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123 发表于 2011-10-16 13:32:47

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

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

第五节 国民与国家之间的责任
      第1节 国民应服从国家的一切正命  对于国家正当的赋税,国民应尽其责。耶稣告诉我们: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玛二十二21)。我们服从国家,不仅是因为畏惧刑罚,也是为了良心。保禄说:“你要提醒人服从执政的官长,听从命令,准备行各种善事(铎三1);一切权柄都是来自天主,所以,谁反抗权柄、即是合法政府,就是反抗天主所建立的秩序,而反抗者给自己招来惩罚。”耶稣也确证权力来自天主:“若不是由上赐给你,你对我什么权柄也没有。为此,把我交付给你的人,负罪更大(若十九11)。”这样,我们应该纳税,纳税原是替天主服务,忠心尽职的,对一切应该给什么就应给什么;该给谁纳税,就纳税(罗十三7)。伯多禄说:“你们做家仆的,要以完全敬畏的心服从主人,不但对良善和温柔的,就是对残暴的,也该如此(伯前二18)。”我们服从他们,听命于他们,唯一的缘故,就是因为当权者替代天主。当权者,为行善和大众谋福利的人,不是可怕的,而为那些作恶的人,才是可怕的。我们服从他们并不是因为怕他们,而是因为来自天主。我们绝对要服从主人的一切正命,对于一切违反天主诫命的,没有责任履行,不必听从于命和屈服在他们的权力之下,因为不是来自天主的命的权威,等于一张空头支票,一个空荡荡的美丽的钱袋。没有一个人有权叫他人服从自己,因为人人在天主面前平等。如果我们听命是为人的缘故而听命,那么,这只是做人的奴仆。不要只当着人面前服从他们,好像是取悦于人,却要以忠贞敬畏天主的心服从他们,如同基督一样,从心里遵行天主的旨意,甘心服事,好像服事主而非服事人(哥三22、弗六5-7)。做主人的,要以正义、公平对待奴仆,在恐吓他们以后,不许惩罚他们,因为他们也有一位不看情面的主人——天主(弗六9、哥四1)。我们要尊敬所有为了我们的好处,从天主那里所领受对社会有权力的人。 人呀,你要记住,一切都属于天主,凯撒也不例外。
      第2节 国民应爱自己的国家  每个国民都应爱自己的国家,除了甘心做亡国奴的人,谁人不爱国呢?我们应爱自己的祖国,认识本土文化与历史,忠于自己国家。特别在自己国家最危险的时候,要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我们爱自己的国家,不应该抱着狭隘的国家主义观:只有本国观念,把本国的利益高看在一切之上,轻视他国,甚至仇恨他国,不容他国存在。“二战”时,充满狭隘国家主义的日本军阀武士道与德国的纳粹是如何的疯狂,这种危害的严重性众所周知。它不单危害本国及其人民,也危害了世界和平与稳定。我们不要做危害本国的事,不要充当他国的眼线,出卖国格与人格,做严重祸国殃民的间谍活动,挑起内乱,增加外患,使国家走上灭亡的穷途末路。
      第3节 政府是天主的财物的管家  国民的义务是与政府合作,视政府为天主的财物的管家,现世的代表。伯多禄说:“你们要为主的缘故,服从人立的一切制度。……你们要做自由的人,却不可做以自由为掩饰邪恶的人,但该做天主的仆人(伯前二13、16)。”国民顺从合法当局,为公益服务。在政治团体生活里应克尽己职,在道德上,国民应尽纳税的义务,行使选举权利,保卫国家。资源富足的国家,应尽其能,接纳在本国无法找到安全与生活必需品的外国人,这些人应怀着感激之情尊重接纳国的物质与精神的遗产,遵守当地法律,以及分担应尽的责任。当执政当局发出的指令违反道德秩序的要求、人的基本权利、福音的教导,国民依照良心有责任不予以顺从。如果执政当局的要求违反正直的良心,则在服务天主与服务政治团体的区分上,得到拒绝服从政府的理由。听天主的命应胜过听人的命(宗五29)。国民抗拒政权的欺压,不能合法地诉诸武力,除非下列五个条件同时具备:  
1.基本权利的侵犯是确实的、严重的、长期的;  
2.已经用尽了其他所有的方法;  
3.不引起更恶劣的纷乱;  
4.有成功希望的充分理由;  
5.依情理说已看不出有更好的解决之道。

