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就职问题”回应山人神父和修公爵
本人近日发表《安树新和吴钦敬主教的公开就职所引发的教会法问题》一文后,承蒙山人神父和修公爵的质疑,本人就其中的一些疑点给予理性回应。一、dominus是谁?dominus是本人在天主教在线学术论坛注册的一个笔名,修公爵认为dominus和Dominus有混淆之嫌,故此,在他的文章中就以Pominus指代dominus。其实,稍懂外语的人都知道,Dominus(主)总是要大写的,这和英文一样,小写的god从不指基督信仰中的God(神)。此为题外话,不多言。但山人神父就很奇怪了,首先他问“dominus是谁?我亦不知道”,然后又说凭着dominus的头像和“私下人的传说,我想我应该与他见过面,如果猜不错,他应该是在江南某教区爱国会内供职”。那么,既然你“亦不知道”,又是凭私下传说和“猜不错”,何以后文中竟然出现了“爱国会的dominus”呢?还一口咬定的说“dominus对自己在爱国会供职的身份竟亦装作惘然无知”。山人神父贴标签的功夫真够深的!本人素未与山人神父谋过面,亦从未跟爱国会有过任何瓜葛。 二、在中国有没有两个教会在中国,由于爱国会的产生,一部分人加入,也有不少人拒绝加入,由此而产生了两个表面上无法协调的团体。这是存在的真理,是不容抹煞的。但后来,梵蒂冈教廷从历史汲取教训,站在高远未来角度宣称在中国只有一个天主教会,很多人顿时就觉得矛盾了。其实这一点都不矛盾,当我们说“在中国只有一个天主教会”的时候,是从策略上而言的,就是为了避免出现裂教而采取的一种怀柔和拉拢策略。但是,千万不要混淆了,中国没有两个教会并不等同于中国没有两个分离的教会团体。这个观点在《牧函》中体现的非常清楚。本人没有看过蓝天鸽哨的《写在拆与抢的边缘上》文章,故此不做置评。但山人神父说:“这两篇文章正在活生生地夹死霍成老主教所称《中国没有两个教会》的‘忠贞’”。如果本人理解的不错的话,山人神父应该是在说本人《安树新和吴钦敬主教的公开就职所引发的教会法问题》一文是架构在“中国有两个教会”的原则或者假说上,这点本人不予同意,因为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持这项说法。如果山人神父有功夫,倒是希望你重读一下拙文,告诉在下哪一段或者哪一句本人是在否认中国只有一个天主教会,或者在“彻底否定着地上教会”? 三、dominus不怀好意地离间?山人神父接着说:“dominus所用的是不怀好意地离间”。好大的一个罪名!但是不要忘了一点,没有证据就给人定罪不仅是无效的,还是非法的。那么,让我们来看看山人神父是如何通过他的推理来给dominus定罪:“主教就职礼应该属于梵蒂冈的职权,地方主教的权柄应该亦是梵蒂冈教宗批准授予,这和国家政治、一会一团没有半点关系。但是,安树新靠政府欺占了原属苏志民主教的老巢,吴钦敬虽然没有欺占谁的老巢,却在国家与一会一团控制的典礼下宣布就职。他们这样‘选择’即使是梵蒂冈都知情且又支持他们这么做,也是不行,因为,于法于理都不容。所以,安树新坐监和吴钦敬软禁并没有为他们换来什么“忠贞”美誉,反而一旦公开就职就遭到许多人的非议。情况已经显示,这样的非议是:如果梵蒂冈确实知情而且同意这么做,那么,梵蒂冈在这事上,亦错了,因为,梵蒂冈妥协了!”第一,本人从山人神父的推论中没有看出dominus如何“不怀好意”,更看不出如何“离间”?究竟“离间”谁了?难道本人依据天主教法典所做出的推论就是“不怀好意”?本人在离间政府和当地教会?还是地上与地下教会?还是周至教区与教廷?还是在“离间”教友们对吴主教的忠贞和信任?这或许是本人愚钝至极,以至于看不出山人神父的奥妙逻辑,也或许是山人神父给本人扣了一个罪名却没有论证出dominus到底有没有这个罪名。就像一位法官一上来就论断嫌疑人是强奸犯,然后山南海北说了半天却和强奸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第二,山人神父喜欢自说自话,你看:“如果梵蒂冈确实知情而且同意这么做,那么,梵蒂冈在这事上,亦错了,因为,梵蒂冈妥协了!”