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神入化 发表于 2013-10-13 11:29:23

基督徒的政府有三,只应感谢其一

本帖最后由 出神入化 于 2013-10-13 11:34 编辑

基督徒的政府有三,只应感谢其一
作者:出神入化



敝人看到有天主教信友在天主教在线学术论坛中发表了其所写的主题文章《感谢政府》之后,不由得想就这个话题谈点自己在基督内的理解和看见。因为敝人所言纯粹是个人一家之言、一己陋见,并不代表任何“政府”(无论是教会官方还是世俗官方),所以请无论是赞同者还是反对者都不必、也没有必要耿耿于怀、戚戚于心。

一、基督徒在今生世界中应该服从的政府有三个:按重要性依次为上主、教会和世俗当局

基督徒在没有进天堂、见上主之前,需要今生世界中生活时有身心灵三重生命,简单地说也具有两重生命即肉体生命和灵魂生命(事实上这两重生命也是上主所创造的一切人所具有者)。所以,基督徒在今生世界中就有需要服从的政府来保障他们免得其随从自己的情欲而为害自己、他人和社会之事体的发生,或者最大可能地对于这类负面事体进行消减或威慑。

那么,基督徒在今生世俗世界中生活,需要服从、也应该服从的政府有哪些呢?敝人在基督内认为,基督徒在今生世俗世界中需要服从、也应该服从的政府有三个:按重要性依次为上主、教会和世俗当局。

首先,基督徒最需要、也最应该服从、听命的政府就是上主:三位一体的真神活神,或曰真天主、活天主。因为,上主是创造人、维系着宇宙秩序的至高主宰者,人的一切之存留都在乎他。更何况,“神视缺乏时,人民必放纵;遵守法律的,才蒙受祝福。”///“没有异象(或作默示),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为有福。”(箴言29:18)旧约说:“上主是最高的君王和司令。”圣师托马斯•阿奎那也说,上主是整个宇宙的最高君王。所以,上主及其诫命或命令就是基督徒的最高政府。

在三部对观福音书中,圣史们都记载了耶稣基督所发布的“上主最大诫命”的问题——当法利塞人听说耶稣使撒杜塞人闭口无言(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后,他们就聚集在一起,其中有一个法学士(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发问他说:“师傅,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里的总纲。”(玛窦福音/马太福音22:34—40)

上述这条上主的最大诫命,实际上将上主在旧约时代藉着其所拣选的仆人摩西(梅瑟)所晓谕给以色列人的“十诫”等律法内容和上主藉着其所拣选的先知们所发布给以色列人的上主教训,都包含在其中了(当然,天主教所谓的“天主十诫”与基督教所谓的“摩西十诫”有一条是不同的)。上主在新约时代亲自道成肉身,以耶稣基督的形象来到世间所传布的天国福音之道,实际上也是上主为了使其最大的诫命或“十诫”能够更好地、更有效地为世人(包括以色列人)所遵行而设定、恩赐的救恩真理。

正如耶稣对于那些对于其教训感到与旧约上主诫命截然不同而莫名其妙的门徒们所郑重地强调的“新法律成全旧法律”那样:“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既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玛窦福音/马太福音5:17—20)

只不过是耶稣基督着重于从灵魂得救这个最高、最深入、最无出其右的、属天的层次或境界来予以强调、立论并设教而已,他所发布的“山中圣训”(“山上宝训”)就是着重地从灵魂幸福的意义或层面上来谈论、发布的,而不是如同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动辄就是从物质财富和多子多孙等属世意义上来谈论上主的祝福之做法。

但是,上主既然在耶稣基督这位完全的人同时又是完全的神之内成就了他的救恩计划,那么耶稣基督就成为上主的代名词和化身,就是上主本身,就是基督徒所应该听命、顺服的政府或主人。所以,宗徒保禄(使徒保罗)在其教牧书信中,圣若望(圣约翰)在其《若望默示录》(《启示录》)中,都强调耶稣基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宗徒保禄(使徒保罗)还强调说耶稣基督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凡是掌权者都是上主所命所立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基督徒顺服上主要远在顺服世俗政权当局或凯撒之上、之先,世俗政权当局或凯撒相对于上主耶稣基督而言就成为了等而下之、等而后之、等而外之的次级意义上的政府了。更何况,世俗政府当局或凯撒只不过是必要的、而且是消极意义上的政府而已。

上主的命令和法律就是基督徒最应该服从、听命、遵行的——耶稣说:“凡是遵行我的道的人,才是我的门徒。”耶稣还启示圣若望(约翰)说:上主的命令就是要我们信他儿子耶稣的名,并要彼此相爱;而不爱看得见的弟兄之人,就不能够爱那看不见的上主。

