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5-19 11:26:56

起初有道,道与天主同在。道,道乃自然律、天律,违背人伦就是倒行逆使,违背天律!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5-19 11:39:05

百度百科点开看看。


百科名片同性恋基因(gay genes)是影响人和动物性取向的基因。但该基因是否存在还未完全确认。



信实的救主 发表于 2013-5-19 13:13:03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5-19 09:14
不相信百度你就看看谷歌,不相信性学报告就看看弗洛伊德。
要是什么都不信,那我无话可说。 ...

兄弟你好,我建议按圣经已明确的结论去认知。

人不得救不单单是犯了罪,每个人都是罪人。

右盗尚且因着信且真诚的悔改而蒙耶稣的救赎,可见耶稣是何等的仁慈。

在我们意识到自己的观点有偏差的时候,最正确的选择就是祈求圣神引领并且赐予悔改的恩宠。

我们不要学巴利文,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或因傲慢而维护自己的虚荣心在错误面前矢口否认。

天主的仁慈是以人的悔改而临于他的儿女身上。

不悔改是撒旦的诡计而受害者是不悔改者本人。

祈求天主赐予我们圣神并引领我们,感谢天主。

真是你 发表于 2013-5-19 14:49:02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5-16 13:26
说别人猪狗不如是天主教友的行为??!!
假如 ,有一日,同性恋者占了多数,像你一样不许异性恋结婚、 ...

不论多少人赞成,只有你一个人站在真理的一面,也会得到永远的赏报的,你的意识有些软弱了

真是你 发表于 2013-5-19 15:25:27

你教导人看这书那书,你咋不教导人看圣经呢。你认可同性恋,你也认可良心道德律吗。现在很多人没了道德,你也认可随从吗。你认为同性恋能带来很多好处,我认为,火和电也是很好的,可是玩火者自焚,玩电者自毙。如果你家小孩玩电,你会让他玩吗,不会吧,你要给他讲明危害吧。同理同性恋其实每个人都有,但人与生俱来的意识告诉人那是违反自然顺序规律的,人会有意识去约束自己。那么有的人认可同性恋了,是他想得到自由的释放,人当得到更多的自由的时候,他的灵魂就不会自由了,有一种法律束缚了他的灵魂和心灵,这是人看不到的,而产生更多的就是来自于心里和情绪里的负面影响,当一个人能够在久病中适应了,那么他也就无所谓了,那是多麽可怜的一个问题啊。你可能看着谁都好,可是谁有问题谁又肯把自己的隐私说出来呢
我明白你的帖子,想要的是如何怎么办,同性恋很多国家认同了,对于我们软弱的人来讲不赞同,也没办法,因为很多人及国家认可了,议案通过了,那么我们怎么办,我的想法是这样,同性恋可以通过议案,是不是妓女合法化也可以列入议案范围呢,持枪合法化也可以让议会考虑一下,还有等等。妓女合法化,因为有很多人不愿意承担家庭义务,又没有钱结婚,可是生理又需要,议会应该考虑一下。持枪的问题,自然社会不安定了,需要自己保护自己,也应该是合法的
上述你的问题和我的想法,我可以告诉你一个问题,只能会造成社会的混乱,罪恶的蔓延,人类的丧亡的步伐,这不是平安的保证,平安应建立在秩序顺应自然的情况下,按着天主所赐予的法律行使,并在法律的约束中本着天主恩赐的恩典和爱与天主及人建立好社会和迎接天国的再来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5-19 15:36:17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3-5-19 15:51:47

同性恋占大多数的时代绝不可能到来,因为主掌有主权!
百度搜出的答案与上面的回复一致,同性恋基因的存在并没有确切的依据。
承认这种行为是不正常的,也没有什么可羞耻的,人人都是罪人,正因为有罪才需要主耶稣的救赎,承认才能悔改,悔改才得赦免。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3-5-19 20:19:45

张怀阳 发表于 2013-5-15 23:32
看几遍断背山,看几遍春光乍谢,看几遍蓝宇,你就会明白两个男人也会真心相爱的。 ...

