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1 12:05:32

驳斥《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

本帖最后由 渔猎耕织 于 2012-9-11 17:17 编辑

驳斥《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
驳斥帖文《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

作者:渔猎耕织


王公明(在天主教学术论坛发布了主题帖文《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的网友):

你认为你能够成为天主吗?

你认为你能够具有天主耶稣基督那样能够行那么多的神迹奇事吗?

你认为你能够如同真理与正义的本体即天主耶稣基督那样拯救世界吗?

请不要在那里胡诌八咧了好不好!

基督圣教的逻辑,绝对不是如同佛教所谓的“人人皆可成佛”逻辑,也不是如同儒家学说或儒教所谓的“人人皆可为尧舜”逻辑,也不是许多不信基督的中国人骨子里所具有的那种“皇帝老儿位子人人可坐”逻辑,更不是毛伟人所豪情万丈地慷慨陈词的“敢叫日月换新天”、“欲与天公试比高”逻辑。

基督圣教及其圣经强调的是天主(神、上帝)的唯一性、绝对性、至高无上性、不可企及性、难以超越性或等同性。这是一种绝对主义的逻辑,而绝对不是相对主义的逻辑。

而楼主所引用的“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和《金刚经》的说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无疑是属于相对主义的逻辑,与基督天主圣言圣意相去十万八千里或有如天壤之别。真正的基督徒相互之间因为信望爱天主,而能够在基督内合而为一,这是一种真正的“尚同”逻辑。

众所周知,无论是天主耶稣基督同时作为具有完全人性的主体所发布的天主圣言圣意,还是宗徒保禄在其牧函(教牧书信)中所说的训导话语,都是经常使用比喻或借用人间俗语习惯用法以便使人更为通俗易懂地信服皈依基督的语言习惯,其中所说的常常都是一种比喻性说法,例如要其十二个门徒同圣子天主耶稣同坐在天堂宝座上的形象化比喻。

耶稣还叫其门徒成为“得人的渔夫”、“葡萄园的员工”、“收割庄稼的工人”、“将银子升值的官家”等等,都是比喻性说法。

更何况,在整部圣经中天主耶稣基督和宗徒保禄还说叫基督徒成为天主的奴仆呢,要成为天主义的奴仆,而不是成为罪的奴仆。而这一点,王公明却忘记得一干二净。还有,我们看到《默示录》,同样也没有说基督徒能够成为天主。

那么,基督徒(天主徒、上帝徒)具有什么的地位呢?宗徒伯多禄(彼得)已经为我们做出非常好的提示:“至于你们,你们却是特选的种族,王家的司祭,圣洁的国民,属于主的民族,为叫你们宣扬那由黑暗中召叫你们,进入他奇妙之光者的荣耀。你们从前不是天主的人民,如今却是天主的人民;从前没有蒙受爱怜,如今却蒙受了爱怜。”///“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伯多禄前书///彼得前书2:9—10)

难道你王公明网友信天主基督之后,是要准备成为天主第二吗?是想自我僭越虚妄自负为天主吗?大概正是因为你有这种骄傲心理,曲解妄用天主圣经——对圣经生搬硬套、食而不化、牵强附会、肢解割裂、断章取义,所以才在本论坛胡说八道,攻击天主教会及其圣统制,甚至为自选自圣叫好。

我看你虽然为自己起网名叫“王公明”,但确实是既不“公”、也不“明”啊。

你可要当心天主的义怒喽。


简笔速写于2012-9-11中午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9-11 16:26:59

:lol哈哈。。。。。。。。。天主愿我们肖似祂的独生子——耶稣,而耶稣又是三位一体的天主,但人人皆可成佛的思想是与我们的信仰相背离的,甚至可以说是魔鬼思想,所以,呆羊有点晕哦~~~~~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11 20:09:44

