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ZHANG 发表于 2014-3-10 09:14:04

宗教是美国宪政的基石和武库

我们一般会认为宗教跟美国宪政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一个是发源于远古成熟于中世纪的“封建遗产”;一个则是兴起于现代的资本主义精神,张飞和岳飞怎么会杀得满天飞?然而,事实上,美国的宪政精神就包含了不少宗教因素——甚至可以说,宗教是美国宪政的基石和武库。
我们知道,作为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实体,市民社会是美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民社会的道德基础是公民平等与个人主义。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清教主义传统是市民政体的原则,它对美国的宪政思想与市民社会的政治文化影响极大。清教徒建立的教会虽然未能垄断美国的宗教市场,但清教个人主义传统、个人相对独立于社会的理念、对个人自主性的强调却在美国各地广为流行,并成为美国市民社会政治文化的特色。宗教思想曾经对宪法本身以及由此建立的政治制度的性质产生过强烈影响。宗教价值观对包括废除奴隶制及促进民权在内的各种运动产生了重大影响。宗教机构仍然是人们了解公民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宗教强化了市民社会的道德基础,同时也塑造了美国的政治文化。
美国政治文化强调个人认同身份的道德性质,这种从宗教立场出发对个人主义的道德强调使曾经流行于欧洲的封建家长式的专制政治传统无法重现于美国的政治领域。当那些试图彻底摈弃封建政治专制和宗教专制的人们开始在美国建立政治文化的规则时,他们的思想源泉是基于宗教改革原则与西方人文主义思想基础上的清教个人主义。清教个人主义为美国的政治现代化奠定了政治文化基础。清教神学的核心是神恩契约、社会契约和教会契约。 它不仅为个人提供伦理标准、行为规范,而且为美国的市民社会涂上了鲜明的道德色彩。这种色彩如此强烈,以至于美国的许多宗教组织本身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变得越来越“世俗化”,但市民社会的宗教道德特点却并无改变。表现在美国市民社会与政治生活的关系上,就是坚持清教个人主义神学观的基督徒对社会秩序的传统看法,它不是法律,却可以以比法律更为宽泛更加有效的方式对市民生活的道德进行干预。美国虽然没有国教,但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与宗教伦理精神的紧密结合,使市民社会变成了一种与国家政治权力相持衡的社会自治力量,有效地捍卫了人民在私人领域自主发展的合法权利。
从历史上看,宗教对参与设计政治与法律体制的美国建国元勋的思想影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1777年11月1日美国建国元勋们在一篇感恩宣言中声明:“鉴于顺服全能之神的至上护理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他们可以一起忏悔他们多重的罪恶,正是这些罪恶使他们失去了神的恩典。他们谦卑、真诚的祈求或许会使神,通过中保耶稣基督,赦免、洗清他们的过犯,保佑这些州的政府,以宗教的手段来发展这个存在于圣灵之公义、和平和喜乐中的国家。” 1782年3月,参加《大陆会议》的乔治•华盛顿说,“所有国民都当感激全能之神的护理”。 本杰明•弗兰克林说,“神掌管人间万事。如果一只麻雀离开他的看顾,就会掉在地上,一个帝国没有他的帮助岂能兴起”。托马斯•杰弗逊说,“上帝赋予我们生命,也赋予我们自由。这些自由是神的恩赐。当我们背离这一根植于人们心目中的基础理念时,我们岂能认为一个国家的自由可以无忧了呢?自由不能侵犯,否则会触怒上帝。事实上,当我想到神的公义时,我为我的国家感到忧虑。神的公义不可能永远沉默。”詹姆斯•麦迪逊说,“我们远没有将美国文明的前途押在政府权力上。我们将我们所有政治机构的前途押在了人类自治的能力上,押在了我们每一个人按照神的十条戒律管理自己、约束自己的能力上。”
在华盛顿总统的告别演说中,他这样说道:“在导致政治稳定的所有见解及行为中,宗教和精神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是人们幸福之源泉、国民责任感的柱石。强调爱国主义、试图否认它们是徒劳的。真正的政治家,应同时是一个虔诚的人,当尊重并珍惜它们。它们与个人及公共福祉之间的联系,即使用一整卷书也无法充分描绘。因此,在对待‘没有宗教,精神亦可维持’这一观点时,我们当十分慎重。无论精心的教育会对人们的精神架构产生多大的影响,理性和经历都促使我们认为,离开宗教原则,民族精神不可能兴旺。” 华盛顿清楚地知道:私人宗教生活(读《圣经》,祷告,参加教堂活动)塑造良好品格和公共道德,带来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服从统治的人民和一个有限的政府。
