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8952213 发表于 2016-2-6 13:17:59

最近我父亲编写一本书,跟大家分享一下。

本帖最后由 li8952213 于 2016-2-6 13:25 编辑

出版说明本书是一部大纲式圣经教理工具书。以圣经索引为框架 ,完全是以圣经原文,和圣经本章节的解释,按着顺序加以精细的安排,其中十三个大题目,系统的罗列了天主的道理,分为:“论天主的启示”“论永生真实的天主”“论天主的本体”“天主创造万有”“天主救赎世人”“救世主”“圣教会”“论基督徒的生活”“圣教会以天主的话圣化信友”“论祈祷”“论七件圣事”“论末世”“对外教专题”。是信友学习教会道理的好帮手,也是传道员系统宣讲资料。 以及长时间为教会服务的人员,学习专题道理的工具。本书是彩色版面,鲜明亮丽,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代表了道理的深浅,其中:红色:表示道理的重要,高深,精华; 绿色:表示道理的重要; 绿色:表示道理的重要; 紫粉色:表示道理的普通; 黑色:表示辅助;“注意”此表示只供参考,不作定义。编纂;李光明校对;安子新审订;马若瑟神父, 如有需要全书的,可以联系我下面是正文一)人由理智可认识天主 ( The way to GOD through reason )* 人可由受造的世界认识天主的存在,和他的神性与全能,智慧篇 第一章 【人应爱正义】1:1 统治世界的人,你们应爱正义,对上主应有正确的观念,应以诚朴的心寻求上主,
注①「正义」即指奉行天主的旨意,或按良心的指导而生活1:2 因为,凡不试探上主的,都可以寻到上主;对上主不失信的,上主必向他显示自己。
1:3 邪曲的思想,使人离开天主;愚人试探全能者,只有使自己蒙羞,
1:4 因为,智慧不进入存心不良的灵魂里,也不住在一个屈服于罪恶的身体内。
1:5 实在,施训的圣神,远避欺诈,远离无知的思念;不义一到,即刻退去。注②「施训的圣神,」本指引导世人的天主的德能(9;17,63;10,)但在新约的启示下,已暗示住在义子心内的师保天主圣神;(若 14;26,16;13,罗8 ;9-30,)智慧篇 第十三章 【崇拜自然实在愚蠢】13:1 凡不认识天主的人,都是真正的愚人,因为,他们未能从看得见的美物,去发现那自有者;注意了工程,却不认识工程师;13:2 反而认火、风、流动的空气、运转的星辰、洪流的巨涛、天上的光体,为统治世界的神。13:3 如果有人因这些东西的美丽而着迷,奉之为神;那么,他们就应知道:这些美物的主宰更是美丽,因为,全是美丽的唯一根源所创造的。13:4 如果有人惊奇这些东西的力量和效能,就应明白:创造这些东西的更有能力;13:5 因为,从受造物的伟大和美丽,人可以推想到这些东西的创造者。13:6 不过,这种人的罪尚较轻微,因为,他们寻找天主,也有意找到,却一时误入了迷途:13:7 这或许是由于他们所见的世物实在美丽,因此在专务研究他的工程时,只追求外表;13:8 但他们仍然不能推辞无过:13:9 因为他们既然能知道的如此渊博,甚至能探究宇宙,为什么不能及早发现这些东西的主宰﹖注① 见罗1;18—23宗17;27-28;依撒意亚 第一章 【先知的谴责】
1:2 诸天,请谛听!大地,请侧耳!因为上主有话说:「我把孩子抚养长大,他们竟背叛了我!
