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清 发表于 2011-12-1 11:38:44

犹太人的生育观点


  
  据国外人口统计数据显示,以色列一直是生育率最高的发达国家。一个赞成世界各国减少生育的族群,自己保持着较高的生育率,值得研究。据说美国犹太人的生育率也很高,美国犹太人是美国最富裕的族群。生育率与富裕程度成反向关系。在富裕程度相同时,犹太人族群的生育率远高于其它族群,这显示了宗教因素对生育率的影响。
  
  古代犹太人人的理想是“要生养众多”,“成为大国”。这是犹太人文化中的上帝因素,几千年过去之后,影响力肯定下降了不少,可是在犹太人文化中的上帝因素背后,真正起支配作用的是人口决定民族命运,“种族繁衍”决定国家发展方向的客观的、社会的、政治的利益需要。无论是《圣经》作品中的犹太人,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犹太人,种族之间的战争常年延续,如果没有源源不断的兵力作为后盾就很难取得战争的最终胜利,而源源不断的兵力靠的就是种族人口像地上的沙尘、天上的星星一样众多,而众多的人口来源的唯一“通道”就是种族男女交配的人口生产。在上古时代,斯巴达的法律就鼓励妇人和闺女,赤身裸体到角力和各种竞技场所,然后和强壮的胜利者交配,以达到改良种族和增加人口的目的。在中国的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争,导致“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使人口急剧下降。西晋统一后,就曾经颁发政令鼓励生育以增加人口。该政令规定,如果女子十八岁后不出嫁,将受到严厉惩罚,并将被强行配备丈夫;如男女子长大成婚后将得到政府的巨额奖赏田地一百五十亩。
  
  亚拍拉罕的一妻一妾,以扫的三个妻子等等都是为了繁衍而实行一夫多妻制的最好例证。还有更极端的例证,乱伦居然是《圣经》中犹太人为保障家族血统延续的常用手段。亚伯来罕娶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撒拉为妻(创世记20:12);罗得的两位女儿为了使自己的家族沿续下去,就灌醉了自己的父亲并分别与父亲同寝,且怀了身孕。(创世记19:30-38);他玛为了获得子嗣,假扮妓女骗公公同床,生下一对双生(创世纪38:6-30)。“创世纪”38章的故事里还有一个记载,雅各的孙子俄南拒绝与自己的寡嫂同房,为他哥哥留后,就在手淫后遗精在地。俄南拒绝为其兄传递香火的行为,违反了希伯来文化中“叔娶嫂制”(古希伯来法律规定:一个女子当其丈夫死后,必须转嫁给亡夫的兄弟,而亡夫对兄弟也有娶嫂的权利与义务。)结果圣洁的上帝怒不可遏,将俄南神圣的处死,却不见圣洁的上帝对真正的乱伦者有过一字半句的谴责。应该说他们其实有功于犹太民族,因为正是因为有了他们,上帝对犹太民族的生育祝福才不至于完全落空。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2 09:30:47

幼幼啊,罗特和他的两个女儿是阿孟及摩阿布人的祖先。阿孟,今天称呼为安曼,是约旦王国的首都。摩阿布(Moab;מוֹאָב ),是中东一个古老民族的名称。居住在今日约旦的死海东岸的山区。这两个民族不但与犹太人没有丝毫关系,还和犹太人是世仇。时至今日,他们的后裔还时不时地用人体炸弹炸犹太人,把犹太人惹急眼了,会用F16战机一顿狂轰滥炸。所以,幼幼啊,把罗特和两个女儿乱伦的事情扯到犹太人的生育观,凿实胡扯。看看老夫的这篇文章吧:

    有教友问我,圣经中的罗特和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会发生如此肮脏龌龊的勾当?她问了很多教会里的前辈,但答案总不能使她满意。

   当然,有的神长、教友遇到这个问题会给出一句万能答案:那个年代的伦理与今天的伦理有太大的区别,今天有违伦理道德的事情在几千年前稀松平常。实际上,圣经描述的罗特是生活在奴隶制城邦---索多玛之中。当人类文明发展到这个阶段以后,婚姻伦理早由早期部落的内婚制发展到外婚制。在外婚制中,象罗特与其女儿这种一等直系血亲如有性行为,是绝对违背伦理的。那么,圣经中为什么要记述这段父女乱伦的故事,我想从这段故事的最后两句话入手,既:长女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摩阿布,是现今摩阿布人的始祖。幼女也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本阿米,是现今阿孟子民的始祖(创:十九:37-38)。

又有网友“白领”在“天主教在线”提问:

鄙人不才,看到“创世纪”“诺厄的诅咒与祝福”时就迷糊了。我从原文上看:儿子做错了事情(客纳罕的父亲含看见了父亲赤身露体),爷爷就诅咒起孙子客纳罕来,要孙子将来给叔叔们做奴隶,这里本来没有孙子辈的客纳罕什么事,再说,含似乎是无意撞见自己父亲赤身为什么就是大过错啊?闪和耶斐特明明是客纳罕的叔叔啊,为什么诺厄要说“客纳罕是可咒骂的,给兄弟当最下贱的奴隶”?
    我真的不是要质疑圣经,而是不知文中所讲的道理,比如,为什么撞见长辈赤身是大错,只要不是有意偷窥,无意当中撞上应该不是大错吧?比如诺厄为什么发火?这段话对后来的社会现实产生了什么影响?有没有民族对号入座的?