大家看清楚啦,这话是山人神父说的,可不是dominus说的,是山人神父在替dominus做了一个结论,而这个结论却不是dominus文章里可以推论出来的!dominus文章里只是质疑“公开就职”的合法性,却从没有暗示或结论说:“如果梵蒂冈确实知情而且同意这么做,那么,梵蒂冈在这事上,亦错了,因为,梵蒂冈妥协了!” 三、如果梵蒂冈知情且同意吴钦敬主教公开就职就没有任何法律问题了吗?本人现在谈的是“如果”,也就是山人神父所说的“即使”。本人在《安树新和吴钦敬主教的公开就职所引发的教会法问题》一文中曾讨论过梵蒂冈教廷的默认策略,现在我们来问:如果梵蒂冈知情且同意吴钦敬主教公开就职就没有任何法律问题了吗?本人认为,就算梵蒂冈知情且同意吴钦敬主教依循一会一团的仪式公开就职依然不能撇清法律问题。因为问题来源于法律的固有本质,而梵蒂冈的“知情且同意”并不取代法律。政令不能替代法律。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梵蒂冈同意一个堂口或者教区加入爱国会,或者挂上一会一团的牌子,或者允许领证,这是一种“决定”而非法律,更非教义。故此,这种事情本身还是会产生法律问题的,政令本身既有商榷的余地,又有错误的可能。 四、质疑地上教会神长的某些做法并非完全抹煞他们的努力可能是很多人误会了山人神父,以为他在爱国会,拿着爱国会的工资等等。这点其实放到谁身上都是很令人恼火的。所以山人神父才牢骚了一大堆地上教会的不易和艰辛。其实,本人一点都不否认他们的努力。但是作为时评,就要全面的看待问题,对善的加以弘扬,对恶的加以谴责。不仅对地上教会,对地下教会也是如此,因为地下教会也并非完美,比如山人神父在文末所言及的“长子心态”本人也是深表赞同的。但不能说因为地上教会神长们也在努力,在努力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我们就不能批评只能鼓励。 五、写给吴钦敬主教本人之所以在前文《安树新和吴钦敬主教的公开就职所引发的教会法问题》采用对比写法,想必吴主教已经知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当年安主教公开以后,政府工作人员本无计划让其参与非法祝圣,但就为了试探安主教是否真的听政府的话,才安排他去参与祝圣。本人不再多写,只希望吴主教不要重蹈覆辙。 六、是否一会一团的任命书本不具备教会法效力就不会产生教会法问题?山人神父最后说了一句非常愚蠢的话:“至于一会一团那个任命书本不具备教会法效力,因此,亦就引不出什么教会法的问题”。亲爱的山人神父,dominus告诉您:正是因为一会一团那个任命书本不具备教会法效力才会引出教会法的问题。假若他们那任命书真的具备教会法效率才不会有教会法的问题产生啊!另外,主教是否成功就职,并不取决于是否宣读了一会一团的任命书,而是是否依教会法就职了,哪怕是秘密的。问题在于:在公开就职仪式中宣读一会一团的任命书是非教会法的!绝不是像你所说的“一页废纸”而已。如果这样,挂个爱国会的牌子不也就“一块板子”而已吗?领爱国会的证不也就是一个“小本本”吗?本人所言的教会法问题绝非迷雾,而是旨在唤醒诸多地上牧者们早已麻木的良心,让他们多一点教会感和责任感。说白了,梵蒂冈不会因为这么一个公开就职就谴责自己的主教,因为他们对主教还有更多的期望。但主教一旦选择公开,今后就会面临无数的非法活动的诱惑,如果良心麻木到这个非法不算什么,那个非法也不算什么的时候,就是走在安树新主教的后尘里了。 以下是答复修公爵的 七、主教受阻和出缺的区别修公爵在《义峰和Pominus,在线上最才华的网评员》一文中犯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错误,就是混淆了主教受阻和出缺。他请dominus回答:“如果安主教不就职,苏主教就有权力了?