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2:45

教宗《牧函》学习笔记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8 17:44 编辑

      在网络上曾经阅读了齐齐哈尔教区张胜神父学习教宗《牧函》的学习笔记,受益非浅,有很多启发和教育!更是作者严谨的学习态度,教育了我,让我感叹!对照自己:阅读了教宗的信后,有用的一句就拿出来用,还暂时用不上的,就放在一边,真是瞎子摸象啊!觉得也应该静下来仔细再次对照《牧函》的内容,重新学习,而不是泛泛的通读!全面弄清教宗对中国教会的所有本意,而且即使有哪些地方不明白,也可以记下来,有机会向智者请教!(笔记pdf下载在本楼)
      我觉得神父的学习笔记讲的很好(后来我们曾就某些理解有所交流),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内容我都认同!也觉得没有必要重复。他是一个段落一个段落来学习的,而后思考:既然教宗用柔和的笔调共写了二十章节,应该是每个章节都有侧重点。我们一个章节,一个章节的来阅读并找出问题的所在,应该是更能贴近并理解教宗的本意!

第一部分 教会现状 – 神学方面    一.可敬的中国主教弟兄,亲爱的司铎、度献身生活者和教友们:“我们在祈祷时,常为你们感谢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天主和父,因为我们听说:你们在基督耶稣内的信德,和你们对众圣徒所有的爱德:这是为了那在天上给你们所存留的希望。……为此,自从我们得到了报告那天起,就不断为你们祈祷,充满各样属神的智慧和见识,好使你们的行动相称于主,事事叫他喜悦,在一切善功上结出果实,在认识天主上获得进展,全力加强自己,赖他光荣的德能,含忍容受一切”(哥1,3-5;9-11)。
   圣保禄宗徒的这段话,恰如其分地揭示了伯多禄继承者及普世教会牧者对你们怀有的心声。你们深知我心中多么牵挂你们,每天都在为你们祈祷;你们深知,在精神上将我们联合在一起的共融关系是多么的密切。

      教宗引用了圣保禄宗徒的两段话作为信的开端并教导我们:“好使你们的行动相称于主” 及“全力加强自己”,而其它的如:“事事叫他喜悦”、“善功上结出果实”、“认识天主上获得进展”、“含忍容受一切”,个人认为都必需是建立在“全力加强自己”和“行动相称于主”的基础之上,否则都会变成“耳旁风”,所以这封信要贯彻的好,要结出果实来,就必须让每个信友树立“全力加强自己”和“行动相称于主”的思想!

   要“全力加强自己”,眼前最要紧的就是要学习和理解《牧函》的精神,调整自己的信仰思想和《牧函》所倡导的精神相一致,这样我们的“行动”才有可能“相称于主”。

    教宗“你们深知我心中多么牵挂你们,每天都在为你们祈祷”的行动,已经让我们感觉到共融关系的维系是如此的紧密,而我们回应教宗的行动呢?哎!他老人家花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为我们写信,可想而知他对我们的“爱”。我却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潦草的看了一遍就仍在一边,惭愧啊!哎,真是行动的矮子!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5:23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11 编辑

       二.因此,我很想向你们表达我对你们亲切的关怀。你们对主基督及教会所持的忠诚,“有时需要付出痛苦的代价的忠诚”,所带来的喜乐是丰厚的。因为基督赐给你们的恩宠,不但是为相信他、也是为他受苦的(斐1,29)。尽管如此,在你们国家的教会生活中的一些重要方面仍令我感到忧虑。
      这封信无意涉及你们所熟知的复杂问题的具体方面,旨在就中国教会生活和福传事业提出一些指导。从而帮助你们发现上主、导师——人类历史的“锁钥、中心和终向”——耶稣基督对你们所要求的。

      教宗除了对中国教会的赞美之外,还有“在你们国家的教会生活中的一些重要方面仍令我感到忧虑”。到底他老人家为中国教会忧虑什么?这是我们作为每一个信友都应该反思的,也希望在这封信里能读懂,读透他的忧虑,既然都唱“伟大的教宗……”,我们就该用行动来解除教宗对我们的忧虑,这是“共融”的教会所必需的!

      接着,教宗提到了这封信的主旨:“旨在就中国教会生活和福传事业提出一些指导。从而帮助你们发现上主、导师——人类历史的“锁钥、中心和终向”——耶稣基督对你们所要求的”。按照我们学习语文时的分析句子的结构,可以简化为:“就中国教会生活和福传事业提出指导,帮助你们发现耶稣基督对你们所要求的”。“耶稣基督对你们所要求的”也是我们做基督的徒弟的依据。不听师傅的,就是不称职的“徒弟”。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至少不能做有辱师门的事情!要么就不能被称为基督的徒弟,否则就是“挂羊头买狗肉了”!所以,要消除教宗对我们的忧虑,就必需按“耶稣基督对你们所要求的”的去做,行动是关键!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5:45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14 编辑

三.认真审视你们的民族因着智慧、哲学、科学、艺术成就的千年文明的光辉屹立于亚洲民族之林,令我深感她正在迈向经济-社会进步这一意义深远的目标——特别是在近一段时间里,并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
   我们可敬的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已经强调指出:“天主教会赞赏这惊人的冲劲和勇敢的创新设计,愿意在推进和维护人权,人的价值,人的精神,人的超自然使命各方面,谨慎地提供贡献。最令教会关心的是,为现代中国,也是最为重要的那些价值和目标。那就是:社会正义,团结互助,和平,对全球化现象的明智处理” 。
   人对经济和社会需求的发展以及现代化的追求,夹杂着两个背道而驰的现象,它们同样该以审慎积极的宗徒精神加以衡量。我们一方面看到人,尤其在青年身上,越来越关注人性的精神及超自然的层面,因此对宗教发生兴趣,以基督宗教为最。另一方面,也呈现出物质主义及享乐主义的倾向,此现象也正在中国发生,且逐渐地由大城市蔓延到全国各地。
      在此背景下,你们蒙召传福音。我愿意以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坚决强调过的事来提醒你们:新福传需要向现代人宣讲福音。该意识到在“第一个千年十字架在欧洲扎根;第二个千年抵达了美洲和非洲;第三个千年将在广阔及充满生机的亚洲收割信仰的庄稼了”。
    “划到深处去!”(路5,4)这句话今天还在我们耳畔回响,邀请我们感激过去、热衷现在、胸怀未来:“耶稣基督、昨天、今天、直到永远、常是一样”(希13,8)。在中国,教会亦蒙召作基督的见证;憧憬未来、在宣讲福音中考虑到中华民族所要面对的新挑战。
   天主的圣言,协助我们再次发现教会在世界历程中的奥妙与深刻的意义。在若望默示录的主要神视中,“有一个羔羊打开有七个印封密的书卷而无人能把它展开的神视。因为没有找着一位当得起展开那书卷和阅读它的,若望甚至大哭起来(默5,4)。此景象至今尚是一个难解、难明的谜,没有人能阅读它。若望面对如此难解的历史奥迹流的泪,或许是要表明其时亚洲的教会在遭遇迫害时,因天主沉默而令其惶恐。这正反应出今天天主教会在世界许多地方面对的严重困难、误会、敌视,给我们带来的惶恐。教会原不该遭受这些苦难,正如耶稣本不该受他受过的苦难一样。这或是在揭示当人堕落于罪恶环境中时所生的邪恶,或是揭示着天主对世事的更高的引导”。
      今天一如既往,宣讲福音就是宣讲和见证被钉死而又复活了的耶稣基督、新人、战胜罪恶和死亡的胜利者。祂让人进入一个新的层面,在那里,这种对仇人也充滿怜悯和爱的行为,见证着十字架已战胜了人类的一切脆弱和贫乏。在你们的国家里,宣讲被钉死又复活了的基督也是可能的,只要你们忠于福音,与伯多禄宗徒继承者和普世教会共融,就会知道将爱与合一的标志付之行动 。“你们该彼此相亲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一样。如果你们彼此相爱,由此人家知道你们是我的门徒……”。“……就如你,父呀!在我内,我在你内。愿他们在我们内合而为一,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若13,34-35;17, 21)。


    世界在关注中国,教会也在关注中国,但教会关注的重点是“社会正义,团结互助,和平,对全球化现象的明智处理”。而这些都是作为人“最为重要的价值和目标”。但是在人“对经济和社会需求的发展以及现代化的追求中”出现两种背道而驰现象:一是出现“关注人性的精神及超自然的层面,因此对宗教发生兴趣,以基督宗教为最”;一是出现对“物质主义及享乐主义的倾向”。面对这些,教宗提醒我们“新福传需要向现代人宣讲福音”,也就是号召我们关注他所指的前一种现象:“关注人性的精神及超自然的层面”,也就是我们基督徒必需传福音!而第三个千年对我们充满了期待!福传必需“划到深处去!”但也要面对新挑战。

      传福音的新挑战是什么?这也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除了面对“物质主义及享乐主义的倾向”外,还要面对什么挑战?

      接着教宗引用了默示录里的关于“七个印封密的书卷没有人能阅读它,若望甚至大哭起来”指出我们将要面对的挑战。是什么呢?“或许是今天天主教会在世界许多地方面对的严重困难、误会、敌视,给我们带来的惶恐”;“或是在揭示当人堕落于罪恶环境中时所生的邪恶”;“或是揭示着天主对世事的更高的引导”。每一个“或是”都值得我们思考和面对!

      如何面对这些挑战?如何做?教宗的指引在下一个自然段内给出了答案:“宣讲被钉死又复活了的基督也是可能的,只要你们忠于福音,与伯多禄宗徒继承者和普世教会共融,就会知道将爱与合一的标志付之行动”。而教宗在前面指出:“宣讲福音就是宣讲和见证被钉死而又复活了的耶稣基督、新人、战胜罪恶和死亡的胜利者”。经过替换并去掉连接的词语,答案就是“宣讲福音”!并且在宣讲福音的时候“要忠于福音,要与伯多禄宗徒继承者和普世教会共融,要将爱与合一的标志付之行动”。(注意:可以总结为“三要”)这是我们宣讲福音面对挑战正确的应对方式,也是我们宣讲福音面对挑战正确的“行动”的方式;也只有在福传时,做到“三要”,才有可能“划到深处去!”。要“划到深处去!”这“三要”也就成为我们处理教会生活方式正确与否的准则!在不同的思潮环境下,如何把握我们的信仰之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就必需“要忠于福音,要与伯多禄宗徒继承者和普世教会共融,要将爱与合一的标志付之行动”为处理问题所持有的原则。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5:56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17 编辑

