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清 发表于 2012-4-17 13:30:57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4-17 1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谢谢你的回复,其实在弃佛教后,改信天主教。才一年零四个月,在走基督这条路上,我还要学习很多。 ...

直爽是你的优点,说话随便就是你的缺点了。:lol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4-17 13:57:34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4-17 1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谢谢你的回复,其实在弃佛教后,改信天主教。才一年零四个月,在走基督这条路上,我还要学习很多。 ...

如果信仰语言不一致,其余的都是白搭!



善恶好,山人的文章''言为心声,文如其人''。你要静下心来拜读。比如说,同学,无语问仓天,还有近期与你和修公的文章,写的很好。希望你能读慬他,才能更好的沟通和讨论。主禸平安!主佑一生!

黄河清 发表于 2012-4-17 17:15:22

山人似乎戒烟了?是不是真滴就戒掉了?

藏獒兄 发表于 2012-4-17 22:55:44

老草呢?

清茶黄 发表于 2012-4-18 05:23:53

藏獒兄 发表于 2012-4-17 22:55
老草呢?

又找老婆去了?

藏獒兄 发表于 2012-4-18 15:43:21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4-17 0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草兄,宣布某一团体为“裂教”有其法定程序,我还是那句话,立法权、司法权不在你、我手中,也没在 ...

草兄,宣布某一团体为“裂教”有其法定程序,我还是那句话,立法权、司法权不在你、我手中,也没在自以为是的“伪忠贞”手中。这句话最要命的是“教宗的仁慈才没有称这个教会「裂教」”,教宗没宣布,它就不是。但你也不要误解我的意思,坚持独立自主自办路线和自选自圣有其相应的罪、罚,无论是天主定的自然法还是教会厘定的圣教法典。
      但抢劫犯和盗窃犯还是不同的。
      我们应该做的是谦虚、再谦虚,不能僭越不属于我们的权利。免得我们也受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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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说的有道理的。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4-18 16:08:14

藏獒兄 发表于 2012-4-18 15: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草兄,宣布某一团体为“裂教”有其法定程序,我还是那句话,立法权、司法权不在你、我手中,也没在自以 ...

金口圣若望以其有力的口才劝勉信友:「我也要提高声音,我乞求、恳请大家,不要带着不洁、败坏的心思接近圣桌。因为这样的态度,绝不能称为『共融』,即使我们领主圣体一千次,却只能招致『判罪』、『惩戒』和处罚的『加重』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4-18 16:09:41

藏獒兄 发表于 2012-4-18 15:43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草兄,宣布某一团体为“裂教”有其法定程序,我还是那句话,立法权、司法权不在你、我手中,也没在自以 ...

       判断一个人的恩宠状态,显然只有当事人能够,因为这涉及良心的判断。然而,如果一个人外在的举止,明显且持久地严重达反道德律,那么教会站在牧灵关怀的立场,为了团体的秩序,也为了尊重圣事,无法不感觉直接受到牵连。
      ——————《活于感恩祭的教会》通喻

zxc123 发表于 2012-4-18 16:14:25

因为天主爱尼苛德摩,让他有机会认识耶稣永恒的真光。耶稣邀请尼苛德摩离开黑暗,进入光明。但尼苛德摩还是却步不前,因为他虽然知道耶稣比自己高超,也不会受自己或他所属的团体所控制,但他还是不明白耶稣。当依自己的意愿筹备和计划所走的路,而不是受圣神的推动,或在天主之内进行时,他便停在黑暗中。

就这样,他拒绝了光明,拒绝了天主给他的爱、宽恕,以及得到自由的机会。

老草 发表于 2012-4-18 19:23:00

本帖最后由 老草 于 2012-4-18 19:24 编辑

藏獒兄 发表于 2012-4-17 2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草呢?
昨天17日到杭州了,大概10左右回家,不是我找老婆而是老婆找我,路过一下。{:soso__16356721347752918137_2:}

清茶黄 发表于 2012-4-18 20:48:24

老草 发表于 2012-4-18 19:23
昨天17日到杭州了,大概10左右回家,不是我找老婆而是老婆找我,路过一下。{:soso__16356721347752918137_ ...

