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12-30 18:12:02

教宗著作《世界的光》中提到涉及中国的的第1个问题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12-30 18:13 编辑

(彼德.西沃)问:
       2009年1月,教会决定,撤销对圣庇护十世司铎兄弟会(the Society of Saint Pius X)四位主教的绝罚(escommunication,开除教籍。受绝罚者禁止举行或接受圣事,也不得担任教会任何职务。),引发第一个裂隙。我们以后还会详谈这个问题,包括它令人匪夷所思的背景。顷刻之间,德高望重的教宗,着实引发了一场“本笃热”的教宗,成了“不幸的教宗”,激怒了世上一半人反对他。      评论是灾难性的。《新苏黎世报》(Neue Zürcher Zeitung)鉴于媒体掀起的前所未有的反教宗狂潮,感觉自己不得不站出来,指出记者们“攻击性的不明真相”。法国犹太哲学家列维(Lévy,Bernard-Henri)注意到,一谈到本笃十六,“讨论中”就充斥一片“偏见、不真诚、甚至干脆不属实的资讯”。       撤销绝罚是个错误吗?

(教宗本笃十六世)答:
      先要说一下撤销绝罚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散布太多无稽之谈,包括从有学问的神学家那里。事实上,这四位主教,并非像很多人说的那样,因为对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持否定态度,被处以绝罚。革除教籍的真正原因,在于他们未经教宗授权情况下,接受了祝圣主教。当时按通行的、古教会法已有之的相关法规进行了处理。按教会法规定,那些在未经教宗授权情况下,祝圣他人为主教者,将被处以绝罚;那些接受诸圣者同样如此。也就是说,他们被处以绝罚,是因为他们触犯了教宗的“首席地位”(Primatus)。在中国有类似的情况,那些未经教宗授权被祝圣的主教,因此不再与教会有完整的共融。
      现在,如果其中一位主教宣布,他既一般性的认可教宗的首席权,亦个别的认可教宗的首席地位,就可以收回对他的绝罚,因为绝罚的理由不存在。我们在中国就是这样做的——希望以此逐步解决教会的分裂局面——我们按同样的方法处理了这四位主教。简言之,出于唯一原因,即未经教宗授权被祝圣,他们被处以绝罚;同样出于唯一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宣布认可教宗——尽管尚未在所有问题上达成一致——收回对他们的绝罚。
      这本身是个完全正常的法律程序。我必须指出,在这点上,我们的新闻工作没有做好。它们没有解释清楚,这几位主教为什么被绝罚,然后,他们又为什么,仅由于纯粹法律原因,必须被解除绝罚。
                                    摘自—— 《世界的光》(教宗本笃十六世与彼德.西沃的对话)21-22页

迷糊 发表于 2012-12-31 22:18:34

他们被处以绝罚,是因为他们触犯了教宗的“首席地位”(Primatus)。在中国有类似的情况,那些未经教宗授权被祝圣的主教,因此不再与教会有完整的共融。

——可惜,只有被祝圣者被绝罚了,而祝圣者仍逍遥法外,且在正常营业。


他们的罪不是比被祝圣者更大么?


看来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啊!

教会是法制呢,还是人治呢?


只有他们没有完全共融么?所有的合法的爱国会主教呢?他们继续违背教义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他们都与不完全与教宗共融的主教们共融。继续参与非法祝圣!

迷糊 发表于 2012-12-31 22:20:00

看来所谓的共融只要嘴上说说就行了。

看来还是权力的问题,至于教义见鬼去吧!

迷糊 发表于 2012-12-31 22:20:42

中国那些屡次参与非法祝圣的主教呢?

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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