四.身为教会的总牧,我要为在中国的教会衷心感谢天主,因为她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中坚贞地奉献了信仰的见证。同时,出于我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及慈父的爱心,意识到当务之急是要积极巩固中国教友们的信德,并采用属于教会的方法辅助他们合一。
    对全体中华民族,我怀有炽热的友情和尊重,非常关注其变迁。从而期盼“不久就能见到教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有具体沟通合作的途径”。因为,“友情策励交往、分享心灵喜忧、团结与互助”。对此远景,可敬的先教宗曾说过:“教廷为了全人类的利益、以全教会的名义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敞开对话的大门,这是人所共知之事。为了中国人民的福祉及世界的和平,期盼在克服了以往的误解之后,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起合作”。
    我深知,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关系正常化需要时日及双方的善意。至于教廷方面,始终准备着协商,这是为克服目前的困境必需的。
    事实上,目前此种严重的误会和不了解的情况,对中国政府及在中国的天主教会都没有好处。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引用利玛窦神父在北京说过的话申明,“今日天主教会也不要求中国及其领导者给予任何特殊的待遇,它的唯一愿望是恢复对话,以建立互相尊重及彼此深入认识为基础的关系”。冀愿中国知晓,天主教会热烈希望再次能为中国教友、以及所有中国人民的利益奉献谦卑而无私的服务。
    有关中国的政府与教会的关系,有必要牢记梵二大公会议启迪性的教导:“教会凭其职责和管辖范围决不能与政府混为一谈,亦不与任何政治体系纠缠在一起;教会是人类超越性的标志及监护者。”其又继续:“在各自的领域内,政府与教会是各自独立自主的机构。但二者各以不同名义……,为同一圣召而服务。二者依照时间和空间的局势越能健全地合作,便越能有效地为公共福利服务”。
    为此,在中国天主教会的使命不是为改变国家的结构或行政组织,而是在履行其使命中依靠天主大能的助佑向人宣扬基督——世界的救主。我曾在《天主是爱Deus Caritas Est》通谕中说过:“教会不能、也不应该自己介入实现正义社会的政治角色中。教会不能、也不应该代替国家。但同时,也不能、不应该置身于为正义而奋斗的范围之外。她应该通过理性的思考置身其中,应该唤醒精神的力量,没有精神的力量正义不会发展,因为正义常要求舍弃。正义的社会不能由教会来实现,而是由政治来实现。可是教会特别要努力地为正义而向善的要求开放人的理智和意志”。
      在这些不可放弃的原则下,与合法的政权持续冲突是不能解决现存的问题的。但同时,当政权不恰当地干涉教会的信仰问题和教律时,我们亦不能就此屈从。政权知道得很清楚,教会训导教友在其国内要做好公民、尊重且积极于公益的合作者。但是,教会亦同样清楚要求国家在真正尊重的宗教自由前题下,保证天主教教友能完整地生活他们的信仰。

      面对上一个节提到的挑战及应对的方法及方式,要具体落实,教宗指出首先就是“要积极巩固中国教友们的信德,并采用属于教会的方法辅助他们合一”并且这是当务之急!面对教宗所忧虑的这个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反省:如何才能“巩固教友们的信德,并采用属于教会的方法辅助他们合一”呢?什么方法是属于教会的方法?个人认为:就是祈祷、反省、做赔补以及勤领圣事,并生活出基督的精神!所以,“合一”需要的是行动,用教会的方法去行动和实践!
   在接下来的一段里,教宗分别对中华民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用到了同一个词:“友情”并希望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且期盼“有具体沟通合作的途径”。 教宗知道要达成合作需要时日及双方的善意,以消除双方的误会和不了解。并提出了最底的期盼:“唯一愿望是恢复对话,以建立互相尊重及彼此深入认识为基础的关系”、并希望天主教会能为中国教友以及所有中国人民来服务。
      面对被教宗称为“朋友”的本民族和自己的国家,要促成双方更大范围内的友谊,作为我们,国内的天主教会的一份子,如何做才能使双方能消除误会和不了解?如何做才能使双方能“有具体沟通合作的途径”?
    做为我们教友们来说惟有做一个良好的公民!做为教会的神职们来说,可能责任更大,应该用一些有效的做法来促成此事,比如:号召大家不分“上下”为这份 “友情” 联名祈祷等等!
    接着,教宗谈到了政府和教会的关系,再次确认了各自所扮演的角色。并认为,在坚守属于教会的原则下,指出“冲突”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指出“教会训导教友在其国内要做好公民”,也希望政府能给我们:真正的宗教自由,并保证天主教信仰的完整!

    教宗在这里明确的指导:不要“冲突”,要和平,要宗教自由(这个自由的具体要求只是:保证天主教信仰的完整)。

    和我们民族及我们国家的关系,也应该是教宗前面忧虑的事情之一,希望双方都能放下顾虑显示诚意:训导教友在其国内要做好公民,再没有其它目的。但也要求:“教会亦同样清楚要求国家在真正尊重的宗教自由前题下,保证天主教教友能完整地生活他们的信仰”。为什么会有这句话,一来是每个人信仰所必需的要求,二来或许是对“冲突”由来的一种解释,揭示了教宗忧虑的原因及在我们国家信仰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根本:“为了天主教教友能完整地生活他们的信仰”。这句话也指出了这一章节第一段提到的,大陆教会内部的“当务之急”的根源是由于“为了完整的信仰”所引起的。所以要用“采用属于教会的方法辅助他们合一”。

    本来这一节的开头说的是:身为教会的总牧的责任,但从第二段开始却侧重谈的是国家的关系,为什么要这样写?哦,对了,不但是为了让国内有一个自由的宗教环境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引起“分裂”的外部因素。可以看出教宗的良苦用心啊!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6:12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19 编辑

五.天主教会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亿万人民的历史洪流中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群,但耶稣的话对你充满了鼓舞和挑战性:“你们小小的羊群,不要害怕!因为你们的父喜欢把天国赐给你们”(路12,32)。“你们是地上的盐、……世界的光……”。为此,“你们的光也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玛5,13、14、16)。
    在中国的天主教会是普世教会、基督的教会的临在。我们在信经中宣信她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也就是意味着,她是主门徒的普世团体。
    正如你们所知道的,深深将中国各地方教会结合共融、并使她们与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地方教会之间密切共融合一的基础,除了同一个信仰和同一个圣洗外,特别是以圣体圣事和主教的品位为其基础。而主教的合一,则是以“罗马教宗——伯多禄的继承人为其永恒、有形可见的主因和基础”。借助宗徒继承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的传承,也是各时代认识基督在伯多禄和其他宗徒身上奠定的教会身份的根据。
    天主教会的道理训示,每位主教是其个别教会的有形的统一中心和基础。各地方教会如果是真正的教会,那么,教会的最高权威、就是以罗马教宗为首的主教团必须在其中,绝不可缺。而且,伯多禄继承人之职权是各地方教会的内在本质。此外,各地方教会在惟一教会内的共融,即全体宗徒继承人——主教——在圣统制内与伯多禄继承人的共融,是全体天主教友信仰和生活合一之保障。所以,为了教会在各个国家中的合一,每一位主教与其他主教保持共融,所有主教与教宗保持有形可见之具体的合一是不可或缺的。
   在教会里没有一个人是外人,人人都是同一个宗族的子民、同一个身体的肢体。由主教及司铎品位保障的圣体圣事,是圣事共融的锁链。
    虽然在中国的天主教会处在复杂具体的环境中,全教会都蒙召在最丰富的共融灵修中去生活和彰显这合一,使它亦在一个圣统制和谐的共融中成长。为此,牧人和教友都蒙召去卫护并保障属于教会的道理和圣传的一切。

   虽然天主教会在中国是人数很少的一个群体,但教宗依旧鼓励我们做盐和光,并且要求“光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这和前面的部分讲的面对挑战要传福音是一脉相承的,但更进了一步,不仅是要做到“三要”,而且要求我们按照基督教导我们的话来生活,因为只有将这些话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才能在“人前照耀”;才能“使他们看见”; 才能“光荣你们在天之父”!你、我、他都应该反思,我们忙碌的生活是否能让其他人认为是“光”?是否在“人前照耀”?调整自己的生活去相似基督的生活方式,是挑战!但如果认同自己是教会的“同一个身体的肢体”,就应该是份内的事,就会是解除教宗忧虑的良药,也是我们生活的目的及追求的对象!

   接着,教宗明确的告诉我们:“中国的天主教会,是普世教会”并用“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这四大特征来证明;用“同一个信仰”、“同一个圣洗”、“圣体圣事”和“主教的品位”来证明。这也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中国只有一个教会,而不是2个教会!对这个问题,很多人包括你我都应该修正自己的观点,再也不能,也不应该将另一个团体认为是“裂教”!教宗明确的指正也教导我们,所产生的问题应该看成教会内部问题,而不是“敌我矛盾”!这也预示了不能用对付“敌我”的方式去处理双方的关系!

    这里,教宗在证明中国的教会是一个教会的同时,也帮助我们认识了共融的概念是什么,用通俗的话就是:所谓共融,是以罗马教宗为核心的,地方教会的主教是门徒的继承人,他们在处理教会问题的行动上,应该和教宗保持一心一意。普世教会以此种共融的形式而存在,“是全体天主教友信仰和生活合一之保障”。若非此种形式就不能称之为天主教教会。要合一,就必需共融!这是教会最基本的道理,另外,特别提醒主教:“主教与其他主教保持共融,所有主教与教宗保持有形可见之具体的合一是不可或缺的”。 “是不可或缺”什么?答:“与教宗保持有形可见之具体的合一”。注意,不能缺少的是“有形可见之具体的合一”。在教会法典上,主教必需与教宗有完全的完整的共融。所有的主教必需每时每刻有必要用行动或事情来证明是保持着与教宗的合一!而不是口头一句话:***是被教宗认可的!深思下去:共融并非只是“被教宗认可主教的身份”!更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在处理教会事务上,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上,务必要和教宗保持一心一意!所以:共融是一种行为!

      圣体圣事是共融的圣事,大家同为基督的身体。圣体圣事和弥撒圣祭是整个天主子民表达对天主最隆重的行为。任何一个神职举行的圣体圣事都代表的是全体天主子民的祭献。这个行为必需保证他的完整性!而共融的核心是以罗马教宗为首的普世教会。所有不承认或不与教宗保持完整的共融的人,都不是圣事完整的体现、也就不是纯粹的天主子民!

      接着教宗指出:“牧人和教友都蒙召去卫护并保障属于教会的道理和圣传的一切”,对每一个有信仰的人来说:“合一共融”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及义务!我们每个人有责任及义务去推动共融,促使合一。并且“卫护并保障属于教会的道理和圣传的一切”也是再次说明不能随意改编或增减教会的道理和圣传,要保障她的完整性!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6:33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21 编辑