真爱永远无罪。主耶稣说:没有为朋友而死更大的爱了。
母亲当然可以爱孩子,兄弟、姐妹相当可以爱,而且应该爱,深深得爱,但这不是性爱,不是违背人伦的性爱。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3-5-19 20:25:09

一、如果同性恋是种病,甚至是心理上的病,那就用不着从信仰 角度来讨论了,而是从医学角度来讨论了,所以,反对同性恋行为的人并未把这种行为当成一种病,而是当种一种人类现象,一种人性上的迷失。
二、百度网上搜索词条“同性恋基因“,就可以得出以下答案:”
百科名片 “同性恋基因(gay genes)是影响人和动物性取向的基因。但该基因是否存在还未完全确认。”激素之说就更是扯淡 。
三、    比例说明不了什么,现在世界上罪恶的行为占的比例比行善的行为多很多。我们不能以此就认为罪恶是天主所赞许的。
四、爱不是罪,爱是来自于天主,永远都是值得赞颂的。主耶稣说,为朋友而死,世上的爱没有大过她的。兄弟、姐妹当然可以爱,应该爱,但爱不是性,同性恋是指在性爱上,情爱上的行为。
五、天主教会反对同性恋行为,是出自于圣经的教导。不只是在旧约中多处提到这种行为能引起天主的义怒,在新经中也很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看《圣经》罗1:27男人也是如此,放弃了与女人的顺性之用,彼此欲火中烧,男人与男人行了丑事,就在各人身上受到了他们颠倒是非所应得的报应。
六、天主不会做自我矛盾的事,否则,祂就不是全能,全善的。祂不会既创造了同性恋的基因,又说这种行为是可憎恶的。同性恋倾向是由生活背景、经历以及心理因素造成的。
七 、记住,永远记住,神是审判标准的制订者,而不是你,神的审判不是因为符合你的道德标准祂才是神,而是神所创造的要遵守神的命令。当然你可以不信靠祂,但这丝毫不会影响到祂的荣耀和审判标准!
八,除了亵渎圣神的罪不得赦免,没有其它什么罪因着信靠主耶稣而不得赦免的。人人皆有罪。病不讳医,只有承认自己的生命有迷失,才会寻求,才得医治!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3-5-19 21:29:20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5-19 11:11
性倾向不是由于激素或者基因造成的,是生活的背景,经历和心理因素造成的,因为天主不会做自我矛盾的事, ...

你怎么知道天主不会创造这样的基因??至于自我矛盾,那是你的想法好吧,别强加在上主头上。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3-5-19 21:33:19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5-19 11:24
关于乱伦,甚至圣经上都没有说过是可憎恶的,而人类之所以认为是可憎恶的 ,是因为它严重违背人伦。
而同性 ...

您的意思是说——乱伦可行??那您请便,我就不拦着了。
人伦?狗屁!!伦常和道德是随着社会发展而改变的。而且您睁开眼瞧瞧,现在早不是老佛爷当朝了,别跟我讲什么纲常,我只知道肛肠。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3-5-19 21:46:32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5-19 11:21
一、科学的发现是在不断发展着的,基因研究至今并没有确切的依据表明同性恋是基因问题。不用百度,这事你 ...

一伦理及道德也是随着社会发展变换的。远古父子,兄妹性交现在就是犯罪。
二你的自我矛盾之说,是因为你不了解上主的圣意而自行揣测的错误认知。即因上主全善,故,同性恋必有自己存在的道理,且这一道理原则上应是善的。;同性恋是怎么形成的,你不承认科学,不予辩论。至少,圣经和耶稣从不曾说同性恋是后天形成的。本着法不禁止即可行的原则,无罪推定。
三您同样不是审判者,我更劝您不要把自己接近这一境地。神的命令只有一个——爱。我不认为同性恋之间没有爱。;上主,你若细查我的罪污,我主,还有谁能站立得住。

arahatta 发表于 2013-5-19 21:50:24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5-19 21:46
一伦理及道德也是随着社会发展变换的。远古父子,兄妹性交现在就是犯罪。
二你的自我矛盾之说,是因为你 ...

