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弥撒是不是都有效
我的问题是不是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做弥撒是不是都有效。有没有什么条件。不给神父钱,也可以做弥撒吗?该去做什么样的弥撒好?《求平安......》我是个信教的人,教会道理也懂点,不过我从不去告解主日也没去。那么象我这样的人,给神父钱《或不给钱》做弥撒有效吗? 做弥撒是被有效祝圣为司铎(神父)的职权,也就是说,只有被有效祝圣为司铎的人才能有效地举行弥撒。
是否给钱并不是弥撒有效与否的关键,甚至连奉献者或参与者是否为热心人都无所谓。
不过,如果仅仅从弥撒本身的有效与否去讨论,我个人以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以为,把我们如何能更好的参与弥撒,或者从弥撒圣事中获得益处等命题做为讨论主题才是有意义的。 个人观点:
按照天主教祝圣神父的礼规祝圣的神父,应该说都有效!
但是:还要看是否“合法”,“合法”在现今我国的教会内讲,主要指是否遵守了“圣统制”,是否和教宗共融。
虽然做弥撒都有效,但按照教宗《牧函》的要求,要尽量参与“合法”神职的弥撒!
为什么呢?按照教会道理:不遵守“圣统制”,就是在分裂教会!而“在别人犯罪的过程中,如果我们给于了合作,我们就对别人犯的罪要负责任。” 3楼的意思就是说不给钱就没有效果喽? 本帖最后由 hzs0918 于 2010-5-17 17:39 编辑
弥散与给不给钱没有关系!你不给神父钱,要求神父为某个意向献弥撒,神父有做弥撒的义务。
至于你奉献金钱的多少以你个人的意愿以及经济能力自己做决定。教会只是劝勉教友尽量帮助教会的经费。 3楼的意见里没有表达和钱有关系的东西!
3楼表达的意见是参与谁的弥撒的的问题! 3楼请注意你没有权利去 判断谁是在分裂教会,因为大家都是基督的肢体,请你不要人为的制造分裂,教宗重来
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3楼请注意你没有权利去 判断谁是在分裂教会,因为大家都是基督的肢体,请你不要人为的制造分裂,教宗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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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恨 发表于 2010-5-18 20:19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依据就是:
1、《教宗本笃十六世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主教会的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及教友的信》10节的内容:
“在不少场合上,你们遇到共祭的问题。有关此事,我要提醒你们它的先决条件:就是该宣认同一信仰,并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因此,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及司铎共祭是合法的,即使他们是政府认可或是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的架构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如上面已說过(參見第7号第8段)——只要这种认可和关系没有违背不可背弃的信仰和教会共融的原则。
真诚热爱基督和教会的教友们,不必犹疑去參加由与伯多禄继承人完全共融,而政权又认可的主教或神父主持的圣祭或其它圣事。”
2、《论感恩祭与教会的关系》通喻 作为天主教教友,要是连神职人员是否合法都分辨不出来。连谁在分裂教会都看不出来的话。就得扪心自问下自己是否是合格的教友了。
------反驳7楼!坚定的支持以善胜恶! 可怜的人啊,你分清你信的是不是天主教,信的是不是耶稣茎督我们的天父,还是信世俗的人,我们说话要以圣经的精神为依据,以耶稣为表样,区区一封牧函就把他当成圣旨,我看…,我要告诉你这是政治与我们的信仰无关,我告诉你当中国与罗马建立外交关糸后,教宗又会写第二封牧函,否定第一封牧函,你到时去看吧,这是一,第二;前教宗不是给所谓的地下教会那么多的特权,现在不是又收回去了吧,所以,我说可怜做人啊这就政治,当他们需要你时就会不会给这样或那样做特权或好处,当不需要你时就会一脚把你踢开,
现在教宗在向全世界讲要求基督徒们合一共融吗连新教和东正教都可以合一共融,为什么我们自己还要人为的去搞分裂呢?你说是吗? 弥撒是感恩祭,比起献祭天主更喜欢顺服。 做弥撒只可以是神父或主教,教友可以去求弥撒,弥撒献金是不仍多少的 献弥撒是对天主的感恩,不是对天主的贿赂,不同于佛教的烧香,人看行为,主看内心! 献弥撒自然是一件善工,但仅仅为求某些世俗的恩典,而不求自己属灵生命的成长,对你有什么益处呢?这样的献弥撒事实上与外教人进庙烧香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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