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听不说 发表于 2011-10-20 00:43:39

索求有关婚姻的学习资料

教区安排我协助处理婚姻问题。请主内对此有特别研究的同道不吝赐教,慷慨资助有关学习资料。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0-20 07:03:15

上海光启社出版的《婚姻伦理圣事》,还有《婚姻伦理》讲义,都可以在本站下载,也可以告诉电子邮件或qq,我给你发过去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0-20 07:10:46

还有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0-20 07:11:56

这条资料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10-20 14:36:43

我给楼主提供三本书,内容在我的博客里。

《如何为你的丈夫祈祷》http://shituzaipei.blog.sohu.com/entry/8764366/

《如何为你的妻子祈祷》http://shituzaipei.blog.sohu.com/entry/8817138/

《如何为你的孩子祈祷》http://shituzaipei.blog.sohu.com/entry/8821054/

醍醐 发表于 2011-10-20 19:23:10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蒹葭 发表于 2011-10-20 23:37:02

补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年龄。

我只听不说 发表于 2011-10-21 11:47:24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10-20 14: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给楼主提供三本书,内容在我的博客里。

《如何为你的丈夫祈祷》http://shituzaipei.blog.sohu.com/entr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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