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323 发表于 2011-12-10 21:50:01

正确理解救赎论(6)-- 主耶稣基督会如何审判?

本帖最后由 john323 于 2011-12-10 21:52 编辑

亲爱的弟兄姐妹,主内平安!

感谢天父和主,受祂(们)的嘱托,我们现在继续阐述《救赎论》。本帖中,我们来看圣经书中说的主会如何审判世人!


主来要审判这个世界,那么主会如何审判,《启示录》中谈到一些!当然具体的审判细节,主没有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但我们从圣经书中可以明白:

1. 人因为软弱和无知的所犯的罪,借助耶稣圣子的恩典和他本人对耶稣的信心,可以被神饶恕而得救。

2. 如果认识了耶稣后,偶尔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犯罪,他悔改并求主赐予力量,主耶稣圣灵赐予他力量,他以后就有能力战胜软弱和罪恶,而不犯罪,这个人就能得救,自己圣洁又能努力为主做工(按恩赐和能力)的还能得胜。

3. 如果一个人不愿意认识耶稣而又犯罪,或认识了耶稣后还故意犯罪而又始终不悔改的,他本人承担自己的罪,这个人要为自己的罪负责,原则上,他不能得救!

4. 如果一个人没有听到过福音,又违背良心道德法律而犯罪,这个人原则上无法得救。

5. 如果一个人听到过福音,但不相信,却能基本上按良心道德法律为人处世,这个人原则上可以得救。但是,神可以责备他说:我差遣人去向你传福音,你听到福音,为什么不信呢?或者不继续考察追求呢?所以,他多少有些亏欠!而且,什么是“基本上”, 1次还是200次算“基本上”等等,人是无法界定的,只能由神来定,这意味着,这种形式的得救还是非常不可靠的。尤其是现在末世,人很难说自己基本上能按良心道德法律来行,因为不认识神的,就没有绝对标准,而且一般就会拼命追求今生今世,很难做到不犯罪(里面的和外面的),具体到谁能得救,只有主知道,没有人知道,就是这个自认为基本上按良心道德法律处世的本人也不知道,因为有些罪是隐藏很深的,而人对自己的评价判断往往不准确,不客观,甚至会高估自己。自己犯了罪或有罪都不知道!要特别谨慎!所以,人应该尽量去认识神,追求神,相信神才是比较可靠和稳妥的。

6. 如果一个人还没有听到过福音(福音没有传到或因为自己基本生计而的确无法去听福音的),但基本上按良心道德法律为人处世,这个人可以得救。同上面一样,什么是“基本上”, 1次还是100次算“基本上”等等,人是无法界定的,人也极可能会高估自己(因为使用的是相对标准),而只能由神来定,这意味着,这种形式的得救还是不绝对可靠的(因为他没有办法肯定!)。所以,人应该尽量去追求神,认识耶稣!尤其是现在开放的信息如此发达的社会!

7. 天生智力残疾,缺乏起码分辨能力的,如果死前没有恢复起码智力的,死后可以得救。如果天生智力残疾,后来智力好了,有基本的分辨能力,主按正常人的情况审判。天生智力好,但中途智力残疾,后面在也没有恢复的,按他智力正常时的情况审判,所以要尽早认识耶稣。

8. 胎儿,婴儿和比较小的小孩,因为他们没有起码的分辨能力,如果死了,他们是可以得救的。根据是:

   (1)神是有公义,怜悯的神。很小的小孩死了,就不存在试炼和试探的问题!也不存在按主耶稣说的按各人的行为报应个人的问题!但能基本分辨是非的人,他的良心法律道德等已经告诉他如何行,更何况主耶稣来了再次叫人悔改!你还不悔改,必要定罪!

   (2) 婴孩有原罪,但如果很小就死了,就不被定罪(有罪和定罪是两个不同但密切相关的概念)。自然律不也这样启示吗?!比如一个很小的小孩偷了别人的一个面包,那个被偷的人就会说,小孩没错,还小,不懂事,错的是大人没有管教好!人尚且有怜悯和能明白这个道理,何况满有怜悯的神!法律不也是对小孩有宽容的一面吗?!(比如没有到法定年龄的一般就不定罪!)我们人类的良心道德(也是神赐予的)不也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吗???!!!

    (3) 有明确的经文: 《路加福音》18:16耶稣却叫他们来,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

那么,他们带有原罪的灵魂怎么办?其实这些胎儿、婴儿和很小的小孩,是神特别恩典的,因为神造他们的时候,就知道他们的命定,就知道他们不能活到长成具有起码分辨能力的人。神直接宽恕他们的原罪,灵魂将会直接被主洁净而进入天堂!这也是预定的(人不知道)!

   (4) 弟兄我多次祷告,问过天父和主,祂(们)说是这样的:他们灵魂是得救的!

9. 犹太人的得救问题,保罗弟兄已经说的比较清楚。有很多犹太人可以得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正如保罗弟兄说的,就是因为列祖列宗的原因,天父会相对网开宽些。所以,基本遵行《旧约》的(因为天父和他们列祖的原因),或者信主耶稣的,或者基本按良心道德法律为人处世(因为列祖的原因),这三者都可以得救。但如果不符合这三者之一的,无法得救!

10. 其他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或更加细微的情形,或没有谈到的情形,按照主的恩典、公义和权柄,以及那个人的心思意念,他说的话和行为进行审判!这里我们说到神的主权,因为神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恩待谁,就恩待谁”,“我的东西难道不可以随我的意思给谁吗?!”。但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人不知道神对谁有特别的怜悯,所以,不要试探神,不要把自己想当然地认为是特殊一个,否则,是非常危险的!我们要按上面几条审判原则和审判标准来要求自己!

总之,一句话,审判标准不是绝对的,不是一刀切。就是说,神会根据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的个人的恩赐和能力来责成!但我们相信神的审判是公义,怜悯和信实的,是能服众的,包括能使天使们(含撒旦)和人类心服-口服-行为服 的。极个别的情形下,神可能直接怜悯和恩待!



愿全部被造物的全部荣耀全归于 全权,全荣,全能,全爱,全智,全义,全圣的阿爸天父主神! 阿门!!!


祝福弟兄姐妹和朋友们!

自由 发表于 2011-12-11 21:38:19

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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