   第4节 国家是国民的仆人  在天主的圣意里,国家的建立是为了解决个人、家庭、或较小的团体自己所不能解决问题……,制定法律,维持正义,惩罚作恶者,维护与保障国民与生俱来的自由与权利,建立国与国之间外交关系,保护国土不受敌侵和国民的安全与权益,提供国民的大众福利。  国家是国民的仆人,要站在第一线来保护国民……,这是国家的责任。

第5节 权力是为大众利益服务  
      凡执行权力的人,应视之为一种服务。耶稣说:“谁若愿意在你们中成为大的,就当作你们的仆役(玛二十26)。”在伦理上,行使权力的标准应是来自天主、本身合理、特定对象。没有人可以命令或制订任何违反人的尊严和自然律的事宜。行使权力的人,应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应合乎人道地执行正义,要使众人更容易地运用自由和唤起责任,应小心提防,不要使自己采用的规则和措施,导致个人的利益违反团体的利益。要切记:行使权力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国家、全人类的公益,更好地服务众人。权威绝对不是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人的福利,众人的利益,是为建树,而不是为破坏,严厉对付(格后十三10)。当一个人的政治权利损害公益时,政府应中止该项权利。

第6节 政治团体有尊重和协助国民家庭的责任  
    当家庭不能够即无法给予自己成员提供成长的必然因素——学习关怀与担待,以照顾年轻人、老年人、患病人、残障人、贫穷人时,社会团体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帮助和支持这个家庭。但应依照辅助性的原则,避免滥用权力或干预其家庭的生活。政治团体有尊重和协助家庭的义务,尤其应给家庭确保下列各点:  
1.建立家庭、生育子女、并依照自己的道德和宗教信念教育子女的自由;  
2.保障夫妻关系和家庭制度的稳定;  
3.透过必要的方法和机构来宣认自己的信仰、传授信仰以及在此信仰中教育子女的自由;  
4.私产、兴办事业、就业、享有居所及移居他国的权利;  
5.按当地的制度,享有医疗、老年照顾、家庭补助金的权利;  
6.安全和健康,特别免受毒品、色情产品、酗酒等等危害的保障; 
7.与其他家庭结社的自由,并在政府有代表。
第六节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责任第1节 富裕国必须无条件帮助贫穷落后的国家与地区的建设  国与国之间不应只顾本国利益而忽视他国的需求、存在,甚至牺牲他国的利益,使自己的国民生产总值直线飙升,而导致他国经济萧条、颓废;国与国之间应遵守国际公约与公德,不可侵犯任何一国的主权和疆土的完整。国家不应为了寻求本国自身的生命资源和经济繁荣,竟然阴谋地掀起经济侵略战。美其名曰是投资,其实在其美丽的谎言下却充满血腥的剥削、杀人不见血的“帮助、支持”。例如:某大国在某些贫穷落后的国家与地区出售二手货(如汽车)作为支持某国经济建设,而在某国兴建这些汽车的零件制造厂。众所周知,用过几年的车很容易出毛病,坏了非更换零件不可。当某大国的腰包越来越鼓时,他国被越“帮”越穷。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国家来保护就形同躺在屠宰台上的动物;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只待任人宰割。那些“帮助”的掌权者,必然要承受极严重的惩罚,不在生前,必在死后。第2节 大同的理想社会必然实现  历史告诉我们,国家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产品,它的产生和存在是为适应人性的需要。古代的家庭渐渐扩大成为大家族、民族,再渐渐团结聚合而成为小邦、大国;有社会性的、有组织能力的人类自然而然地组织成为严密庞大的国家。  国家是多数家庭、社会、民族具有组织的最高行政的集合;当人类文明进步到了相当的地步,尤其是人类的精神文明——社会道德进步到相当地步,消除国家的种族歧视,就可以实现世界大同的理想社会。那时,国家根本就不需要了。因此,人类就国家的性质,国家未必是永久性。但是这种大同的“天下为公”的耶稣精神,正因猖獗地寻求侵略他国而受到威胁,甚至摧毁。这种精神正受到狭隘的国家主义侵略,帝国主义的作祟威胁,但是人类已走向了大同的和谐社会。请看,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地球上有了“国际联盟”,二战以后又有了“联合国”。
   
