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2 14:44:09

信仰三境界,请对号入座!

   孔老夫子曾说过:“吾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人如何才能从心所欲,为所欲为,还不越过规矩法律呢,因为他所从心所欲的就是那些他愿意做,他应做,而又能做到的,其实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才感慨到:“朝闻道夕死可矣”(不用解释了)。
   通过阅读圣经,还有其他经典,还有其他人的论述,我理解到人对造物主信仰的三境界,名为有信仰的,人人皆在里面藏。那就是“我不可能犯罪”“我不能犯罪”和“我不可能不犯罪”,而与之相对应的应该是“我不可能死”“我不能死”和“我不可能不死”,但“人”却把“我不可能不犯罪”强奸为“我不可能死”。这就是人的悲哀,经上说:“我发现的只有这一件事:天主造人原很正直,但人却发明了许多诡计。”(训7:29)
   天主不是无原则的“烂好人”而是公义的天主,经上说:“可见天主又慈善又严厉:天主对于跌倒了的人是严厉的,对于你却是慈善的,只要你存留在他的慈善上;不然你也必要被砍去”(罗11:22),他以洪水灭世、火烧五城曾砍去了那些不信,所以,不要妄想天主的仁慈会荫庇罪恶,天主不收垃圾而只拣选圣洁的灵魂,就如农人收果实,而那无用的稗子只能投在火中焚烧。
   所以,世界的意义在于,天主创造世界是为人,是为人能顺从他的启示和引导“出生入死”。从厄娃被蛇诱惑与亚当偷食禁果,肉身之眼就开启了,就成了一个“欲望之人”,这是此界,也是必死之地,将被焚烧。而那些受神的引导,有心修炼的,就是“行者”,是在度烦恼中流,而真正悟出真道的,则是“达彼岸”,就如经上耶稣所说:“谁爱我,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并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若14:23) 我们的信仰就是这么一个过程,这河很宽,人的境界就是离岸的距离。
   而我所说的第一种境界就是“达彼岸”,这种人就是人们所说的“看破红尘”(真正的),悟透生死,从孔子的朝闻道夕死可矣,以及老子的《道德经》中,他们是奔向他们所认识不清的道,还有众多的佛门大德等,我在圣经中也认识了好几位,如听天主之命祭献儿子(远比自己的生命更贵重)的圣祖亚巴郎,因杀人夺妻而被天主诛杀长子之后的圣王达味,还有一些先知(约纳不在其中),再有就是基督的门徒,尤其是基督亲自召选的保禄,他说:“因为我们中没有一人是为自己而生的,也没有一人是为自己而死的;因为我们或者生,是为主而生,或者死,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生或死,都是属于主。”(罗14:8)还有:“按照我所热切期待希望的,我在任何事上必不会蒙羞,所以现在和从前一样,我反而放心大胆,我或生或死,总要叫基督在我身上受颂扬。”(斐1:20)还有:“你们无论做什么,在言语上或行为上,一切都该因主耶稣的名而作,藉著他感谢天主圣父。”(哥3:17)这就是“达彼岸”者的表现,我们的教会史上不乏此等悟道者如本笃、方济各等。因为他们已属于主,已不可能犯罪(主观故意),也就不可能死。
   第二种境界是“我不能犯罪”,因为我知道并确信有天主,有永生和死亡,如果相反他就要受惩罚,所以,为了不受惩罚,我不能犯罪,这种人的信仰不是以修德成圣为目的,而凭人的理智与权柄,把“以法律寻求成义”变成一种约定俗成,那就是他们的信仰规律,领头的亚巴郎的儿子依撒格,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耶稣所指责的“经师和法利赛人”,还有因恩宠所生的“智王”撒落满。还有许多古代、近代、当代“以法律寻求成义”的模范,佛教的神秀属于这类人,那些没有把信仰的中心放在基督身上,心思只是停留在那些偶像(除天主之外的一切被造物)上,在人的训导上,在那些法理上,经上说:“既然你们与基督已同死于世俗的原理,为什么还如生活在世俗中一样,受人指点:「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 拘泥于人的规定和教训呢?──其实这一切,一经使用,便败坏了。这些教规既基于随从私意的敬礼、谦卑和苦身克己,徒有智慧之名,并没有什么价值,只为满足肉欲而已。”(哥2:20--23)。他们的特点是“吾日三省乎吾身”“时常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第三种境界是“人不可能不犯罪”本来相对的是“人不可能不死”。但那些虚伪的人,以人本性的智慧代替天主的恩许,封闭天主的圣言,把人的传统习惯代代相传,鸠占鹊巢,顶替信仰的本质,这种人是以自我我中心的,宗教是可有可无的,是为自己服务的,信仰之主以其说是主,不如说是自己的仆役或交易的对象。(虽然那些人一口一个天主,内心怎样,只有自己知道)。这种人领头的是亚巴郎的孙子,依撒格的儿子雅各伯(也就是以色列,仔细看圣经就会有认识)。具体表现就是那些一味的歌颂天主的仁慈,却又肆无忌惮的犯罪作恶,以伪善的行为,靠着那“和解圣事”的撑腰,“不以法律寻求成义”的人,他们不是不以法律而以信德求成义,而是既没有信德,连法律也要践踏,却自欺欺人的以为能进天国的人,我知道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教宗就是那样的人,这样的人太多了,他们就是那些用自己的个头给天堂定标准的人,和那些不认识天主和天主的话,对信仰狂热也不狂热,冷淡也不冷淡的、陷于迷信中的人。他们是自欺欺人的人,因为经上说:“我真奇怪,你们竟这样快离开了那以基督的恩宠召叫你们的天主,而归向了另一福音;其实,并没有别的福音,只是有一些人扰乱你们,企图改变基督的福音而已。但是,无论谁,即使是我们,或是从天上降下的一位天使,若给你们宣讲的福音,与我们给你们所宣讲的福音不同,当受诅咒。我们以前说过,如今我再说:谁若给你们宣讲福音与你们所接受的不同,当受诅咒。”(迦1:6--9)
   至于是什么人,就请对号入座吧。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3-11-2 15:50:33

我不可能升天堂。
我不能升天堂。
我不可能不升天堂。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2 16:54:49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1-2 15:50
我不可能升天堂。
我不能升天堂。
我不可能不升天堂。

你一定要升天堂,你也一定能升天堂。我愿所有的人都能升天堂。天堂太大了,不在乎人多,只要够条件。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3-12-11 10:45:43

王公明 发表于 2013-11-2 16:54
你一定要升天堂,你也一定能升天堂。我愿所有的人都能升天堂。天堂太大了,不在乎人多,只要够条件。 ...

《公明福音》
基督所受的苦难是圆满的
既是圆满的就是没有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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