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诺 发表于 2022-7-23 21:31:51

从安主教牧函窥探教会的危机

从《关于保定教区圣职人员民事登记的牧函》窥探教会的危机
——马利诺

几天前(2022年7月15号),安主教发布了《关于保定教区圣职人员民事登记的牧函》,借此要求非官方化的神父们走向“地上”,也就是说加入爱国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在此牧函中,妄谈这是圣座的旨意,并举例说教宗已经“无附加条件”地接纳七位非法祝圣的主教。安主教在其牧函中肯定了因着政府的痛苦“转化”而开始申请加入爱国会神父们,同时试图打击和处罚那些不接受转化的弟兄们。
总体而言,此牧函让人感到诧异,更是在字里行间充斥着政治气息。如,“随着政府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政策……”;“也是天主借着政权使我们教区强行合一的果实”等等,此不多赘。读其之后,会产生几丝疑虑:这到底是一封给予教友信德鼓励,阐述正统信仰并维护教会利益的牧函?还是一个政府的红头文件?也或许是一个向政府低头示好,表示衷心的宣言吧;更或是打击自己兄弟的“武器”。总之,此牧函相比教宗本笃十六世给中国的牧函,相比教宗方济各给中国教会的指示总显得格格不入。因为教宗们的牧函与信件,让我们感受到其父亲般的形象,并给予我们希望和力量。教宗们在尊重我们的良心和自由的前提下给我们一个牧人的指导,而不是胁迫与冷漠。
安主教在自己发布的牧函中用《宗教管理条例》来威胁、恐吓那些不顺从他的意愿而接受转化的神父们。他声称“这样的行为(是指那些不接受转化而加入爱国会的神父们)既违反《教会法典》又违反《宗教管理条例》,教区保留按照教会法典给予的处罚,国家依法对其作出的相应处罚教区不负任何责任”。
安主教发布的牧函,以《宗教管理条例》作为“武器”镇压其他的弟兄们,但是他真的了解此条例吗?我们可以从信仰层面看看其条例到底在说什么,想说什么。其条例是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共分九章,77条:涉及宗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财产,法律责任和附则。
虽然我们不能直接从条例中找到政府对宗教的定义,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些条款中分析出宗教,对于政府来说,到底是什么。第四条谈到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第五条规定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第二十条谈到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不得违背本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等等。
教会的本质是什么?教会是一个在父及子及圣神的统一之下,集合起来的民族;是天主之国的开端;是基督的奥体。教会是天主与人合一的地方,也是天主借以实现祂救赎人类的工具。(参《教会宪章》,1)教会具有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特性 (参《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当然所有基督徒要宣讲、生活所有的普遍价值,因为圣经上说,一切美善的都是从天主而来的(雅 1:17),所以我们都会去实行。但是,此条例强调说是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似乎把我们的信仰真理本末倒置了,甚至是改变了。
当人们不清楚宗教应该要做什么的时候,就会出现类似的笑话:一位神父在一位爱国会的主教就职上发言“在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我们满怀喜悦地举行了某某某就任XXX教区主教典礼,这是天主教XXX教区的一件大事、喜事,必将进一步推动XXX教区在爱国爱教、牧灵福传、服务社会等方面掀开新的篇章”。更是不缺少奇葩的作法,如国旗进教堂,学习马例主义等等。
当某些人把天主的教会变成一个宣传平台,一个工具时,教会何在?这是在挖空教会,改变教会,异化教会,最后使她成为一个被玷污的“怪胎”。今天,有些接受转化的主教和神父们,不仅不对此加以反思,而且还顺从此“潮流”,更是打着《宗教管理条例》和圣座的幌子(错误解释《圣座关于中国神职人员民事登记的牧灵指导》),以打压非官方化的神父们。这实在是教会的悲哀,是这个时代的悲哀!你们与其这样盛气凌人地展开迫害性的内斗,还不如多学习一下到底什么是教会。你们还不如利用自己的空间和政府交谈,为教会争取一些空间。这样做,至少可以不泯灭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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