    你反应是不是太快,没看清楚,我再转给你,给我解释一下,别东拉西扯:
   “弟兄们,你们看耶稣不仅是我们的主,而且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的长兄,经上说:“因为他所预选的人,也预定他们与自己儿子的肖像相同,好使他在众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那么他是长子,我们是什么?就是次子,还有:“但是,基督从死者中实在复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因为死亡既因一人而来,死者的复活也因一人而来;就如在亚当内,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内,众人都要复活;不过各人要依照自己的次第:首先是为初果的基督,然后是在基督再来时属于基督的人,”(格前15:20—23)还有:“他是元始,是死者中的首生者,为使他在万有之上独占首位,”(哥1:18),他是死者中的首生者,那么,我们呢?”
   再多加一段:“我们将所见所闻的传报给你们,为使你们也同我们相通;原来我们是同父和他的子耶稣基督相通的。”(若一1:3)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1 21:36:39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11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反应是不是太快,没看清楚,我再转给你,给我解释一下,别东拉西扯:
   “弟兄们,你们看耶稣不仅是 ...

魔鬼撒殚也曾经想当天主第二,甚至想要僭越而取代天主的权威地位,所以鼓动一些天使去造反,结果为天主所惩罚。
你说你不是新教徒、东方闪电教,但你也不是天主教自由派,你不会是撒殚教的吧?
撒殚也承认天主,但却是恐惧战兢。撒殚也熟练地引用圣经来三次试探诱惑刚刚受洗的圣子天主耶稣基督。撒殚教迷惑基督徒,当然是要乔装打扮成天主徒,引用圣经来攻击教会、并将天主圣道相对主义化。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1 21:44:27

本帖最后由 渔猎耕织 于 2012-9-11 22:10 编辑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11 20:09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反应是不是太快,没看清楚,我再转给你,给我解释一下,别东拉西扯:
   “弟兄们,你们看耶稣不仅是 ...

“弟兄们,你们看耶稣不仅是我们的主,而且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的长兄,经上说:“因为他所预选的人,也预定他们与自己儿子的肖像相同,好使他在众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那么他是长子,我们是什么?就是次子。
———————————————————————————————————————
我们是次子,但并不等于我们是天主!


还有:“但是,基督从死者中实在复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因为死亡既因一人而来,死者的复活也因一人而来;就如在亚当内,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内,众人都要复活;不过各人要依照自己的次第:首先是为初果的基督,然后是在基督再来时属于基督的人,”(格前15:20—23)
———————————————————————————————————————
这种说法同样不能够用来证明你的论点“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


还有:“他是元始,是死者中的首生者,为使他在万有之上独占首位,”(哥1:18),他是死者中的首生者,那么,我们呢?”
———————————————————————————————————————
耶稣是死者中的首生者,与你帖文的主题“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这一论点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总之,你所引用的多段经文,与你的核心论点或观点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1 21:48:42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11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反应是不是太快,没看清楚,我再转给你,给我解释一下,别东拉西扯:
   “弟兄们,你们看耶稣不仅是 ...

当然,基督徒应该具有天主的性情、形象或样式,基督徒应该将天主耶稣基督作为效法的标杆去努力,以便在世界以自己做光、做盐、做城的光明之子之形象、金灯台形象,为天主做美好的见证。

总之,基督徒分有并摹仿了天主这一最高理念“善理念”,但基督徒永远也难以成为该理念本身。或言之,基督徒属于现象世界,天主属于本体世界或理念世界中的最高理念,前者难以成为后者。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1 22:00:49

本帖最后由 dominus 于 2012-9-11 22:02 编辑

这两位弟兄需要冷静一下。
从本体论而言,人绝对不能成为天主,因为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神体,神体只有唯一天主具有,天使和魔鬼都是精神体,但和神体也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更何况人了。
但的确有教父说过天主成了人是为了让人成为天主,但这个说法不是本体论上而言的,而是类比的说法。
你们的分歧点就在各自所占的角度不同。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9-11 22:07:03

楼上正解!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1 22:19:54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1 2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两位弟兄需要冷静一下。
从本体论而言,人绝对不能成为天主,因为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神体,神体只有唯 ...

谢谢您!
请教一下:究竟是哪位教父在其哪本著作中说过天主成为了人是为了让人成为天主?