六.先教宗以《新世纪伊始》宗座牧函向全教会表示:“不论在普世或地方教会的层面、我们必须以坚定的信念、具体的行动去规划并执行‘共融’(koinonia),它是造就教会奥迹的核心和本质。此共融源自于永远圣父的心,而由耶稣赐给我们的圣神倾注在我们心中的爱所显露出来的果实(参罗5,5),使我们成为‘一心一意的’(宗4,32)。当实践此爱的共融时,教会就显出自己是‘圣事’,也就是‘天主同全人类密切结合的记号和工具’。有关此事,主说过的话是非常明确、不能曲解的。即使在新世纪,许多事情对教会的未来亦将是必须的,但若缺乏了兄弟情谊(agape),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就像圣保禄宗徒在他的‘爱德颂’内所言:我若有先知之恩、讲天使的话、又有移山的信德、而缺乏爱德,一切为我都‘毫无益处’(参格前13,2)。 爱德真正是教会的‘心’ ”。
      以上有关普世教会本质所论述的一切,为在中国的教会有其特殊的意义。因为,不论是其本身内部或同社会的关系,都面临着一些要克服的困难——紧张现象、抱怨、分裂。
   有关此事,去年论及初期教会时我曾说过,“使徒的团体不但自始已认识天主圣神的喜乐,真理和爱德的恩宠,且也体味过,尤其在有关信德真理冲突时,共融遭遇撕裂。正如爱的共融起初已存在并将一直存在(参阅一若1,1各节),可惜分裂也从起初就侵入了。因此,我们不该对今日的分裂感到诧异(……),在世界的变故及教会的弱点中常存在着失落信德的危险,如此也会破坏友情和爱德。为此,谁相信爱的教会并愿在它内生活,该清楚地认识到有此危险的存在”。
   教会的历史告诉我们,真正的共融必经痛苦挣扎的修和才能达成。事实上,要以被钉死而又复活了的耶稣之名忘记过去、宽恕曾加害我们者、忘掉所受委屈、在爱德中实践和好,这或要求我们屈尊就卑、放弃个人由艰难困苦的磨练中得来的见解,使中国教会的教友和牧者之间共融的联系能展显出来,并使之成长,是必须而又急迫的。
   有关此议题,可敬的先教宗曾多次发出了迫切的邀请,呼吁你们要宽恕与和好。在两千年圣年开始前,他曾寄发你们一份文告,我要取其中的一段话来提醒你们:“于此准备庆祝大禧年之际,请你们不要忘记圣经和教会的一个传统规定,它要求人们在圣年里宽免彼此的债务,弥补不正义行为对别人所造成的损失,并与邻人修和。天使所报‘为万民所准备的大喜乐’——天父的慈爱,在基督内完成的救恩——你们也有份子。你们自己怎样乐意接受这喜讯,同样也要通过你们的生活,将它传给你们周围的男男女女。我热切期望,你们依从来自圣神内的启发,宽恕彼此的怨嫌,彼此接近,互相接纳,打破藩篱,超越能使你们分离的一切。你们不要忘记耶稣在最后晚餐所说的话:‘如果你们之间彼此相亲相爱,世人因此就可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若14,35)。我听说,你们愿意以你们彼此之间以及与伯多禄继任人之间的合一,作为庆祝大禧年的最贵重礼物,我高兴极了,因为这样的决定,肯定是天主圣神的果实,是祂在引导教会,走上那并不容易走的修和与合一的道路”。
   我们大家都知道此路途不可能一天完成,然而你们可以放心,整个教会将不懈地为使你们达到此目的而祈祷。
    你们也要记得,在和好的路途上有许多“信仰见证者”的榜样和祈祷在支持着你们。他们曾为了教会在中国的将来奉献了他们的生命、受了苦难、作了宽恕。他们本身的存在是在表明,你们在天父面前有一个永久的祝福,缅怀他们必能生出丰盛的美果。

    这一章节的开始,教宗借用了先教宗的《新世纪伊始》宗座牧函来说明教会的本质及共融的重要性,指出:“不论在普世或地方教会的层面、我们必须以坚定的信念、具体的行动去规划并执行‘共融’”;再次解释共融的特质也是教会的本质就是:使我们成为‘一心一意的’,“当实践此爱的共融时,教会就显出自己是‘圣事’”;“有关此事,主说过的话是非常明确、不能曲解的”。请注意:“坚定的信念”、“具体的行动”、“规划并执行”“实践”这些词语的运用,告诉我们:要“共融”,就需要行动,不能光说不练!同时也指出要行动也应该是爱的行动,因为:“爱德真正是教会的‘心’”。而这一切的苦口婆心的教会道理的劝导,对我们来说:只是为了指导我们在教会内部的关系及同社会关系的交往上如何:“克服紧张现象、抱怨和分裂”。

    接着,教宗指出教会分裂的根源是由于“有关信德真理冲突”而引起的,由此而伤害了是教会的‘心’---- “ 爱德”。这也指出了现在国内教会的现状:因维护真理而丧失了爱德;因真理的冲突而导致了分裂。俩个团体都要反省,没有谁是圣洁无暇的!同时这也是人性的弱点,原罪的体现:“分裂也从起初就侵入了”。这种弱点,我们要正视它的存在及它的危险性。

    “真正的共融必经痛苦挣扎的修和才能达成”是必须而又急迫的。这是继上文的“当务之急”之后教宗又一次用了类似的词语:“必须而又急迫的”。注意教宗对“共融修和”的指导:要做到共融,对中国教会来说,只有“以被钉死而又复活了的耶稣之名忘记过去、宽恕曾加害我们者、忘掉所受委屈、在爱德中实践和好,这或要求我们屈尊就卑、放弃个人由艰难困苦的磨练中得来的见解”才有可能“使中国教会的教友和牧者之间共融的联系能展显出来”。

   “忘记”、“宽恕”、“ 在爱德中实践和好”、“屈尊就卑”、“放弃个人见解”这些不正是基督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每天要学习和实践的?但是:我们做到了吗?每一条都是那么的困难啊!早在两千年圣年时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就为我们发出了倡议,给教宗“大禧年的礼物”已经七年过去了,我们不但还是生活在紧张、抱怨、分裂之,而且还在制造着新的教会内部矛盾!不得不指出:我们食言了!面对现任教宗的呼吁,难道我们真的就不能改变?惭愧啊,还自称为“基督徒”!惭愧啊,号称“听教宗的”!惭愧啊,还敢高唱“伟大的教宗,我们拥护你”吗?惭愧啊,还敢说是“共融的教会”???

      该改变了;该行动了;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来推脱了!面对两任教宗的劝告,我们再也不能冷漠的置若罔闻;再不能“挂羊头买狗肉了”,应该 “依从来自圣神内的启发”做到“宽恕彼此的怨嫌,彼此接近,互相接纳,打破藩篱,超越能使你们分离的一切”。

   虽然“共融合一”的路还需要时间来走,但我们必需上路了,原地踏步不是“共融”的标志!这不但是整个教会对我们的期望,而且已经有很多“芳表”在鼓励和支持着我们!所以,放下自己的包袱,轻装上路吧,共融合一,需要我们每个人不断的反省思考和不断的自我批评及勇敢的迈出第一步!
   
   伸出你的手来,表示友好的拉你的“弟兄”一把,难道他会拒绝你?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6:57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9:05 编辑

七.上面提到了信众教友和牧者们都涉及的强烈冲突的痛心局势(参见第六号)。对此作个认真的分析则突显出,在各种导致上述状况的原因中,首推那些被贯以天主教会生活主要责任者的机构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事实上,时至今日,上述机构的认可,仍然是衡量一个团体、一个人或者一个宗教场所是否合法,即官方的(Ufficiale)标准。由此,导致了神职内部和教友内部的分裂。这个由教会外因给教会造成的状况,严重制约了教会的步伐。由此而产生了相互之间的猜疑、责难和指控,且继续是一个令人忧虑的教会的问题。
    就处理与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这一复杂问题,梵二大公会议邀请我们追随耶稣基督言行的教导,极大地启发了我们。事实上,“他不愿作一位以权利统治的政治性的默西亚,却甘愿自称‘人子’,他来是‘为服事人,并交出自己的性命,为大众做赎价’(谷10,45)。他显示自己是天主的完美仆人,‘已压迫的芦草,他不折断;将熄灭的灯心,他不吹灭’(玛12,20)。承认国家的职权及其权利,命令给凯撒纳税,但也明白地教训人该保持天主的至高权利:‘凯撒的,就应该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玛20,21)。最后,他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的工程,为人类赢得了救恩及真正的自由,也完成了他的启示。他为真理作证,但不愿以强力加之于反对者。他的神国不靠刀剑来争取,而只为真理作证及聆听真理而建立的,并藉仁爱而扩展,基督因爱而高举在十字架上,吸引人们来皈依他(参见若12,32)”。
    真理和友爱是支撑教友团体的两个支柱。为此,我曾经说过:“爱的教会也是真理的教会,首先是指忠诚于救主基督交给我们的福音。(……)但是,天主子女的家庭若要生活在合一与和平中,就需要有谁在真理中保护这一家庭、并本着睿智和权威性的辨别领导这一家庭——这就是宗徒蒙召履行的使命。由此,我们涉及到了重点。教会是完全属于灵性的,但是,教会有其架构,就是宗徒的继承。其职责是保障教会始终生活在基督赐予的真理内;并由此产生爱的能力。(……)宗徒及其继承人们,是(基督)交付给教会的真理宝库的权威护卫者和见证人。同时,他们也是爱德的分施者。这二者,是不可分离的。(……)真理和爱是来自天主的同一恩宠的两面,借助宗徒的职责,一直被护守在教会内,直到今天,传给了我们”。
    为此,梵二大公会议强调“尊敬及爱德亦应延伸在社会、政治及宗教问题上,持有和我们不同意见者及作风者身上。我们越和善而友爱地深入了解其思想方式,越容易和他们交谈”。但是,大公会议继续告诫我们:“这和善与友爱不应使我们对真理及美善,变成模棱两可”。
    考虑到“耶稣(建立教会)的初衷”充分显示出,某些由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凌驾于主教之上领导教会团体的生活,是不符合教会道理的。根据教会的道理,教会是宗徒的,梵二大公会议也重申了的这一点。教会是宗徒的,“因为它的起源,是‘建立在宗徒们身上的’(弗2,20);因为它的训导,是宗徒们亲授的;因为它的体制,直到基督的再度来临,教会都是由宗徒们通过其继承人——与伯多禄的继承人共融的——主教们训诲、圣化和管理的”。而且,在每一个地方教会,“教区主教是以主的名义领导托付给他的羊群,而他是以本有的、正权的及直接的牧人身分做的”。就国家层面上,只有合法的主教团才能给其国内全体天主教会团体制定有效的牧灵指南。
    上述机构所宣称的宗旨,落实“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与教会道理是无法调和的。而天主教会自古的信条就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
    综上所述,牧者和平信徒们都要牢记:宣讲福音、要理讲授和爱德事业、礼仪和文化活动以及各种牧灵选择,都只属于主教和他们的司铎。他们永远传承宗徒们在圣经和圣传中传播的信仰。为此,不能接受任何外来的干预。
    鉴于这一艰难局势,许多公教团体成员都在自问,政权当局的认可——这是公开进行活动所必要的——是否会在某种程度上威胁与普世教会的共融。我深知,这个问题痛苦地煎熬着牧者和教友们的心。就这一问题,我首先强调的是要义不容辞地、勇敢地维护信仰和圣事的共融。就其本身而言,圣统制不反对同政权就教会团体生活中涉及民事的问题进行对话。在不违背不可放弃的信仰原则及教会共融的前提下,教会接受政权当局的认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困难。但是,有为数不少的具体案例,在获得认可过程中,机构的干预迫使有关人士要作出一些有违天主教友良知原则的行为和许诺。为此,我充分理解在此类条件和情况下要作出正确选择是困难的。所以,圣座在再次重申了基本原则后,认为该让每一位主教来决定,因为他在听取了其司铎们的意见后,能更好地了解当地的情况、权衡具体的选择、评估给教区团体内部可能带来的后果。最终的决定,也可能无法得到全体司铎和教友的同意。总之,我希望大家都能接受,即便是很痛苦的,也要接受。从而维护教区团体与其牧者的合一。
   最后,劝告牧者和司铎们,要以真正牧者的心、竭尽己力避免产生恶表之事,要利用机会培育教友们的良心,尤要注意信德薄弱者:一切的一切以生活共融、友爱谅解为准则,避开批判以及彼此指控。在这种情况下,亦该注意,特别在缺乏自由的空间里,在评估一个行为的伦理道德时,除了所犯的行为之外,还应特别审核行为人的真正意图。为此,每件事情必须按其个别情况去考量。



   教宗邀请大家走“共融合一”的宽恕之路后,接着深入地分析了问题,对造成这些原因的根源做了分析并用教会的原则做了指导(应该是教宗此封牧函的重点):

   根源首先是“那些被贯以天主教会生活主要责任者的机构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这句话站在教会的层面去阅读,其实是否定句。指出“被贯以天主教会生活主要责任者的机构”不属于教会的范畴,所以它定制的标准也不是教会的标准。而是“被贯以”、“所扮演的”。从而导致了分裂!

