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做,天主在看
我们在做,天主在看——诚实的人收获诚实的果实 有一位美国人利用周末, 带着九岁的孩子去钓鱼,河边有块告示牌写着:“钓鱼时间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止”。一到河边,父亲就提醒孩子, 要先读清楚告示牌上的警示文字,那位孩子很清楚只能垂钓至下午四点。父子俩从上午十点半开始垂钓,直到下午三点四十七分左右,突然间孩子发现钓竿末端, 已弯曲到快要碰触水面,而且水面下鱼饵那端的拉力很强,他大声喊叫父亲过去帮忙,这种情形显示,应该是钓到了一条大鱼。
父亲一边协助孩子收线,一边利用机会教导孩子如何跟大鱼搏斗,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拉、放之后,终于将一条长约 65公分、宽约 22公分、重约 七、八斤的大鱼钓了起来。
父亲双手紧紧捧着大鱼,跟孩子一起欣赏着,孩子显得非常高兴又很得意。不料突然之间父亲看了一眼手表,收起笑容, 对孩子正色地说:“亲爱的,你看看手表,现在已经是四点十二分了,按照规定只能钓到四点正,因此我们必须将这条鱼放回河里去”。
孩子一听,赶紧看着自己腕上的手表,证实确是四点十二分,但却很不以为然地对父亲说:“可是我们钓到的时候, 还没到四点啊!所以这条鱼,我们应该可以带回家吧”?
孩子一面说,同时露出一脸渴望的表情,加上恳求的语气看着父亲,可是父亲随即回答说:“规定只能钓到四点,我们不能违背规定。不论这条鱼上钩的时候是否在四点以前,我们钓上来的时间已经超过四点,就应该要放回去”。
孩子听了之后,再次对父亲要求:“爸爸,就这么一次啦!我也是第一次钓到这么大的鱼,妈妈一定很高兴。这里又没有人看到,就让我带回家去吧”!
父亲斩钉截铁回答说:“不可以因为没有人看到,就说要带回去。不要忘记,上主在看啊!他知道我们做了什么”。
说着,随即与孩子捧起那条鱼,将它放回河里去。孩子眼睛含着泪水望着大鱼离去,没有再说一句话,默默跟着父亲收拾起钓具回家了。
十多年后,这个孩子成为一位口碑很好的律师。在他的事务所会客厅里挂着一幅匾,写着:“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再多说便是出于那邪恶者”。(圣经玛窦福音五:37)
每个来找他办案的人,他都要求当事人, 必须先读一次这句话。 然后对他们说:“若是被我发现,你有隐藏案情,或是不诚实,我会立即拒绝为你辩护。因为我无法替不诚实的人伸冤,那会违背我的信仰良知”。
这位律师名叫乔治·汉弥尔顿(George Hamilton),在纽约市执业,他最出名的一句话是:「我从不强辩,只照实说出事实真相,因为上主知道,我所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件事,甚至想的每件事」。
格林多后书
4:5 所以,时候未到,你们什么也不要判断,只等主来,衪要揭发暗中的隐情,且要显露人心的计谋:那时,各人才可由天主那里获得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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