那不是爱,是淫乱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3-5-19 21:55:03

草原上的绵羊 发表于 2013-5-19 11:26
起初有道,道与天主同在。道,道乃自然律、天律,违背人伦就是倒行逆使,违背天律! ...

这话耳熟,我虽然岁数小也还背得出——谁反对文化大革命就是反对毛主席!谁反对毛主席就是反对党!——我只想说,人伦不是天律,天,他就没有律!
以夫妻而论,什么样的性行为是可行的????亲吻(此处特指嘴)可行吗?抚摸?吟道交?肛交?……?请你指出哪些可行?哪些不可?为什么??甚至——如果只有引导交可行,那具体哪一种或哪几种、什么样的姿势是人伦?抑或天律???——是故,我以为,您在扯淡。

arahatta 发表于 2013-5-19 21:55:12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5-19 21:46
一伦理及道德也是随着社会发展变换的。远古父子,兄妹性交现在就是犯罪。
二你的自我矛盾之说,是因为你 ...

本着法不禁止即可行的原则,无罪推定。诡诈的人啊,
圣经和耶稣从不曾禁止吸毒贩毒。难道贩毒吸毒是合法的吗?

╋JOANNES.PAULU 发表于 2013-5-19 22:05:49

张怀阳 发表于 2013-5-15 23:32
看几遍断背山,看几遍春光乍谢,看几遍蓝宇,你就会明白两个男人也会真心相爱的。 ...

男人和男人相愛?《聖經》中聖保祿宗徒說:男人和男人行了醜事!同性戀是違反天主誡命的,天主立婚姻是爲了傳生人類,從而來治理大地!而同性戀是逆性之用,而不是順性之用,直接相反天主,所以,作為基督徒不應該支持這樣的事情,當然應該努力的勸解身邊有同性戀傾向的人!

╋JOANNES.PAULU 发表于 2013-5-19 22:09:13

同性戀直接相反天主,同性戀是將順性之用變為逆性之用;是直接相反第六誡的。《聖經》中火燒五城中就是因為這樣的事情存在,所以天主要降罰。所以,我們首先不應該支持這樣的事情,同時身邊如果有這樣的人我們應該解勸,使其回頭!

╋JOANNES.PAULU 发表于 2013-5-19 22:15:21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5-19 21:46
一伦理及道德也是随着社会发展变换的。远古父子,兄妹性交现在就是犯罪。
二你的自我矛盾之说,是因为你 ...

遠古父子、兄妹性交就是違背倫理的,不是正確的,也不能宣揚!同性戀是不能存在的,這樣的事情是天主所厭惡的,因為天主厭惡一切惡事!國家法律不禁止是從人的層面考慮的,而不是從天主哪兒考慮的,所以,這樣的事情最後會導致嚴罰的!

╋JOANNES.PAULU 发表于 2013-5-19 22:15:32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5-19 21:46
一伦理及道德也是随着社会发展变换的。远古父子,兄妹性交现在就是犯罪。
二你的自我矛盾之说,是因为你 ...

遠古父子、兄妹性交就是違背倫理的,不是正確的,也不能宣揚!同性戀是不能存在的,這樣的事情是天主所厭惡的,因為天主厭惡一切惡事!國家法律不禁止是從人的層面考慮的,而不是從天主哪兒考慮的,所以,這樣的事情最後會導致嚴罰的!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3-5-19 22:20:07

信实的救主 发表于 2013-5-19 13:13
兄弟你好,我建议按圣经已明确的结论去认知。

人不得救不单单是犯了罪,每个人都是罪人。


你说的话中肯一些。像个教友所为。
圣经明确的观点很多,其中不包括同性恋就是大罪这一条。
圣经同样明确了创世7天之说,但我们的天是以地球自转(地球日)为基本点的,一日一夜就是一天,所谓日夜是以太阳说的,即能看见太阳时是日,看不见称为夜,地球产生于太阳之前?没有太阳之前就以天划分时间?简直就是荒谬!——我知道,又有人会说这里是讲故事,不是科学论文。那么,看待同性恋问题也是一样,我建议不要从字面理解,——举例,巴比伦的淫行并不关男女性事,而是对天主的信仰的纯正,这话对吗???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同性恋——一个普通教友的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