   这些机构是什么机构?教宗没有明确的指出来,但当我们仔细地反复阅读这个段落,其实他已经明确的指出,从哪里指出?从这些机构所制定的标准指出,它是这些官方标准的制定者,如此倒推,指的就是“一会一团”,因为它们正是这些标准的制定者,正是“被贯以天主教会生活的主要责任者”。按照教会的组织原则,他们不属于教会本身的

   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教宗引用了梵二大公会议的文献及玛尔谷福音指出:“他来是‘为服事人’……”,“不愿作一位以权利统治的政治性的默西亚”以及“凯撒的,就应该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来指导我们。指出是教会本身的原则就是教会的,不是教会的组织原则,请不要强加给教会。属于谁的就归谁所有!“一会一团”不是来自教会的组织原则,就请让它不要再“被贯以”“扮演”或者“充当”“教会生活的主要责任者”。

      同时还有一层含义指出不能将政治和信仰混为一谈,反思国内的现状,一些接受了教会“神职”又接受了“政治”的人要面临选择了:要么选择教会,要么选择政治;要么做仆人,要么去做主人!其实,国外也有很多先例,由于想从政而辞去教会职务的。

    “他的神国……为真理作证及聆听真理而建立的,并藉仁爱而扩展,基督因爱而高举在十字架上,吸引人们来皈依他”告诉了我们教会的本质及其特性!这句话特别需要我们每个人反思和重新认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及处理问题的方式是用仁爱的方式吗?是在“扩展” 他的神国还是在为他的神国摸黑?教会停滞不前,发展缓慢的原因和根源是否是由于注重“自我“的方式而没有运用基督的方式而引起?你,我是否有责任?同时这句话的引用也指出教会是建立在“真理”之上的,“真理”这个词有信仰的和没有信仰的人对它有不同的理解,到底什么是教会认定的真理范畴?什么对于教会来说是不能改变的?教宗在接下来的一段谈教会层面的“真理和友爱”的关系将给出一个清楚的答案:

   在真理和友爱的关系中,教宗重点指出:“教会有其架构,就是宗徒的继承。其职责是保障教会始终生活在基督赐予的真理内;并由此产生爱的能力”。所以,真理在这里就是“教会有其架构,就是宗徒的继承”而不是“被贯以天主教会生活主要责任者的机构”。只有借着真理才能产“生爱的能力”。虽然教会的“职责是保障教会始终生活在基督赐予的真理内;并由此产生爱的能力”,虽然和善而友爱是对不同意见者应有的态度,但“不应使我们对真理及美善,变成模棱两可”,指出要在坚持真理的原则下对人友善。

      所以“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与教会道理之间 “是无法调和的”,因为这和教会的架构是背道而驰的!注意:“是无法调和的”,就是说没有商量和回旋的余地!站在教会的立场上:就是违反了教会的原则!教会的原则是什么呢?教宗的回答:“天主教会自古的信条就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这就是教会认定的“真理”。回过头来我们再思考“共融”这个前面已经解释过的问题,将她放在教会原则中来讨论,“共融”原则就必需是要包括坚持“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的“自古的信条”!“ 一会一团”倡导的原则是背离了教会的“共融”的。所以让“爱国会”成为所谓的“桥梁”是通不到“罗马”的!

   “综上所述,牧者和平信徒们都要牢记:宣讲福音、要理讲授和爱德事业、礼仪和文化活动以及各种牧灵选择,都只属于主教和他们的司铎。他们永远传承宗徒们在圣经和圣传中传播的信仰。为此,不能接受任何外来的干预”这一段再此重申了属于教会的事情及范围只能由教会来完成,不能受到非教会组织或着是“被贯以天主教会生活主要责任者的机构”的干预。也是公开拒绝了想当“婆婆”的“一会一团”倡导的原则;也可以理解为在教会原则和“一会一团倡导的原则”不能兼得,只能选择一个。如果站在教会的层面来看待,就是要求信友们要拒绝“一会一团”倡导的原则。

      另外,有人给出留在“一会一团”的理由是要改造它,但教宗的指引是要改造它还是抛弃它?在我看来,没有丝毫要改造它的意思,表达的很清楚:是无法调和的”,就是要我们抛弃它!所以,持有神职身份的人必需有所选择了,是继续保留在这个和教会信仰原则冲突的组织里,还是选择真正的“共融”?要拿出行动来了,按兵不动,继续观望只能是对自己的灵魂不负责任,对教区的发展和教宗的托付不付责任,让自己成为矛盾的集合体!

   以上这些,个人认为多是说给“公开”团体的,有双层含义:1、用教宗指出的“真理”在教会架构上的体现来辨别,大体来说:“非公开” 的团体是站在维护教会原则立场的角度的。做的不够好,或者说没有坚持真理不够的,是存在于“公开”团体内的,“公开”团体有必要用行动来证明:它是教会的组成部分,并会站在教会的立场上拒绝“一会一团”倡导的原则,维护教会信仰的完整,维护共融原则!否则,就是“挂羊头买狗肉了”!

    “政权当局的认可——这是公开进行活动所必要的”个人认为这是说给“非公开”团体的,教宗给出的指导原则是:“首先强调的是要义不容辞地、勇敢地维护信仰和圣事的共融”共融优先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下,由主教来决定,并用“最终的决定,也可能无法得到全体司铎和教友的同意”来说明要听取其它人的意见,但同时要求为了“维护教区团体与其牧者的合一”,大家(包括司铎和教友)要接受这一决定。

      “政权当局的认可——这是公开进行活动所必要的”,但是如果争取过了却会出现无法满足共融原则的现象,两者之间选择自然是“共融优先”,就会出现依旧不能公开进行活动的局面,个人认为:“非公开”团体中希望被政府当局认可的牧者应该学习教宗数年来向中国政府表达善意的行为,每年向政府提出希望被认可的申请!

   但各个教区有不同的特点,各个省对教会也有不同的政策,所以政权当局的认可不认可也“只能按其个别情况去考量”。

      另外,寻求“政权当局的认可”,是让我们加入“上述机构”吗?个人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教宗说过:“落实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与教会道理是无法调和的”。既然是指导思想,就有它内在的的一致性,不可能前矛后盾。2、是希望寻求“政权当局的认可”,而不是“上述机构”的认可。没有用“上述机构”的词句也清楚的表明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应该区别对待!3、假设:寻求“政权当局的认可”是让我们加入“上述机构”,为什么教宗还就此事提出了“前提”:“我首先强调的是要义不容辞地、勇敢地维护信仰和圣事的共融”?这些都证明了寻求“政权当局的认可”并非是让我们加入“上述机构”!

   这么说,教宗所说的寻求“政权当局的认可”,到底是什么意思?其实,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事例:陕西凤翔教区的李镜峰主教就是最鲜活的例子,他既能做到被政府认可他的主教身份,却没有加入“上述机构”!

   在对两个团体为寻求合一做出不同的指引后,我们就可以发现,教宗的指引是希望双方都回到“正常”状态。同时也指出两者都是“非正常”的教会生活:公开进行活动但接受“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是不可取的;维持“非公开”状态,也不是教会生活的常态,有必要改变。双方面对不同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遵守教会的原则:共融优先的原则。

      如何具体落实这些原则?教宗对牧者和司铎们的劝告是:“一切的一切以生活共融、友爱谅解为准则,避开批判以及彼此指控。”这是对国内两个团体的共同劝告,换句话,不利于双方团结的话和事,最好不要讲也不要做!即使做了,都请注意“行为人的真正意图”,只能做为“个案”来处理。

      在本节指明了双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后,让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教宗在第六章节要求大家走“合一”之路的具体指导时,就很明显的会知道教宗要求大陆教会合一的具体方法及正确的道路:1、不是简单的谁合谁的问题:不是“地上”的要合向“地下”;也不是“地下”要合向“地上”。 第六章节曾提到 “互相接纳”。2、“合一”之路必需走与教宗“共融”的道路。具体要求就是:要求“地上”能捍卫教会的基本原则,不做和教会的基本原则相背离的事情;拒绝“非教会”的原则,而且不能再借用官方的手来迫害另一个团体,努力和“地下”沟通,走向合一;要求“地下”尽量抛弃前嫌和以往的成见,努力和“地上”对话,走教会生活正常化的道路。——在真理中进行,在仁爱中进行!

   按照教宗的指引,中国教会将出现一个新的局面:“地上”和“地下”的区分将成为过去式!迎面而来的只有一个教会:其中包括了“共融的团体”和“还没有共融”的团体!希望双方都本着基督倡导的“爱”的精神加强交流和沟通,努力帮助他们走向“共融的团体”。

    以后见面的问候可以由:“今天你吃饭了吗”?改成:“今天你共融了吗”?哈哈哈!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7:11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30 编辑