但正规基督徒的通常理解(例如我的那种阐释)应该是不差的。
而王公明的说法恐怕就必然具有误导效果。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1 22:26:16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1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您!
请教一下:究竟是哪位教父在其哪本著作中说过天主成为了人是为了让人成为天主?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应该是圣依莱内,这句话也被天主教教理所引用,请看第460号:
圣言成了血肉,是为使我们「成为有分於天主性体的人」(伯後1:4):「因为这就是圣言成了人、天主子成了人子的理由:为使人进入与圣言共融和领受天主义子的名分後,成为天主的子女」。「原来天主子成了人,是为使我们成为天主」,「天主的独生子,为了要使我们分享他的天主性,便取了我们的人性,为的是成了人之後的他,能使人成为天主」。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1 22:34:54

天主教教理原文引用的是一段圣多玛斯的话:
Unigenitus [...] Dei Filius, suae divinitatis volens nos esse participes, naturam nostram assumpsit, ut homines deos faceret factus homo (Santo Tomás de Aquino, Oficio de la festividad del Corpus, Of. de Maitines, primer Nocturno, Lectrua I).
不过,我记得圣依莱内也说过此话。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1 22:42:52

圣依莱内的一句话圣多玛斯也引用过,而且这句话也是解开你们争论的关键:“天主的光荣是生活的人,人的生活就是看见天主”见《反异大全》卷四 二十,7。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1 22:51:37

再给一个线索,可以去阅读一下将临期颂读日课一月七日圣斯定主教的一篇讲道集《天主成人是使人成为天主》,在第278页。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1 22:55:34

还有一个解开这个争论的关键点:类比。
神学辞典有很详细的解说,给你们粘贴过来:

类比

lèibǐ

ANALOGY

参阅: 392神学认识论 385神学 608解释学 538寓意 61比喻 683隐喻

(一)概念说明:

类比analogy一词由希腊文而来,形容词是analogos,它包括ana (按照、中间)及logos,表示「相似、比例」等意。

「类比」是将一个概念应用在不同的存在层面上,使这概念既指出不同的存有物或存有物的不同领域,又能保存其本有意义。这种运用方式是因着人类思想及言语的需要而兴起的,使人类能够以更弹性的说法来表达某一事实与另一事实之间超越而无限的关系。

严格说来,类比和下面三个说法不同:

1)同义同声的言语使用法(univocity):譬如以「人」来表达同样的事实,张三是北方「人」,李四是南方「人」。

2)同义不同声的言语使用法(synonymity):譬如「天」和「干」指同一件事,但不同声。

3)不同义同声的言语使用法(equivocacy):以同一字表达不同的意义,如「高」先生,泰山很「高」。

(二)类比法指出一方面相似,另一方面又不相似的事实,可分为二种:

归属类比(analogy of attribution):在归属类比中,类比的共同因素是以「第一类比极」为根据而用之于「第二类比极」(「类比极」英文称analogate)。以健康为例:「第一类比极」指人的身体本身的健康。「第二类比极」是脸色或食物之类和健康有关的东西。运用如此的方式,「健康」就可涵摄于不同的范围中,如社会、思想、宗教生活等很「健康」。

比例类比(analogy of proportionality):是指每一「类比极」都有一个可以比较的基础(或关系),能使两种以上的「类比极」同时一致又不一致。。例如:〈天主经〉中信友要求天主宽赦他们的罪,同时他们也应宽恕别人的罪。在这种类比中信友注意天主对他们罪人的态度,和他们罪人对得罪他们的人态度的比例。

(三)简史:在历史中,类比指出人类的思想一直在辩证的过程中,即在肯定中的否定,又予以肯定。如果人在思考过程中,不维持此辩证方法,结果人的思想就很容易走向二个极端:或是走向同义同声,使整个宇宙笼罩在一元论(泛神论)的气氛中;或是太强调同声不同义,使有限和无限之间成为两个互不相关的领域。为此,类比的思想过程,就在指出人类思想的需求,以达中庸之道。类比的用法在神哲学的历史中,可分为六个阶段:

圣经:在认识天主的问题上,圣经很自然地运用了类比的思想;在智三5及罗一18~20中,圣经指出人由受造界的美和伟大中可走向那创造者。同时圣经也带领人经由具体的受造界中彼此的关系走向救恩中的人与天主相遇的关系中。新约圣经里,耶稣也运用了很多的类比因素(若十四9)。

初期教会:早期的神学以否定的神学论述来综合二个不能协调的事,即一方面该讲出有关天主的事,另一方面则不能恰当的讲出。如伪狄奥尼修(Pseudo-Dionysius Areopagita, 约500)曾说:论天主的事,否定的说法比较真实,肯定的说法比较有问题(天上神品等级De coel. hier.2, 3)。

中古时代:安瑟莫(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曾主张,人无法以有限的思想获得那超越人所想像的那一位;这种主张以否定的方式表达出更卓绝的意味。后期的士林神学努力地整合肯定与否定的因素,如三位一体的奥迹,一方面肯定爱的事实,但是也否定了人能够用有限的思想真实的了解,那使天主第二位降生为人及死在十字架上的卓绝之爱的奥迹;此爱的奥迹是一种吊诡(paradox)。

拉特朗第四届大公会议(1215) (参 236)中,教宗依诺森三世(Innocent III, 1198-1216)很清楚地表示出类比的意义:「因为在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如果说有相同点的话,同时应指出他们之间的不相同点又多又大」(DS 806)。

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的十字架神学不太欣赏这种哲学性的类比的用法,他以很具体的否定神学(参 197),一方面注意天主在耶稣死亡中的反面目,另一方面他但更卓绝地表示出天主深切地与信徒们一起生活的正面目。

二十世纪:在巴特(K. Barth, 1886-1968)、普齐瓦拉(E. Przywara, 1889-1972)和孙根(G. Soehngen, 1892-?)的讨论中,日渐看出所谓的「创造类比」及「存有类比」和「十字架的类比」之间没有冲突,它们都是在不同的层面上,用受造物的有限思想来表达那超越有限思想能力的救恩奥秘。在「存有类比」和「十字架类比」(或称信仰的类比)中,可以看出神学思想界中的不同的重点:天主教神学本来较强调哲学性的表达和有本性与超性之间的张力(参 176,492)及自然的知识和信仰的关系;基督教神学(参 446)却往往较强调圣经式的和信仰性的表达,较不注重哲学性的说法。

(四)综合言之,有关类比的问题,应注意以下二点:

类比的神学基础:由于无限的天主创造并救赎了人,并且把自己启示给有限的受造物:人,因此一切的受造物都有创造主的面目。这个事实在耶稣基督的降生奥迹中更加彰显出来。所以藉着类比,人在受造界中努力地想要了解那无限而超越的奥迹。

类比思考过程包括三个相辅相成说法:

1)肯定法(the way of affirmation):讲论这对象是什么,比如:天主是光。

2)否定法(the way of negation):在肯定后又说明出这对象也不只是什么,比如:天主不是如同阳光的那种光,祂不是受造的光。

3)卓绝法(the way of eminence):以积极的一面表达出:不但是什么,也不但不是什么,而且还超越什么,比如:天主是光的绝对圆满的实现。

大体而言,亚洲人的思想比较采用否定的因素,这是较阴性(参 491)的表达方式;西方思想中则较采用阳性的肯定表达。

采用类比的说法并非想以言语来控制天主;相反的,类比的用法反而能引导人类走向信仰之路;所以妥善地运用类比可使人在天主的吸引下,走向基督的道路,并藉着圣神的奥迹,使有限的人与无限的天主之间彼此密切共融。

参考书目:

谷寒松、赵松乔合着,《天主论.上帝观:天地人合一》,再版,台北:光启出版社,1992,75-96。

Cajetan, Th.   De nominum analogia: Opuscula omnia.   Paris, 1530.

Przywara, E.   Analogia entis.Einsiedeln: Johannes Verlag, 1962.

