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发表于 2012-9-12 13:36:27

自由 发表于 2012-9-12 11:34
具体行为表现:既道歉又澄清!
既道歉--谩骂举报人是流氓;
又澄清--更进一步继续造谣。 ...

当面澄清最好,
谈何流氓掐架?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9-12 17:56:35

作者: admin本论坛为天主教学术论坛,我们只在两种情况下删除帖子。
第一、无聊的灌水文章;
第二、能导致网站被关闭的文章。

拒绝灌水,拒绝炒作,繁荣天主教学术,从我,从你做起。

被自己出卖了的原则。

admin 发表于 2012-9-12 18:47:38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9-12 17: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作者: admin本论坛为天主教学术论坛,我们只在两种情况下删除帖子。
第一、无聊的灌水文章;
第二、能导致 ...

任何规则都不可以违背自然道德律,否则人就没有遵守的义务。在线的这两条规则也必须建立在最基本的自然道德律,离开了这些就没有了任何意义。所以,骂街、人身攻击、造谣等帖子并不属于被允许的范围,在社会层面,也有可能被起诉,这些似乎不用admin来解释吧。
究竟你受否造谣,admin并没有判定,而是给你澄清和道歉的机会。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9-12 18:58:12

admin 发表于 2012-9-12 1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任何规则都不可以违背自然道德律,否则人就没有遵守的义务。在线的这两条规则也必须建立在最基本的自然道 ...

你受否造谣,admin并没有判定,而是给你澄清和道歉的机会。

你没有判定,怎么就限制了我的发帖?什么叫“给你澄清和道歉的机会?”既然没有判定,就无需澄清和道歉,现代法律讲疑点利益归被告,没有判定就是什么事也没有。你这个“主教”是不是现代人?

admin 发表于 2012-9-12 19:06:43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9-12 1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受否造谣,admin并没有判定,而是给你澄清和道歉的机会。

你没有判定,怎么就限制了我的发帖?什么叫 ...

很简单,你是嫌疑犯,所以需要道歉或者澄清,限制是必须的。
无论你们以何种方式,直到达成和解才可以给你解禁。

老草 发表于 2012-9-12 19:12:26

就像公安局的拘留所,待法院判定。

admin 发表于 2012-9-12 19:13:52

老草 发表于 2012-9-12 1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像公安局的拘留所,待法院判定。

在线不是法院,但希望双方能和解。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9-12 19:45:34

admin 发表于 2012-9-12 1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简单,你是嫌疑犯,所以需要道歉或者澄清,限制是必须的。
无论你们以何种方式,直到达成和解才可以给 ...

你无聊到了极点,与你没有多少话讲,你这个论坛改名就:私家论坛就行了。

自由 发表于 2012-9-12 20:00:57

老草 发表于 2012-9-12 19:12
就像公安局的拘留所,待法院判定。

可比喻被“双规”审查,
尚未移交“法院”处理。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9-12 21:30:57

admin 发表于 2012-9-12 1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简单,你是嫌疑犯,所以需要道歉或者澄清,限制是必须的。
无论你们以何种方式,直到达成和解才可以给 ...

你实在无聊到了极点,与你没有多少话讲,你这个论坛改名:私家菜论坛好了。

自由 发表于 2012-9-12 21:56:00

自由 发表于 2012-9-12 20:00
可比喻被“双规”审查,
尚未移交“法院”处理。

“违纪”与“违法”有区别。

自由 发表于 2012-9-13 06:46:44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9-12 21:30
你实在无聊到了极点,与你没有多少话讲,你这个论坛改名:私家菜论坛好了。 ...

私家菜乃厨艺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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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管理可以说话不算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