1:3 牛认识自己的主人,驴也认识自己主人的槽,以色列却毫不知情,我的百姓却一点不懂。」1:4 祸哉,犯罪的民族,恶贯满盈的百姓,作恶的后裔,败坏的子孙!他们离弃了上主,蔑视了以色列的圣者,转身背弃了他。注②「以色列的圣者者」是先知最喜用的一个对上主的称呼,全书约用了三十次之多,大约是先知看见天主时,(6; 1-4,)留在心中的回声,说明上主的神圣和与选民的关系。1:5 你们为什么还继续叛逆,再遭受打击呢﹖整个头已患了病,整个心已经焦悴;1:6 从脚掌直到头顶已体无完肤,尽是创痍、伤痕和新的伤口;没有挤净,没有包扎,没有软膏滋润。1:7 你们的地区变成荒芜,你们的城市被火烧尽,你们面前的庄田被异民吞并,变成一片荒凉,宛如索多玛的废墟;1:8 仅存的熙雍女儿,有如葡萄园里的茅舍,胡瓜园中的草庐,被围困着的城市。注③即耶路撒冷7,8两节,暗示阿兰,厄东,及培肋舍特的军队,来犯的事。(7;1,2,编下38;17-19,)1:9 若非万军的上主给我们留下些许残余,我们早已如同索多玛,相似哈摩辣了。【上主的警戒】1:10 索多玛的统治者,请听上主的话!哈摩辣的百姓,请听天主的训示:1:11 「你们为什么向我奉献那么多的牺牲﹖──上主说:我已饱餐了公羊的燔祭和肥犊的脂膏;牛犊、羔羊和山羊的血我已不喜欢;1:12 你们来见我的面时,谁向你们要求了这些东西﹖这简直是蹂躏我的殿院。1:13 不要再奉献无谓的祭品!馨香已为我所憎恶,月朔、安息日、集会、斋戒和盛大的宴会,我已都不能容受。1:14 我的心痛恨你们的月朔和你们的庆节,它们为我是种累赘,使我忍无可忍。1:15 你们伸出手时,我必掩目不看;你们行大祈祷时,我决不俯听,因为你们的手染满了血! 注④「残余」即6;13,所称的「圣善的苗裔」是天主决不完全消灭以民的保证,亦是本书主要思想之一,至于提及的索多玛及哈摩辣两城,有象征的意义,表示以民既与两城的人一样犯罪,也必一样被毁灭,(创18;19;)1:16 你们应该洗涤,应该自洁,从我眼前革除你们的恶行,停止作孽,
1:17 学习行善,寻求正义,责斥压迫人的人,为孤儿伸冤,为寡妇辩护。1:18 现在你们来,让我们互相辩论──上主说:你们的罪虽似朱红,将变成雪一样的洁白;虽红得发紫,仍能变成羊毛一样的皎洁。1:19 假使你们乐意服从,你们将享用地上的美物;1:20 假使你们拒绝反抗,你们将为刀剑所吞灭。」这是上主亲口说的。约伯传 第十二章 12:7 请你询问走兽,它们也会开导你;询问天上的飞鸟,它们也会告诉你;
12:8 地上的爬虫也会教训你,海中的鱼族也会给你说明。
12:9 它们中有谁不知道:是天主的手创造了这一切﹖
12:10 因为一切活物的生魂,一切血肉之人的灵魂,都握在他手中。注③ 一切生命的主权全在天主手中;(见创6;17 。7;15。依66;2,)等处; 依撒意亚 第四十章 40:21 难道你们不知道﹖难道你们没有听说﹖难道从起初没有人告诉过你们﹖难道由大地肇基以来你们没有细察过吗﹖40:22 他坐在大地的穹窿之上,地上的居民有如蝗虫一般。他展开天幕有如帷幔,伸开天空有如居住的蓬帐。40:23 他使王侯化为乌有,叫地上的士绅成为虚无。40:24 他们刚被栽上,刚被种植,刚在土中扎根,他向他们一嘘气,他们便立即枯萎,暴风卷枯秸似的将他们卷走。40:25 「你们把我同谁比拟呢﹖要我与谁相似呢﹖」圣者如此说。40:26 你们举目向上,看看是谁造了这些呢﹖是他按照数目展开了他的万军,按照次序一一点名,在这强而有力和威能者前,没有一个敢缺席的。注③先知在12—26。 一段中;特別强调天主的全知与全能;借以劝勉以民;唯天主是赖。罗马人书 第一章 【外邦人的罪恶是天主的惩罚】
1:18 原来天主的忿怒,从天上发显在人们的各种不敬与不义上,是他们以不义抑制了真理,