他还说:“众所周知,苏主教自1996年身陷囹圄,音信全无,对教区已经无法行使一丝一毫的治权,是为教会法所说的权利受阻。明明是dang和官府剥夺了苏主教的一切权利,这是智商正常的文盲人士都知道的问题,但喝过洋墨水的Pominus却装作茫然无知,不知何故?难道是为拘押苏主教的团伙洗地,到了不要脸的地步。”唉,对于修公爵这种法律文盲除了先给他普及一下教会法常识又能怎么做呢?!根据法典413条1项:“主教被阻时,除宗座另有安排外,如有助理主教,治理教区属于助理主教;如无助理主教,或者彼亦受阻时,属于一位辅理主教或副主教或主教代表,或排名在前的一位司铎,此司铎排列名单,应在主教就职后及早为之;此名单至少每三年应重新制作,通知教省总主教,并由秘书长秘密保存”。这里说的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如果主教被阻,而圣座也没有指定谁来接班,那就按照先后顺序:助理主教,然后是辅理主教或副主教或主教代表,再然后就是排名在前的一位司铎。可问题在于,这种“接班”不是“替换”。换句话说,不是取代受阻的正权主教的治权。只有当正权主教出缺了,新任才继承。天主教法典414条清楚说明了接班人的职责和身份地位:“依413条规定,被召于主教受阻时,暂时照顾教区牧灵之事者,在执行其牧灵职务上,享有法律给予教区署理的义务和权力”。很清楚,主教受阻后的接班人绝非另一个正权主教,也绝不可以公开就职成为教区正权主教!按照修公爵的意思,苏主教受阻以后,他的治权是被“dang和官府剥夺了”,这种说法极其无知,因为一旦苏主教被释放,受阻状态消失,他就可以合法的治理教区,那么,难道是“dang和官府”恢复了苏主教的治权?最后,重要的一点是:保定教区是主教受阻而不是出缺,安主教怎么可以公开就职成为保定教区正权主教呢?!假设说苏主教明天就释放了,难道一个教区就同时存在两个正权主教?那么,安主教不是“架空”了苏主教,侵了“苏主教”的权利还是什么? 八、能不能别断章取义!修公爵愤愤的指责dominus大搞偷梁换柱,拿出本人的一句话来推敲:“这样,就职的主教就已经不是由圣座任命的了,而是由非法无效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批准的”。dominus真的这样说了吗?的确这样说了。但离开了上下文和语境,大家读到的东西就是和本人所写的截然相反了。小修,再读读整段:“再看吴钦敬主教的就职仪式,根据一会一团网站的报道,“吴钦敬主教就职仪式按照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有关礼仪规定进行,并委派李辉神父宣读了主教团的批准书。”显然,问题来了。首先,所谓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是未被圣座认可的,属于非法状态。另外,其所规定的主教就职仪式也与天主教法典的规定迥然不同,最重要的地方是:天主教法典所规定的主教就职仪式出示的是宗座诏书,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所规定的仪式则是宣读主教团的批书。这样,就职的主教就已经不是由圣座任命的了,而是由非法无效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批准的”。本人再问,dominus的推论和逻辑什么地方“白马非马”了?这段推论完全没有修公爵所说的:“好像暗示吴主教不是圣座批准任命的”之嫌,因为dominus从来没有否认吴主教是圣座批准的合法主教,dominus所质疑的是:一个被圣座批准的合法主教依非法的一会一团的仪式和委任状公开就职是否与天主教法典不符?其所带来的利弊孰轻孰重? 九、两个就职?先来回答小修的一个问题,他说:“你怎么知道两位主教的没按教会法规定举行就职仪式?须知,安树新主教是1993年5月2日被祝圣为保定教区辅理主教,2007年升任保定教区助理主教的,2010年才公开亮相。