事实上,凡是相信耶稣基督是上主的独生子、且上主叫他从死里复活的人,就都是基督徒,全世界的教会都总称为“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即使是天主教恐怕也是不出离此大范畴的。至于有的极端化的中国天主教信徒竟然将新教徒称呼为“基督徒”、而将天主教信徒排除在“基督徒”这一概念之外的做法,恐怕是不无狭隘偏见和肤浅无知、自命清高之嫌疑吧。

耶稣在上十字架前亲自设立了教会,将他的教会设立在对于世人承认“耶稣是基督,永生上主的儿子”这一磐石之上。所以,基督徒除了上主这个最为重要、最为优先的政府需要听命之外,就是要将教会作为政府来听命。

当然,教会作为基督徒应该听命的政府,在重要地位和优先性方面要低于上主的,这样说并不是降低教会的地位和重要性,而是将教会放到“是其所是”的地位,因为教会作为基督的新妇只不过是基督的身体,教会的头是基督及其圣神(圣灵)。所以,那种过于强调教会地位而将其人为地抬高倒了等于上主、甚至无形中高于上主(至少是在客观效果上非常容易使基督徒或外邦人有所误解)的做法,是违背上主的命令的。也因为,任何教会,即使是被天主教信徒教友所尊称为的“圣教会”,所尊称为“上主在人间的代理人”的教宗,也都是难免在历史上发生某种过失或某种程度上误解上主神命的时候,所以天主教教理需要不断地完善。当近代初期西方世界各国所发生的不同教派基督徒之间的宗教战争中所白白牺牲的那些基督徒,当他们在自己的肉身生命要完结的那一刻儿,大概不会对于那鼓动他们去流血舍命的任何教派教会生发出感谢之情吧?!

所以,在西方中世纪所盛行的那种所谓基督徒“一仆二主”的形象化说法(一个基督徒有两个主人,一是上主或教会,二是世俗掌权者),是非常不够确切的。因为那种说法无形中人为地给减少了一个政府。那么,被人为地或有意无意地给减少的那个政府是什么呢?那个被减少的政府在事实上又是由什么(或被谁)给取代或包办、代替了呢?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会逐渐发生了对于上主真理某种程度上的偏离。而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之意义,也只有在这个层面上即在拨乱反正以正视听的意义上才具有重要的属灵意义。至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谓的“宗教改革是近代第一号资产阶级革命”的说法,对于基督徒马丁•路德而言并不是事实,至少路德在主观上并不是为了什么资产阶级的利益或意志来改教的,尽管路德改教在客观的社会历史效果方面或许有助于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或愿望。

至于世俗政权当局或凯撒作为基督徒所应听命的政府,主要是在派生的、消极的意义上而言的。当世俗政权当局或凯撒逼迫基督徒的信仰时,基督徒无疑应该听从上主、听从自己的良知自由,就如同宗徒伯多禄(使徒彼得)、宗徒若望(使徒约翰)当年被捕受审过程中,在面对罗马帝国殖民统治者和犹太教掌权者逼迫他们(勒令警告他们不得信耶稣,不得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时所回答的那样:“听从你们而不听从天主,在天主面前是否合理,你们评断罢!因为我们不得不说我们所见所闻的事。”///“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宗徒大事录/使徒行传4:19—20)


二、基督徒只应感谢一个政府,就是三位一体的上主,而不应感谢教会和世俗政府或凯撒
既然基督徒在今生世界中应该服从的政府有三个:按重要性依次为上主、教会和世俗当局。那么,基督徒应该感谢所有这三个政府呢,还是应该感谢其中的某两个政府,抑或只感谢其中的某一个政府呢?

在敝人看来,基督徒只应该感谢其中的一个政府,就是那种最为重要的政府,即三位一体的上主。而其他两个政府都不是、都不宜作为基督徒真正应该感谢的对象。

为什么敝人如此断言呢?因为在敝人看来,其他两个政府都不过是上主这个最高的政府、终极的政府,是基督这位最高君王的附属品或默许存在者而已。其中之一的基督教会对于基督徒的灵命而言实属必要,但教会相对于上主而言仍然是从属性质的。更何况,基督教会和其中的神职人员、教长们行使其传教、牧养基督徒、厘定教理等等一类的工作,无疑是他们所应该当尽的本分而已,他们的报酬是在将来肉身朽坏后灵魂得进入天堂获得永生永福。同时,他们在为基督徒服务的过程中,也理当得到、也得到了基督徒会众们的供养和尊敬。

假使有些基督徒出于礼貌,而对教会的神职人员、教长们表示了感谢,这不应该单纯地、简单地看做对于他们个人的感谢,而是对于他们所服务所师法的最高本体上主基督的感谢,或者是他们出于人际交往时的客套语言。

至于世俗政府当局或凯撒在为基督徒等一切世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甚至做出了个人意义上多方面的牺牲(有的甚至因公殉职),基督徒等一切世人对于他们的这种服务也不是、不应当是感谢意义上的。因为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乃至最高掌权者都只不过是纳税人所供应的对象,他们是为其直接性的主人即纳税人或其所服务的统治阶级提供服务的,所以他们所服务的对象对于他们所提供的服务是谈不上什么感谢的,这就如同主人对于他们已经支付了工资报酬而雇用的仆人不需要表示什么感谢,是属于同一个道理。