八.在教会内、天主子民中,只有那些曾受了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并被合法祝圣为圣职者,才能行使“教导,圣化和管理”的职权。平信徒在获得主教授予法定使命后,也能行使传播信仰有益的教会职务。
      近年来,因着各种原因,你们主教弟兄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因为有“非圣职者”,甚至尚未受洗者,以国家不同机构的名义控制、决策教会的重大事务,包括主教的任命。其结果,是把教会对伯多禄与主教职务贬值变质了。此类做法,将面临使教宗、主教、司铎丧失职权的危险。相反,按天主教论教会圣事结构的教义,伯多禄及主教的职务是其基本的、使其成为完整的因素。教会的此种特性是天主耶稣的恩赐,因为“是祂赐与这些人作宗徒,那些人作先知,有的作传福音者,有的作司牧和教师,为成全圣徒,使之各尽其职,为建树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对于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认识”(弗4,11-13)。
      我要再次重申(参见第五号),共融与合一是天主教会的基本和使其完整的因素。从宗教层面讲,设立一个“独立”于圣座的教会,与天主教的教义是不相容的。
    我明白你们为保持对基督、对教会及伯多禄继承者之忠贞,要面对重大的困难。在此请你们不要忘记,圣保禄宗徒曾经说过的话(参罗8,35-39)——没有什么事可使我们与基督的爱相隔绝。我相信你们赖天主的恩宠,会竭尽己力,不惜代价去卫护教会的共融与合一。
    最近几十年来,许多中国主教悉心地领导了教会,他们给自己的团体和普世教会作出了灿烂的见证。我们为此要再次从心底向群羊的“至高牧者”(伯前5,4)发出称谢的赞颂:因为我们不能忘记他们中有很多位遭遇了迫害、或被阻止执行使命,有些甚至以自己的鲜血浇灌、滋养了教会。新时代以及新福传所带来的挑战,主教职位则显得更为关键。正如圣年时,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向聚集在罗马的全球主教们所说的:“在建立教会的共融和传教大计上,主教是第一位负责人及推动者。面对相对论及主观论在侵袭着世界各地的文化时,主教们有责任保护及推动信友教义上的合一。为预防信仰的迷失或无知,他们要竭尽己力培植适当的神职人员、修会人士与平信徒以协助福传”。
    在同一场合上,先教宗又提醒:“主教身为宗徒的继承人,为他基督即是一切。他每天可与圣保禄一起重复说:‘在我看来,生活原是基督……’(斐1,21)。 他的整个生活该为此作证。梵二大公会议训示:‘主教们该克尽自己的宗徒职责、在众人前为基督作证’ (《主教在教会内牧灵职务法令Christus Dominus 》 第十一号)”。
    有关主教职的服务,我在此重申近期说过的:“主教们的首要职责是建设教会一如天主的家庭、一个彼此相扶相助的地方。为能尽好此使命,在祝圣你们为主教时,赋与了你们三个特殊的职务:训导munus docendi、圣化munus sanctificandi及管理munus regendi,综合称为牧职munus pascendi。其中,管理职务的宗旨是特别为了教会共融的成长,就是建设一个和谐的团体,一起聆听宗徒的训诲、分饼及祈祷,过兄弟般的团结生活。此管理职责 munus regendi同训导及圣化两个职责是紧密连系的,是构成主教对天主及近人的真爱,在其牧民职责上表显出来”。
    天主教会在中国一如世界各地的教会一样,属宗徒的继承人——主教——管理。他们由有效祝圣的主教们祝圣,接受训导、管理、圣化之职,照管托付给他们教区的子民;他们的职权是天主藉神品圣事赋与的。然而,为执行训导及治理的职权,“按其性质,只有在与(主教)团体的首领及成员有系统的共融下,才能运用”。有关此事,梵二大公会议肯定说:“一个人接受了圣事的祝圣,保持着与主教团的首领及其它团员的圣统共融,就是主教团的一份子”。
    今日中国天主教会所有的主教都是中华民族的儿子。虽然教会在中国遭遇了许多重大的困难,然而仰赖天主圣神的特殊恩佑,总未缺乏过合法牧者的服务,无损地保持了宗徒的继承。我们应为这些坚贞而倍受磨难的主教们的存在而感谢天主。他们按天主教的传统接受了祝圣,就是在与伯多禄的继承人、罗马的主教完全的共融中、遵循了天主教的礼规、藉主教们的手既合法又有效地获得祝圣。
    有些主教因不愿屈从对教会生活的不当控制,且为了完全忠于天主教的道理和伯多禄的继承人,被迫秘密地接受了祝圣。秘密状态并非属于教会生活的常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当迫切渴望维护自身信仰的完整性、不接受国家机构干涉教会切身生活时,牧者和信友们才这样做。为此,教廷期望政府也能给予这些合法的主教所必要的法理方面的承认,使所有信友都能在自已的社会环境中自由地实践信仰生活。
    但是,也有一些主教在特殊环境的催逼下,未经教宗授命而接受了祝圣,事后提出要求和伯多禄继承人及其他主教们完全共融。先教宗考虑到他们的诚意和环境的复杂性,在咨询了其邻区主教们的意见后,以普世牧者的职权授给了他们合法身份的全部职权。此种措施,乃基于先教宗对他们受祝圣的特殊情况之了解,以及出自他身为牧者对有助重建完全共融的深切关心所致。可惜,多次发生了司铎及信友们,因未被相应地知会其主教得以合法化的事宜,而产生了不少重大的良心问题。此外,有些主教本人也没有明显作出已获得合法身份的表示。为了相关教区团体的神益,必须在短期内公开其已合法的主教身份,并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
    最后,也有——为数不多——的主教,既未经教宗授命、且直至今日尚未提出申请、或己申请而尚未获得合法身份而受了祝圣。按天主教的教义,如果能确定他们是由有效身份的主教,按天主教祝圣主教的礼规进行祝圣,其祝圣是属非法,然却是有效的。因此,尽管他们缺乏与教宗共融,不合法地行使其职务,其举行之圣事是有效的。如果这些主教在满全需要的条件后,能与伯多禄继任者及全体天主教主教共融,那将给在中国的天主教会带来多大的神灵财富啊!不但他们的主教身分得以合法了,也使他们与司铎教友间的共融更形圆满。因为,司铎教友视中国天主教会为教会的组成部分,与罗马的主教、与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所有教会合一。
   在每一个国家里,所有合法的主教们依教会法制定规章,经由圣座批准后,得成立为一个主教团。它是为表示一国内主教弟兄间的共融、并为一起研讨其国内某些教义和牧民上共有的重要议题,然不干涉各主教在其教区职权上的自主性。此外,为了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合作,每一主教团要和地方政权维持适当及有益的往来。当然,在信仰和恪守信仰生活(fides et mores信仰和道德、圣事生活)等纯属教会职能范围的事务上,主教团不能屈从任何政权。
   根据上面所述原则,目前在中国的“主教团”,宗座不能承认其为主教团:因为那些与教宗共融然尚未获政府认可而被称为“地下”的主教们,都不在其中。相反,却有那些直至今日尚未合法的主教,且其规章内也含有与教会教义不相容的因素。

      平信徒只有“在获得主教授予法定使命后,才能行使传播信仰有益的教会职务”,然而,中国的事情却恰恰相反:“因为有“非圣职者”,甚至尚未受洗者,以国家不同机构的名义控制、决策教会的重大事务,包括主教的任命”。这不仅是对主教职务变相的侮辱,也是对神职们权利的侵犯!更是对天主教基本教义的粗暴撕裂!教宗不得不又一次重申了“共融与合一”原则,并号召大家捍卫教会教义的基本原则:“不惜代价去卫护教会的共融与合一”。从整份信的文字中,这是唯一可以看到教宗强硬立场的一句话!足以看到这些原则对教会的重要性!也重新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要“不惜代价”去“卫护”,这是我们每一个天主子民必需要做到的,更是说给主教层面的神职们说的,因为这一部分有个标题:《中国主教品位》,同时也是对信德软弱的人的鞭策:即使再怎么样,也不能干卖主求荣的事情!

      接着,教宗回顾了在我们国家已故主教们的光辉灿烂的见证。回顾的目的是对现任主教们的激励及鞭策,明确的指出主教的职责:主教职位的关键在于“建立教会的共融和传教大计上,主教是第一位负责人及推动者”,“主教们该克尽自己的宗徒职责、在众人前为基督作证”,“管理职务的宗旨是特别为了教会共融的成长,就是建设一个和谐的团体,一起聆听宗徒的训诲、分饼及祈祷,过兄弟般的团结生活”。指出主教工作的重点以及在维护教会共融方面的重要性,并希望他们勇敢的“在众人前为基督作证”。同时毫不含糊的指明:主教职权“只有在与(主教)团体的首领及成员有系统的共融下,才能运用”。这对每一位主教来说,都需要反思:基督将放牧群羊的权利交到了你的手上,当狼来了的时候,你是否保护了羊群?有的还要和狼站在同一个立场上,美其名曰:为了保护羊群!哈哈!让我想起了现在的一首流行歌曲《狼爱上羊》,荒唐啊荒唐!

      在指出中国一直有与教宗共融的、合法有效的主教后,他将国内主教用三种情形来区分,并对此三种情形都做出了明确的指导:

      1.被迫秘密接受祝圣的:“期望政府给予这些合法的主教所必要的法理方面的承认”,注意:是“期望政府”。换言之,是要求主教提出申请期望政府认可其牧职,而不是要求主教接受某些违反教义的条件。同时指出,这些主教的祝圣是“迫切渴望维护自身信仰的完整性”被迫这么做的。也就是告诉我们:这些主教是生活在共融的教会之中。但是,主教们请要注意:是“政权当局的认可”,而不是“上述机构”!有关此议题,有必要参阅教宗第七部分关于“政权当局的认可”的“前提”:“我首先强调的是要义不容辞地、勇敢地维护信仰和圣事的共融”。如果此类型的主教在将来的岁月里,没有“维护信仰和圣事的共融”,那么即使是“被迫秘密接受祝圣”的,也是在做伤害教会的事!

      2.事后追认的以及没有公开身份的:什么时候事后追认的呢?教宗明确的告诉我们是:“先教宗”即若望保禄二世任期内。换言之,在他上任以后还从来没有出现“事后追认”的情况。

      没有公开身份的又是怎么回事?教宗在这一段内,用“此外”这个词指出,除了事后追认的还存在没有公开身份的,个人认为,没有公开身份的包括近几年“公开”团体祝圣的几位,但没有在祝圣时公布其来自圣座的任命书的。这一类的(事后追认的以及没有公开身份的)主教是否生活在教会的共融原则之中?未必是,从教宗对他们的要求中就可以看出:“必须在短期内公开其已合法的主教身份,并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是否共融?要以观后效。据说,也曾出现过骗取圣座认可的事情发生。所以要听其言,观其行!让他们自己用行动来证明!谁来监督他们到底做到了没有?谁有这个权利?回顾教宗在第五节的段末清楚的指明:“牧人和教友都蒙召去卫护并保障属于教会的道理和圣传的一切”。指出做为天主子民的一份子,都有权利和义务来监督他们。不仅是监督,更要以善言善行去劝导并为他们祈祷,尽可能用一切可行的办法帮助他们 “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

      并且,参照第七节,要“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维护“共融原则”,就必需让这些主教在 “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和“共融原则”之间做出选择。再也不能成为矛盾的集合体。正如上文所述:“ 一会一团”倡导的原则是背离了教会的“共融”的,所以要“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首先就必需退出“ 一会一团”。

      3.自选自圣的,其圣事是“非法有效”,“缺乏与教宗共融”!虽然教宗有认可他们的愿景,但是还要取决与这些知法犯法的“非法”者们的态度。“态度决定一切”!个人认为:既然自知是非法的,就请不要行使法律范围内所规定的属于主教的权利并不断显示与教宗共融的行为,才有被认可的希望!听到好多借口:有些人说是由于局势被迫无奈,才接受此“非法”职务!但我们也知道:如果在祝圣中被覆手的时候,内心没有接受的意愿,就是“无效”的圣事,即“非法无效”;如果在祝圣中被覆手的时候,内心有接受的意愿,就是“有效”的圣事,即“非法有效”!如果是“非法无效”,在事后仍然以主教自居,就是欺骗,也就是犯了“侵占及行使教会职权”等罪!如果是“非法有效”,事后仍然“非法”的行使主教权利,就是知法犯法了!头顶不但悬有一把利剑:教会法典1382条(主教无教宗任命祝圣别人为主教,及被其祝圣为主教者,均处保留于宗座的自科绝罚)而且也会直接的触犯法典里规定的“侵占及行使教会职权” 等罪!。总的来说:都是“非法”,所以要想得到教宗的认可,“非法”者的态度是关键。还是请不要随便行使属于法律范围内的主教的权利,才有被认可的希望(个人见解)。

   即使这些自选自圣的将来被认可了,也属于事后追认的,也必需“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

      总之,对国内主教层面的三种情况,教宗强调的是“共融的行为”。个人认为:不论是“秘密祝圣”的,还是事后追认的以及没有公开身份的等等,只要没有“共融的行为”,就等于是背叛教会。

      接着,教宗讲了主教团的原则并否定了目前在中国的“主教团”,指出否定的原因是:1、与教宗共融的主教们不在其中。2、有未合法的主教存在其中。3、其规章内含有与教会教义不相容的因素。