尽管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但我会给出一样的答案。这要从“旧约背景”入手:

    主前十一世纪,希伯来——以色列人由原始社会进入王国时期,生产工具也由青铜器发展到铁器,文化事业也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他们学会了用客纳罕--腓尼基字母书写。达味、撒罗满两朝,以色列--犹大王国实现了“大国崛起”,达味在位40年间,文功武治,四邻咸服。达味崩殂以后,撒罗满继位。托老子的福又享受了40年的太平盛世。大兴土木、生活奢华,后宫佳丽上千,财政供养二万。这时期,耶路撒冷的文化事业飞速发展,于是有人将祖先口传下来故事、训诫整理出来,开启了圣经写作的滥觞。

以色列人是善于分类归纳的民族,读过圣经的人都知道希伯来人将成百上千种食物分成“洁净的”与“不洁的”,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以色列人又是善于研究人类学(anthropology )的专家,他们环视四周,将天下万邦进行归纳、分类。于是分成了了闪、含、耶斐特三大族群。

但那个年代显然没有DNA检测技术、没有考古学、没有生物学等现代科学手段。希伯来人对人类进行分类只能依据神话传说、民俗、语言等文化行为为研究对象。

比如,处于原始社会的以色列人发现,客纳罕东南有一民族,名为厄东,该民族在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前早已定居于此。厄东人与以色列人同属闪族人,在民俗语言上与以色列人较为接近。但他们所居住的地方位于今约旦和沙特阿拉伯接壤处,土地贫瘠,不适农耕。故该民族只能以狩猎为业,类似于我国的鄂伦春族人。达味建立犹大---以色列王国后,将厄东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圣经记载:他遂屯兵厄东,全厄东都臣服了达味(撒下:八:14)。但撒罗满即位后,民族矛盾加剧,哈达得带领厄东人重获独立(列上:十一:25)

以色列人根据这些史实编撰出一个故事:厄东人的祖先厄撒乌与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伯本是一奶同胞,但厄撒乌为了一碗红豆汤就出卖了自己的长子名分,所以他父亲说:你住的地方必缺乏肥沃的土地,天上的甘露。你要凭仗刀剑生活,要服事你的弟弟;但你一强盛起来,将由你的颈上, 依撒格摆脱他的束缚(创:二七:39-40)。”

同理,在以色列四周还有摩阿布人,阿孟人及客纳罕其他各族人民,历史上的以色列人与这些民族多有龌龊,战事频仍,也可以说深受这些民族之害。比如, 以色列人与摩阿布人是多年的冤家。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阿布国王巴拉克请术士巴郎诅咒这群象蝗虫一样的流民。在以色列建国后,达味王朝曾奴役过摩阿布,但以色列南北分裂后,摩阿布独立,两国冲突频繁,以色列人的列王记第三章和摩阿布人的 “默沙石碑记录了两国的战事。充军后的犹太原教旨主义者更是与摩阿布人和阿孟人“划清界限”:永远不准阿孟人和摩阿布人,加入天主的会众(厄下:十三:1)

于是,以色列的“史官”便用他们的“如椽巨笔”为摩阿布人及阿孟人编了“身世”:他们与以色列人同祖同宗,都是纳曷尔的子孙。但摩阿布人及阿孟人的祖先罗特显然不像他的叔叔亚巴郎那样宽厚仁慈,在叔侄俩分割牧场的时候尽挑好地方选。但以色列人的祖先亚巴郎却非常宽厚,当这个不肖侄儿被掠后,亚巴郎率家丁将其救回;当天主要毁灭索多玛城时,亚巴郎又为该城人民求情。但该城的人怙恶不,天主将其焚毁。仅留罗特一门三口。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罗特酒后与两个女儿乱伦,生下两个孽子摩阿布、阿孟。以色列的“太史公”编撰这段故事显然有调侃这两个民族的意味。当然了,如果是这两个民族的知识分子写“历史”书,显然会是另一种说法,可能会这样写:太祖天资聪慧,生而能言,其母尝游历圣山,于洞中小憩,梦有鲲鹏入怀,继而有孕,太祖诞辰之日五色祥云凌空而香气四溢……

同理,以色列人将当时他们所能知道的的天下各族分成三大族群,既闪、含和耶斐特。说他们是洪水灭世后,义人诺厄存留下来的三个儿子的后裔。傅和德神父曾说,因为当时以色列人只知道有三大洲,所以编出诺厄有三个儿子,如果知道有五大洲,便会说诺厄有五个儿子。