至于有的基督徒(尤其是天主教信徒教友)引证《圣经》中的这段经文——“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弟前2:1-2)——来证明基督徒应该感谢政府的做法或看法,实际上是不得要领的,是对于这段经文的误解。因为很明显,宗徒保禄(使徒保罗)在其教牧书信中所说的这句经文本身的意思,并不是要求基督徒去感谢君王和一切在位者,而是要基督徒为着君王和一切在位者能够皈依上主基督、并能够效法耶稣基督这位真正的君王、最高的君王来管理公共事务这个目的,来向上主恳求、祷告、代求、祝谢。

即言之,在宗徒保禄(使徒保罗)的这句话中,“君王和一切在位的”实际上也是包含在“万人”这个概念之中的,只不过是为了突出强调一下而特意提到而已。至于宗徒保禄(使徒保罗)为什么要突出强调地提到“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也应该如同“万人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一样(“也该如此”)这个问题,在敝人看来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宗徒保禄(使徒保罗)这是为了纠正当时某些基督徒(应该说是绝大多数基督徒、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还要多的基督徒)所必然具有的那种因为罗马帝国殖民统治者和犹太教教权当局联手逼迫基督徒而引发的敌视、怨愤心情,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根本就不太可能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向上主“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一类违背基督圣训的情形;第二,宗徒保禄(使徒保罗)这样子强调,也是符合耶稣基督所垂训的多条诫命或圣训的:“不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要饶恕人,甚至七十个七次地饶恕人”、“要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人祷告”等圣训之要求。

所以,那种将宗徒保禄(使徒保罗)看做是罗马政府打入基督教会内部而变乱基督圣训的看法是非常不对路而且不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度圣徒之心”等嫌疑的看法:“圣奴隶们可以歌功颂德了。因为有宝锣给他们撑腰。我就纳闷,宝锣说的话就是圣旨吗??另,宝锣为啥歌颂罗马政府?因为忽比烈是成吉思汗的孙子。”

有的天主教信徒教友说:“我们越是为我们的政府祷告,我们就越会感谢我们的政府。”这是什么逻辑呢?难道是不断重复地为“我们的政府”祷告而能够生发出日益增进般地对于政府的感谢吗?!难道不是因为“我们的政府”为“我们”提供了优质的甚至额外的服务、而非其他(包括“我们越是为我们的政府祷告”)而导致的“我们越发感谢政府”吗?!

所以,在敝人看来,应该如此说才比较符合上主的圣意:“我们越是为我们的政府祷告,我们就越会感谢我们的上主。”因为如果不是上主对于我们基督徒的拣选和上主所发布的为我们基督徒所服膺的那种超越人间恩怨意义上的福音圣训的话,任何世人都是不太可能为那些逼迫他们、甚至在他们面前颐指气使、作威作福的政府(圣奥古斯丁甚至说“国家就是强盗”)祷告的,是上主使我们基督徒这类特殊的世人放下我们自己的情欲、好恶、恩怨和宿怨,以上主之是为是,以上主之非为非,承行上主的圣意,在人间度寄居的生活和日子。

敝人正是因为上述理解,而赞同另外一位天主教信友对于宗徒保禄(使徒保罗)这句经文的理解:“保禄从来没有让谁去谄媚政府,有人误读了宗徒的话随便谪一段加以渲染。保罗给审他的省长斐斯托或是在阿格黎帕王面前,都是不卑不亢的让他们脱离他们可责的生活,如同洗者若翰指责黑落德一样。保禄精通法律和神学,明白世上一切都不能与耶稣基督的生命作衡量。他是让人在压迫的境况中对天主满怀希望,为他们的暴政祈祷。盼望公义,不至失望。”

至于有的无神论者和外教人士可能会说的:“我谁也不感谢,我只感谢我的父母,感谢我父母所赐给的聪明,使我能够在争名夺利的明争暗斗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或者说,我只感谢我自己,因为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独是。”那么,这种说法,如果不是出于无知僭妄,就是出于邪魔撒殚魔鬼的搅扰或诱惑了,抑或是这两种情况兼而有之了。

总之,基督徒所应听命的政府有三个,但只有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是基督徒应该感谢的。正如贯穿整部《圣经》中对于上主的颂赞、感恩、挚爱等感谢语言所启示我们的那样:惟有上主是我们基督徒要唯一感谢的政府,甚至我们应该将爱上主基督耶稣超过爱我们的父母儿女——耶稣就强调说过:凡是爱父母、爱儿女超过爱他的,就不配做他的门徒;而且基督徒还要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他耶稣基督这位最高的君王。



2013-10-13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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