      但是,有一个问题一直困绕着我:就是由“地下”主教在三原主教会议上成立的“地下主教团”也是否是在教宗的否定之列?在反复阅读了教宗讲的主教团的原则及否定的原因后,我没有找出否定它存在的理由和依据。从否定“中国主教团”的原因来倒推,教宗否定的是“官方”产品。而“地下主教团”参照教宗讲的主教团的原则:是由合法的主教们依教会法制定规章组成,至于圣座批准了没有,我们这些平信徒不得而知,因为有“公开”批准和秘密批准两种处理方式。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7:31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34 编辑

九.正如你们大家所知道的,主教的任命是圣座与贵国政府关系中最敏感的一个议题。一方面,中国和世界其它国家一样,政府当局关注那些将发挥地方天主教会团体领导和牧人重要作用、并在社会中发挥影响的人选,这是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圣座也特别关注主教的任命,因为教宗任命主教,是教会合一和圣统制共融的保障。所以,这事有关教会生命的核心。为此,《教会法典》(参照第1382条)规定严惩未经教宗授命擅自祝圣他人为主教者及受祝圣者。事实上,此类祝圣,是教会共融的惨痛创伤,严重违反了教会法典所阐述的纪律。
      当教宗颁发宗座任命状祝圣一位主教时,是行使他的最高神权。 这一权力和介入是纯宗教性的,并不是不适当地干预国家内部事务、或侵犯国家的主权。
   国际法也阐明为某一宗教团体任命牧者,是一个完全行使宗教自由权利的结构因素。圣座切望在任命主教事务上能完全自由。鉴于在中国的教会近一段时间的特殊历程,我希望同政府就主教人选和任命主教的公开,以及地方政权承认新主教必要的民事效应等问题,达成协定。
    最后,在主教人选问题上,虽然我了解你们所遭遇的困难,我要求你们牢记:他们应是当之无愧、深受教友尊重和爱戴的司铎、该是信仰生活的典范、拥有一定的牧灵经验,由此,他们才能更胜任教会牧者的繁重责任,这是必要的。如果教区内无法找到主教品位合适人选,可以与邻近教区主教合作找出适当人选。



      谈到主教的任命权问题,教宗表示这是“行使他的最高神权”, 并非“干预国家内部事务、或侵犯国家的主权”。同时重申了《教会法典》(参照第1382条)。

      对主教侯选人,教宗也明确的指出应该具有的素养,及选择的要点。同时也驳斥了有关不会在“地下”的团体选择主教人选的传言。个人认为:“地下”的团体除了保持了信仰的完整外,并非完人!多委派“署理”正是圣座对“地下”的团体的厚爱!做的好,可以扶正;做的不好,还可以更换!

   注意:“可以与邻近教区主教合作找出适当人选”。个人认为:并非限定了人选的范围是“邻近教区”!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一部分:在现阶段要做一个好的牧人,除了要保持纯正的信仰外,还必需在福传和教会合一上有所建树!也就是说福传工作和教会合一工作应该是现阶段工作的重点!

   总结这一部分:现时期天主教成员应该坚持维护信仰原则,努力走共融合一之路;努力做好福传工作;同时向中国政府表示尊敬以争取宗教信仰的完全自由!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7:45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35 编辑

第 二 部 分   牧灵生活指南

   在第二大部分,牧灵生活指南部分,是教宗对中国的天主子民做了教会教义神学层面的指引后,根据我们所面临的现状及相关困绕我们的问题如何在牧灵及生活中的运用做了相应的指导!应该是在前一大部分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指导,在理解上,不能也不应该看成独立的一个部分,只能是相对独立,因为教宗的指引,有它内在的一致性:即规定与行动应该一致。而不是向我们从两千年圣年到现在所表现的:说的和做是两回事,有差距……

   如果出现了理解和行动的不一致,只能说是我们的理解或行动方式有误,而不应该找借口归罪于教宗的《牧函》,只能从我们自身找原因:重新阅读《牧函》,去重新发现教宗的正确指引……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8:02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0 编辑

十.近一段时间来,因某些牧者、司铎和教友出自其牧灵神火的炽盛擅自活动,不时常尊重他人的工作或其职权,而出现了一些困难。
    有关此事,梵二大公会议教导:一方面,“以主教团的一份子及宗徒的合法继承人的名义,由于基督的训令、应对整个教会表示关心”。 另一方面,“管理个别教会的每位主教、只对托付给他的一份天主子民、而非对其她教会及普世教会行使其司牧权”。
    此外,面对最近几年在一些教区内发生的问题,我认为有本份提及教会有关法律所规定的,就是每位圣职人员必须隶属一个地方教会或者一个修会团体,并须在与其教区主教共融中执行其职务。仅在有正当理由时,并须经所属和前往服务教区的两位主教事先协议下,一名圣职人员才能在另一教区执行其圣职。
    在不少场合上,你们遇到共祭的问题。有关此事,我要提醒你们它的先决条件:就是该宣认同一信仰,并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因此,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及司铎共祭是合法的,即使他们是政府认可或是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如上面己说过(参见第七号第八段)——只要这种认可和关系没有违背不可背弃的信仰和教会共融的原则。
    为此,真诚热爱基督和教会的教友们,也不必犹疑去参与由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政权认可的主教或神父主持的圣祭或其它圣事。
    根据教会的道理,那些没有教宗任命、但按照教会主教祝圣礼规被祝圣的主教所产生的问题是应该解决的。如上面己说过(参见第八号第十二段),他们所受之祝圣虽不合法、但却有效。同理,他们所祝圣的司铎,以及这些主教和司铎所举行的圣事都是有效的。但信友们该注意:在可能的范围里当然先该参与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和司铎主持的感恩圣祭和其它圣事。但如果有严重不便而无法做到上述要求时,为了急迫的灵性需要,他们也可转向尚未与教宗共融者。
    最后,我认为应该提请你们关注教会法典中有关帮助教区主教履行其牧职的问题。每位教区主教都应充分利用教区团体内必不可少的共融与合作的工具:主教公署、司铎咨议及参议会、牧灵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等。上述工具体现了共融,有助于分担共同的责任,是牧人的莫大帮助,使他们可以借此利用司铎、修会人士及教友们之间的友爱合作。
    同样,教会法典中对于堂区也作有相同的规定:该有堂区牧灵及经济委员会。
    无论教区或堂区都该特别注意教会的财产:动产和不动产都应以教区或堂区的名义向政府机构依法登记,总不可用私人(主教、本堂神父或一组教友)的名义登记。同时,传统上指牧灵和传教所说的“不可没有主教Nihil Sine Episcopo”的原则始终是有效的。
    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上面所涉及的种种问题,其彻底解决的办法是在于推动共融。然而,达到共融所需的精力则要到那源泉即基督——天父之爱的肖像——那里去汲取。常超越一切的爱德(参见格前13,1-12),是牧灵工作的力量和准绳,从而建设一个使今天的人能找到复活基督的教会团体。   


   在圣事,教区、堂区之管理这一章节里,教宗首先强调的是神职职务的范围及归属:教区主教只能管理自己的教区;而“每位圣职人员必须隶属一个地方教会或者一个修会团体”,指出必需有归属,即“一牧一栈”。且要在“与其教区主教共融中执行其职务”。再次强调了共融原则。换句通俗易懂的话就是:如果没有与教区主教共融,其行使神权的正当性就有问题。这个很要命,虽然是如此温和的一句话。一个人不可能有两个头,一个教区也不可能出现两个合法的正权主教!对国内两个团体来说,不论哪个团体,没有服从教区合法正权主教,他的神权的正当性及合法性就有问题,也就陷入了“非法”的境况中。

      回顾第八章节,面对国内主教的三种情形,每个教区的圣职人员到底应该服从哪些主教?个人认为:辨别的标准应该是服从教宗的指引,服从那些“公开其已合法的主教身份”的正权主教,“公开其已合法的主教身份”指的是在教会内“合法”的主教,意思就是说教宗认可的主教,(但有的已经合一的一些教区也存在只服从助理主教或辅理主教的情况,而对正权主教置若罔闻,这也不是“共融”的表现。)只要公开了其已合法的身份,不论他们是属于哪一个团体,我们就有义务做到:先服从!没有“公开其已合法的主教身份”,我们也就不知道是“合法”还是“非法”!

   至于这些“公开其已合法的主教身份”的主教在我们表示服从后,有没有表现出第八节分强调的“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这是先服从以后的事情,处理问题要有步骤:如果有些主教没有在一定的时间内“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比如连教宗的牧函都置若罔闻,也不组织学习!请各位天主子民为了“不惜代价去卫护教会的共融与合一”。除了用善言善行做好规劝工作外,也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圣座提出申诉,请求圣座来处理!但只是为了“卫护教会的共融与合一”,目的要纯正,不是为了争权夺利。也要做到,在圣座的处理意见出台之前,向主教表示应该的“服从”,以维护教会的合一共融。

      面对不愿意服从的神职,也请主教们记住教会的“心”——爱德。本着爱的精神,努力去做好规劝工作。但前提是要从自身做起:“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这是合一所必需的。

   在共祭的问题上,教宗给出了必需遵守的先决条件:“就是该宣认同一信仰,并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并在段末,又用“只要这种认可和关系没有违背不可背弃的信仰和教会共融的原则”来重申了先决条件。足见教宗对先决条件的重视!但回过头来看,先决条件也是验证是否是天主教的标准。不应该成为信仰者的一个困难或绊脚石。应该人人都可以做到才对!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有些人打着“忠贞”教会的旗号,排除异己,号称自己才是“正统”的教会、是“纯”中“纯”!在教宗《牧函》没有出来之前,高呼口号:我们坚决听教宗的!而教宗的《牧函》出台以后,又以“维护教会利益”( “一会一团”不也说是为“维护教会利益”)等等为借口,千方百计的为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指责《牧函》,断章取义的理解《牧函》,就是不服从《牧函》!参照先决条件:“就是该宣认同一信仰,并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验证你自己:“做法符合吗?”

      先决条件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1、“宣认同一信仰”、2、“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第1点在教会内几乎都可以做到,对于重新宣认信仰来说,好多人认为不就是重新念一遍《信经》嘛!但在操作的过程中对于不同团体的共祭者来说,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后续问题及纠纷,就不仅是要念,而且要签字的!因为按照中国人的理解方式:口说无凭,画押为证!并且,见证者也应该签字。“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就必需用实际行动来证明。

      这里也可以参照按照教宗的指示并参照国内主教的三种情形来看待:

      1.被迫秘密接受祝圣的,忠于教会及教宗的。是满足先决条件的,完全可以!

      2.事后追认的及没有公开身份的,是否满足先决条件?这要看他是否愿意“必须在短期内公开其已合法的主教身份,并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如果愿意“并不断地表现共融的明显行为”,就可以。否则,其它问题都可以谈, “共祭”问题,免谈!

