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犇 发表于 2014-7-27 14:19:55

这样的标准,还有多少真正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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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找到一顆寶貴的珍珠,就去,賣掉他所有的一切,買了它。」(瑪13:46)

很多人不想孤注一擲。所以他們成了「基督徒」,但他們仍保持一隻腳踏在世界上。這樣一來,如果耶穌不是真實的,他們至少沒有為耶穌白費了他們的一生。但是如果耶穌是人生的意義,他們至少是教會成員,而沒有失去世界的「樂趣」。

這是在美國最常見加入基督宗教的取向。這令耶穌感到嘔吐(參閱默3:15-16)。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他為我們傾流了每一滴血,並呼出他的最後一口氣。當我們在耶穌的十字架前跪下時,我們意識到我們不為他付出一切,就是褻瀆。

「天國好像是藏在地裡的寶貝」,或是「一顆寶貴的珍珠」(瑪13:44-46)。門徒的代價是一切。我們可能沒有很多,但我們每人有的就是一切——-而這一切是我們必須付出的。第一條誡命是:「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路10:27)

李犇 发表于 2014-7-28 00:40:33

谁来解释一下?

李犇 发表于 2014-7-28 00:41:04

谁来解释一下?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4-7-28 07:45:20

高标准,严要求,达不到才会需要主的恩宠嘛!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4-7-28 07:45:26

本帖最后由 草原上的绵羊 于 2014-7-28 07:56 编辑

高标准,严要求,达不到才会求靠主嘛!

东方那女婴 发表于 2014-8-15 00:32:40

用珍珠比如信主的信仰,指人一旦认识了主,就要十二分的相信祂,而这种信心是在主的感召下在实际生活、工作中不断培育起来的。

广东玛窦 发表于 2015-10-23 22:00:34

楼主的思维,带有”非此即彼“非黑即白”非敌即友“的味道,人生在世,要做到逢事都百分之百,有困难,一个乞丐向你乞讨,不能因为他可能是假乞丐,就拒绝他,朋友有些问题,不可能就绝交(要看问题的性质),信仰上,感觉有需要,能带人向善,做些了解后,就信了某个宗教,待日后了解更深了,留在教会内或转信别的宗教,不算错啊。

自由 发表于 2015-10-24 07:00:05

广东玛窦 发表于 2015-10-23 22:23
很有赞同你的说法,本人信教23年,经历太多无奈之事,或许是水土的问题吧,好好的葡萄树,在这里却净长荆 ...
你是很有赞同“刘幼民先生”,还是很有赞同“诗人刘幼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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