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反驳《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
本帖最后由 panpeter 于 2017-2-15 04:43 编辑严肃反驳《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
——教友panpeter
在《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一文中,论述了中梵关系的相关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当中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其它次要的错误问题在后一部分也会有所讨论。
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核心问题:
关于主教任命权及其背后教权的法理关系问题,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中方从天主教内部分割掉最终任命权之前的人选提名权部分,好象问题不大,因为这些经过中方甄别认可的主教人选是否会得到教廷选定并最终成为主教,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教廷手上,这问题很大吗?外人出于盲目或者恶意肯定会认为没问题。但是,对于教会内部立场上的法理逻辑来说,这样真的等于是教权完整性被严重分割破坏和侵犯,因为教会将失去相关神职圣召源头上的自主选择权,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圣召人选上的自主选择权被外来意志所破坏和架空,是教权意志的相对丧失。
如果说,教廷只能被动的从经过中方所选择并提名的人选范围当中去选定自身中意的主教人选,那么,这等于是人选环节上相关教权意志行使权已经被人为破坏和窍取,等于是将教权意志的控制权从教廷手中转移到中国政府手中交由其掌握,虽然只是涉及到人选环节这一部分,但那部分权力也是属于整体教权是否得到有效行使的必要性部分。其实,就算只是部分人选的控制权也是无法容忍的,何况还是全部人选的控制权呢?因为这种涉及选立神职的教权也必须是完全属于教会内部的意志,这完全是出于教会所信仰的天主在神权意志上的教导原则,教权绝对不可能交由教会外部权力意志去加以干涉或者控制,否则将构成对于天主神权意志的不敬及侵犯,也构成对教会层面的教权意志的分割性破坏与侵犯。
而且,这也会涉及圣召人选来源条件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主要是指主教人选必须具备令人可信的必要能力,同时其圣召的意志来源必须是出于正当响应天主的牧养责任召唤,而不能是与此无关的其它外部意志的动机,这是为了防范撒旦意志对教权的侵犯与利用。关于圣召来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后续主教人选得以确立之前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成立,则后续步骤也就无法继续成立。
所以说,在主教人选环节的背后隐藏着极为重要的法理关系,其中不但是涉及到现世教会和教廷管理层的相关教权及其护教责任,在源头关系上又涉及到天主神权是否能够有效结合并临在于整个教会教权上的重要机理。教会权力绝对不可能脱离于天主神权的意志而独自存在于这世上,脱离于神权授权支持的教权将仅仅是一种无关于神权的世俗权力,将是对天主神权的破坏与侵犯。因此,教权行使意志上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极其重要的,教会管理层对教权自主性与完整性的绝对行使以及维护,其背后原因正是为了保证天主神权的绝对行使,教会管理层绝对不应该无视这一层极为严肃的法理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并证明天主神权相对于整个教会的有效授权关系。
从原则上去说,主教任命权的相关行使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有进一步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教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再说,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天主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是说,绝对不能寻求外部的世俗权力去为教权再次添加授权。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外部权力去为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那样想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当教会内部行使教权时,绝对不需要也不能去征求任何教外人的同意,同时不能将教权联合于外部世俗权力与教外人一起使用。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这主要是指“主教双重承认”的相关认识性错误,双重承认的现有模式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承认及祝圣才是合法并完全纯正的,必须坚持拒绝外部权力所加以承认的祝圣名份,这样才可能去接受纯正的由教会内部单方面全权选立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外部权力单方祝圣,就要先放弃此祝圣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接受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祝圣;如果是已经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然后再去增加接受外部权力的非法承认或祝圣,那就等于是破坏掉原来合法的教会内部祝圣身份,还是必须再放弃掉外部的祝圣名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去恢复原有的内部合法祝圣身份。
对于神权及教权的法理分析主要就是以上内容,教权出于神权的授权支持,教权是指教会对于神权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教会在接受基督授权以后还同时产生相应的护教责任。因此,在责任上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或分享教权的权柄,那样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向全能天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并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间接利用世俗意志去侵犯天主神权。这样岂不是一种很明显的错误吗?