Solages, B. de.   Dialogue sur l'analogie.    Paris, 1946.

Soehngen, G.   Analogia entis oder analogia fidei: Die Einheit in der Theologie.   Muenchen, 1952.

Mondin, B.   The Principle of Analogy in Protestant and Catholic Theology.   1963.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12 00:22:56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1 2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给一个线索,可以去阅读一下将临期颂读日课一月七日圣斯定主教的一篇讲道集《天主成人是使人成为天主》, ...

感谢天主,你真是博学,佩服。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2 09:08:35

谢谢dominus热心的解答和帮助!

这才是真正爱心爱德的体现,那种动辄定罪别人、但却根本就不指出人家帖文中的问题究竟在那里的某神职之做法,是不能够令人服气或信服的。

本论坛需要如同您这样具有丰富的神学造诣的教友或神职,对于一般教友们争论的焦点问题给予明确的回答或解答。

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参与指导本论坛的讨论。

愿天主格外祝福恩待您。

迷糊 发表于 2012-9-12 09:34:30

看来渔猎对信仰是一知半解,基督教的背景吧?

天主要我们成为天主是伟大教父圣师们的道理。

你们习惯了按照字面解释!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2 11:01:44

迷糊 发表于 2012-9-12 0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渔猎对信仰是一知半解,基督教的背景吧?

天主要我们成为天主是伟大教父圣师们的道理。


你们去成为天主去吧。你们成为了大能的天主,自然就非常容易地将自选自圣、自办教会给结束了,何乐而不为啊,真是大好事呀。

我可能做不到。你认为你对信仰就不是一知半解了吗?大家都各有所长所短,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正是具有不同属灵赠与恩赐的主内肢体们彼此配搭、分工合作,才共同地构成了基督教会。

恐怕正是某些人认为自己成为了天主,所以才动辄攻击打击定罪别人吧。

难道你认同王公明的做法吗?你认为他的那篇帖文《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的行文论证非常具有问题吗?你认为我们不应该对其言论其帖文给予批驳吗?

如果你对他有害天主教会的说法帖文不给以批驳指正的话,那么你认为你还是天主教徒吗?

当然,我对天主教还没有真正完全地深入其中,处于“进行时态”,所言所文其中一定有不当不足之处。敬请您继续给予指正好了。你似应要效法dominus的做法。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2 21:40:22

不才我认为:如果从类比或比喻的意义上倒是可以说基督徒能够成为打引号的天主,即“天主”。

但似乎不宜将该种提法或教理严格地推广开来。

因为基督宗教是一神论信仰。即使三大基督教会都共同承认的“三位一体”教义,说天主(上帝、神)是三位一体,有圣父、圣子、圣灵三种位格,但仍然是一位神。耶稣曾经对宗徒们说:“我与父原为一。”如果“基督徒能够成为天主(神)”这种说法得以成立并通行的话,恐怕与基督宗教一神论信仰有很大的冲突或抵牾。

宗徒受圣神启示说:耶稣基督本是天主,但却不以自己与天主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纯心谦卑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为最美之约做了挽回祭和中保。这段经文无疑同时提醒我们基督徒:要谦卑自己,不要将自己当成可以成为天主。骄傲是七宗罪中的首罪,魔鬼最大的毛病就是骄傲。

所以,中国天主教界那种将教宗称作“圣父”【——另外有“圣父天主”位格之说法】,将某一级神职人员称作“神父”,恐怕有待商榷。相反,基督新教的神职人员称为“牧师”的翻译用词就比较好。虽然基督徒都是具有神圣性的,但不同的基督徒乃至主教、枢机主教、教宗在神圣性方面有所不同,所有这些不同层次的主内肢体们所谓的“圣者”如果与天主比起来恐怕就远远谈不上“圣”了。

更何况,人都是罪人,即使基督徒也不例外,仍然时常会软弱犯罪的,难以真正地达到如同天主那样的圣洁或神圣。更难以达到天主那样的义。所以圣经说,只有一位圣者,就是天主基督。耶稣也说:“为什么称我为良善的?只有一位良善者,就是天父。”