      3.自选自圣的,还没有满足先决条件,一切免谈!即使他 “是政府认可或是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

      另外,对于教宗讲的:“即使他们是政府认可或是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 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教宗在本章节是站在“非官方教会”的立场上来谈论如何与官方团体的神职共融的问题。

      这句话我反复阅读,希望弄清教宗的本意。“政府认可或是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其中包括了两个部分,用“或”这个词来区别:1、“政府认可”。2、“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看来教宗是将“政府认可”和“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看成2个概念:“政府认可”应该是第八节里提到的“政权当局的认可”的范畴。而“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应该是另一个范畴。

   “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保持关系的”其中“与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应该是前文教宗说的“那些被贯以天主教会生活主要责任者的机构”。按此理解,就应该是:“一会一团”。替换过来就是:“与一会一团保持关系的”。

      问题的中心是:“与一会一团保持关系的”神职是否就是“一会一团”?所以,焦点就在“保持关系”四个字上。保持的意思是:维持(原状),使不消失或减弱。关系的意思是:人和人或人和事物之间的某种性质的联系。“保持关系”就可以解释为:人和事物之间维持着某种性质的联系。在这一句里就是:与一会一团维持着某种性质的联系。答案就应该是:“与一会一团保持关系的”并非就是“一会一团”,只是说他们之间维持着某种性质的联系。个人理解:教宗是将官方团体中的神职区别来对待的:有加入“一会一团”的神职和没有加入“一会一团”的神职。

      在这一句之后紧接着教宗给出的的指引是:“只要这种认可和关系没有违背不可背弃的信仰和教会共融的原则”不仅是对先决条件的重申,更是指出:只要是遵守信仰和教会共融的原则为前提,是可以和没有加入“一会一团”的神职共祭的。而加入“一会一团”的神职,就比较麻烦一点:必需先拒绝“一会一团”的原则,退出“一会一团”。然后在所属教区的合法正权主教跟前履行先决条件里规定的必要的手续,并遵守信仰和教会共融的原则才可以。再次注意:共祭是有前提条件的。

   如此逐字逐句的分析的目的,就是指明现今的已经存在的混乱:已经有人在散布“教宗说:可以和“爱国会”的神职共祭了”。在此事上,务必要慎重!

    另外,如果“说可以和“爱国会”的神职共祭了,这不是和教宗前面讲的教会原则相冲突了?既然是指导性的指南,就应该有它内在的一致性!也就是“共融优先”原则。

      联系上一节及接下来的第十二节,在同一个教区内的判断是否可以共祭,就要看是否先满全了对“合法”主教的服从,并是否已经被“合法”主教所接纳。

      关于教友们参与“圣事”,教宗的指引中用了“为此”一词证明是对上文的延续,就应该是上文思想的延续,而上文最明确的思想就是:共祭必须遵守内容是“该宣认同一信仰,并与教宗及普世教会保持圣统制的共融”的先决条件。所以,教友们也应该遵守。

      教宗接着说“也不必犹疑去参与由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政权认可的主教或神父主持的圣祭或其它圣事。”注意这里教宗用的是“政权认可的”而不是“上述机构”的。

   虽然“犹疑”一词是因判断不清或认识不准而拿不定主意的意思,但这个词是在“也不必犹疑去参与由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政权认可的主教或神父主持的圣祭或其它圣事。”这句话内出现,针对的对象就是本句内提到的“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和“政权认可的”2种情况内。按这句话的结构分析,也应该清楚的看出,是“不必犹疑”“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和“政权认可的”。“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是教宗一再强调和天主子民们应该重视的。值得一提的是“共融”这个词语教宗在信中共用了60次之多。

   接下来的的段落,教宗指导教友们学习了“非法有效”的概念。指出,在可能的范围里当然先该参与“合法有效”的圣事。万不得以,为了迫切的灵性需要,才可以参与“非法有效”的圣事。个人理解,在神职能举行的圣事里:付油圣事是不受“非法”限制的;在临终关怀中的所有圣事是不受“非法”限制的。

   为了教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正常化的需要,教宗重申了教会法典中关于教区组织的论述,希望各教区能尽快健全教区组织,让这些组织成为“教区团体内必不可少的共融与合作的工具”。
   
   但是,对于教会的财产要依法登记,但没有合法身份,就无法登记。个人建议还是向上请示,然后再行动。

      最后,教宗总结了这一部分,指出“其彻底解决的办法是在于推动共融”,并要求用爱德去推动共融。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8:15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0 编辑

教省
    十一.五十年来,政府对于行政区划分作了很多改变,因此也影响了某些教省。按照新行政区的划分,有些教区被取消了、有些被合并或缩小了辖区的范围。有关这一问题,我要申明,圣座愿意公开地同中国主教们在建设性的对话中解决教省和分区问题,如果有必要、也同政府商榷。

   为了正常化的需要,关于教区的划分,都可以谈!注意这里用的是“圣座”,而不是“教宗”!“圣座”包括教宗和教宗权力的执行机构。因此,来自教宗权力执行机构的文件和指示,也是属于“圣座”指示的一个组成部分。请本着“信德”来服从。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8:26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1 编辑

教会团体
    十二.我很清楚,在中华辽阔的大地上,各处教区和堂区团体在基督信仰生活、见证信仰和牧灵事业中展示出了极其活跃的生机。见到主教、司铎、度献身生活者和平信徒们,在过去和现在的各种困难中仍能深刻认识到自己是普世教会中活生生的一员,在信仰和生活上同全球所有的教友团体保持了共融,令我倍感欣慰。他们心中清楚明白什么叫做“天主教教友”。而正是由这颗天主教徒的心,才能产生不论在各自团体内、还是与其它团体的来往中,展示和实践精神上的共融、谅解和宽恕的努力。正如我们上面所提到的(参见第五号第四段及第六号),这是基督信友团体真正存在的有形可见的印记。我们深信,基督的圣神将帮助今天的全体信友在合一内不断成长。正如祂在教难的日子里,帮助了团体保持信仰的生机一样。
      
   我在上面已经提到(参见第二号第一段及第四号第一段),很不幸,你们国家天主教会中的一些人士,特别是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尚未能获准以有形可见的方式,完全地善度和表达他们属于教会的某些方面、他们与教宗的圣统制的共融。因为,一般情况下他们无法与圣座和其它各国的教会团体自由接触。的确,与过去相比,在近年来教会享有更大的宗教自由。然而,并不能否认,在有关信仰核心的问题上,仍然存在严重的限制。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牧灵工作。为此,我愿意重申我的愿望(参见第四号第二段至第四段),希望在圣座及中国主教,同政府当局展开的相互尊重和坦率的对话中,能够克服上述困难。由此,达成共识,使天主教会受益、促进社会的和睦相处。


      在教宗的赞美声中,指出“天主教教友”是“在信仰和生活上同全球所有的教友团体保持了共融”才能拥有的称谓。而此共融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在参见前面的有关章节)必需与“合法”主教及司铎品位保障的圣体圣事结合为其标志。并要求“天主教教友”们在“各自团体内、还是与其它团体的来往中,展示和实践精神上的共融”,用“谅解和宽恕”努力地走合一之路。而不是相互指责、漫骂和攻击!
   
      面对“有时需要付出痛苦的代价的忠诚”,教宗再次重申了希望和政府展开合作对话的愿景。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8:42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2 编辑

司铎
    十三.我特别要向慷慨地拥抱了牧民职责的司铎们——尤其在最近几年受祝圣的司铎们——说几句话,并发出一个邀请。我认为,目前教会及社会政治的情境,要求我们刻不容缓地该到司铎神修的泉源去汲取光和力量,即天主的爱、无条件的追随耶稣、宣讲福音的热忱、对教会的忠贞、为近人无私的服务。为此,我们怎能不记得在近期的艰难年月里,一些主教和司铎们发出的明亮皓光;他们为教会作出了经久不衰的见证,甚至为教会和基督献上自已的生命,这为大家岂不是个鼓励吗?
    亲爱的司铎们!你们是“整天受苦忍热的”(玛20,12),已把手扶在犁上了,不要向后看 (参见路9,62)! 你们要想想那些地方,因多年没有司铎,信友们感觉他们的需要、正不断焦急地等候一位司铎的临在。我们亦知道,你们中有些兄弟为了应付艰难的时局,担任了某些从教会的角度看来是不能赞同的职务。虽说如此,他们也希望能返回教会的完全共融中。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反复向中国教会发出了深入修和的呼吁。本着这种精神,我也向与伯多禄继承者有共融的主教们呼吁:请你们以慈父的心去衡量每一个申请,给予适当的回复;需要时可向圣座请示。我认为,所期盼的修和的最重要表达方式是在团体中——如普世教会在圣周四司铎日所做的,一起举行信仰的重宣,藉此得到共融的明证,给委托于你们照顾的天主圣民一个好榜样,得以赞颂天主圣三。当然,此事也可以在另一个认为更合适的机会上举行。
    我也知道,在中国的教会也如同在其它各地一样,神职人员需要接受相称的持续培育。为此,我们在这里邀请、并向教会团体负责人们呼吁,该特别照顾年轻的神职人员。因为,在中国目前如此复杂的环境中宣讲福音,他们常会面对牧灵的新挑战。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提醒我们:在任何时代,司铎的持续培育“对他们所接受的恩宠及神品圣事的职责,是一项内在的需要。而今天它显得特别迫切,不只因为他们该在世人及世界社会文化的剧变中展开司铎任务,也是为了在结束第二个千年时,‘新福传’是教会一个主要及不可拖延的工作”。

    对司铎们,教宗邀请他们“到司铎神修的泉源去汲取光和力量”,这光和力量共分为五点:1、天主的爱;2、无条件的追随耶稣;3、宣讲福音的热忱;4、对教会的忠贞;5、为近人无私的服务;这些不正是在接受司铎职务时所发的“三愿”: 服从、贞洁和神贫吗?教宗的邀请并没有要他们去完成一个不能完成的任务,只是再次提醒他们重视自己的誓言。既然“手扶在犁上了”就“不要向后看”!对待曾接受了非教会职务的司铎兄弟要回归教会的申请,希望主教们能够接纳他们,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向圣座请示。注意:是兄弟,而不是仇敌!不要斗争主义,要的是仁爱哲学!为了此爱的表达,请注意必要的方式:“一起举行信仰的重宣”! “一起”包括:在一个教区的合法主教,以及于合法主教保持共融的全体司铎以及要接纳的司铎。而举行此事的时间可以是圣周四(圣油弥撒中),也可以是“另一个认为更合适的机会上举行”。

   为了‘新福传’的需要,司铎的再培育是必需和“特别迫切”的,但特别要“照顾年轻的神职人员”。

   在此,需要反思的是只要伸出手去接纳就够了吗?不,面对教宗迫切的合一呼声,我们更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对待,不仅要伸手去“接”,更要身手去“拉”!要用主动的交谈、对话及一切可能的方式帮助他们,让他们认识问题的所在,在友爱中“合一”。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8:54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4 编辑

十四.最近五十年来,中国教会从未缺乏丰富的司铎及度奉献生活的修会圣召。为此,我们要颂谢天主。因为,这是生命力的标志和希望的缘由。在此期间,也兴起了许多本地女修会。主教和司铎们都有体验,在教理讲授及堂区各种组织活动中,修女们的贡献是替代不了的。此外,她们对于贫苦者的服务,有时也同地方政府一起合作,这种为他人服务的爱德表现,正是基督福音的生命力和其能力最可靠的见证。
   我们也知道,今天圣召虽然蓬勃,但也有不少的困难。它要求教会的负责人要做更审慎的分辨,对有志于铎职及修会生活者,要施以更深一层的教育和培训。虽然目前手头工具不全齐备,然而,为了天主教会在中国的将来,一方面,要确保对圣召的特别关注;另一方面,亦要在修院及修会里对人性、神修、神哲学、牧灵各方面施以更扎实的培育。
    在司铎培育上,尤须关注候选者的独身生活问题。他们需要学习实践独身生活;重视它为天主的一个珍贵恩赐、是一个来世的卓越标记、是全心全意爱天主爱人的明证,它使司铎肖似教会之首和净配 ——耶稣基督。的确,这一恩赐格外显出“司铎的服务是在主内、并与主一起做的”,它向今天的世界道出了其先知性的价值。
    论及修会圣召,在今日中国教会的背景下,迫切需要突出两个层面,即:一方面,藉贞洁、神贫、听命的圣愿把奉献给基督的生命活出来;另一方面,在今日国家的历史、社会背景中,向宣讲福音的需求作出响应。
   
   我们应该感谢天主,因为有如此丰富的圣召。这也从一个层面看出中国教会强大的生命力的标志及对未来充满希望!这里面,修女们做了光辉灿烂的见证。

    对于圣召的培育,这关系到教会的将来。除了要求“教会的负责人要做更审慎的分辨”外,在教育和培训层面,要突出和强调“对人性、神修、神哲学、牧灵各方面施以更扎实的培育”;并重视司铎培育中的独身生活问题!这也指出了现今,有些修院和修会存在的问题,而且,有些由于培育问题引起的负面影响,已经在各个教区产生,要不然,教宗怎么要“特别关注”呢?

