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农民 发表于 2011-11-4 21:38:13

明眼人一眼就可看出,楼主所说的三条罪状互相矛盾,有“胡搅蛮缠”之嫌!也许张主教管理能力的确不高,但这绝不能作为不服从的理由:教宗任命主教(或有资格的主教当时通过教廷给予的特权任命主教),从来不是先看他有无很高的管理水平,而是先看他有无圣德! 否则汕头曾经的“黄神父”不会如此恓惶了!

神父不服从正权主教还有理了?“各堂区经济捉襟见肘,连维持教堂的日常开销都难以为继,如果上缴弥撒金,工作则无法开展。”教区、堂区的工作,不是由主教统一安排?难道各堂区都是独立王国?
“因张维柱未被官方认可,与地下神父聚会,更是不可能做到,因此神父们坚决抵制。张维柱于是多次向教廷反映,欲借教廷之力,迫使神父服从。”如果张主教的身份有瑕疵,还能“借教廷之力”??张主教未被政府认可,与神父的聚会就“更是不可能做到”??于是“神父们坚决抵制”?? 难道只有张主教被政府认可了,神父们也才能”解决拥护”??神父是听主教、教宗的,还是只听政府的??
即是很多神父都想加入“爱鬼会”或以其它方式获得政府认可,傍上权利靠山,觉得主教是绊脚石,但也该清楚,《教宗牧函》明确了主教有权力根据教区的状况选择是否去取得政府认可,神父要保持与主教的一致。
另外,作为多年的教友,也从没有听说神父有权力可以成立修女会的,也许楼主博学一些,知道教会法典里有这项特殊规定?
漏洞太多,实在不值得细数。
希望我们大家能抛弃骄傲自大,抛弃权力欲和投机心理,真正以教会的利益为自己的目标,以团结友爱,谦逊自律为修德的基础,为世人见证:基督徒是生活在爱中的一群人!

panpeter 发表于 2011-11-5 21:38:18

我是路过的。这种事外地的教友能有几个知情呢,除了当地的可能知道外。有任何事应该按秩序办,圣经里有个地方说,大概意思是:教会的问题难道要请外人来判断吗?难道我们信外人胜过信教会内的兄弟姐妹吗?

划向深处 发表于 2011-11-5 22:28:30

谁之过?权、利之过。为了权利,超越管辖之绝罚,自然不得人心,招致教会受损。

jja1010 发表于 2011-11-5 23:00:27

李建林神父,私自成立团体、私派修士入修道院,没有当地政府给他撑腰给他资源,他有这么大能力有这么大胆子违背长上吗?尝过权力的人就会迷恋上它,比世俗的人还想权力。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11-5 23:06:03

jja1010 发表于 2011-11-5 2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建林神父,私自成立团体、私派修士入修道院,没有当地政府给他撑腰给他资源,他有这么大能力有这么大胆子 ...

我忍不住地想问一句:“主教成立修女会,派遣修士入修院,是为服务还是为权力”?

划向深处 发表于 2011-11-5 23:16:12

李建林神父,成立团体、修士入修道院,是好事不是坏事。为教会培养栋梁之才难道有错?主教不作为难道有功?

zxc123 发表于 2011-11-5 23:32:07

糊涂人哪,你何时才能睡醒?按照谬论真的都不知道羞耻了,难道非法祝圣的主教是传马列吗?难道绝罚是圣座反对传福吗?你怎么连好环都不分了,连善恶都搅在一起了,人那!你要干什么?

jja1010 发表于 2011-11-5 23:37:04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11-5 2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忍不住地想问一句:“主教成立修女会,派遣修士入修院,是为服务还是为权力”?

...

李建林神父,私自成立团体、私派修士入修道院

划向深处 发表于 2011-11-5 23:44:56

在中国这个特定的条件下,地上、地下携手共进方是发展之道,不求发展只争权利,必然使中国教会走向衰亡的边缘。

爱的借口 发表于 2011-11-5 23:46:19

教区的地下神父们,果真起来强词夺理地漂白自己了。
你们问发那篇文章的目的是什么。大家现在就可以在网上搜一搜,张维柱攻击石景贤、张俊祥,绝罚李建林的文章至今还在。他把自己家里的事发到网上,居心何在?你们不是说张维柱仁厚、爱德吗?我也正是向他学习,这种做法不是他的特权,大家都可以把东西拿出来晒。动不动就拿圣统制压人,只能你们指点别人,却不许回应,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圣统制不能成为你们为所欲为的借口。
文章的内容是不是事实,你们自己心里很清楚,明眼的人都能看出来,每一件事情都是有出处的。只是女教友的名字没有公开,主要是因为她还是一个没结婚的女孩,不想因一时的错误,耽误她后半生。如果当事人假装糊涂,可与我所留邮箱联系。再者新乡教区在这方面出问题的地下神父还不止马一个,敬请对号入座。
我说的都是真实的,天主看得到,所以也不怕主教的处罚。

zxc123 发表于 2011-11-5 23:49:59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11-5 23:50 编辑

划向深处:在中国这个特定的条件下,也没和你一样不承认首牧的权力,就一会一团面上也承认教宗,也没和你一样否认教宗的权力和牧人的权力,你是天主教徒吗?