请问你有何证据证明安主教没有“按教会法规定举行就职仪式”,如果没有,他怎么从辅理主教变成助理主教了?”dominus赐教如下:根据天主教法典404条之规定:“1项-助理主教本人或代理人,将宗座任命诏书出示给教区主教及参议会,经秘书长在场记录在案后,即告就职。2项-辅理主教将宗座任命诏书出示教区主教,经在场秘书长记录在案后,即为就职。3项-教区主教完全被阻时,助理或辅理主教,只须将宗座任命诏书当秘书长面出示参议会,即为就职”。但这里所说的助理主教或辅理主教的就职是指他们就自己职位的职,意思是说,助理主教就他助理主教的职,而不是越权就正权主教的职!dominus从来没有质疑过也没有必要质疑他们曾经按照教会法律程序就职,但问题在于:已经按照教会法律就职了,为何又来一个按照非法程序的就职?为什么一定要举行两个就职?最后,修公爵举了一个极为不恰当的比喻,他说:“比如您按照圣教法典到教会办理了婚配圣事,您是否还到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婚姻,如果是这样,老夫问你,你已经被天主祝福了的婚姻,为何还要走世俗的法律程序,难道不知道世俗的婚姻法宣扬优生优育、同意离婚严重违反诫命和教会婚姻法吗?同理,天主祝福你生养众多,你为何生孩子时要办世俗的准生证”。首先,在西方,因为有政教协议,凡是经过教会祝福过的婚姻社会法都予以认可。但在中国,因为没有政教协议,经过了婚配圣事的婚姻必须要经过在政府民政部门的登记才可以成为社会法律上合法的婚姻。但是,要清楚,在登记的时候,优生优育并不是以附带条件出现的,换句话说,不是以如果你不同意这个优生优育的条件就不给你登记出现的。所以,经过了婚配圣事然后再去民政部门登记并非双重标准。很多时候,主教要求公开或者被要求公开就职,却被强迫带有附加条件,首先是要接受非法的一会一团的委任状,其次是要有非法主教的共祭。 十、追求共识还是论战?知识分子说话论事就要有理有据,千万不要望文生义或者断章取义。更不能意气用事,说一些过头和过激的话。在语言上过多的贬低对方只能是自己理亏的表现。对话,而不是论战。不是为了说服对方而码文字做游戏。要心平气和的换位思考,或者站在教会的角度思考。立体的思考,不仅是教义上法律上的,同时还要顾及牧灵实际情况。但总之,本人不喜欢也不习惯那种谩骂式的讨论,那样的文字不仅会伤害了自己,更会伤害无辜的读者。 dominus写于7月27日凌晨
张怀阳 发表于 2015-7-27 12:17
我说过他被东方闪电绑架过。要不是我口误要不是你听错。就算是我说过,那只是说他被绑架,也没说他参加轮 ...
“那就算是我说他信过轮子,难道你就只是听我一个人说过,就相信我的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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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算是怀阳说他信过轮子,算是怀阳说的。 说话一定要冷静和慎重,不要听误传,不要推测(修虽是爱国会的挂名常委,但是他以个人身份发表,没人指使他)。你们再不冷静,有关机构一定找你俩,现在你俩都是恨不得让有关机构把对方抓走。轮子和东方闪电都是官方定性为邪教,信的人可以判刑。另一个特意强调了对方曾经对党的评价,而这个评价如果有关机构认真起来,也可以判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论坛的编辑应该把把关,不要让危险的言论发表出来。 对话,是以信仰的目光,在祈祷中,以基督徒的视角分析问题。 楼主也是的干嘛不起一个汉字网名,我都不知道怎么念你这个,一般叫你多米,看头像应该不是坏蛋。我也很喜欢山人杨,你俩打起来我该帮谁呢? 再赞!有理! 但是跟不讲道理的人讲理等于把圣物给狗,把珠宝扔到猪前! 经上说:纠正奴才不宜用言语,即使他明白,也不会听从! 迷糊 发表于 2015-7-27 09:55
经上说:纠正奴才不宜用言语,即使他明白,也不会听从!
他们说你参加过轮子是吗?