我们看到,美国宪法明白无误地宣布要建立一个世俗国家或世俗政府,但采取此举的目的不在于遏制宗教对整个社会的全面影响,尤其是在政治领域。宗教思想曾经对宪法本身以及由此建立的政治制度的性质产生过强烈影响。宗教价值观对包括废除奴隶制及促进民权在内的各种运动产生了重大影响。宗教机构仍然是人们了解公民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因此并不存在将宗教从政治领域排除开来的任何企图——实际上这的确是不可能的。宪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表明,作为一个政府,国家政府在宗教问题或宗教事务方面不采取任何明确的立场。合众国的缔造者们,特别是詹姆斯•麦迪逊与托玛斯•杰斐逊等人受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极深,他们认为赋予宗教以国家权力将产生糟糕的政府。人们针对其他宗教的敌意可能转化为政治敌意,整套制度将步履维艰。同时,新教分离主义认为赋予宗教以国家权力将产生糟糕的宗教;国家将会认可欲行不轨的宗教,或者限制其他美国人的宗教自由。因此宪法采取了一种双向运行机制——即认为如果宗教与政治相互独立运作,两者都将得到充分发展。教会在某种意义上是“公民道德的孵化器”。人们正是在教堂及会众学会了有利于维护民主做出贡献的思维和处事的习惯。托克维尔持相似观点,认为除非你首先认识到维系民主制度运作的坚实宗教基础,否则你无法了解美国社会的任何事情。宗教教会了人们思考手段与目的以及制定长远目标的重要性。宪法的宗教根源。清教神学的“性本恶”理论在几乎每一位制宪会议与会者的思想中这都是一个有着强烈影响的因素。
罗素认为美国的民主思想来源于古典的民主传统和新教教义,杰斐逊是美国民主政体的创立者,他认为,政府应该是民主的政府,政府应尽量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当一个市民社会刚出现的时候,它便形成了民主传统;当市民社会巩固时,民主传统也得到加强;市民社会占有支配地位,因此美国宪政避免了激进革命。从殖民地、邦联到联邦制,美国是先有社会后有政治国家,这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宪政之路,美国是从限制国家权力开始进行的。从邦联到联邦制,加强了中央的权利,这也是现实的需要。因为松散的邦联体制和中产阶级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全国性政府,既保障安全又能保障对外贸易的进行,还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但是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也要防止英王式的新暴君,防止专制集权,所以采用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分权制不仅是横向的,杰斐逊又提出纵向分权,从而既保持了中央的权威,也使地方具有更大的自治性。
事实上,构成美国市民社会政治文化的基础就是对宗教道德的群众性、社会性追求。 “宗教在政治中发挥的真实作用并非激起道德义愤,而是唤醒个人的良心。这是一个微妙但十分重要的区别。道德义愤让人们谴责别人,良心则促使人们进行自我质问”。 在宗教名义下追求自由和平等的大觉醒运动就是这种社会性宗教道德活动的表现。18世纪20年代起,在大批信仰复兴传教士的不懈努力下,从新英格兰、新泽西、弗吉尼亚、卡罗来纳到佐治亚,许多地区都先后出现了宗教复兴的高潮。新的宗教激情很快席卷了北美殖民地,并持续了大约半个世纪。 大觉醒运动是一场规模巨大的北美殖民地市民社会争取宗教自由和复兴宗教的运动,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效果是把无数人带进了上帝的怀抱,使许多人听到了“上帝的声音”,强化了北美殖民地基督教文化的烙印,使基督教的影响深入到北美的穷乡僻壤,恢复和提高了宗教在北美各个殖民地人民生活中的地位。
这场大觉醒运动也使北美殖民地人民在思想上强化了美利坚民族一体化、北美殖民地一体化、“上帝选民”命运一体化的概念。大觉醒运动前,北美各殖民地是分散孤立没有关系的,殖民地民众因其背景的不同,在思想上缺乏共识,更谈不上共同的民族凝聚力。席卷北美大地的福音复兴狂潮把福音复兴布道家送到了各个角落,吸引了数以百万希望得救的信徒,也打破了过去教派割据的格局。福音复兴的重点是强调个人重生、悔改得救、重归上帝,提倡教徒重视道德,承担“上帝选民”的责任。这种在大范围内广为流传的观念在激起民众宗教热情的同时,也使“选民观”的思想深入人心。在信仰复兴后的北美各地,对实现上帝许诺的“千年王国”的企盼,变成了教会领袖和布道家的共同话题。殖民地人民的民族意识与虔诚的宗教激情混合在一起,突出了美利坚民族的概念。“除耶稣外,别无他王”的口号,以宗教的形式为殖民地民众参与独立战争提供了精神武器。大觉醒运动以复兴宗教信仰为目的开始,但当它结束时,除了宗教的复兴之外,还有北美殖民地民族意识的觉醒,这也是大觉醒运动的重要成果之一。
这场运动以“灵魂自由”为口号,把抽象的基督教教义与神学变成了一种具有丰富内涵的民主哲学。大觉醒运动在宣传新的宗教思想的同时,也使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运动所倡导的宗教宽容推动了民主思想的传播,促进了美国政治的现代化,而所有这些都是巧妙地从宗教道德的立场出发,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与民主、平等思想的肯定。大觉醒运动的初衷是复兴宗教,通过把教徒的视线更多地从来世引向现世。神职人员和布道家成功地将“灵魂得救”的宗教神学与政治交融在了一起,在客观上强化了市民社会的道德基础。--------信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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