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inus 发表于 2013-3-3 03:20:19

万民福音部:良心与爱国

翻腾出一篇旧文,谈良心与爱国。因为最近银色地平线上窜下跳,极力诋毁天主教徒应该爱国。我们看看万民福音部怎么说。


星期三2012.08.08
光启:
主宠日隆!
谢谢来信!七月六日哈尔滨又发生了非法祝圣主教的事件,被祝圣者是岳福生神父,当然他已自招绝罚,而且教廷已予以声明。他本人在2010的“八大会”里,接受了爱国会副主席一职。
爱国会是推行“独立自办、自选自圣”政策的机构,他是其中的重要成员,我不禁问:在非法祝圣的事件中,难道他真正地表现了爱国吗?
如何去辨别爱国的真与假?保禄宗徒给我们很好的启发。首先,他要求教友为国家的施政者祈祷,使他们能顺从良心以造福民众。
良心是天主的声音,为教友(包括神父、主教、教宗)来说,良心须受到圣经、传统和教会训导所薰陶。造福民众是指谋求公共利益,其辨别的基准建立在人与生俱来的尊严和权利上。谁爱国,无论是施政者与否,至少要有勇气以顺从良心,并兼有智慧以造福民众。好教友自然是爱国的,因为他“上爱天主、下爱世人”。
一位学者说的对:“自选自圣的实质是在主教任命过程中排除教宗。”亦即损害了教宗作为伯多禄继承人应有的权利。
从宗教角度看,这是违背信仰的,但从社会角度看,这是漠视民众的权利。假如教友在中国享有信仰自由,那么便有权利和教宗共融,而教宗也该享有自由去任命中国的主教。一切非法祝圣不但伤害教会,也践踏了民众的信仰自由,那就是人的基本权利。
如果中梵要展开诚恳的交谈,必须以信仰自由为公认的大前提,然后再谈其他的细节问题。可是,这样的交谈看来是中断了。
令人庆幸的是七月七日,上海教区举行了合法祝圣主教礼,被祝圣的马达钦主教为这个交谈打开了新的天窗,并无惧地传出信息:信仰自由是百姓的权利。
在他的祝圣礼中出现了一位非法主教,他的身份是全国爱国会的副主席,暂不谈他对教会礼仪作出的“污染”,而要谈的是他在这神圣礼仪中代表爱国会贯彻“自选自圣”的政策,他能真正地爱国吗?当然不!
我在马达钦主教身上看到真正爱国的榜样。他通过身体语言,巧妙地与非法主教拥抱,表示友善和交谈,同时也表达了强烈的信息,即不可体现“自选自圣” 的政策。马主教在他的谢词中,解说他牧徽的金句和牧者的抱负:“愈显主荣、同心合一!”为了听从慈母圣教会,今后要专务牧灵和福传的事务,他说:“我不方便担任爱国会的成员。愈显主荣、同心合一!”
我是教友,必须爱国,但我认为马主教不但表达了对教会的忠贞,也胸怀爱国的豪情。在马主教身上,我学到如何真正地爱国。爱国并非空洞的口号,却要实事求是、与民共步,分享民众对信仰自由的深切渴求,因为信仰自由是​​民众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公益。
历史告诉我们,顺从良心需要勇气,无论党内党外,都有杰出的例子,尽管他们要付出代价,也在所不惜。马主教也给了我们一个好榜样。据了解,现在他是受到人身自由的限制,不过,他的豪情——“愈显主荣、同心合一”——正是他内心真正的自由。
我很喜欢你上次引用的圣启廉的话:“爱基督在万有之上,因为他爱我们超越一切;坚持对他的爱,永不分离;勇毅而亳无所惧地站在他的十字架旁。”尽管要面对十字架,但从十字架我们可获得复活的力量。

彼此代祷!
天赐

风行者 发表于 2013-3-3 23:39:19


“爱国”?完全没有教义支持,只是教会不反对爱国,但也不等于应该和必须,也没有指出只爱自己所在国家,别国就不能爱,这个问题香草先生早就谈论过,不知道哪里来个初出茅庐的当做新闻。

dominus 发表于 2013-3-4 03:07:10

风行者 发表于 2013-3-3 2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爱国”?完全没有教义支持,只是教会不反对爱国,但也不等于应该和必须,也没有指出只爱自己所在国家, ...

如果你不知道,就应该问,如果你不问就判断就是无知,如果是故意的无知就是顽固。
本dominus告诉你,这篇文章来自万民福音部的博客Being Catholic in China,由信仰通讯社负责。

梵蒂冈 - “在中国做天主教徒Being Catholic In China”博客正式诞生了
梵蒂冈城(信仰通讯社)—信仰通讯社认为有必要创建“在中国做天主教徒Being Catholic In China”博客,以便为这片大陆上的中国天主教徒们提供信息和培育的工具。这是圣神的时刻,有利教会让人们辨识时代的征兆,使教会无论身处何方何种文化,皆可自由地履行基督所嘱托的使命。为此,通过博客,中国天主教徒可以与协调福传活动的人,就有关教会的问题展开对话和互动。此外,这一博客作为工具旨在促进在中国的教会与各地的教会、与普世教会合一。

老朽 发表于 2013-3-4 14:14:36

“爱国”?完全没有教义支持,只是教会不反对爱国,但也不等于应该和必须,也没有指出只爱自己所在国家,别国就不能爱,
风行者错了。请看《天主教教理》第2239条:“……爱国及服务国家是基于感恩的责任,并由爱德而来。……”爱国就像爱父母一样,是必须的。如果你说:爱自己的父母,别人的父母就不能爱吗?这个逻辑有多么荒唐,不是很明显的吗?当然,当父母有错的时候,不能盲目顺从,也可帮助父母纠正错误,其实这也是爱的表现。如果不爱自己的国,只爱别人的国,就更不对了。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3-3-4 17:40:06

欢迎老朽奋勇参与。

愿荣主益人 发表于 2013-3-5 05:26:52

dominus   以善胜恶 擦亮眼睛你们对地平线再言语相对或是相逼的话,我会藐视你们。地平线不过是一个病人或是一个被捆绑的人,你们却针锋相对既缺乏爱德也缺乏智慧。你们就不能给人家一个康复的机会吗?{:soso_e111:}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3-3-5 07:22:29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3-3-4 17:40
欢迎老朽奋勇参与。

好久不见老朽风采。

Lawrence 发表于 2013-3-5 11:35:15

愿荣主益人 发表于 2013-3-5 0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dominus   以善胜恶 擦亮眼睛你们对地平线再言语相对或是相逼的话,我会藐视你们。地平线不过是一个病人 ...

这位网友挺逗,有理说理,天经地义。坛谁都可以发言,是病人怎么不进医院?在公共场所谁知道谁是病人。

地平线是否病人不清楚,到是很像内地乱七八糟的基督支派风格,很激进,极端性很强那种。

Lawrence 发表于 2013-3-5 11:42:54

“爱国”?完全没有教义支持,只是教会不反对爱国,但也不等于应该和必须,也没有指出只爱自己所在国家,别国就不能爱,这个问题香草先生早就谈论过,不知道哪里来个初出茅庐的当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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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有知,几个交锋就可以高下立判,那位网友的神哲学专业经历,估计会比你领洗时间都长的多,真为你的大话感到汗颜。别在给自己的无知打上鸡血,真可谓无知者无谓,也算一大奇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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