   对于修会圣召,教宗要求他们按照“三愿”活出基督,并努力传福音。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9:07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4 编辑

十五.在中国教会近代历史最艰难的时期,教友们不论个人或家庭,在参与神修和使徒工作的活动中,对福音表现出了完全的忠诚,甚至为基督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平信徒们,今天,你们仍被邀请在自己的堂区,为了人民的利益及国家的发展,慷慨地以具体行动把福音生活出来,就是以做个好公民来完成该使命:在各自生活的环境里,不论是城市或乡村,共同承担起传播天主圣言的重任。近年来,你们在自己的国家里为信仰作出了勇敢的见证,你们是教会未来的希望!此乃要求你们在与各自牧者的共融中,越来越积极、主动地参与教会内所有的事务。
    正因为人类的将来维系于家庭,我认为平信徒有不可推卸之职去推动家庭的价值、维护家庭的需要,且这是件刻不容缓的事。在信仰中,他们清楚知道天主对家庭的奇妙计划。为此,更多一个理由去承担这个具体的任务:“家庭通常是青少年成长并达到个人成熟与融入社会的地方。家庭也是人类自我传承的媒介,因为生命借着家庭代代延续。家庭在亚洲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而且,正如主教会议的教长们所强调的,在所有亚洲文化和宗教传统中都极重视家庭伦理,如孝顺、和谐、爱护并照顾老年人、病人,热爱小孩等”。
    以上所提的价值,也凸显在中国文化中。然而,在你们的土地上,亦不乏各种影响家庭的消极力量。为此,当中国教会意识到社会、自己本身和家庭的利益是息息相关时,应该深深感受到自身肩负的紧迫使命——该向所有的人宣讲天主对婚姻、对家庭的计划,以保障其完满的生命力。

  对于教友们,教宗要求做一个好公民,并为教会的发展,广传福音。不仅要言传,更应该注意的是“身教”!以及与“各自牧者的共融”和“积极主动地参与教会内所有的事务”。

    除此之外,更应该注重我们的文化中已有的家庭的和谐等伦理道德,给我们的家庭作业就是:“注重传承和延续,并向所有的人宣讲天主对婚姻、对家庭的计划”。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9:22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5 编辑

十六.近年来,在中国的天主教会有数目可观的成年人接受了信仰,这也要归功当地信友团体的见证。牧者们,你们都蒙召要格外照顾他们初期基督徒的生活,该以一段相称及严正的慕道期,帮助他们准备善度耶稣门徒的生活。
   为此,我要提醒一下,传福音并不只是理智上的传授,它也该通传生命的经验,即整个人之存在的净化和转变,并在共融中前行。惟有如此,才能在理论和生活之间建立一个正确的关系。
   回望过去,我们要遗憾地指出,许多成年人未能学习到足够的基督徒生活完整的道理,也不认识梵二大公会议带来的新宝藏。因此,迫切需要在他们领洗后,提供一个扎实而深入的基督徒生活的培训。

 对于成年人接受了信仰,教宗要求要有“一段相称及严正的慕道期”要为他们“提供一个扎实而深入的基督徒生活的培训” 。培训包括:1、足够的基督徒生活完整的道理、2、梵二大公会议带来的新宝藏。这里也是对有些牧人“只要愿意就进行洗礼”的做法的指正,不能在滥竽充数了,要的是质量!更要注意:传福音传的是“生命的经验”!要传递“生命的经验”,就必需落实如何“信仰生活化”的问题!这对于牧者们来说,如何在自己的堂区让已经僵化了的信仰生活重新让他“老树发新芽”,将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09:49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6 编辑

十七.无论何时何地、天主教会常是个福传的教会,被召宣扬福音并为之作证。在中国的教会亦该怀有其创立者、导师心中的那股传教热忱。
    两千年圣年时,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对聚集在真福山朝圣的青年们说:“耶稣升天前,给自己的宗徒们交付使命时,也作出了这个保证:‘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都交给了我,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看!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终结’(玛28,18-20)。两千年来,基督的追随者一直在继续着这一使命。如今,在第三千年黎明时,轮到你们了。轮到你们到天下去宣扬天主十诫及真福八端的讯息。当天主讲话时,必定给每一个人——不论他是属于廿一世纪或是第一世纪的——讲的是最重要的事情。天主十诫和真福八端就是讲论真理、仁爱、恩宠和自由,一切为进入基督的国必须的事情”。
   如今,主的中国门徒们,轮到你们作那个神国的勇敢的使徒了。我相信你们的回应将是慷慨的、伟大的。
   
      对于传教工作,我们无法记住教宗所讲的全部,但教宗用一句话总接了:福传“就是讲论真理、仁爱、恩宠和自由,一切为进入基督的国必须的事情”。

   教宗也再次信任了我们:“我相信你们的回应将是慷慨的、伟大的”,让我们用行动来回应教宗对我们的信任吧!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10:09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8 编辑

十八.首先,因考虑到今日中国教会在某些方面已有了正面的发展;其次,因联络来往已更为方便;再者,有不少主教和司铎所提出的要求,我乃决定以本函撤销鉴于艰难时期牧灵的特殊需要而赋与的“所有特权”。
   同样,以往及最近颁布的所有牧灵指南,也全部撤销。今后,道理原则的应用全按本函的新指示处理。

  教宗在这里撤消了“所有特权”, 有必要弄清到底撤消了“什么特权”。参考了林瑞琪写的《教宗函谈撤销特权 从歷史看前因后果》文章,撤消的:“特权”是:
      1、传信部长毕翁第枢机於一九五七年给上海教区的一封公函提到的里的讲述了教务权力放宽的内容:“在一九四八年上,已授与中国各教区的「正权人」(即主教)以特权,使每一个人在主教出缺或被阻时,得以照顾到自己教区的正确领导”。“凡与宗座和平相通的全体司鐸及每一司鐸,本部授与特权:使每一司鐸,不能请命自己的合法「正权人」时,享有各项特权,能更有效地尽他自己的职务。”(传信部文件,编号1023/57)

      2、一九七八年六月廿七日的权力下放声明(传信部档案编号:Prot. N. 3242/78)
      A.如有迫切需要,神父举行弥撒可以不穿祭衣,不点火,不用圣石,用玻璃杯或其他普通杯子,用╴饼(小麦造的)即使发过酵的亦可,用葡萄酒,或在不得已时,用「葡萄原汁」。
      B.与教会相通功的神父,可以在任何教区听任何教友的告解。
      C.如教区首长不在时,神父可以用任何植物油作祝圣病人的圣油。
      D.主教可以选择明智而有爱德的、信仰坚强而忠於伯鐸并对教义有正确认识──即使未有正式的神学教育──,有德行而愿守独身的男姓教友,让他们领受司鐸职,使能为教会和教友服务。

      3、八十年代的老主教特权
      因应一九八一年保定教区范学淹主教率先以事态紧急为理由以祝圣了三位主教,而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审视当时的中国的实况在各位老主教的表现之后,给予了所有由教宗庇护十二世在四九至五五年所任命的老主教,有选任主教的特权,并许诺受祝圣者会得到教宗的认可。当时属这一界别的主教共有十位。分别是:上海教区的龚品梅、西湾子教区的张克兴、凤翔教区的周维道、广州教区的邓以明、保定教区的范学淹、周至教区的李伯渔、万县教区的段荫明、乐山教区的邓及洲、洪洞教区的韩廷弼、绥远教区的王学明。

      4、一九八八年五月传信部的「八点指示」
      这些特权及牧灵指引,并非只发给地下教会成员,而是发给在中国大陆的每一个成员。教宗说今天的情况不需要这些特权,是指公开教会和地下教会都不需要这些特权了。牧函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就应按照1983年公布的《天主教法典》遵行。这也是教生活正常化进程中必需要走的路。

      教宗对於地上地下问题的处理,大家应看本节最后一句,「今后,那些指南背后的信理原则会应用在本函的新指示上。」,新指示在哪里?新的指示就在信函第七节。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5-27 18:10:28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5-27 18:49 编辑

十九.亲爱的全体牧者及教友们,五月廿四日是敬礼童贞圣母玛利亚“进教之佑”的礼仪日。在上海的佘山圣母圣殿内,人们非常热诚地恭敬进教之佑圣母。未来,可把它建立为全世界教友联合为在中国的教会祈祷的日子。
    我祝愿这个日子成为你们为在中国的教会祈祷的一天。我规劝你们在庆祝时也要重申你们在主耶稣基督内的信仰共融、对教宗的忠诚,使你们之间的合一日益更深更明显。此外,我也邀请你们牢记耶稣给我们的爱的诫命,就是要我们爱我们的仇人,要为迫害我们的人祈祷。圣保禄宗徒也曾发出过这样的邀请:“首先我劝导众人,要为一切人恳求、祈祷、转求和谢恩,并为众君王和一切有权位的人、为叫我们能以全心的虔敬和端庄,度宁静平安的生活。这原是美好的,并在我们的天主面前是蒙受悦纳的,因为他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并得以认识真理”(弟前2,1-4)。
    同时,在这个日子里,普世教友,特别是华裔教友,将表现出他们对你们的手足友爱之情和关怀,祈求历史的上主赐予你们恒心见证的恩宠,使你们在过去及现在为耶稣圣名所承受的苦难和你们对祂在世上的代表的英勇忠诚——即便有的时候,看起来似乎一切都已经失败了——终将获得赏报。
      
   教宗将五月廿四日敬礼童贞圣母玛利亚“进教之佑”的瞻礼定为全世界教友联合为中国教会祈祷的日子。要求我们在此瞻礼重新做与教会保持共融的信仰宣誓,且要牢记“爱的诫命”。还特意向普世教友及华裔教友发出邀请,邀请他们在这一天里为我们祈祷。

    “看起来似乎一切都已经失败了”以及开始第二节的“有时需要付出痛苦的代价的忠诚”都出自教宗去年12月26日在圣斯德望的纪念日对我们的讲话。运用在开始和末尾“首尾呼应”,也足以看出教宗对中华文化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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