本来,分析到此时,已经完全否定了当前中梵协议意向模式中的可行性,无益的谈判是没必要继续的。但是,如果说教廷还要一意孤行的去继续完成这个意向协议呢?那我也不妨继续进行后面这些本来多余又无益的相关分析吧。
关于爱国会、主教团、非法主教、地下主教的问题:
爱国会是中方用来控制地上教会团体的工具,以“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与“自选自圣”两个法理原则去破坏中国教会,从根本逻辑上完全矛盾于天主教的神权法理原则,完全冲突于天主教内部教权的自主性与完整性。此外,中国政府还建立了一个非法的主教团,与爱国会互相配合去控制中国教会事务,两者简称“一会一团”。“一会一团”主要功能是对地上教会各级神职人员进行强制管控,至于教友层面,他们绝大部分并不会加入爱国会,但教友做为底层会众也没有相关教权管理权,不可能有效影响到一般教会事务管理权,所以,教友层面的相对自由并不会降低中国政府的相关控制力
关于此中问题,汤汉枢机的分析比较笼统含糊。关于主教团他并没有提及。在中梵协议签订以后,当前的非法主教团是否要解散并重新成立一个新主教团,其控制权是否完全属于天主教内部掌握?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我怀疑新主教团并不会跟中国政府实行关系脱钩,很有可能是:其成员组成将由政府与教廷各自控制一部分人选?假如这样的话,就等于说政府对天主教事务的控制仍然是公开存在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以后的爱国会及其法理地位将如何存在?爱国会是否继续强制存在于教会的相关结构之中呢?各级教会神职是否还要被迫加入爱国会?如果说:爱国会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同时还要强加赋予其管理中国教会相关权力的话?那么天主教的正常地位将无从谈起,目前这些问题都很不明朗,此事关系重大。
现在据说是爱国会将会发生一个重要变化:将会放弃“自选自圣”,只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这问题比较重要,汤汉枢机对此极其盲目的乐观论断:没有「自选自圣」的「爱国会」已经不是过往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爱国会。认为其将变成为一个无害于教会的组织。但是,保留着“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的爱国会,真的就能变成一个不再干涉或控制中国教会的无害组织吗?汤汉枢机在轻率说出这种毫无约束力的单方论断之后,他到底要如何给出合理保证呢?如果只是信誓旦旦的强调可能性,那对于事实本身是没有说服力的。这种重要法理会关系到整个中国教会的前途及安危,岂能轻率寄托在没有保证力的单方论断之上。(而接着出于刘柏年的相关消息已经完全否定爱国会将变成无用或无害组织的可能性,就是说继续保留强大的控制地位。)
最简单的,就算不要“自选自圣”,只要是“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法理功能真正实行起来,肯定还是能够有效干涉并控制教会事务的。只要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爱国会,然后利用爱国会的法理地位去强迫他们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功能与任务,那么,中国教会将会继续被动的陷入政府意志的摇控之下,这样的爱国会在法理地位上还同样是一个可以凌架于教会之上的非法组织。
在后面,我还将分析到所谓放弃“自选自圣”的背后玄机。此时就谈一下非法主教与地下主教的相关问题,其实这两个问题是一体两面,甚至又与爱国会及主教团问题统统联系在一起,根本上就是一体多面的归属于同一关键问题之内:即关于中国教会的控制力主要掌握在哪一方手里?其中一个事实是教廷同意将主教人选的选择权交给中方实际控制,教廷在意向中已经放弃全权自主管理的原则性底线,等于是说将会出现一个中梵共办的“中国特色”教会。而关于中梵双方在这个“特色教会”当中所占控制权的大小问题?我估计很可能会是:大体上对半分权,可能中方更多一些?