以色列人将自己和一些列强如亚述、阿兰、厄蓝归入“闪”族。闪族,今通常译为“塞姆”族,既“名字”的意思。显然,以色列人说自己是名正言顺的民族,而非鸡鸣狗盗之辈。

以色列人又将自己的世仇客纳罕各族人如漆冬、赫特、耶步斯人、阿摩黎人、基尔加士人、希威人、阿尔克人、息尼人、阿尔瓦得人、责玛黎人、哈玛特(创:十:15-18)说成是含的后裔。但实际上,上述的大部分民族与以色列人一样,属于闪族人,而非含族人。

以色列人为客纳罕人编了这样的故事:说他们的祖先“含”寡廉少耻,看到自己老爹有辱体面,不但不知维护其尊严反而当了“狗仔队”。而与其相反,他们的兄长“闪”和“耶斐特”知道了自己的父亲醉酒后赤身躺在帐篷里,就拿了件外衣,倒退着走进帐篷,为父亲遮羞。他们把脸转过去,没有看见父亲赤裸的身体。因而父亲就祝福了“闪”,而诅咒了“含”及其后代。

以色列出埃及后,用了200余年的时间征服了客纳罕各民族,使他们成为以色列人的奴隶。所以圣经作者说:客纳罕人要给兄弟当最下贱的奴隶(创:九:25)。同理,当时客纳罕人的性伦理道德比较放纵,于是圣经的作者编了创世纪第九章《诺厄的诅咒与降福》的故事,旨在说明客纳罕的祖先含就是这副德行,上梁不正下梁歪!

比较有意思的是圣经的作者说“愿天主扩展耶斐特,使他住在闪的帐幕内;客纳罕应作他的奴隶(创:九:27)。”按照圣经作者的意思,耶斐特显然是欧洲各民族的祖先,后来这些民族岂止是“住在闪的帐幕内”,他们让犹太人流离失所,险些亡国灭种!

读到这里,反基人士和基督徒显然都会有话跟我说。反基人士会说,老修啊,你们的“摆布经(Bible)”明明就是人编出的瞎话吗!你们怎么非说它是受圣神默感写成的。一些“基督徒’更会义愤填膺,说,老修啊,你可真是朽木不可雕也!圣经明明是神的话,千真万确,你怎么还会怀疑呢!

实际上,我一直的观点就是不要以字面的意思理解圣经,这样只能像“白领”教友一样“越来越迷糊”。我所列举的这些故事都来自《旧约.创世纪》,今天,除了基要派的原教旨主义者(很遗憾,中国的大部分“基督教徒”都属于这类人),很少会有人把创世纪当成信史。这些事件未必是真实发生的,但天主正是通过这一个个小故事启示给我们得救的信息。比如“厄撒乌为了红豆汤出卖长子名份”就很有启示意义,今天,我们的教会中又有多少“厄撒乌”,他们领洗成为基督徒,本是一个极尊贵的身份,但为了世俗及肉欲而放弃了”基督徒“的名分。同样,摩阿布人、阿孟人、客纳罕人的性道德极为放纵且多有违背性伦理之事。今天,我们的社会里又有多少这样的人,如不会改,岂不也要受到诅咒!

黄河清 发表于 2011-12-2 10:35:32

确实如你所说:“那个年代的伦理与今天的伦理有太大的区别”,于是上帝也会与时俱进,和人类一起长大。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2 10:47:58

黄河清 发表于 2011-12-2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确实如你所说:“那个年代的伦理与今天的伦理有太大的区别”,于是上帝也会与时俱进,和人类一起长大。 ...

幼幼的理解能力每况愈下。

黄河清 发表于 2011-12-2 10:51:19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2 10: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幼幼的理解能力每况愈下。

小修:只有我的观点才是符合历史实情的科学观点:
乱伦是《圣经》中犹太人为保障家族血统延续的常用手段。亚伯来罕娶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撒拉为妻(创世记20:12);罗得的两位女儿为了使自己的家族沿续下去,就灌醉了自己的父亲并分别与父亲同寝,且怀了身孕。(创世记19:30-38);他玛为了获得子嗣,假扮妓女骗公公同床,生下一对双生(创世纪38:6-30)。“创世纪”38章的故事里还有一个记载,雅各的孙子俄南拒绝与自己的寡嫂同房,为他哥哥留后,就在手淫后遗精在地。俄南拒绝为其兄传递香火的行为,违反了希伯来文化中“叔娶嫂制”(古希伯来法律规定:一个女子当其丈夫死后,必须转嫁给亡夫的兄弟,而亡夫对兄弟也有娶嫂的权利与义务。)结果圣洁的上帝怒不可遏,将俄南神圣的处死,却不见圣洁的上帝对真正的乱伦者有过一字半句的谴责。应该说他们其实有功于犹太民族,因为正是因为有了他们,上帝对犹太民族的生育祝福才不至于完全落空。

黄河清 发表于 2011-12-17 17:12:39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2 09: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幼幼啊,罗特和他的两个女儿是阿孟及摩阿布人的祖先。阿孟,今天称呼为安曼,是约旦王国的首都。摩阿布(Mo ...

忽略了罗得是亚伯拉罕的侄子,而非他的儿子,应该是旁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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