划向深处 发表于 2011-11-6 00:01:09

本帖最后由 划向深处 于 2011-11-6 00:01 编辑

zxc123 发表于 2011-11-5 23:49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划向深处:在中国这个特定的条件下,也没和你一样不承认首牧的权力,就一会一团面上也承认教宗,也没和你一 ...

神父不要信口开河,看看对应的题目再发你的言论。我是说张主教的超越管辖之绝罚不得人心。你是不是又想拿大帽子扣人?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1-6 00:01:49

小小的建议,既然将这件事发到网上,想必当事人都没有等到天主审判的耐心,而是借助网友这一“大陪审团”定断是非。所以恳请网友们不要喊口号、扣大帽子,更多的应该是论据的陈述及法理的分析。

zxc123 发表于 2011-11-6 00:12:21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11-6 00:13 编辑

致商丘教区
史景贤主教


尊敬的史主教钧鉴:
谨祝基督的喜乐与平安!
圣座于一九九八年已委任张维柱主教为河南新乡监牧区的合法正权。在他被监禁期间,史主教祝圣了三位神父,现仍于监牧区工作。张主教从来没有替这些神父开晋铎委托书,也感到难以和这些年轻神父合作。由于他们(裴东武,刘文周和李建林)是从您手中晋铎的,为此,主教阁下有责任敦促他们服从。如果他们希望继续在新乡进行他们的牧民工作,就必须在一切事情上服从正权主教,否则,请阁下召他们回去教区。
如果主教阁下也为方济会祝圣了胡秋成神父,请您也确定他法典上的地位。
我完全反对以任何形式与[爱鬼灰]有关的神父在新乡监牧区从事牺牧民工作。
对于这重要和微妙的问题,工期待主教给我一个正面的回答。
此致

敬礼



在基督内至诚的
Eugene M. Nuhen P
14-7-03

zxc123 发表于 2011-11-6 00:22:11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11-6 00:29 编辑

爱的借口请你睁大眼晴看你说的、张维柱主教身份有瑕疵,是否是在造谣。
从这一点看来你“爱的借口神父”你在欺骗网上的信友,听命吧,“神父”。


圣座于一九九八年已委任张维柱主教为河南新乡监牧区的合法正权。

zxc123 发表于 2011-11-6 00:41:26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11-6 00:45 编辑

张维柱主教是河南新乡监牧区的合法正权主教、
看看谁能否认他?
看看谁在不承认他?
看看谁在破坏圣统制?
看看谁在反对圣座的任命?
看看谁在不听主教的命?

zxc123 发表于 2011-11-6 00:50:36

851064475
http://www.tianzhujiao.org/view-52080-2-1.html

我是新乡天主教教友。楼主所说的纯属一派胡言。什么威胁、拉拢,迫使教友转入地下。应该是教友都知道我们应该听耶稣的话。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才是真正的教会。你们有[正负]关照,可以在大教堂里,无忧无虑的望弥撒,可是地下的神父每天要顶风冒雨给教友送弥撒。他们同耶稣一起背起十字架。而地上的。你们还找[正负]帮忙打击他们。你们没有想我们都是天主的爱子。要相亲相爱。你们不知道我们的神父,修女为你们在祈祷吗?你们应该脸红,既然张维柱主教没有权。你们怕什么?还用撤销错误处罚决定吗?

123 发表于 2011-11-6 01:04:35

好可笑呀,主教没有绝罚的权力?都是立法者呀!你们看了天主教法典后面的刑罚总分论了吗?主教有权对某事指定待科有期限的绝罚的,只不过是不能定自科绝罚而已。看明白了再说话。混淆视听。

不服从主教对 了?
不怕主教的处罚?灵魂小心了。第八诫是带有补还义务的罪哟。天主是公义的哟。看来天主的罚也不怕了。
主教培养修士修女得向你们说他无作为的人打个报告了?有意思?但李建林培养修士就得向主教打报告。不打就不合教会的法律。圣统制不是让地下随便的借口,你们不是天主教会了当然不用守了。哈哈。

yanguang 发表于 2011-11-6 11:50:48

既然教区不团结,主教也应该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一味的指责,恰恰反映出心胸的狭隘。要有正确的态度,深入的沟通,实现教会内的共融。

josephli 发表于 2011-11-6 13:19:20

绝罚了李建林,胡。。。裴。。。为啥跑了,主教的权威是不容藐视的。那可是从天主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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