1:19 因为认识天主为他们是很明显的事,原来天主已将自己显示给他们了。1:20 其实,自从天主创世以来,他那看不见的美善,即他永远的大能和他为神的本性,都可凭他所造的万物,辨认洞察出来,以致人无可推诿。1:21 他们虽然认识了天主,却没有以他为天主而予以光荣或感谢,而他们所思所想的,反成了荒谬绝论的;他们冥顽不灵的心陷入了黑暗;1:22 他们自负为智者,反而成为愚蠢,1:23 将不可朽坏的天主的光荣,改归为可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爬虫形状的偶像。1:24 因此,天主任凭他们随从心中的情欲,陷于不洁,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1:25 因为他们将虚妄变作天主的真理,去崇拜事奉受造物,以代替造物主──他是永远可赞美的,阿们!──1:26 因此,天主任凭他们陷于可耻的情欲中,以致他们的女人,把顺性之用变为逆性之用;1:27 男人也是如此,放弃了与女人的顺性之用,彼此欲火中烧,男人与男人行了丑事,就在各人身上受到了他们颠倒是非所应得的报应。1:28 他们既不肯认真地认识天主,天主也就任凭他们陷于邪恶的心思,去行不正当的事,1:29 充满了各种不义、毒恶、贪婪、凶残,满怀嫉妒、谋杀、斗争、欺诈、乖戾;任凭他们作谗谤的、1:30 诋毁的、恨天主的、悔辱人的、高傲的、自夸的、挑剔恶事的、忤逆父母的、1:31 冥顽的、背约的、无情的、不慈的人。1:32 他们虽然明知天主正义的规例是:凡作这样事的人,应受死刑;但他们不仅自己作这些事,而且还赞同作这些事的人。注④ 由 19.20.两节可以证明;人凭自己的理智,与宇宙的美丽和秩序;即能认识天主的存在;如果人认识了天主,仍不把天主当真神,和宇宙的大主宰光荣;称谢恭敬;反而把只可归于天主的光荣;归于受造之物;这明明是违犯理性的疯狂行为;为此天主也任凭他们陷于反常的淫乱中;犯种种逆性罪过 ;罗马人书 第二章 【异民和选民都要受天主公正的审判】2:12 凡在法律之外犯了罪的人,也必要在法律之外丧亡;凡在法律之内犯了罪的人,也必要按照法律受审判,2:13 因为在天主前,并不是听法律的算为义人,而是实行法律的才称为义人。2:14 几时,没有法律的外邦人,顺着本性去行法律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法律,但自己对自己就是法律。2:15 如此证明法律的精华已刻在他们的心上,他们的良心也为此作证,因为他们的思想有时在控告,有时在辩护;2:16 这事必要彰显在天主审判人隐秘行为的那天;依照我的福音,这审判是要借耶稣基督而执行的。注② 「在法律之外」或「没有法律」的人是指不认识梅瑟法律的外帮人,在法律之内的人;是指接受了梅瑟法律的犹太人,外帮人虽然不认识梅瑟法律;但天主已把有关道德的重要法律即行善避恶的天性;「刻在他们的心上」此即所谓自然法律亦即天理良心;人的良心;不但证明有自然法律的存在;而且同时又是一个裁判者;因为无论我们作了什么善恶;不管有无人知道;总要受到良心的赞同或谴责。
(二)启示的性质 ( The nature of revelation )

小磨墨儿第7集 发表于 2016-2-8 15:17:46

请问何样的绝世好书在哪里才能买到呢??

li8952213 发表于 2016-5-1 20:22:39

小磨墨儿第7集 发表于 2016-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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