更何况,无论是教父神学家,还是经院神学家,他们的神学思想观点并非都是正确无误的,需要予以取舍的。

更何况,天主教会及其教理都是处于旅途中的,都是远非止于至善的境地,都需要不断地完善。如何完善,就是需要广大神职和平教徒不断地在圣神的引领下,在真理上不断地进深,不断地发现教理教规中需要完善的问题,加以改进,甚至必要的删除。

我不知道天主教教理中是否还存在诸如此类的教理说法(仅仅是“要理问答”一类的教理书籍看到,对大部头的《天主教教理》尚无时间去读)。前一段时间,我曾经发布了《基督徒并非革命者》,其中有位教友对于天主教教理中关于基督徒对于政权诉诸武力的教理条款给予贴出来。但不才我经过分析,恐怕并非真正符合天主圣言圣意。

有人引用耶稣的下述圣言来证明基督徒能够成为天主:“如果你们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们内便没有生命”,“我的肉是真实的食粮,我的血是真实的饮品”,“谁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
并进一步解释说:耶稣不怕用“吃、喝”来表达我们和他的结合,更发明了以“吃、喝”的方式,真正完成他和我们的结合:“他住在我内,我住在他内”。不过,其效果正和平常的“吃、喝”相反。这里不是被吃、喝的成了吃、喝者,而是吃、喝者成了被吃、喝的。他的生命吸纳了我们,我们成了耶稣。
——————————————————————————————————
这涉及到天主教圣餐的实质转化说,但圣餐中的饼杯虽然可以用来解释为基督的圣体,但圣餐(圣体圣事、天主教徒喝主的血、吃主的肉)同时也具有一种属灵意义上的比喻意义吧:主的血和肉也同时是代表着天主的圣言圣意。正如耶稣曾经说的那样:“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圣言),就是灵,就是生命。”“人活着,不只靠饼,而也靠天主口中所发的一切言语。”所以,耶稣所说的“我的肉是可吃的,我的血是可喝的”,以及耶稣在最后晚餐所设立的圣体圣事,都具有双重意义,既是圣体圣事意义上的,同时也更是强调基督徒要以天主圣言作为自己真正的精神食粮之意义上的。




以下附上老草兄给我的留言(我再次对老草兄的提示和帮助表示感谢):
老草   1 小时前 (2012-9-1218:47)
关于您在“驳斥《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的帖子
以前我对教理中的“人成为天主”就是理解不了,看了陈日君枢机主日讲道,才知道“人成为天主”是这样理解的。请看:
陈日君枢机主日讲道:吃 喝 歌唱
时间:2012-08-18来源:朝夕相随作者:陈日君枢机 点击:1397
常年期第二十主日
“如果你们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们内便没有生命”,“我的肉是真实的食粮,我的血是真实的饮品”,“谁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听说有一个野蛮民族,长子在父亲断气前,应该挖出他的心脏而吞下,为保证父亲的精神留在他的身上,这样,让祖宗的生命在世世代代的子孙身上活下去。我们一定会认为这样的做法很不文明,不会效法它;但其实这行动背后的想法并不完全荒谬。物与物之间最深切的结合正在于有生之物吸收食物,把它同化。食物入了生物体内,与生物再分不开了,被吃喝的东西,消化后,就成了吃喝者的身体。耶稣不怕用“吃、喝”来表达我们和他的结合,更发明了以“吃、喝”的方式,真正完成他和我们的结合:“他住在我内,我住在他内”。不过,其效果正和平常的“吃、喝”相反。这里不是被吃、喝的成了吃、喝者,而是吃、喝者成了被吃、喝的。他的生命吸纳了我们,我们成了耶稣。
.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2 22:02:25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9-12 2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才我认为:如果从类比或比喻的意义上倒是可以说基督徒能够成为打引号的天主,即“天主”。

但似乎不宜将 ...

「聖父」和「神父」之名不對嗎?