提防假基督
2:18 小孩子们,现在是最末的时期了!就如你们听说过假基督要来,如今已经出了许多假基督,由此我们就知道现在是最末的时期了。
2:19 他们是出于我们中的,但不是属于我们的,因为,如果是属于我们的,必存留在我们中;但这是为显示他们都不是属于我们。
2:20 至于你们,你们由圣者领受了傅油,并且你们都晓得。
2:21 我给你们写信,不是你们不明白真理,而是因为你们明白真理,并明白各种谎言不是出于真理。
2:22 谁是撒谎的呢?岂不是那否认耶稣为默西亚的吗?那否认父和子的,这人便是假基督。
2:23 凡否认子的,也否认父;那明认子的,也有父。
2:24 至于你们,应把从起初所听见的,存留在你们内;如果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存留在你们内,你们必存留在子和父内。
2:25 这就是他给我们所预许的恩惠:即永远的生命。
2:26 这些就是我关于迷惑你们的人,给你们所写的。
2:27 至于你们,你们由他所领受的傅油,常存在你们内,你们就不需要谁教训你们,而是有他的傅油教训你们一切。这傅油是真实的,决不虚假,所以这傅油怎样教训你们,你们就怎样存留在他内。
2:28 现在,孩子们,你们常存在他内罢!为的是当他显现时,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在他来临时,不至于在他面前蒙羞。
2:29 你们既然知道他是正义的,就该知道凡履行正义的,都是由他而生的。
【我给你们写信,不是你们不明白真理,而是因为你们明白真理,并明白各种谎言不是出于真理。谁是说谎的呢?】
此文不是写给山人和修公爵的!
是为揭露他们的谬误!
很多时候,主教要求公开或者被要求公开就职,却被强迫带有附加条件,首先是要接受非法的一会一团的委任状,其次是要有非法主教的共祭。——应该是绝大多数时候(目前没有例外)。多米(domi)楼主逻辑清楚且言语平和,处处摆事实讲道理从不给人扣大帽子更不谩骂挖苦,是我心目中合格的基督徒,只要多加努力,相信一定可以赶上我,加油!
小磨墨儿第三集 发表于 2015-7-27 10:00
他们说你参加过轮子是吗?
他们是谁?
谁是说谎者?
牠们的话如果可信,母猪都能上树!
小磨墨儿第三集 发表于 2015-7-27 10:00
他们说你参加过轮子是吗?
爱国会主教神父修女信徒们远不如轮子信徒! 本帖最后由 张怀阳 于 2015-7-27 11:46 编辑
小磨墨儿第三集 发表于 2015-7-27 10:00
他们说你参加过轮子是吗?
开什么玩笑,真要是轮子早判刑和劳教了。这十多年来当局对不参加登记的神父,虽然不承认他们的神父资格,但是还算温和。虽然发帖者和修公爵意见不一样,但是总算看到有点深度文章,总比有的修女指责刘幼民是神父严禁多了。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5-7-27 12:16 编辑
张怀阳 发表于 2015-7-27 11:43
开什么玩笑,真要是轮子早判刑和劳教了。这十多年来当局对不参加登记的神父,虽然不承认他们的神父资格, ...
吾人多次警告你在老夫揭批逆贼迷糊的时侯迴避,怎奈你置若罔闻,而且一如逆贼撒谎撩屁,老夫只能撕破脸皮.前几日你跟老夫说:迷糊因轮子被抓,还是金主教保出云云,至今存在聊天记录中,怎么一转脸就另一种说法呢?逆贼参加轮子被捕,是本论坛教友告诉老夫的,己路人皆知,迷糊自已都不敢否认,你来洗地,岂不自取其辱? 修公爵 发表于 2015-7-27 12:11
吾人多次警告你在老夫揭批逆贼迷糊的时侯迴避,怎奈你置若罔闻,而且一如逆贼撒谎撩屁,老夫只能撕破脸皮. ...
我说过他被东方闪电绑架过。要不是我口误要不是你听错。就算是我说过,那只是说他被绑架,也没说他参加轮子。那就算是我说他信过轮子,难道你就只是听我一个人说过,就相信我的一面之词。 对,东方闪电,不信基督,信女基督,太忠贞了,哈哈. 逆贼迷糊出来说说在“东方闪电”时被警方抓去的光荣历史吧! 老夫用手机打字,太慢,但莫急,P和迷糊这两个魍魉之辈的画皮,咱慢慢剥! 既然只是听我说的或者是把轮子和东方闪电弄混,那就应该修改你的文章,去掉你说他参加轮子。你过去写关于历史的都是查阅很多资料,十分严谨。但是你对于他就情绪化,只要听到对他不利的就完全采信。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就不能互相谦让点? 你觉得参加轮子和参加闪电有本质区别吗? 迷糊,出来走两步,再聊聊与安全专家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