绝对不会容忍任何形式的这类行為。所以教会在处理这些行為的时候,一方面除了补救受害者的创伤,更加要革除这些行為,因為记得主耶穌来到这世界,是為寻找亡羊、引领浪子回归父家、帮助税吏、妓女悔改皈依。同样,教会对曾经犯这些罪行而愿意改过迁善的神父都採取仁慈宽恕的态度。」

但是,传媒為争取更多第一手资料,以饗读者或观眾,甚至致电访问不同的神父,询问他们神父若犯了性侵犯的罪行应否举报,使犯罪者受到处罚?问题不是在於犯罪者是一位神父,问题是犯了这些罪行,法律上应该怎样处理?有一点很特别的就是被揭发的罪行不是今天、昨天、今年或去年的事,而是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年前的事!為何在多年以后才掀起揭发的热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该是当时美国正如火如荼报导神父性侵犯的案件,香港传媒於是十分积极追寻香港有否同类「丑事」,然后将还未定案的传闻大幅报导,争取收视率。

香港教会已清楚表明将会按照教宗的指示,採取一系列的政策,一方面教会不会宽容神父作出性侵犯的罪行,另一方面教会会成立一个科际小组,由法律界、教育界、医学界等的专家组成,目的在检讨、釐定政策和程序,加强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的醒觉和关注。

无论如何,作為神父或天主教徒,我们不该因个别人士的过失或坏榜样而动摇我们对天主的信心。

耶穌在今日的福音说:「我必不留下你们為孤儿;我要回到你们这裡来。」(若14:18)

「我也要求父,他必会赐给你们另一位护慰者,使他永远与你们同在;」(若14:16)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我们不是姑息自己的神父兄弟,也不是刻意隐瞒事实。在人生旅途上,我们时有跌倒,受伤程度有轻有重。因此,我们应常向天主祈求恩宠,使我们能醒觉,重新爬起来。

圣保禄宗徒给格林多人写道:「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一同受苦;若是一个肢体蒙受尊荣,所有的肢体都一同欢乐。」(格前12:26)

因此,我们每人在自己生活环境中,应善尽基督徒的本份。我们接受了洗礼后,便应该对教会有所承担,以免这身体受到伤害。让我们祈求天父派遣圣神开啟我们的耳目,使我们对祂更加认识。只有愈认识父,我们才能体会上主的祝福与恩宠,才会懂得以爱还爱,避免成為一隻迷途的羔羊!

呆呆 发表于 2009-2-8 17:51:09

:P 呵呵,不错呀

贫困者 发表于 2018-3-10 08:06:35

困苦之中投靠主、忧患之中投靠主、彷徨之中投靠主。无奈之时投靠主,因为主许下:绝不留下我们做孤儿。

nike 发表于 2018-3-13 09:21:55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登珠峰摔死的人,往往是登山家,这说明了什么?似乎说明了离上主越近的人,所受试探也越大,魔鬼会变本加厉的诱惑。神父不好做,要的就是义无反顾,要的是心底纯良。
可是普通人如何评论一个犯了错的神父呢?
态度1:鄙视。好像没这个资格噢
态度2:宽容。那也不对,受害者是无辜的


只能是“一声长叹”,惋惜而已,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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