1.      誤解者認為天主教徒用「聖父」(Holy Father)來稱呼教宗,已是犯上十誡中的妄稱神的名了,用「神父」(Father)來稱呼神職人員亦不妥當,這不僅說他們是「神」的「父」,而且瑪/太23:8-10也指明天國中一切信徒平等,沒有誰比其它人高一等,可享有尊榮的稱呼,而若望/約翰稱人或自己為父老,即長輩們之意,即他在神面前也是普通老弟兄而已。

2.      容我先把瑪/太23:8-10引述出來:「至於你們,卻不要被稱為『辣彼』,因為你們的師傅只有一位,你們眾人都是兄弟;也不要在地上稱人為你們的父,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上的父。你們也不要被稱為導師,因為你們的導師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亞。」

3.      甚少天主教徒用「聖父」(Holy Father)來稱呼教宗,通常只有神職人員在自己的圈子裏(時)才會這樣稱呼教宗,許多天主教徒可能連教宗有這個稱謂也不知道。

4.      若稱教宗為「聖父」(Holy Father)時是把他當作天父(天主/神),那就當然不對,不過,自古以來,教宗之所以自稱為PAPA(拉丁文,「父親」之意,POPE是其英文),是因為教宗覺得自己猶如父親一般要照顧其他主內的弟兄,並非出於自大,亦不是要佔用天主的名字。人們稱呼他時加上「聖」字而成為「聖父」,也不是要將他看作「天主聖父」那樣看待,這是教宗(那個人)身在這職位(Office)時人們對他的一個尊稱而已。

5.      給教宗的稱謂加上「聖」字也不一定錯,新約聖經就稱基督徒為「聖徒」(斐/腓1:1,羅1:7)、「聖徒的同胞」(弗1:19)、「聖潔的國民」(伯/彼前2:9),格/林前1:2也明言信徒是「在基督耶穌內受祝聖,…蒙召為聖的人」。所有基督徒都是聖的,因為我們是屬於「至聖的」上主。既然基督徒都可被稱為「聖」的,那麼,給教宗的稱謂加上「聖」字,按理也不用大驚小怪。

6.      用「聖父」(Holy Father)來稱呼教宗,對不明白的人來說,或能引起誤會,不過,有沒有罪還得視乎用這個名字時到底有甚麼意思,若只以「用了某個名字」就入人罪,則容易變成文字獄。

7.      就如牧師不是「善『牧』」基督的「『師』傅/導『師』」,神父當然也不是「神」的「父」。

8.      誤解者認為瑪/太23:8-10的解法,是指「天國中一切信徒平等,沒有誰比其它人高一等,可享有尊榮的稱呼,而若望/約翰稱人或自己為父老,即長輩們之意,即他在神面前也是普通老弟兄而已。」這段聖經固然可以有這個意思,因為在某個角度之下,所有基督徒都是平等的,但若細閱這段聖經的上下文(針對愛出風頭的經師和法利塞人)和它的背景(當時有些最大最出名的法學士會有「父」和「導師」的榮銜),便知道耶穌的意思是教人不應貪圖虛榮,卻不是要取消或禁止人有這些稱呼,例如不許人們稱那生育自己的男士為父親等等,事實上,保祿/保羅也說自己是「父」,而稱他所提攜的人為「子」哩(格/林前4:14-17,斐/腓2:22,弟/提前1:2,弟/提後2:1,費/門10)!

9.      耶穌接著也說「你們中那最大的,該作你們的僕役。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已的,必被高舉。」(瑪/太23:11-12)這不僅是「不應貪圖虛榮」的迴響,而且可以看見祂並不否認在一個團體中是有「最大」、有領袖、有等級的(參閱路22:29-30,格/林前12:18-24,格/林前12:27-28),只是他們應懷著服役的精神,像僕役一樣給大家服務,而非趾高氣揚地宰制別人(參閱瑪/太20:25-28,谷/可10:42-45,路22:24-27);此外,既有「高舉、貶抑」,便不是所有人都平等了,當然,這是從另一角度而言的。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驳斥《天主是让我们成为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