我的判断理由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观察:
一,中方特别关心非法主教的地位问题,这是出于什么动机?显然是想借用这些忠心政府的非法主教去控制将来的特色教会。特别要注意的是,地上的公开主教基本都是受政府实际控制的。就算地上主教也有一部分愿意忠心于教廷,但是基本上也力不从心的被政府牵制着,暂且当他们内心是倾向于教廷的吧,但也起不到多大的正面作用,一会一团强制命令他们去开会,他们有可能抗命吗?最多是稍微抗议一下。所以,在地下主教问题的相关谈判中才要与剩下的7个非法主教问题放在一起谈判,有可能是7个非法主教绝大部分被赦免或全部赦免,然后可能是地下主教也同时被政府承认为合法自由。(关于地下主教承认问题也有不同的重要影响。从这里开始所有新增加的带括号内容,都是出于2月14日刘柏年放出新消息以后的增加分析内容,而我这文章基本上在13日就完成,但未完成发表。)
(接着刘柏年出来说政府不可能承认地下主教,原话是“不适合与共产党一起工作”,事情到此就难办了,就算刘柏年的话不算是最终决定,但这说明了一点,政府根本不愿意让地下主教去参与控制主教团。如此一来,教廷在新主教团还有多少控制力呢?就算中方愿意对梵方再让一步,承认地下主教并让其中一部分也进入主教团参与决策,)可是,只要对比一下双方各自控制主教的人数,问题还是相当简单的,在爱国会名下被政府控制的主教是一百多个,而忠心于教廷的地下主教只有三十多个,就算加上爱国会中那些内心忠于教廷的部分主教,乐观点估算教廷实际控制的主教可能是表面上的一半多吧,但是政府对这些内心忠于教廷的爱国会主教仍然具有相当强的管束能力,特别是政府手里又握着未来所有主教提名人选的选择权,这样一来,将来继续产生的主教将可能会在大体上主要忠心于政府。还有,以后所有神父只要想获得主教人选的提名可能性,其对于政府的忠心问题将成为一个极重要的考量因素,综合考虑以后,政府对将来所有主教以及各级神职的控制力已经有了相当把握。就算其中的部分主教在当选以后有可能转而忠心于教廷,也不可能是大部分主教都这样吧,最后,中梵双方很可能在大体上形成各自一半的实际控制力。我个人觉得中方的控制力会比教廷大得多,因为他们的控制资源及影响力显然是太多了。(如果地下主教不被政府承认也不让其参与到新主教团之中,这个控制力就很可能一边倒的掌握在中方手里。)
二,关于将来一会一团的可能地位及功能,考虑到爱国会的继续存在问题及其动机,以及关于主教团的控制力问题,综合分析之后将会发现一个最大的可能性,中方极为可能会继续借着爱国会与主教团的相关控制力去完成最重要的背后控制力,正是出于前面这种考虑,才是政府愿意让爱国会主动放弃“自选自圣”却要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背后玄机所在,接下来就重点分析这背后的博弈玄机是什么?
这个玄机确实很大,在最终结局上,中方所谓要放弃的“自选自圣”在实际功能逻辑上将会是一点不丢,反过来还会借着新版中的“只选不圣”功能去自动借尸还魂实现全部功能,因为以后将变成“中方全选然后等待梵方帮圣”的结局,简称“中选梵圣”,内在的原理是这样实现:原先的“自选”权利通过协议被完全保留在中方手中,并且要进一步扩大去吞并掉原来只属于地下教会的那一部分“选”人权利,(此分析条件是建立在地下主教被政府承认的结果上),以后没有了地下教会团体,就等于是原先单方面属于梵方的另一部分“选”人权利也都变成了中方的囊中物,这一点显然是教廷的完全失算,(我宁愿政府不要去承认地下主教合法,给中国教会留下一块具有完全自主性的地下教会部分)。假设在没有地下教会之后,中方更大的如意算盘是后面的下一步,如何将教廷的“自圣”功能也变成中方的盘中餐?这个阴谋构想竟然是随着“中方全权自选”而自动完成:中方给梵方所留下的“自圣”权利,以后只能是完全免费服务于中方的“自选”功能,做个免费嫁衣,就是在中方后面被动去帮中方白白做个免费的“圣”服务,不管教廷要选谁去“圣”成主教,所被“圣”的都是属于中方所“选”出的主教人选,最后绕了一圈,结果就是中方的“自选自圣”两个功能一点都不丢的成为中方的猎物,反身后又全面实现。只要中方掌握了前面所有的“自选”功能,教廷在后面的“追圣”仅仅等于是去帮中方实现原来就一直需要教廷加以二次追认的“圣”功能,(而以前的主教双重承认模式正是如此)。总结以后会发现,原版“自选自圣”的覆盖范围其实并不完全,新版在表面上是“只全选而不圣”,但借着法理逻辑反而全面演化成“中方全选交给梵方帮圣”的大赢面。