应该说是老婆叫你去找她。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4-19 05:11:52

以善胜恶依照公爵的思想:还没有宣布有罪,那么就不用办告解???但哪一个告解是宣布后----才去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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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注意素质,外庭的罪(Crime)和内庭的罪(sin)都没分清,还跑来胡说八道。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4-19 05:25:14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2-4-19 05:30 编辑

以善胜恶一点道理没有!没有宣布并不代表爱鬼会没有分裂教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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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左分子对文明世界的法治理念几乎是一无所知。内庭的罪只要有冒犯天主或损及他人的思、言、行为,就需立即告解。
然而外庭的罪却需要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天主圣教自十一世纪就有成熟的法律体系。最基本的一条原则是外庭的罪需要司法程序审理,由法官定罪。文明世界的法律排除人人都可以贴大字报定别人罪的可能。这样做是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人权的不到保障的社会是可怕的,看看“西红市-重庆”就知道了。我们不排除爱国会有裂教的行为,但是否真的是“裂教”不是毛左分子、拿着十字架的义和团、红卫兵能判定的。凡涉及裂教,兹事体大,需要宗座裁决,通常是在大公会议上判定,由教宗发表。
假如某天有位像你一样自命不凡的人援引法典第一三六九条,说你善恶“借公开表演或演说,或以公开传布之文字,或以其它大众传播工具散布亵渎,严重妨害善良风俗,或诽谤教宗或伤害教会,或对之激发仇恨或轻视者,应处相当的罚。”不知你会怎样想。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4-19 05:33:19

以善胜恶你啊,太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了!你是谁?土!不听从教宗的指引,不跟随你们裴的脚步退出爱鬼会,好日子等着你呢!
+++++++++++++++++++++++++++++++++++++++++++
以前是伪教宗,现在代行天主的审判权了,你真牛X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4-19 05:34:27

以善胜恶公爵:外廷没有宣布你有罪,你怎么却一定要去办告解?
++++++++++++++++++++++++++++++++
内庭、外庭分不清。{:soso_e110:}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4-19 05:37:37

银色地平线以前把自己的人民当炮灰,现在看作是奴才,你说这是共缠党的功劳?“这个阶段”,请问哪国的共缠党不是独裁政党
++++++++++++++++++++++++++++++++++
善恶,本末倒置。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4-19 05:40:33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4-19 05: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善胜恶公爵:外廷没有宣布你有罪,你怎么却一定要去办告解?
++++++++++++++++++++++++++++++++
内庭、 ...

应该说是老婆叫你去找她。



我看也是,找了两个多月了,终于17日到杭州了,小草好辛苦!下回可别让夫人''离家出走''了。:P

清茶黄 发表于 2012-4-19 06:45:34

老草 发表于 2012-4-18 19:23
昨天17日到杭州了,大概10左右回家,不是我找老婆而是老婆找我,路过一下。{:soso__16356721347752918137_ ...

没说找到没找到,大家很关心。

老草 发表于 2012-4-19 11:32:54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4-19 05: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说是老婆叫你去找她。




这都是钱多了一点惹的祸,我大女儿毕业于浙江大学,女婿是硕士。二人年薪30多万,公婆和二个夫弟都在美国也有一㤐钱,我女儿就娇起来了,她生一儿子今年4岁,雇一保姆带孩子1,说保姆烧东西不好吃1,要她妈烧东西给她吃,所以我老婆就离家出走跑了。{:soso__16262336877911414502_4:}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4-19 11:44:41

老草 发表于 2012-4-19 1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都是钱多了一点惹的祸,我大女儿毕业于浙江大学,女婿是硕士。二人年薪30多万,公婆和二个夫弟都在美国 ...

哦,是这样呀,母以子贵,当然要飘起来呀!我想最重要是小草怕夫人跑掉了,没人做饭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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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公爵:《牧函》中教宗指导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