      第七节 反省  在今日社会,国际间缺少正义与仁爱,弱肉强食。由于工商业的发展,人口从农村往大都市流动,在这种重商轻别离的心态下,乡村父母就缺乏人来照顾。老人院、福利院、安老院也相继出现,子女们把父母安置在那里是一种孝敬、已尽到子女的职责?还是一种累赘的释放?看看“街头巷尾”流浪的孩子与农村留守家里的孩子,父母是否尽到教育与爱慕责任?看看流浪的“老年人”仍在为生活奔忙,身为孩子与政府有何感想?悲哉!悲哉!子女们!!!怜哉!怜哉!父母亲们!!!痛哉!痛哉!政府!!!

引自:十诫取材于引:《圣经》第五戒章节


自由 发表于 2011-10-17 05:58:24

:){:soso_e179:}

小本文凭 发表于 2011-10-18 09:56:26

带有凯撒肖像和印号的钱币(世俗世务政治)归凯撒(执政者或政府)管理管辖。
带有天主肖像和印号的(灵魂以及属灵的事物)归天主(和天主所立教教会)管理管辖。
政教分离:
梵二在「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中很具体地声明:
一、教会关怀人间的疾苦;
二、教友应参与政治生活,尤其要妥善运用其自由投票的权利和义务;
三、教会认为那些为服务他人而献身于国家,并接受公务员责任者,是值得尊重的;
四、教会决不能与政府混为一谈,亦不与任何政治体系纠缠在一起;因为教会是人类超越性的标记及监护者。

真光 发表于 2011-10-22 20:36:58

{:soso_e160:}

真光 发表于 2011-10-22 20:39:09

现今的政府,您想让他管什么,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哇!还想让人服气。我真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本文凭 发表于 2011-10-23 20:31:18

小本文凭 发表于 2011-10-18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带有凯撒肖像和印号的钱币(世俗世务政治)归凯撒(执政者或政府)管理管辖。
带有天主肖像和印号的(灵魂 ...

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这段话语所传达的讯息:
一、人不能真正属于另一个人,单属于天主,故最后是向天主交代。
二、而人对天主的义务也包括人对政府的责任,因为执政者是代天主管理人民,使社会能有秩序地运作,所以人民要服从政府正义的法律(罗13:1-7;伯前2:13-17),也应纳税,支持公共的开支。因此,基督徒的信仰不单没有抵触公民责任,而是良好公民意识的基础。
三、因为人民是属于天主的,所以政府应作人民的仆人而非主人,而且有责任保证人民的自由,好能归向天主。

小本文凭 发表于 2011-10-23 21:10:17

教会是属灵的团体,她固然不应有任何政治的企图或野心;面对不同的政权,也须保持政治的中立。然而,没有野心并不意味漠不关心;中立并不代表没有立场。按耶稣的原则,教会非常清楚自己的社会使命,就是透过关怀与见证,将天主带给凯撒,让他们明白自己是属于天主。因为上主是天主,再没有另一位,除他以外,没有别的神。(依四十五5)
为将天主带给凯撒,基督徒不单善尽一般公民的义务,关心社会,热爱公益,他们更希望,将人间建设成一个充满仁爱与正义的国度。当年耶稣没有成为黑落德党人,因为他不认同天国是一个末世的宗教国度。他所宣讲的天国,是透过改善民生,接纳弱势社群,不理会恶法而展现于人间。当他与税吏同桌、无条件宽恕罪妇、安息日治好病人时,就是天主在人间的统治。同样,耶稣也没有成为奋锐党人,他明白天国的来临无须转朝易代。虽然他一生为坚持天国而奔波,甚至牺牲自己的性命,但比拉多由始至终,找不到政治上可以将他判死的证据。在罗马人眼中,耶稣从来不是一个颠覆国家的危险人物。
在黑落德党人与奋锐党人的夹缝中,教会究竟怎样履行她的社会使命?除了耶稣的政治智慧外,我们也需要天国的憧憬和使之实现的勇气,也正是为此,我由衷支持和钦佩陈日君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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