按此意向协议将会产生一个“中选梵圣”的特色教会,地下教会的自主性也将可能被政府完全消灭,将来不会再有任何属于梵蒂冈单方面全权自主控制的地下教会,政府在基本面上可以说是全赢。(如果政府愿意让教廷继续保留一个地下教会,反而可能好得多)。关于“自选自圣”的放弃结果很讽剌吧,精明的中国政府计算出来的逻辑结果是:两利相权取其重。而汤汉枢机只会盲目的劝我们说要“两害相权取其轻”。何为利何为害?教廷真的想明白此中道理了吗?
三,最后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中国政府的集权政治控制能力,中国教会无论如何都是在中国政府的政治统治之下,所以,无论将来这种中梵共办的特色教会发生什么变化,中国政府在实际上还是能掌握住最终意义上的基本控制力。汤汉枢机也说了,中国教会在法理上只是得到一部分的必要自由,不可能有相当完全的自由,这就点明了中国教会在将来发展前景上的基本面,没有内部教育上的重要影响力,甚至教产问题都要继续受制政府的相关控制,以后这个中梵共办的天主教会肯定是不会有多大的实际作为的,其对中国社会文化也不可能产生多少实际影响力。而中国政府只要能对这个中梵共办的特色教会的保持一种基本控制力,他们自然就会心满意足,在大体上保持一半以上控制力应该是中国政府的预期目标。
以上是关于中梵协议的前景及可能性的整体分析。
显然的,我非常厌恶这样的中梵协议前景,无神论政府将会借着协议的功能地位去享有一部分由教廷划分出来的教权——即主教提名人选的选择权,而以前的政府是从来不曾享有这种合法教权的,他们原先所拥有的只不过是一种属于非法干涉地位上的权力而已,但是当协议签订以后,他们将会合法拥有原属于教会内部的那一部分神圣教权。以后,这个分权共办的“中选梵圣”教会将走向何方?当一部分教权被中方合法控制之后,中国教会的信望爱三德将如何去保证?这个问题的背后又关系到天主神权的存在地位及尊严,相关教权被教廷当成一种世俗权力交给敌基督者去掌管亵渎,堂堂的教廷,那么多神学家为何没人认真想过这个严肃问题呢?在此,容我严肃的追问一下:天主几时说教会可以分享教权给教外人了?在教会所知的所有教导内容上,到底在哪里能找到相关的法理支持?如果没人能出来向整个教会回答好这个关键性问题,就要冒然将教权在公开法理层面上分割一部分交给教外人,那将是一个绝对的错误。
醒醒吧,各位教会领导,不要再糊涂了,虽然你们是长上,是得到天主授权的牧人,但你们最好不要总是一意孤行,不要为了一些所谓的现实权利而卖掉天主交付在你们手中的神圣教权,那将是原则性的大错误。但愿天主圣神能唤醒你们的心,不要继续丢我们教会的脸。
2017.2.15
公元八世纪至19世纪末的大部分时期,主教任命基本上由皇室决定,有时候就连谁当教宗都由皇帝说了算。按照此文的逻辑,教会在历史上早已经消亡了,因为除了基督教早期神权从来就没有完整过。请此文作者注意,天主教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是教会按照使徒保禄指引的结果:向什么人传教,就要做什么人。 楼主,天主教会没有圣统治会是什么样?圣统治没有服从会是什么样?今天中国教会混乱之祸根就在于此! Fanghaichuan 发表于 2017-2-15 15:32
公元八世纪至19世纪末的大部分时期,主教任命基本上由皇室决定,有时候就连谁当教宗都由皇帝说了算。按照此 ...
信仰天主的皇室和无神政府能划等号吗?
向杀人犯传教难不成还要做杀人犯?这是保禄的原意吗? Fanghaichuan 发表于 2017-2-15 15:32
公元八世纪至19世纪末的大部分时期,主教任命基本上由皇室决定,有时候就连谁当教宗都由皇帝说了算。按照此 ...
被不该占有教权的外人强行窍取教权,教会还不懂得主动去反抗,那就是教会的耻辱,这主要是领导层的护教责任没做好。但是,这并不等于教会已经完全灭亡,整个教会只是生活在耻辱当中而已。还有,你不要把这种事当成正常状态,当成好事去接受,继续欢迎外人窃取教权,除非你已经在不知道什么叫正常状态,分不清黑白对错。
比如说,你家在某时期被土匪霸占几十年,一家人做了土匪的俘虏没有自由,这等于是你全家的耻辱,但并不等于说你家已经灭亡。如果你因为被土匪霸占时间久了,就认为你家生活很正常,还去认同土匪的霸占,反对家人想夺回家庭权利的努力,那你就是彻底没救了。 xuyuesefu 发表于 2017-2-15 19:39
楼主,天主教会没有圣统治会是什么样?圣统治没有服从会是什么样?今天中国教会混乱之祸根就在于此! ...
地下教会在维护圣统制,虽然是在压迫中艰难的维护,但也是对路的,总比去出卖教权给迫害者强得多。 Fanghaichuan 发表于 2017-2-15 15:32
公元八世纪至19世纪末的大部分时期,主教任命基本上由皇室决定,有时候就连谁当教宗都由皇帝说了算。按照此 ...
您说的很好。魔鬼及其代理人绑架“神权”以达到分裂中国天主教,颠覆中国天主教的目的是不会得逞的。 panpeter 发表于 2017-2-15 23:24
地下教会在维护圣统制,虽然是在压迫中艰难的维护,但也是对路的,总比去出卖教权给迫害者强得多。 ...
地下教会在维护圣统制?额!您是不是已经弄不清圣统制是什么了?教友服从神父,神父服从主教,主教服从教宗,这样才是耶稣的教会,就如若望福音:“因那长衣是无缝的,由上到下浑然织成” xuyuesefu 发表于 2017-2-16 12:03
地下教会在维护圣统制?额!您是不是已经弄不清圣统制是什么了?教友服从神父,神父服从主教,主教服从教 ...
地下教会团体在什么时候不服从教宗了?地下的一直服从,只是被政治干涉破坏不能去正常的接受教宗管理,虽然一直在服从,但圣统制不能有效恢复。
事实是地上的教会团体听从了政府意志不去服从于教宗,当前的非法主教团就是与天主教权力毫无关系的罪恶机构,你弄明白这些事实了吗?因为地上主教和各级神职要听从政府命令,他们被爱国会管制,才使教宗的管理意志无法实行,只要还有政府权力干涉,就永远没有正常化的教会体制,更别说圣统制了。
圣统制被破坏是因为中国政治的错误,不是地下教会的的错,而地上教会各级神职一直配合政府意志去搞独立于普世教会的爱国会体制,导致中国教会无法正常化,这是最基本的事实。
arahatta 发表于 2017-2-16 09:52
您说的很好。魔鬼及其代理人绑架“神权”以达到分裂中国天主教,颠覆中国天主教的目的是不会得逞的。 ...
天主教不是属于中国的,天主教是属于耶稣基督的,你连基本事实都不懂。
如果中国要独立于天主教之外再去自办一个天主教,那只能算是一个假冒伪劣的山寨天主教,没有权力使用“天主教”做名字,可以学圣公会另起个不同的名称,简单点就叫爱国教,我认为叫爱鬼教更适当。 xuyuesefu 发表于 2017-2-16 12:03
地下教会在维护圣统制?额!您是不是已经弄不清圣统制是什么了?教友服从神父,神父服从主教,主教服从教 ...
地下教会听从教宗的。
地上教会听从工党的。
明白了吧?谁维护圣统制?谁在搞分裂? xuyuesefu 发表于 2017-2-16 12:03
地下教会在维护圣统制?额!您是不是已经弄不清圣统制是什么了?教友服从神父,神父服从主教,主教服从教 ...
服从什么主教呢?自选自圣受自科绝罚的主教?爱国会与天主教教义不相符,不服从爱国会的主教是遵从良心。这一时期的圣人应该出自地下教会,范学淹们,韩鼎祥们。 xuyuesefu 发表于 2017-2-16 12:03
地下教会在维护圣统制?额!您是不是已经弄不清圣统制是什么了?教友服从神父,神父服从主教,主教服从教 ...
你所谓的圣统制,请问要不要服从马英林啊? panpeter 发表于 2017-2-16 16:10
天主教不是属于中国的,天主教是属于耶稣基督的,你连基本事实都不懂。
如果中国要独立于天主教 ...
中国天主教是由宗徒传下来的,由历代圣徒:圣利玛窦神父,圣雷鸣远神父,傅铁山主教,房兴耀主教传承领导的教会,与东方正教会都是基督不可分割的神圣教会。都可以救灵魂。都是圣母妈妈的好儿女。
中国天主教徒要常念《圣母经》,《驱魔经》以抵御魔鬼的毒烟。魔鬼及其代理人绑架所谓“神权”以达到分裂中国天主教,颠覆中国天主教的目的是不会得逞的。
可惜,你对教义并不理解多少。 kingwang 发表于 2017-2-16 20:01
你所谓的圣统制,请问要不要服从马英林啊?
先说清楚,圣统制是服从于教宗,不是服从于其他人。你说的马英林是谁啊,伪主教团的人吗?一个接受教外权力意志授权的人,有资格要谁去服从他?他都不服从普世教会的意志,还反过来要别人去服从他,有病吗? kingwang 发表于 2017-2-16 20:01
你所谓的圣统制,请问要不要服从马英林啊?
算了,还没弄清你的意思是想说什么?
我意思是:当然不用服从马英林,因为他是破坏圣统制的一分子。 魔鬼就是攻击天主教会的世俗政治强权。 panpeter 发表于 2017-2-17 02:07
魔鬼就是攻击天主教会的世俗政治强权。
肤浅,魔鬼是神,是高级神祇。
28:12 「人子,你要为提洛的王子唱哀歌,哀悼他说:吾主上主这样说:你原是一个完美的的模型,满备智能,十分美观。
28:13 你曾住在「伊甸」──天主的乐园内,有各种宝石作你的服饰,如赤玉、青玉、金钢石、橄榄玉、红玛瑙、水苍玉、蓝玉、紫宝石、翡翠;衣边和绣花是用金做的,在你受造的那天,都已准备好了。
28:14 我曾立你为革鲁宾,作光耀的守卫,在天主的圣山上,在烈火的石中往来。
28:15 从你受造之日起,你的行为原是齐全的,直到你犯了罪之时。
28:16 因你生意兴隆,你就充满了欺压,犯了重罪,因此我从天主的山上将你赶走,从烈火石中将你这作守卫的革鲁宾铲除。
28:17 你因美丽而心高气傲,为了你的光耀,你失去了智能,所以我要把你拋在地上,叫你在列王面前出丑。
28:18 因你罪过众多,因你经商不公,亵渎了你的圣所,所以我要使火由你中间冒出,将你烧毁,在众目昭彰之下,使你成为地上的尘埃。
28:19 万民中凡认识你的,都因你而惊骇。你将成为恐怖的对象,且永远不复存在。」 panpeter 发表于 2017-2-17 01:49
可惜,你对教义并不理解多少。
可怜,你连门还没摸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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